未分配利润怎样转增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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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作者:未知 | |
更新时间:2019-0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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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上市咨询 2009-10-27 18:31 阅读241 评论3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优点是不需要股东再拿出货币资金出资,股东可以将属于自身应得的利润,经过法定手续认可以后,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验资手续,在自然人股东看起来是较为简便的一种手续。 LU有限责任公司(简称LU公司)原为法人(甲方)和两位自然人(乙方和丙方)组成的多元投资设立的公司,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只有50万元,于2005年初设立,经过两年多的经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还没有进行过股利分配。2007年5月,TD公司提出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万元,正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增资验资。 LU公司提供了经过修改后的章程与相关增资验资所需的文件资料。LU公司已经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办理增资验资手续,并有股东会议的书面决议,其转增资本的基准日期为2007年5月1日。基准日会计报表反映:期末实收资本50万元,盈余公积6万元,未分配利润5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