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日本史-第5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仪烊ナ溃伤Х鞯麓ㄆ胝巡斡肽徽M�6月15日,幕府老中首座阿部正弘(公元1819年—公元1857年)知责任重大,不得不打破200多年来将军专断国政的惯例,把美国叩关情况报告天皇,7月1日将美国国书译本分送各藩大名和幕僚征询对策。幕藩领主和武士、豪农出身的知识分子间,在这空前危机下,议论纷纷,各持见
解,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二、攘夷与开国的争论 

    随着民族危机的增长,幕末各藩藩主和武士知识分子的思想十分活跃,这种思想日益影响政治运动。早在德川前期,由于朱子学的大义名分论和国家的兴起,出现一种封建的国体论,由此发展为尊王攘夷的思想。它包含了以下三种内容:

    1.华夷论。这是从狭隘民族主义角度,主张严内外之分,宣扬日本冠绝世界各国的信念。向来日本学者称中国为(中)华,日本为(东)夷。'注5'至17世纪中叶,国学派先驱山鹿素行认为这是颠倒主客。他说:“夫中国(指日本)之水土卓尔于万邦,而人物精秀于八理,故神明之洋洋,圣治之绵绵。”'注6'中国在政治德行方面,反多不及,故应尊崇日本的国体。以后水户学派发挥了这一思想。

    2.大义论。古来儒家主张君无德,有德者就可代天放伐(讨伐并放逐暴君)。《易经》也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思想。水户学派则认神代以来,皇统万世一系是日本君臣关系的特征,不可动摇。这种君臣大义论,成为日本尊皇思想的基础。

    3.王霸论。幕府政治将天皇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水户学则将儒家尊王贱霸的思想,运用到日本公(皇室)武(幕府)关系上,指出武家政治脱离正道。但在幕府高压下,这一思想要到明治维新前夕才能提出,并变成行动。

    当日本面临民族危机时,上述国体思想诱发了对抗外因的民族自觉。最初发生的是攘夷论和开国论两种思想的争论。

    攘夷论起源于尊崇日本国体的思想。它从18世纪国学者本居宣长等倡导以日本为中心的华夷思想出发,坚定主张日本国体尊贵,外族入侵,必须攘击。幕末这种思想和德川前期已不相同,既不是盲目排外,也不同于锁国政策。俄、美侵略日本后,攘夷论风靡全国,成为民族革命的旗帜。

    开国论认为同外国通商是大势所趋,若不自量力,贸然攘夷,就是盲目排外。不如开国后通过贸易生产,输入近代科技文明,以谋国家开化,统一富强。力主开国论的佐久间象山(公元1811年—公元1864年)认
为,日本要富国强兵,必须打破国禁,向西方学习,发展诸学科,“大兴器械之学,开设工场,多造大船,复航海之法”。横井小楠(公元1809年—公元1869年)也认为“当今之际,惟开国通商,方合古来天地合理”,非难水户学派的锁国攘夷论是无特别见识,空喊“大和魂”,误国误民。但他不想推翻幕府统治,试图通过“改造”幕府来实现日本的维新政治。尽管如此,后来仍担任明治政府的“参与”,为改革而尽力,最后
被保守派杀害。吉田松阴(公元1830年—公元1859年)也主张开国,后来进一步主张用暴力推翻幕府。

    开国论这一派较有远见,但因幕府本坚持锁国,只是屈于外国压迫才主张开国,所以不少反幕派力主攘夷,而开国论者中却有一部分人具有保守佐幕的倾向。

    培理闯入江户湾,对幕府是一严重打击。幕府认识到锁国已难坚持。但公然改变政策也会丧失自己威信,不得不继续维持体面。而当时军备财政,实无法作战。'注7'

    如上所述,阿部正弘向大名及幕僚征询对策,大部分诸侯都倾向攘夷,反对美国的威吓。其中德川庆胜(尾张藩)、德川庆笃(水户藩)、岛津齐彬(萨摩藩)、伊达宗城(宇和岛藩)等主张暂避战争,经充分准备后,予以拒绝。松平庆永(越前藩)、锅岛直正(佐贺藩)、毛利庆亲(长州藩)、山内丰信(土佐藩)都表示拒绝接受美国要求,并作战备。但主张拒绝的多数诸侯并不完全否定开国,只是企图由此振奋士气,充实国力,通过自主外交来开国。至于开国论者中,也不是都同意立刻接受美国通商的要求。如掘田正睦(佐仓藩)主张定一年限,许其通商,如无利益,就应终止。井伊直粥(彦根藩)则认为在长崎供给煤水、食物,但不许到内地经商,犹如日商赴爪哇借当地荷商馆进行贸易一样。这些都是培理所不能接受的。民间也出现了所谓“处士横议”,不外攘夷、开国两派意见。到了11月,幕府根据各方意见,最后表示,由于边防末固,不能妄启战端,美使再来,决定不作明确答复,采取稳妥措施,使他回国,同时作好万一准备。

三、日本的开国

    培理于撤离日本的第二年,即安政元年(公元1854年)1月,率舰7艘,再度驶进江户湾,到神奈川河口。幕府在美国武力威迫下,3月3日签订《日美亲善条约》(神奈川条约),约定次年在下田批准交换。条约规定:两国友好,日本开放伊豆的下田和北海道的函馆(箱馆)两港口,供给美国舰船煤、水、食品及其他需用品,价格由日方规定;优待遇难船员;美国在两港口设领事。条约第九条还规定,今后日本给予外国的一切权益无条件地适用于美国,即给美国以最惠国待遇。条约中虽没有关于自由通商的条款,但日本的大门从此
被打开,开始结束闭关自守的局面。

    英、俄、荷等国援美国先例,也和日本签订了类似条约。

    《日英亲善条约》:安政元年(1854)闰7月,英东印度舰队司令史透林(J.Stirling)率舰队到长崎,提出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为与俄作战,要求许英舰利用日本港湾,幕府拒绝。但为补充船中所缺物品及修理船只,许开放函馆及长崎两港。8月23日订《日英亲善条约》七条。

    《日俄亲善条约》:同年10月,俄使理查廷探听到日美订约,也到下田交涉签约。12月21日正式缔结《日俄亲善条约》,规定开放函馆下田、长崎三港,并承认干岛在择捉以南为日领,库页岛为日俄共管。

    《日荷亲善条约》:荷兰在日本锁国的200年问,独占对日贸易,但仅限于出岛一处。公元1855年12月23日荷商馆长寇秀斯(J。H。D。curtisus)乘机和幕府订约,要求与俄美同等待遇,开长崎、下田、函馆三港,并规定放宽加于长崎荷兰人的限制。第二节 开国前后的日本社会

一、安政期幕藩的改革

    幕府在培理叩关前后,为应付外国侵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弘化元年(公元1844年),备后国福山藩主阿部正弘,担任了首席老中。他笼络各藩上层,组成一个以强藩改革派藩主和武士为主的幕政核心,联合萨摩藩主岛津齐彬、水户藩主德川齐昭、福井藩主松平庆永等进行改革。他注意鸦片战争前后的国际形势,密令外交人员以最大容忍对待培理,并放松幕府独裁制。破例将对外重大问题征询皇室和诸侯;起用少壮有才学的永井尚志等。为增征年贡,整顿地方统治机构,公元1842年实行代官大调动,刷新人事,为使代官熟悉任地风土民情,规定任期不满10年不调动。积极开发新田,实行农民归田政策。安政2年(公元1855年),设讲武所、海军传习所,雇用荷人教官,引进西方军事技术,充实海防,解除造船之禁,大兴海军。更从各藩招集兰学者,翻译西书,创办洋学所(后改称“藩书调所”)。'注8'吸收西洋文化,奖励近代工业。抑制物价上涨,解散同业公会。'注9'此外还肃正纲纪,厉行节约,确定出版检查制度,取缔淫秽文艺和书籍。

    西南诸藩(长州、萨摩、土佐、肥前等)吸取天保改革经验教训,认清幕府衰弱无能,各9,筹谋富强。它们首先在经济上摆脱幕府统制,自力更生,从依靠三部的经济构造转变为独立自主的藩领经济。其次通过军制改革,实现藩军的近代化,树立“雄藩”的地位。长州藩改革派通过扶植豪农村吏层,掌握农民的商品生产,发展市场经济;改革军制,征募农民,采取新式炮术;破除身分限制,选拔人才,在“举藩一致”的口号下大力加强藩的实力。'注10'萨摩藩以军事工业为中心,发展藩营企业和对外贸易。'注11'农业虽仍由乡士维持落后剥削方式,但由于它地处日本南端,接触外国资本最早,利于工商改革。土佐藩的政策接近长州藩,如奖励农民商品生产,改特权商人专卖为征税,实行重商主义,统制藩内外贸易,排除门阀;提拔人才,建立民兵,设铸炮厂、造船所,改革军备,力谋富强。'注12'肥前藩的政策接近萨摩藩,军事性和农奴制性较强。'注13'

    安政年间幕藩改革总的特点是应付封建危机和外压,继续在幕府和自领内巩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济;采重商主义政策,自上而下地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趋势;加紧军事改革。处在后进中间地带的西南诸藩,由于外压,不待条件成熟就通过改革,加强政治势力。

二、“安政条约”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迫使日本签订“亲善”条约后,接着便要求缔结通商条约。安政3年(公元1856年)9月,美总领事哈里斯(T。Harris)到下田设领事馆,幕府拒绝。'注14'当时中国正遭受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新的侵略,哈里斯乘机威吓幕府:英、法将乘胜来日,不如及早与美订商约。如英、法提出过高条件,美即可出出面调停。'注15'幕府只得于公元1857年5月26日在下田和美国订立了第二个条约,规定长崎开港,美人享受领事裁判权和在开港地久居权等——《日美约定》。此后,哈里斯更胁迫幕府缔结正式商约,安政5年(公元1858年)6月19日,终于签订了《日美修好通商条约》14条。条约规定:1、开神奈川(横浜)、长崎、兵库(神户)、新泻、函馆五港,江户、大坂二地通商;2、承认开港地美国人居住权和公使领事驻在权;3、承认美国领事裁判权'注16';4、通商自由;5、关税由两国协商决定。

    接着,幕府又与荷、俄、英、法依次签订了同样的通商条约,总称为‘安政五国条约”。从此,日本结束了200余年的锁国政治。

    “安政条约”在“亲善”、“友好”的名义下把日本置于半殖民地的地位。

    首先,它使西方列强对日本的殖民掠夺合法化。幕末日本基本上还是落后的封建小国,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赤裸裸的武力强迫日本开国,把日本变成其市场和原料供给地。正如培理供认的那样:“要使弱小的半开化的日本人实行通商贸易,和平的方式不行,就必须使用武力”。'注17'从此,欧美国家对殖民地一贯实施的经济掠夺和政治枷锁便紧紧加于日本人民头上。

    第二,日本被迫承认西方国家在日本享有领事裁判权。居留在日本的外国人可以不服从日本的法律,不受日本法庭的审判。日本丧失了国家对外侨的司法权。    第三,日本被迫接受协定关税制。各约附则中规定日本的关税率必须同缔约国协商制定。日本出口税按照欧美列强同中国缔结的《天津条约》,值百抽五征税,进口税则规定为无税、二成、三成五分等最低的关税率,使日本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关税自主权。

    第四,日本被迫给予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最惠国待遇。只要有一个国家在日本享有某种权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便可同样享受。因此,最惠国待遇成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共同鱼肉日本的工具。

    第五,日本还被迫允许欧美国家在日本设置“居留地”(租界);外国人在居留地内享有永久租地权和自治权。这种租借权同领事裁判权结合起来,实际就是使租界成了日本的“国中之国”,欧美列强在日本领土上的战略据点。 

    第六,“安政条约”没有中止日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给本的各项压迫和取之于日本的权益没有时间限制。日本认为需改时,须提前一年告知缔约国,对方同意,才能“协商”修改。结果明治政府虽然进行多次改约谈判,但这些不平等条约仍束缚日本达四十年之久。

    这就是“安政条约”强加给日本的绳索,其结果同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所处的半殖民地状况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三、“安政大狱” 

    就在“安政条约”签订的时候,幕府中以德川齐昭、松平庆永、岛津齐彬为盟主的改革派强藩诸侯武士和以彦根藩主井伊直弼(公元1815年—公元1860年)为首的专制保守派诸侯武士(德川家臣、大名)间的斗争,围绕将军继承问题日趋尖锐化。由于将军家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