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玩意终须落声嗨-第6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然可以!”小王子说着叫过身边一个侍女,“去找个大夫来!”侍女答应一声就走了。真是的,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大的帝王气,长大了估计也是个说一不二国王。

    我看着萨菲雅王妃的脸,如今她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了,木讷的样子似乎是在等死。

    “王妃,谢谢您送哈米斯小王子过来。”我笑了笑,“也谢谢您,没杀得了我。”

    萨菲雅王妃突然笑了,惨淡似弦月的光、初春的雪。“东方先生,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见您了吧。”

    “可能吧。不过不能再见您,我多少也觉得有些惋惜。”

    “东方先生也会怜惜你的敌人?”

    “那要看这个敌人值不值得我尊敬。很可惜,至今为止我没遇到一个值得我尊敬的敌人。您也不过是因为是女人,我才高看您一眼。若真是论起来,您还未够格呢。”我要走,回我的书馆。这里已经没我的事了。更何况她也不想再呆在这里了。

    “东方先生!”萨菲雅王妃叫住我。

    “王妃有什么吩咐?”

    “帮我好好教导哈米斯!”

    “这个自然了。”只不过不是要像你所希望的让哈米斯成为西域的勇士,而是要让他成为中原王朝的走狗。

    我抱着她朝书馆走。折腾了一晚上,抬眼看看都快天亮了。

    “抱了这么久,不累吗?我只是手臂伤了,自己能走的。”

    “之前不是一直要我抱你吗,这次抱你了你反倒不让了。”我低头在渃米拉额头上轻吻了一下。行了,渃米拉没事了,再也不会有人把她当做刀子用了,她总算是可以当自己的主人,自己决定自己的取舍了。她总算可以无拘无束地笑了。

    “对了,渃米拉,能笑一下吗?”我低头问着她的双眸。

    “我不是一直在笑吗?”渃米拉勾着嘴角。

    见此弥将钟鼎疏。

    弘义曾说我命犯桃花,如今想来这桃花劫也算是过了,往后应该无甚磨难了吧?

    哈米斯小王子找来的郎中给渃米拉治了伤,天已经亮了,算算时间也快上课了。我把渃米拉安顿在书馆里屋让她休息。

    “一起休息吧,你也累了。”渃米拉拉着我的手不想放开。

    “今天该上课了。”我摸摸她的额头,“好好休息吧。”

    “别太累了。”渃米拉乖巧地闭上眼,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了可爱的小脸蛋在外面,真想扑上去好好捏捏她这张小脸儿,我想,欺负她一定很有意思。

    从屋里出来站在门口活动了一下,冰冷的空气让人误以为新鲜,我却在里面嗅出了许多诡异的味道。弘义来访,脸上也有不少倦容了,看起来昨晚我走后一定发生了什么大变故,不然凭弘义彻夜与我饮酒的精神头一定不止于这副狼狈样子。

    “大师不用回寺中吗?”我很少用“大师”这个称谓称呼弘义,若是用了,要么是打趣,要么就是有重要的事。

    “贫僧料想施主一定想知道结果,那边事情一完便来了。”弘义朝屋里看了看,“那位姑娘伤势如何?”

    “没有生命危险,右臂的伤,日常生活无碍,只是不能再拿刀了。”我很欣慰,这才是离开过去的生活最好的办法。

    “阿弥陀佛。”弘义双手合十。他很少在我面前念“阿弥陀佛”,除非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渃米拉算是重要的事情吗?我曾经问过弘义,“阿弥陀佛”到底是什么佛,为什么都要念诵他的名号,弘义跟我说,是无量光、无量寿,当年还有什么“四十八誓愿”的典故等等。

    “大师还是直接说正题吧。”我看了看天,“再一会就要上课了。”

    “修加被奥马尔国王处死了。”弘义说到,“国王亲自动手,后来还让人把尸体大卸八块。”弘义似乎是对这个行径不能接受,脸上多少还是流露出怜悯。

    “如果是这么惨的死法的话,想必不是因为我差点被杀死吧。”我笑了笑,“王妃怎么样?”

    “哈米斯小王子还未成年,还需要母亲照顾,所以国王并没有惩处萨菲雅王妃。只不过是命令侍卫看好她,不许王妃出宫半步。”

    “国王这事办的就欠妥了。”我笑着,“她是王妃,在中原的话,这就是皇后,几个侍卫能拦得住她?更何况皇后想要办的事还需要亲自动手吗?就指望着萨菲雅王妃对奥马尔国王的性命没什么兴趣吧。”

    弘义不解:“王妃会害国王吗?她不是很爱国王的吗?”

    “前几天得到的消息,皇帝送了些礼物给楼兰王,楼兰王假装不收,把使臣轰出城去,半夜却又打开城门把礼物接了进来,那队使臣是从莫罗国走的,领头的将军还和国王密谈过。王妃可能以为这是国王的主意吧,毕竟之前楼兰王还说过要惩罚莫罗国的话。两国如今也算是做了仇了。”

    “国王不会用这么复杂的计谋吧。”弘义看了眼我,一脸坏笑。

    “和尚,言多必失。再说你个出家人打听这么详细干嘛。”

    “贫僧可没打听,是施主自己说的。”

    我和弘义又玩笑了几句,边有侍卫送哈米斯过来了,陆陆续续又有不少人家送孩子过来。

    “用不用贫僧帮你?”

    “哪敢扰了大师清修,回庙里去吧。”

    “那贫僧先告辞了。”弘义朝我点头示意,又朝小王子行礼。

    我领着孩子们进屋安排座位,特意将小王子安排在中间而不是最前面。这些人说是孩子,可有一些都十五六岁了,在中原已然是大孩子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念过书的都快娶妻生子了,没念过书的也在什么买卖家当着学徒伙计呢,他们这里倒是自在得很,不愧是有钱的国家。我做了自我介绍,说了些上课的规矩便让他们自己也介绍一下,好歹得让我认识这些人都是谁吧。

    本来以为这个环节一定是鸟语花香的,没想到他们到还都会几句汉语,看起来是那些个家长怕没基础的孩子到这被其他人瞧不起,都暗地里教了些,有的还教了成语,只不过都是半调子的学问,用的驴唇不对马嘴。比如——

    “今天我们披麻戴孝来到这里。”你是来这给我上坟的?

    “我叫马尔丹,来这里是为了东施效颦的。”这个我还真教不了你。

    “我最喜欢对牛弹琴。”孩子,你以后要是在我面前弹琴我弄不死你的。

    “祝愿东方先生永垂不朽。”你跟披麻戴孝那个是组团来的吗?

    算了,好在都说了自己的名字,也算是认识过了。

    上课还算是顺利,虽然有些东西怎么说他们都听不明白,但是一开始的时候都这样,总需要一个适应和接受的过程。好在课堂纪律挺好,这可要归功于哈米斯小王子的自我介绍了。

    “我叫哈米斯,是奥马尔国王的儿子,将来西域的勇士,莫罗国以后的王者!”

    毕竟是跟王子念书,其他人也就老实了许多。

    这一课下来,也没教出几个字,整个课堂上除了哈米斯以外都有些坐立不安了,可能他们都不是自愿来的吧。我也是一身的汗。

    下了课,送走了其他学生,哈米斯和一个叫艾力的人留了下来,似乎是有话跟我说。这个艾力我知道,是那个城门看守的儿子,瘦弱得很,眼神中倒是带了几分刚毅,隐约觉得这是个将才——将才,不一定非要长成修加或者奥马尔那样,也不一定非要冲锋陷阵万人不挡,脑子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只不过是个马前小卒。

    “你们两个有什么事吗?”我问他们两个。

    “东方先生,您讲得很好,我很喜欢!”哈米斯说,“我听说中原有许多当国王要知道的道理,希望您能给我讲解。”这么小的哈米斯就像学习帝王之道,不知道奥马尔这个年纪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个样子。

    “你呢?”我问艾力。

    “我很瘦,父亲说我不能当勇士。但我觉得勇士不一定非要像修加那样强壮,更应该有智慧!我听说中原有很多兵书,我希望您能教导我!”就说了他是个将才。

    “帝王之道和用兵之术,你们两个有这样的志向很好。不过这两者对于你们现在而言太难了。我就算教了你们也不懂,而且其他人不一定喜欢这个。如果别人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你们,你们会开心吗?”

    “不会。”

    “不会吧。”

    “所以嘛。中原有一位智者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讨厌的东西也不能强加给别人。你们一定要记住,这是做人的道理。不管是成为帝王还是将军,总归是要做人的,那就要守着做人的道理。知道了吗?”

    “嗯!”“知道了!”两个人一起点头。

    “这样吧,等过段时间你们两个认识的字多了,我会在每天上课以后给你们两个单独上一会课,教导你们帝王之道和用兵之术。可以吗?”

    “可以!”哈米斯一口答应。

    “好!”艾力也很痛快。

    “先回去吧,时间也不早了。”我送走了这两个孩子。这两个人日后要么是得力的走狗,要么是要命的敌人,至于到底是哪一个,现在可不好说。或许,他们的走势完全在我的掌握之中也说不定啊,我是要把他们**成走狗,还是培养成敌人呢?

    走狗总是庸懦的,不具才干的,总是擅长于溜须拍马的,他们唯命是从,不问对错,之所以称之为走狗就是因为他们连人的羞耻都没有了。这样的走狗可以给他们安守西域的重任吗?可若是尽心培养全力扶持,虽然有了能力,但未必会听从我的指令,这样的人对我、对中原的帝国有用吗?呵呵,最讨厌这种选择题了。总是把人放在一个纠结的地方来回碰壁。老天爷似乎很喜欢看这种戏码,也很喜欢玩这种把戏。似乎是看着他人在选择中挣扎妥协能够增加自己异样的快感似的。其实老实说,我也喜欢玩这种把戏。很有意思。

    没了学生打扰,整个书馆消停下来。我把门窗关上,在里面上了锁,转身进了里屋。打开门的动静把渃米拉吓到了,一个激灵坐起来,裹着被子缩在角落。

    “渃米拉,是我。”我坐在床边伸手招呼她过来。渃米拉放宽了心,挪到我身边抱住我,在我背上蹭来蹭去的,像只猫。“怎么了?吓到你了?”

    “可能还不太习惯吧。”渃米拉眼圈红红的。

    “之前在修加那里,是不是每次他进去都会打你?”我总是喜欢把问题问清楚,这个毛病多少有点招人烦。

    渃米拉眼泪婆娑:“他没有一天不打我。他让我和你亲昵一点,可回去了又会用同样的理由打我,愈亲密打得愈重。”

    “这么说来他也算是真心喜欢你的。”我点点头,说这话的时候根本没看她。或许是因为不敢看吧,怕看到她眼中默许的答复。

    就这么沉默了良久我又问她:“那个地道是通到哪的?”

    “城外。修加说不能让别人看见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是他的他的女人。”渃米拉仔细拿捏着自己对于修加的身份,“他说男人有了女人就有了弱点,所以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女人还是自己都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个弱点。”

    是了,女人总是会成为男人的弱点,不管这个女人是母亲,妻子,爱人或是女儿等等,哪怕只是个红颜知己也会让男人一怒为红颜。就像男人总是经不起权利的**一样,女人同样是制服一个男人最好的手段和工具,百试百灵。哪怕是圣人也禁不住美人的一颦一笑——除非这个美人在他眼里算不得美人。也许一开始修加只是想碰碰运气吧,毕竟我是中原人,或许对西域人眼中的美女不屑一顾,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只是一个相貌平平但很会笑的女人就轻易地俘虏了我的心。

    其实很多女人只是因为不会笑——应该说是不会适合自己的笑——而让人不理不睬的。所以古人曾说过“一笑倾城,二笑倾国”这样对于美人的褒奖词。渃米拉就会笑。

    “所以,修加和你,已经”这个问题哪怕是我这样没有底线的人都很难问出口,尤其是对一个女人,一个泪眼迷离刚刚逃离魔掌的女人。

    “你会嫌弃我吗?”渃米拉问我。这不能算是一个设问,更像是前一个问题的回答。而当面对一个这样的女人时,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也变得简单明了了。

    “不。我不会嫌弃你。”我总觉得这话说得太正经了,于是紧接着打趣一句,“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一身肥肉。”

    渃米拉扑哧一下乐了,刚才的眼泪还挂在脸颊上,凌乱的发丝凌乱垂着,清澈的眼眸更加清澈。我喜欢这样的渃米拉,不管怎么说总是又有了生气的。也许没有修加,没有我,她只是个普通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