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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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全本 | |
书籍作者:未知 | |
更新时间:2020-05-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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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南方周末 2004-12-02 11:42:55 ■月度论文 □李昌平 ■所谓的产权不清晰,说到底,尽管国家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但相关法律实际上并没有落实好土地集体所有权。 ■我认为,模糊土地产权关系的恰恰是《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法》实际上强化了国家对土地权益的处分权,弱化了村民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土地所有者权益。看来有必要修改《土地承包法》,还权于民。 一、问题农民的财产,如何界定?农民集资办起了电厂,产权属于谁?属于国家的电力总公司。农民集资修了学校,产权属于谁?属于代表国家的教育部门。农民集资办的厂,产权也属于国家。农民集资办起了电话,产权属于国家信息产业部。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 可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产业,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