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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读论语-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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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 作品相关 序:儒家启蒙主义(2)
我所谓的儒家启蒙主义,也正是从这个脉络而来。由“看不见的手”所导引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即使真存在的话,也是一种君子之间的游戏规则。西方市场经济的成功,多多少少也归结于在人家社会里的君子比较多、成为社会的主导。比如卡内基、盖茨、巴菲特,都把自己一生所得捐献给社会,用以促进别人的幸福,并从中获得人生的满足。西方文化培养了这样的君子。而我们的文化中,则造就了大量的小人。这当然并不是说西方社会的人都是君子,中国社会的人都是小人。每个社会都有道德高尚之士,每个社会也都有大量的罪犯。但是,一个社会为君子所主导还是为小人所主导,是君子多还是小人多,这样的差异还是判然可分的。对此,我在书中也举出了若干见证。而我们在每天的生活里,从各个阶层的行为中,也都能获得类似的见证。所以,我们真要希望有一个市场经济的自由社会,就必须满足这种社会的先决条件,培养君子的“德”与“仁”。
那些极端民族主义者们肯定会攻击我在诋毁中国文化。其实,是他们背叛了孔子。孔子是对自己所生活的社会和文化有极强的批判精神的人。他如果活在今天,他对我们的社会和文化的批判恐怕远比我要强烈。认真读一下《论语》就明白:这一切原本都在他的预言之中。他早就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大意是,如果以政府的敕令和刑罚来进行统治,老百姓会谨慎小心、躲开麻烦,但同时都丧失了耻辱之心。如果以德来引导人向善,以礼来约束人的行为,老百姓不仅知道耻辱,而且知道自我改善。孔子身后的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当然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如果这样的政治秩序没有导致现今的无耻社会,那只能说孔子错了。
以我们今天的后知之明,我们也只能说:这一切被孔子不幸言中。他的伟大,正在于这两千多年前的预见。中国文化的复兴,也要求我们回到孔子的原点,推动一场儒家的启蒙。
如上所述,儒家启蒙主义,有赖于把孔子的学说和英国启蒙主义传统相衔接,培育和发展我们社会中的“德”与“仁”,即“道德情操”(moralsentiments)和“社会情感”(socialaffections)。我这里更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德”与“仁”的培育和发展,必须基于面对面的小社区中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亲情和纽带,以及同舟共济的一体感。
在我看来,回归基层社会的共同体精神有两个过程,一是体制上的,一是道德上的。如今在市场经济的改革中,政府要从社会中退出。这种退出,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表现为给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更大的自由。这导致了中国经济奇迹般的起飞。但是,仅仅做到这一点,并不能摆脱我们失败的历史。要知道,明末以来,中国发达地区的经济,在自由度上与今天相比并不逊色,也创造了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但所有这些都未能避免日后的失败。要突破我们历史的局限,就必须再往前走一步,给基层社会共同体以更大的自治权利,比如农村基层选举的展开,城市内拥有房产的业主的社区自治,工会和各种行业协会的自由组合,等等,都将刺激共同体的成长。这样,各种大大小小的基层共同体,就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构筑起对个人权利的第一保护层,对外可以集体和国家权力讨价还价,对内可以培养人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社会能力,培养同舟共济的共同体成员之间彼此的责任和情感。
在道德上,这种“德”与“仁”的精神资源,绝不能从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中获得,而必须在小民百姓中挖掘。我一贯认为,知识分子代表了中国文化传统中最丑恶的成分。他们本质是都是韩非理想中的法术之士,自以为掌握着某种国家理性,总想着获得超越共同体自治的权力,干预老百姓的生活。钱穆和鲁迅,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中,在人格和学术上都属于保守派或激进派之中的佼佼者。但如我书中要分析的,钱穆对中国历史的吹嘘,如同痴人说梦,他对西方民主和中国传统不相融的判断,也早已被东亚民主化的进程所否定。而鲁迅对老百姓的冷血,更不应该在未来中华文明中有任何位置。知识分子的精神被君主专制腐蚀至今,几乎无药可治。
唯一的出路,就是向最基层的小民百姓学习。正如我在《中国文化的边界》一书中所指出的,日本现代性的生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江户以来一系列知识分子把眼光转向民间。比如日本国学派大师本居宣长,强烈推动日本文化从中国文化的影响下独立。但他对中国文化的批判虽然到了彻头彻尾地激进,对孔子却几乎不置一点微辞。或者说,他对中国文化的批判,是因为这种文化背离了孔子的精神。这和上面所提到的孔子的预言,也基本是一致的。本居宣长自称“小人”,着力从民间挖掘小人之德。后来明治年间的人类学家柳田国男,则认定“日本精神”在大都市和上层社会已经不存。他于是走遍偏远的农村,试图记录和保存这种精神。在中国,又何尝不是如此?几年前的一次矿难中,井底一个矿工临死前把自己的帽子交给身边的同事。这位幸存的同事最后把帽子转交给了他的妻子。妻子拿到帽子,见上面写着几行字:“孝敬父母,带好孩子,还张主任200块钱……”另有湖南老汉李绍为,为了把客死异乡的同乡带回家安葬,千里背尸,其信义与忠诚,感天地泣鬼神。(薛涌,2006:23…28。)这里的文化精神,在知识分子那里哪里还找得到?毕竟中国社会很大很深,官僚机构和国家权力即使不断侵入,也有鞭长莫及之处,所以这种小共同体内同舟共济的道德情操,才在最基层幸以保存。我在对《论语》的逐章评论与研究中反复指出,孔子及其门徒的许多言论,都是旨在保持小共同体内的亲情和道德规范。这是常常为历来的孔子研究者所忽略的,也是我所谓的儒家启蒙的最可贵的精神资源。
《学而时习之》 作品相关 序:儒家的“大”和“小”
人们历来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或者东林书院的“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来描述儒家的入世精神风格。但是,我们不得不回答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儒者,其关怀应该是由“家事”而及于“天下事”呢?还是由“天下事”而及于“家事”?是由“小”及“大”?还是由“大”及“小”?
我们所面临的全球化时代,已经根本上转化了儒家的“天下”观念。回答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现代意义。
当儒家传统在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秩序中展开后,儒家的主流就着眼于“大”,注重于“天下”,并常常忘了“小”。更重要的是,在儒家的“修、齐、治、平”或“家、国、天下”的序列中,根本就没有社会基层共同体这个概念,没有村的概念,没有自己所生活的社区的概念。欧洲的国家意识形态,是从对patria这种小到一个村子的社区的忠诚开始的。孔子所提出的“兴灭国”中的“国”,其实也包含了千人以下的小共同体。但是,由于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政治秩序迅速形成,“国”的含义转化了,儒家被这种政治秩序扭曲了,再没有一个概念可以用来描述共同体。“家、国、天下”的序列实际上体现了基层社会的破产。这种基层社会的破产,腐蚀着我们的文明的根基。
科举制度建立后,读书人最大的理想就是通过考试进入国家官僚机器。当这批精英进入官僚体系内以后,他们能做的最低的官位基本上就是县官。县官和其他官位一样,必须严格按照回避制度来任命,至少要离家乡一定的里程以外。这种制度设计并没有如预想的那样防止腐败,而是保证这些县官和自己所生长的地方社会无任何联系。他们到外乡代表国家权力统治地方社会,任期一般在三年(越到后来任期越短),没有机会和时间发展出对所统治的社会的基本知识,更难以与之建立感情纽带、形成共同利益;甚至因为方言之故,语言也不通,很难服务于地方社会。相反,他们是作为掠夺者的身份出现,使命是把地方社会的经济资源汲取上来转运到中央。
当然,这些人卸任回乡后,常常利用自己的政治地位为“地方利益”说话。但是,他们此时的权力资源,仍然来自于在官场中的关系,官僚制度所赋予他们的政治特权,而绝非地方社会对他们的爱戴和支持。所以,这些人有强烈的城居倾向,以求接近权力中心,很少留在农村。这一趋势,在江南地区格外明显。(YongXue:246…300。)他们所谓的服务于地方,其实多是服务于自己,即运用自己的地位从官府获得好处,欺压当地百姓。地方社会并无控制和约束他们行为的力量。
在这样一个“事业格式”(careerpattern)中,士大夫的意识形态当然是“以天下为己任”,不会把建设自己所生长的社区作为人生使命。当现代学者以“知识分子”的概念来发挥这样的士大夫精神时,又很容易创造一种幻相,使人们觉得真有那么一种只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利益,或者天下兴亡,而彻底超脱于个人利益的“知识分子”存在。风流所及,在现代中国史上就出现了许多生活得远比老百姓优越,却一天到晚觉得自己“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的精神贵族。在这一传统的影响下,地方社会就更加被忽视。最近二十年,甚至在传统派中还生出一种“中国文化不足以救中国,但足以救世界”的说法,其使命感离地方社会越来越远。其实,这不过是因为这些人无法胜任对社会基本的职责,有了挫折感后幻想着统治世界的病症而已。他们需要的是进行心理治疗,不值得在这里细论。不过,这种人的存在,这种论调的流行,也说明了中国文化走到了怎样的绝境。
而在现代世界成功的国家,多是建立在强劲的、充满活力的地方社会的基础上。看看最近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布什都是在受了常青藤的精英教育后,回乡扎根,从草根崛起,最后成为国家的领袖。如今总统大选中风头正劲的奥巴马,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当了大学教授,然后成为地方社区的组织者(munityorganizer),在地方选举中崛起,成为全国的政治明星。跳过在地方社会的经验和业绩,在美国很难成为一个成功的民选政治家。这里的原因,就是上面所讲的,美国政治权力的重心在基层,“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
这一点,在西方迈入现代社会的门槛时就表现得非常清楚。比如,在十八世纪后半期的英国崛起的工商阶层,有许多出身卑微。他们在超越地方社会的国际贸易中获得了巨额财富,成为最早的“世界公民”。但是,他们马上意识到,即使他们统治了世界贸易,也必须扎根于地方社会,以获得足够的政治影响力;同时,他们在思想上也对启蒙学者们所反复强调的“社会情操”极其认同。于是,他们用在海外贸易的利润,购买国内土地。这种投资的回报比贸易要少一半。他们的目标并不是购买土地本身,而是运用这些土地改造地方社会,使自己从社会的边缘变成主流的“绅士”,获得与其财富相应的政治地位。为此,这些商人成立了农业研究小组,学习最新的农业技术,亲自面试招募佃户,手把手地教佃户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了当时的“农业革命”,并大量捐献于当地的慈善事业。这种“实用启蒙”(practicalEnlightenment)令人信服地证明:他们的贸易行为并不仅仅增进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且实质性地改善社会和普通百姓的生活。也正是如此,他们中有些人成为了地方的领袖,被选入国会,登上了全国政治的舞台。可见地方社会的力量对当时的政治经济体系是多么重要。(DavidHancock:279…347。)这一启蒙主义的实际面向,一直为人们所忽视。但正是这一传统,深深塑造了当今的西方社会。
先秦儒家所强调的,其实也是地方社会中的这种道德情操。所谓“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等,都是由“小”及“大”,从面对面的社会中人与人彼此之间的道德承担,探索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社会基层共同体的自立、自足、免于外来权力的干预之精神,本是儒家的根基。
儒家的入世精神,首先在于积极参与基层的公共事务、解决具体的问题、创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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