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德〕费希特-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吞搴鸵桓鲋魈宓鹊龋汲晌赡艿牧恕T谀歉鑫ㄐ闹饕謇铮种直硐笞魑硐蠖家砸恢掷醋宰晕业摹⑽颐峭耆恢酪参蘅赡魏蔚姆绞椒⒄棺牛孟笫窃谝恢秩诨峁嵬ǖ模褪撬翟谝恢值ゴ康奈ㄐ闹饕宓脑ざê托持蟹⒄棺拧�

    在现在这种唯心主义里,一般活动直接在它自己本身中有其自己的法则:它是一种间接的活动,而绝对不是别的什么活动,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它就是这个样。因此,在自我里根本没有活动被扬弃:间接的活动是现成的,而直接的活动

 132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901

    根本就不应当有。但是,通过这种活动的间接性,因而自我的否定性,自我的实在性,就完全可以得到充分说明。现在,各种表象都按照自我的一条特定的和可以知道的法则从自我中发展出来。对于这些表象,可以指出一个根据,只是对于。。。。

    法则不能指出它的根据。

    这后一种唯心主义必然扬弃前一种唯心主义,因为它真正以一个更高的根据解释说明了前一种唯心主义所不能说明的东西。前一种唯心主义从这种唯心主义角度看完全可以被它驳倒。这样一种体系的原理应该是:自我是有限的,绝对。。。。。。。。

    地因为它是有限的。。。。。。。。。

    可是,尽管这样一种唯心主义上升的也算比较高了,它毕竟没有上升到人们应当上升到的那种高度,没有提高成为直接了当设定的和无条件的唯心主义。诚然应该有一个有限性被绝对地设定起来,但是,任何有限的东西按照它的概念来说都是受它的对立物的限制的。因此,绝对的有限性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

    为了便于区别,我把前一种唯心主义,即扬弃某种自在地设定起来的东西的那一种唯心主义称为质的唯心主义,把。。

    后一种唯心主义,即从一开始就给自己设定一个限量的那种。。

    唯心主义称为量的唯心主义。

    2。

    设定的间接性由于交替端项的本质在于单纯的对立性而得到了规定。设定的间接性只在第一种唯心主义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如果交替端项的本质除了在于单纯的对立性之外还在于某种别的东西,那么,下面的这点就立即明确了:仅仅由于一个端项(就其整个本质来说)的不设定,另一个端

 133

    011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项(就其整个本质来说)还根本没有完全设定起来,反之亦然。但是,如果它们被设定了,它们就只能是被间接地设定起来的,这一点我们已经作了说明。

    但是,在这里,本质对立性,自在的对立性是被提出来作为设定的间接性的根据的。

    前者在这个体系里是绝对的,不能进一步加以说明。后者是以前者为根据的。

    正如前一种推论过程建立了一种量的唯心主义那样,这后一种推论过程建立了一种质的实在主义。在质的实在主义那里,通过一个不依存于自我的、自己本身具有实在性的非我,自我产生出一种印象,而由于这种印象,自我的活动就部分地受到了压抑。单纯的量的实在主义者在这一点上承认自己的无知,并且承认对于自我来说,设定实在性于非我乃是依据根据法则而产生的。但是,它主张无需自我本身进行任何干预就实在地现成存在着一种自我的局限性。既不象质。。。。。。。。。。。。。。。。

    的唯心主义所主张的那样,这种局限性的出现是由于绝对的活动,也不象量的唯心主义主张的那样,这种局限性的出现是按照一条完全包含在自我的本性中的法则。质的实在主义主张一种属于规定者的不依存于自我的实在性;量的实在主义者主张存在着一种单纯的规定的不依存于自我的实在性。

    这样一种规定存在于自我那里,而它的根据则不应当设定于自我之中。在量的实在主义看来,这是一个它根本无法去追究其根据的现成的事实,换句话说,对于它来说,这种规定是无需任何根据而绝对地在那里的。它当然不得不按照存在于它本身中的根据法则把这种规定联系到非我中的作为实在根据的某种东西上去。但是,它知道这种法则只存在于它那

 134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11

    里,并不因此而自欺欺人。于是任何人都一望而知这种实在主义不是别的什么,只不过是前面以批判的名称提出来的那种唯心主义。即使康德也没有提出批判的唯心主义以外的别的什么东西,他当时既不能也不愿意在他所达到的那个反思的水平上提出一个别的唯心主义。

    ①

    现在提到的实在主义所以不同于刚才阐述的那种量的唯心主义,就在于两者虽然都承认自我的有限性,但是,量的唯心主义承认一个绝对地设定起来的有限性,而量的实在主义则承认一个偶然的有限性,虽然这偶然的有限性也是不能再进一步加以说明的。

    量的实在主义所以扬弃质的实在主义,认为它既无根据又是多余的,是因为它无需质的实在主义也能完全说明它应当说明的问题,当然犯有同样的错误。这个要说明的问题是:意识里现成地存在着一个客体的问题。我说犯有同样的错误,就是说它不能绝对地说明为什么一个实

    ①康德用预先设定的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性来证明客体的客观性,我们反过来用经过证明的客体的客观性来证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性。

    他需要观念的客体来充实时空,我们需要时空以便能建立起观念的客体。因此,我们的唯心主义——但是它决不是独断的,而是一种批判的唯心主义——就比康德的唯心主义更加进步。

    这里既不是让我们指出康德可能已经知道的他没有说的东西的证据确凿的事实的适当地方,也不是提出他为什么不能也愿意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的原因的适当的地方。我们在这里提出和将要提出的原理都显然是他的原理的根据,这是每一个愿意了解他的哲学(它毕竟需要精神)的精神的人都能深信无疑的。关于他在他的几个批判里不想提及关于科学本身的问题而只想提出它的导论,他已讲过多次,而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他的后继者们一直不愿意相信他所说的话。

 135

    211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在的规定会变成一个观念的规定,为什么一个自在地存在的规定会变成一个对于进行设定的自我而存在的规定。——现。。。。。。。。。

    在,设定的间接性是通过本质对立性而被规定的,而被赋予根据的这一点自然已经指明,但是,设定本身又是通过什么。。

    而取得根据的呢?

    如果被设定,当然就只能是间接地被设定。

    但是,设定毕竟自在地是在这个作用中绝对没经规定并且不可规定的自我的那个绝对行动。因而这个体系总是由于已经常常提到的那个从受限制的东西向无限制的东西过渡的不可能而感到压抑和苦恼。

    量的唯心主义无须去克服这层困难,因为它已经根本扬弃了过渡。但是,相反地,它却由于它绝对地设定一个有限的东西这一明显的矛盾而被搞垮了。可以指望的是,我们的探讨将来要采取的道路恰恰是上面所采取的道路,而且有一种批判的量的唯心主义将作为两种说明方式之间的中间道路而出现。

    3。

    设定的间接性与本质上的对立性彼此互相规定。

    两者占有同一个领域并且是同一个东西,这就使人立即看清如何不得不作这样的考虑以便使下面这一点能够被认为是可能的,即存在与被设定,观念关系与实在关系,树立对立面与。。。。。

    对立面必定都是同一个东西。另外,还可以立即看出,在哪种条件下才有可能被设定于关系中的东西与进行设定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就是说,在哪种条件下才有可能被设定于关系中的东西就是自我。——自我应当与某一个X发生关系,而这个X只在这种情况下才必然是一个非我,即它只是由于另外一方被设定而被设定,以及另外一方只是由于它没被设定而设定。那么,现在自我既然确实是一个自我,它就只当

 136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31

    它设定自己是具有某种关系的情况下才具有该种关系。

    因此,无论人们说它被设定于这种关系中,或者说,它设定自己于。。。。。。

    这种关系中,这两个说法应用到自我身上都是完全相同的说法。

    只在它设定自己于其中的情况下,它才能被设定于其中,只在它被设定于其中的情况下,它才能设定自己于其中。因为通过单纯的无条件被设定的自我,这种关系是设定不起D来的,而是与那种自我相矛盾的。

    让我们把我们的合题的重要内容阐述得更清楚些。——只能间接地设定自我,也只能间接地设定非我,或者说,由于不设定非我而设定自我,由于不设定自我而设定非我,据我看,这乃是——在永远要在本书开始时提出来的、我们从中发展出上述一切的那条主要命题的前提之下——对于自我来说的一条法则。

    (自我在任何情况下,因而绝对地是进行着设定的,不过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的探讨中被抽去了。自我只在下列条件下,即非我被设定为被设定的,或者它被否定了的条件下,才是被设定的。)——用通俗的话来说,自我就它。。。。

    在这里被考虑的情况来说,仅仅是非我的对立面,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没有你,就没有我,没有我,就没有你。为了清楚的缘故,我们想从现在起,就这一方面,而不是任何别的方面,把非我称为客体,把自我称为主体。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指明这种名称何以恰当。与这个交替独立无关的非我不应当被称为客体,与这个交替独立无关的自我,不应当被称为主体。——因此可以说主体就是那不是客体的东西,除此而外至今它没有别的宾词。客体就是那不是主体的东西,除此而外它至今也没有别的宾词。

 137

    411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如果人们以这条法则(不再追问根据)作为说明表象的根据,那么,人们首先就不需要质的唯心主义为了解释自我的受动而假定的那种非我的干预,随之人们也就不需要量的唯心主义为了自己的说明的便利所假定的那种受动。如果我们假定自我由于它的本质的缘故根本不得不设定,这是我们在随后的主要综合里将要证明的一个命题,那么,自我就只能或者设定主体,或者设定客体,并且只能间接地设定两者。

    如果它设定客体,那么,它就必然扬弃主体,而它那里就出现受动,它就必然把这种受动联系到非我中的一个实在根据上,从而就出现了有关非我的一个与自我独立无关的实在性的表象。或者,如果它设定主体,它就必然扬弃设定了的客体,而这就再次出现一个受动,不过这个受动被联系到主体的一活动上,从而就出现了有关自我的一个与非我独立无关的实在性的表象(有关自我的一个自由的表象,当然这个自由在我们目前的推论过程中乃是一个纯属想象的自。。。。。。

    由)。——这样,正如由于综合法则的缘故而理所当然要如此。

    进行那样从中项出发,自我的〔观念的〕受动以及自我和非我的〔观念的〕独立活动,就得到了完全的说明和根据。

    但是,建立起来的法则既然明显地是自我活动本身的一个规定,它就必定有一个根据,而知识学就不能不指明它的。。。。

    根据。

    可是如果我们不利用一个新的综合而插进去一个中项,其实是应当这么做的,那么,根据就只能到直接限制着这个。。。。。。。

    规定的那些环节中去寻找,即要从自我的设定或受动中寻找。。。。。。。。

    量的唯心主义者认为前者即设定就是规定的根据,把上述法则当成一般的设定法则。量的实在主义者认为后者即受动是

 138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51

    规定的根据,从自我的受动中引申出上述法则。按照量的唯心主义者的看法,上述法则是一种主观的和观念的法则,其根据只在自我之中;依据量的实在主义者的看法,它是一种客观的和实在的法则,其根据不在自我之中。——根据究竟在什么地方,或者究竟有没有根据,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就再也没有去研究了。当然,被建起来作为不可说明的那种自我的受动必须与非我里对该受动发生影响的实在性联系起来,但这种联系只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