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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黄时雨-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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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我手上端着的茶还不算是人走茶凉了。
  “我娘早就西归了。”我再饮一口。
  
  门外又是催命叩门声,我无奈叹气,只得又把柴门打开。
  “余相公,余生他就要入殓了,你要一同去吗?”吴大娘问得轻声轻气。
  我又非毒蛇猛兽,这群人为何看到我都是一副生怕我要吃人的惨状。我轻轻松松笑着,“寿衣是挑的最贵的?棺木是选的最好的?纸钱买够了没,我要叫他们漫天地洒。”
  “是是是。”吴大娘答得唯唯诺诺,“可是钱都赊着呢。”
  “拿去当了。”我从怀里摸出白玉扳指,“是好东西,相信掌柜能认得出来,一切都劳烦您和张大娘他们了。”
  吴大娘细致收下,站了半晌方问:“余相公,你不送送阿布吗?”
  我摆了摆手,故作歉仄,“您瞧这阴雨天的,我这是才买的新衣裳,我可不想去弄脏弄湿了。”语毕,我还炫耀似的在她面前转了一圈,问她:“您觉得这身还合适吗?”
  红色长衫,喜庆得像是给逢年过节嫁娶新人时穿的。上面尽是纹着祥云图案,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不过价值委实不菲,我只能典当了我老爹给我的那块翠玉。
  吴大娘一看却哭了出来,她掩面呜咽:“余相公,你别糟蹋自己。”
  妇孺就是容易哀天恸地,我赶紧将她打断,“阿布丧事不该是忙急了,您就先忙去吧,到时候有的您哭了,可不要再在我家里哭了,多招晦气。”
  说罢,我亟亟将门掩实,也不顾门外的吴大娘作何反应。
  我小心翼翼地提着衣袂回到了正厅里。
  谁都说阿布死了,我都知道,我是看着他眼前死去的,所以能不能不要再一遍一遍在我耳根折磨我了。
  连夜的梅雨,没有要作罢的意味。天边都泛出了沙土色,我不禁提步走到窗边,探出手尝试去够。
  阿布他,也是一样的脸色,凄惨得像是遭人迫害一般,少见脸上的血色。
  “可不是嘛,不就是遭人迫害了。”我自嘲地笑笑,眼却不敢闭上。
  今日,是他在这世上的最后一日,我却只能勉强依靠着天色来回忆他旧时的模样,那连绵淅沥的薄雨仿佛是从阿布眼里留出的。
  “还好还好,我还能记得清你的模样。”我揉着酸涩的眼睛,蓦地笑开,“眉毛上有一颗黑痣,手心里也有一颗痣。”
  今日别后,我们从此尘归尘,土归土,他长眠地下,我苟活于世,一如行尸走肉。
  依稀记得,阿布他和我说过,要为自己心里的人活下去。
  我那时也默认了。
  “阿布,不是我不想来陪你,只是我还有债没还清呢。”我遥望天边,忽明忽暗的天色倾倒出满城的风雨。
  我自问自答,我只当阿布还未离世。
  
  一个人的生活,谈不上无助,唯有空荡了些。
  “三人樵采行”也没了,吴叔张叔都找了别的活计来糊口。也只有我,还会没日没夜地去山前蹲着。
  映日荷花,开得别样好。阿布若是看到,一定又是一张欢喜脸来,扯着我的胳膊胡诌一通。
  暴民余晖,本官罚你头插一朵大红花。我想,他会这么说。
  只是,红花是不行了。
  “阿布,我换做今日的这身红衣如何?你不是最喜欢吉庆的颜色了。”我头一回正视面前的玉峰山,不高不险,偏偏阿布差点就在这里失了性命。
  “我上回就是从这儿把你等回来的,你说我这回还有没有可能?”我手握树枝,在沙地上画了一周,胡乱画着竟最后变成了停不停不住的书写。
  满地的“余生”,实在太过刺眼。
  可那阵子的雨太多太急,都把我零星的希望浇灭了。
  阿布他回不来了。
  余生他回不来了。
  每个人都当我是失心疯了,恨不得要时时在我耳边提醒着,生怕我就此忘了。
  我知道,我知道,真的犯不着你们如此。
  以往的梅雨日子里,雨多水多也总会有清醒日子,也就是在那种时候里我觉得万物苏醒过来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一件事,不过是水再流,鸡再鸣,眼再一睁的事情。捱到今年,却都变了模样,雨下的都快让我溺死其中。
  我摸了一把脸上的细雨,痴痴地笑着,“我都想清楚啦,都想清楚啦。”
  我不过是,始终没逃过那个人的捆束。
  什么放我一马,什么方景寻衅,以致最后没了的阿布,都只是因为他。
  圣上,或者说,姚蒲川,他从来没想过要放过我。
  宋默如几度被贬,碰巧让方景来我住的鹿城,都是他计划好的。因为,方景那缩头乌龟若是不给他施点压力,他是绝不会来见我的,他最怕看见他一直潜心模仿着的人,是与他完全相悖的人,他就怕自己达不到宋默如心中余晖的高度。
  “这天下都是他的,何况我这小小蝼蚁。”
  
  圣上来的时候是一多月以后了。
  梅雨季过去了,天都暴躁起来了。我终是得见我盼了许久的晴天,却见不到我想见的人。阿布他,死了一个月零五天。
  “余晖!”圣上他劈手推门而入,声音听来是既惊又喜的。他生怕我听不见,又大喊了一声:“余晖,是朕,朕来、”
  后话还没说尽,我就直接扑了上去,和他相缠。
  我急不可耐地撕开他繁冗的黄袍,将他推到了那张陈年木床上,年久失修的木床十分不配合地长嘶一声。
  “你怎的,如此心急。”圣上他半撑在木床上,双目迷离,俨然是享受地不得了,“让我抱抱你,看看你这一年多来瘦了没。”
  我不想同他有言语交流,阿布死后,我只和我自己说话了,旁人没有资格了。
  身形僵在了半空之中,我思忖了须臾,还是依到了他怀里。
  “不错不错,还没瘦太多,抱着也不硌手。”说着说着,他还弹了下我屁股。
  纵是反胃,我也强忍着,因为我知道从看到博古架上那对核雕开始,我就一直是欠着他的,我要还他,不论是什么方法。
  而眼下,不应当是合适不过的那一种了?
  “继续吧。”我垂首吻了下去,声音沙哑得难听,是枯朽之人的离别之音。
  但圣上他才不愿注意此等细枝末节,他紧握着我缠在他腰间的大腿,先前猛地一扎,道:“余晖,我总算能等到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了。”
  他大汗淋漓,身下之事已是让他无暇分心了,可他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偏要说下去。
  他说——
  他早年还以为我心里只有一个宋默如,哪会想到那个不入人眼的小仆人阿布也是我心头所好。
  “余晖啊余晖,我当初还真是低估了你。”圣上已是精疲力竭,躺在我身边将要沉沉睡去。他是真的累了,昼夜不分的赶路熬得他眼下一圈乌青,就连这种糟粕地方他也能照样睡过去。
  “彼此彼此。”我趁他睡熟,不便地跳下床去。
  
  今早烧透的一桶水也都凉透了,我褪下大敞的亵服,闷声泡了进去。
  手里捉着一把磨了三日的小刀。
  张大哥和我说,那牢里连我总共有过五个犯人,已经死了四个了,像是魔咒一般。既是魔咒,那就无人可避。
  “呵,住了五个人,死了五个人,可笑啊。”右手上的刀不轻不重地划了下去,瞬间手腕上血水迸溅。
  我想了许久,也就只有那个用锐石凿开皮肤的值得我去效仿。
  我再拼尽余力猛划了几道。
  左手无力地垂进水中,一瞬而已,水中泛起愈来愈红的颜色。
  “蒲川——”我努力喊着他。
  床上的人渐渐醒来。
  “我要你,一听到余晖,就心痛万分,痛不欲生!”
  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伴着我一人如鬼魅般的惨笑。
  恍惚,我看见他衣服也没正好就冲出门外,他应当是叫了曹典,默默爱他的医官。
  曹典似站在了桶边,我已是看不太清。
  别救我。我比了个唇形。
  你答应过我的,你说下次遇见我就不会出手的,因为哀莫大于心死。
  曹典摇了摇头,躬身退下。
  我虚弱得辨不清周遭情况。圣上狗急跳墙,曹典在旁忍受他的怒骂……
  不过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了。
  
  好极了,爹娘、阿布,余晖终于能来找你们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结束了,陪伴我一年的文章终于结束了,能够赶在13年的结束之前完结,我竟有点不舍了。以前就盼着自己能点亮一个完结标志,现在想想真的很难过。这是我第一篇长篇小说【笑】,故事的最初也不过是想了两个人相视的场面,设定也就是余晖是富家少爷,阿布是个小厮,宋默如皇上都是突然而来的角色。有的时候,我自己也会回头看看,但总觉得怪怪的,可能是自己写的缘故罢。
  有很多想说的话,比如我其实很喜欢挥挥这样有情有义的人,比如我不喜欢主角之二的小生哥。我写的时候力求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个性,比如爱刀子嘴又消极悲观的余晖,或者放荡不羁的曹典……但这群人的故事,在这里是一个句号了,起码余晖余生已经止步了。
  哎哎,都语无伦次了,原谅我这积极青年的小感伤吧~
  关于《月约盏中花》(后续)我不准备马上开坑,也请各位等待一阵,曹典和皇上会有好结局的,我不开是因为我至今都没想好谁上谁下= =
  还有两个番外,我不急着矫情哈~白白喽~




☆、番外(三)   杂花生树(上)

  
  方景是块木头,这便是天底下人对他的评价。
  
  方大人盼了一辈子,在他官场不得意的时候就更盼着,能生儿养女,生龙育凤,好让他不温不火的事业就此能飞黄腾达起来。
  可惜他也只能好梦成空,求来的一子根本不是甚栋梁之才,教书先生连教了一个月《论语》,方景连人家有几个徒弟都掰不出清楚。本事全无就连相貌也是平平,没的一样拿的出手的东西。
  方大人就是这么骂自家儿子,受了一包气回家的时候更是骂得昏天黑地。方景也不恼,年少如他,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总是憨憨笑笑,没什么包袱,更是无烦无忧。
  自己是骂的唾沫星子齐飞,儿子这厢却是不动声色,方大人暗道遇上对手了,这小木头是克星啊!他也渐渐不骂了,儿子不肖,已成定局,还能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只有认命喽。
  嘴上消停了,可是木头还是叫得欢畅。木头,木头,连方大人自己都叫得不分场合,何况是爱说风凉话的外人。
  朽木不可雕,朽木不可雕,全天下的人对方景都是如出一辙的评价。
  可又谁又料得到,枯木也逢春,春日一到,便是草长莺飞二月天。
  
  方景喜欢宋默如,这事儿的来龙去脉他自己清楚,还有就是宋默如的老相好余晖清楚,如今余晖下九泉了,世上就他一人明白了。
  老实巴交的木头遇上工于心计的媚狐狸,任谁都知道没有好结局,何况方景和宋大人连个开篇都没有就急于结尾了。
  即今河畔冰开日,正是长安花落时。
  大概这句诗是形容得恰如其分不过了。
  两种人,相遇已是意外,何苦还要再等一次微乎其微的奇迹?
  
  方景第一回遇见宋默如的时候,那人已经做官了,并且很不得意,这让他想到了自己时常在家撒泼的爹爹,没事就叉腰骂人,骂天骂地骂不仁,却尤为得意地认为自己毫无瑕疵,不过是天不开眼。
  宋默如坐在雕花楼的大厅里,左手边是女人,右手边是女人,对面是和一堆女人打得火热的老流氓们。
  同样是女人堆里坐,为何那白衣公子也是风雨不动,对面的某某大人都快兴奋得摸不着北了。
  方景也是头一回来这种地方,是被几个笑话他泥古不化的人用激将法激来的。出奇的,他走进这种场合,却没什么舞女贴身而来,他绕着大厅走走停停,眼光从未离开过那白衣男子。
  “鸨母,我给你一锭银子,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方景扯了扯鸨母的香衫,手上一锭银子送了过去。彼时的方景还不似后来那般放荡不羁,他顶着一张羞红的脸,羞赧地道。
  “哟,花大手笔了。”鸨母拉回了被他扯落肩头的薄纱,她捏着方景的食指移到了自己胸口,“人家呀,可是宋默如宋大人,状元郎啊!”
  鸨母虽嗲声嗲气,不过音量实在不小,特别是宋默如三字,撩得宋默如本人都回头一看。
  不看也罢,看了以后,方景也不管自己现在是不是被鸨母轻薄着,只道自己是桃树三千,朵朵桃花笑春风。
  枯枝抽条,老树开花。当真一奇。
  “他是宋默如?”方景说话也是不轻不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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