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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起来很好吃-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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蹒跚着迈出第一步,高元就被放在门口的东西绊倒,毫无防备地摔在了地上。身后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高元爬起身坐在地上,转过头看到了一个黑布包,那就是害自己摔倒的罪魁祸首。
“怎么了?”
大概是听到了动静,高艺披着衣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脸呆滞地问道。高元指着地上黑布包要高艺打开,当看到了里面金灿灿的黄金时,两个人都不由得惊呆了。高艺拿起一块金锭仔细查看后,递到了高元面前。
“有一角刻着‘怡’字。”
高元不禁发出一声惊呼,借着熹微的阳光,他果然看到了金锭的一角刻着米粒大小的‘怡’字。这些金锭是当时周夫人所付赎金的一部分!高艺数了数布包里的金锭,加上高元手中的这块总共有二十九块。周夫人所付的三百两黄金应该就是这些金子无疑,目前为止,这些钱已经都出现在了县衙。
问题在于为什么。他可以肯定昨天晚饭以后进入书斋时还没有这包东西,后来专心致志地书写文书,并没有留意门外的动静。金子不会自己从地底下冒出来,一定是有人放上去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即使想要嫁祸的话,也不必嫁祸给自己这个根本不可能是凶手的人啊。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本来被惊讶掩盖的生理问题急需解决,可是右脚使不上力,高元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成功地站起来。
幸好高艺已经把金子放好从书斋里出来,他连忙伸出双手寻求帮助,顺利地逃过一劫之后,高艺面色沉重地扶着他回到了书斋。
“这些金子我们该怎么办呢?”
高艺难得发愁,两个人坐在木塌边上唉声叹气地看着那包金子。高元拄着下颌苦思冥想,深吸一口气说道:“我们就当没发生这件事,把这些钱藏起来。”
“你不是要中饱私囊吧?”
“当然不是!”高元面红耳赤地回答,“我觉得把这包金子放在书斋门口的人就是县衙的内奸。虽然他为什么这么做我不清楚,但是你想想,金子被放在书斋门口一定是希望尽早被我发现,而知道我昨晚在书斋过夜只有县衙里的人。我想黑三的死可能和春梅无关,而是和绑架案有关。而那个内奸,就是凶手或者凶手的同谋。”
“那为什么要把金子送到县衙来呢?”
“金锭上有标记就变成了烫手的山芋,只要拿出来就等于不打自招,即使只是放在身边也有危险。凶手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与其把这么危险的东西放在自己身边,还不如干脆送到县衙来,他也能试探我们的反应。”
“所以我们以静制动,逼得他自己露出狐狸尾巴?”
“没错。”
就像小时候一起恶作剧一样,两人笑着相互击掌。
☆、完璧归赵2
昨天答应来县衙做事的壮丁们一个不少地按时到达。高元安排好他们的职责之后,就由林若光、曹文和高艺三个人带领,到城中打听瘦猴和春梅的下落。他和高艺趁着没人的时候把金锭藏在了衙库,并且设置了陷阱,如果有人想要偷走金锭,下场就是被吊在衙库中央。总算了结了一桩大事,高元稍微松了口气回到卧室休息。
连续搜查了四天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县衙也没有什么异状,高元渐渐地开始急躁起来。原本对他客客气气的刘掌柜几乎每天都到县衙来大闹一番,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个昏官,可是他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当初是他自己信誓旦旦要抓住凶手的,现在毫无办法的也是他。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瘦猴身上,然而到了第五天就彻底破灭了。
一个渔夫在收渔网的时候拉上了两具尸体,虽然已经被水泡的肿胀不堪,但经过辨认,证实了他们就是瘦猴和春梅。两个人看起来好像是投河自尽,手腕用红线牢牢牵着。如果不是他们绑石块的绳子被渔网勾住,恐怕找到的时候已经化作了白骨。
来到县衙认尸的梁夫人低声说了句“就是春梅”以后,便双眼茫然地注视着前方,一语不发。她的嘴唇用力抿成一条直线,看得出是在强忍哭泣。其实这种场合之下就算哭出来也很正常,高元心想梁夫人是不是有点太过要强了。陪同夫人前来的梁斌非常冷静,还跟高元说不希望婢女跟无赖殉情的丑事传扬开去,三番四次地旁敲侧击,希望县衙能够守口如瓶。
“梁老爷请放心,县衙并不是散播谣言的地方。”
高元被他烦得要命,干脆直接否定了他所担心的事实。梁斌猛地一惊,不过很快,紧绷的脸就缓和下来,连连点头称是。
他们回去以后,高元不禁叹了口气。瘦猴似乎没有家人,前来认尸的是他的房东,看了一眼之后就匆匆离开。高元派衙役抬了口普通棺木回来,把瘦猴的尸体暂时安放在清莲寺里。
这几天他的伤口已经不怎么痛了,就连朱掌柜都赞叹他的恢复能力。脚伤消肿了,可以稍微走一点路,不过有点吃力。下巴的伤开始长出新肉,每天都有点痒痒的,朱掌柜再三吩咐他不能去抓。即便如此,高元还是无法高兴起来。没能找回活生生的春梅是消沉的理由之一,另外他也无法有件无法想通的事:如果春梅的情人是瘦猴,两人相爱到了一起殉情的地步,那么江玉郎又是怎么回事呢?高元见过瘦猴一次,他人长得丑,性格又猥琐,绝对不是讨女人欢心的类型。如果自己是春梅的话,也不可能会选择瘦猴而不选择江玉郎。
正在冥思苦想的时候,曹文带着朱掌柜进来了。详细的验尸格目交到了高元面前,上面的内容跟他的想法不谋而合。瘦猴并非溺死,他内脏破裂,死前曾受过毒打,身上也有多处伤痕。春梅是溺死的,身上没有伤痕,但手腕上有被绑缚的痕迹。两个人由于在水中浸泡的时间比较长,已经无法确定死亡时间。
“也就是说,两个人不可能是一起殉情。”
高元对着验尸格目喃喃自语。瘦猴跟绑票案有关,很可能是因为分赃不均而被同伙杀害,那么春梅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春梅也是同伙之一吗?高元胡乱地搔了搔后脑勺,无力地伏在了书案上。本来是想静下心来好好分析一下案子的,可是午后温暖的阳光照射在脖子上的感觉非常舒服,高元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正在睡意朦胧的时候,他的头突然被人从后面抓住拉了起来。睁开半梦半醒的眼睛,就看到林若光那张略显兴奋的脸。
“大人,明天就是端午节了,你准备怎么办?”
明天就是端午节了吗?高元一点都没留心,最近每天都被骂得狗血淋头,根本没心思去考虑过节的事。
“那明天大家都好好玩乐一下吧,不用来县衙了。”
“这还用你说,我是问你有没有什么安排?”
说的也是,毕竟是一年一度的端午节,怎么说也要吃点好的。
“帮我告诉高艺买只鸡给我吃。”
林若光轻蔑地咋了咋舌头,阴阳怪气地说:“我家少爷说,希望端午节能请您光临寒舍,不知道您是否赏脸。”
“呃……”
高元不禁犹豫起来。自己不讨厌林琰这个人,但是知道了自己在神志不清的状况下咬了他的脖子以后,就产生了永远不想再跟他见面的冲动。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总免不了把见面的日子往后一拖再拖。
“大人,你咬破了我家少爷的脖子他都没生你的气,你不会不给面子吧?”
林若光直勾勾地盯着高元,原本的邀请立刻散发出胁迫的味道。高元不禁皱起了眉头,就是因为那件事才不想去的,怎么还哪壶不开提哪壶。见他不说话,林若光狠狠瞪了他一眼,仿佛在说“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自知理亏,高元只好低下了头,咕哝一句“我去。”
第二天一大早,还舒舒服服躺在被窝里的高元就被林若光拽了起来。他似乎是担心高元临阵脱逃,所以选择了最稳妥的方式——“押”着高元去林府。洗脸的时候,高元蓦然发现,自己这个县令在县丞心中的地位远不及他家少爷。可是就算他大声质问,对于林若光来说也是不痛不痒,甚至很可能被嘲笑一顿。
林若光居然连轿子都准备好了,不由分说地把还有点睡眼惺忪的高元和高艺塞进去,抬了就走。高元揉了揉眼睛,在轿子的摇晃之下倦意又再次袭来,没走两步就睡着了。结果到了林府被林若光一脸鄙夷地拎着耳朵下轿,县令的尊严顿时荡然无存。高元刚想发脾气,就被林若光用“不要扫大家的兴”为由给搪塞了过去,到了嘴边的“大胆”也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林家上下节日的气氛浓厚,下人忙里忙外。到了那里以后,高元和高艺就被扔到了一间花厅里,没看见林琰,就连林若光也没了踪影。两个人迷迷糊糊地在那里吃了些菓子,又被下人请到了花园的小亭里欣赏舞狮。一上午过去了,始终没见着林琰的面,害得高元愈发担心对方是不是不想见自己。如果林琰只是随便客套一下,那自己不是显得脸皮很厚吗?想到这里,高元就如坐针毡,最后连舞狮结束都没发现。高艺倒是乐得悠闲自在,省去了给高元煮饭的烦恼。
正在发呆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喀喀”两声干咳。回过头去,正好跟林琰的视线相撞。高元顿时觉得脸颊发烫,不自然地移开了视线,尴尬的气氛顿时弥漫在优雅的小亭里。
“高县令要不要去西苑?”
沉默了半晌,林琰才开口问道。
“哦,好啊。”
高元低着头回答,始终不敢与林琰对视。走在他身后,高元看到了几天前还贴着膏药的地方残存着淡粉色的牙印。头发乱糟糟的,好像随便拢了一下就出门似的,脖颈后面的衣领也没弄整齐。高元悄悄拉过林若华,小声问他林琰的伤怎么样,林若华立刻开始嗤嗤地笑了起来。
“我家少爷完全没事啊,受的伤还没县令老爷咬的那口严重呢。”
“那就好。”
阴沉地回了一句,高元的心情简直跌到了谷底。林若光和他弟弟怎么都这么厉害,能随口说出让高元心烦的事。一大早把人叫过来,自己却睡到中午才起床,到底是什么意思嘛,高元恨恨地想。
林家的饭菜比高元想象中要丰富得多,不过就算是像个饭桶的高元在这种心情下也吃不下什么,只是随便应付了几口。高艺和林若光两个人又是划拳又是喝酒,玩得不亦乐乎,后来他们听说请了杨柳苑的舞姬过来,立刻垂涎三尺地跑了过去。林若华毕竟是个小孩子,一早就溜出去看百戏表演,结果最后西苑里就只剩下高元和林琰两个人。
“呃,那个,那天真不好意思,我……失态了。”
为了打破沉默的尴尬,高元开口道歉。林琰的脸立刻红到了脖根,眼神游移地说了句“没关系。”
心里想着反正已经道歉了,接不接受是对方的事,高元渐渐地轻松了起来。望着窗外大片的花圃,可惜花朵都没开放,高元不经意地问:“外面种的是什么花?”
“外面啊,都是菊花。”林琰好像忽然来了精神,眼睛发亮地说,“高县令要去看看吗?”
没有找到拒绝的理由,高元默默地跟在了他身后。大概是相当喜欢菊花,林琰一说起这个话题就滔滔不绝。这个是紫薇郎,那个是蜜荷,这个是含烟铺锦,那个是金膏水碧,他指着那些看上去都差不多的根茎绿叶,如数家珍似地为高元讲解。何时含苞,何时开放,能够开出怎样的花……有关菊花的一切他好像都了然于胸。
这家伙原来喜欢这种东西……高元傻呵呵地望着光秃秃的枝叶发呆。
“现在不是菊花开放的季节,你如果重阳节的时候过来,一定比现在好看得多。不过后面还有一些,已经开花了,你要看看吗?”
“哦,好啊。”
☆、新的方向1
林琰带他穿过西苑的大厅,来到了一个花房之中。本以为会看到争奇斗艳的景象,但是进去以后却发现,里面栽种的是清淡朴素的小花。淡紫色的花瓣围着毛绒绒、金灿灿的圆形花蕊,纤细却不娇弱,反而给人生机勃勃的感觉。
“这不是鸡儿肠吗?”
即使对菊花毫无研究,高元还是认识这种随处可见的野花的。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兴师动众建这么大一个花房,却在里面培育毫无价值的野花。不过仔细看看,这种小小的菊花却也有惹人怜爱的地方。纤薄的花瓣恍若透明一般,支撑着花朵的嫩茎也仿佛一折就断,但是它们总是昂首挺胸,倔强地开放着,微风拂过,便欢快地摇曳着。
高元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大片的鸡儿肠,头一次发觉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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