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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幻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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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峰此人,绝不是侠,也不是一个豪杰,他是一个悲剧的英雄,他的悲剧在于,他希望为本民族作出贡献,可命运让他属于两个不同的民族,他曾经为汉人阻挡契丹侵略,也曾为契丹扩张作出贡献,但是当两个民族正面冲突的时候,他左右为难,又左右不是人,只能一死。如果他不是一个天生的英雄,那么他可以不管这些冲突,躲的远远的,可他注定是一个英雄,所以只能死去。这点郭靖比较幸运,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认做蒙古人,蒙古人里有他的兄弟,但是没有他的同胞,所以他可以为国为民,抵抗蒙古入侵,成为汉民眼里的英雄。

  可是大部份人的定义都不是这样。比如楚霸王很多人都认为他是英雄,可是项羽符合你的定义吗?此人残忍好杀,凶横残虐的很呢,只不过,后世的人,大部份只看他的盖世勇武和浪漫柔情罢了。至于被杀的无名氏,唉,反正都是无名氏,死的再多,大家也不会印象深刻的。还有,历史书上所订义的那些英雄人物,大多是杀人如麻,以天下人的鲜血来染红英雄的名字的。所以,我想,在每个人心中,英雄的定义都不同,很难得到统一的认识。

  另外,有关侠,你说曾经侠是贬义的,我也觉得对。我比较欣赏早期墨子兼爱非攻,助弱抗强,可到了后来,侠,不过变成了豪门的工具死士。春秋战国时的游侠,大多没有是非观念,谁是主人,就忠于谁,只是悍勇无畏,敢于赴死罢了。侠以武犯禁,的确,在统一的国家里,侠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汉帝诛天下游侠不是没道理的。郭解是名侠吧,可我看史书中他的做为,整个一土豪恶霸,杀人无忌,不过,此人比较有信用,守江湖义气,行事,实在谈不上多道义。

  壶兄关于侠的论断非常精辟,我也很同意。不过那是,史记之侠。不是金庸之侠,还是那句老话,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关于萧峰之死,好象也是金庸的原话,有道理,但太主观。

  苍天一刀

  唐方说这是梁襄梁公子,是大侠梁斗的儿子,这十年来,他帮过我许多,救过我很多次,是一位好朋友。和说我这10年有个叫谁谁谁的在追。有什么区别么?这和说谁谁谁单恋我十年,是同一个意思吗?汗,那恕我太笨,一点看不出来。而且,萧秋水出现的时间是短,一出来就叫唐方走,可是唐方可以暂时不走,多说两句话又怎么了,萧秋水就不等她了吗?不能用他出现的时间短做理由吧。

  如果温写到萧秋水出现,和唐方执手相对,然后停止,全文结束,我没二话。可是,当时可是写了萧秋水和唐方一起走啊。这和萧秋水出现的时间长短有什么关系,哪怕是在书中间他出现了,然后拉了唐方走,从此无踪影,其结果不也是差不多的确。

  纳兰

  纳兰,你这是钻牛角尖,你真要这么说我真无语了。你想一想,10年后初相遇就讲他帮过我许多,救过我很多次,是一位好朋友。只要萧秋水是个男人,他能不明白公子这么干是为啥?反过来一男的跟他10年不见的妻子说:这个她是好朋友,老给我洗衣服、作饭。他妻子会怎么想?

  苍天一刀

  苍天兄,你这样讲我也要无语了。如果时间允许,唐方当然可以慢慢来讲,可是萧秋水要马上走,唐方不是应该起码和公子打个招呼吗?打个比方,某女A和男同事B在一起走路,路上遇到了男朋友C,C要约A一起走,A最起码应该对B打声招呼,并且给C介绍一下,这是自己的同事吧。这不是最基本的礼貌吗。难道一看到C,就扔下B,招呼也不打一句,话也不说一句,基本的介绍也不做,赶紧扑过去?????

  就算是A和C很久不见面,可是,也不能一句话也不说就扔下B吧。更何况,公子襄也不止是同事,他为唐方出生入死,全力维护,做的也够多了。何况旁边还有一个海,唐方可是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的。

  纳兰

  :关于英主,咱们只是对名词的定义不同,我把英主的定义放在难度系数比较高的程度上,而你放在中档,可以说我定义的英主等价于你定义的千古明君,而关于做成的功绩的难度系数,咱们是认识一致的。关于侠,也还是定义问题,你说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也许你指的这个大侠和我说的英雄等价吧。不过这个定义有点过于模糊,一方面为国为民,谁都可以说,但是说的和本心想的是否一致这很难说,另一方面很多时候,好心做的未必是好事。

  所以这个为国为民的大侠的定义是以什么来定义呢:1;是否出于本心而非其他目的为国为民,2,所做的成果是否真正的为国为民呢,3,所作的成果是为的哪个国哪个民(不同时代;对不同群体,定义不同,比如陈近南在明朝遗老眼里是为国为民,在满清皇帝和官员眼里却未必)。

  关于主观,其实咱们所有的辩论都是很主观的,都是基于自己的观念的,人说唯物主义在唯心主义面前往往是很苍白的,因为他们完全是基于一个不同的理论基础,我也曾经与基督教徒辩论,结论是根本没法彼此辩论,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基于不同的信仰之上的,没有道理可言,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

  至于纳兰鄙视的那种侠,其实不过是流氓升级版了,呵呵。关于结局,个人倾向适度的悲剧,因为只有悲剧才能够让人记忆深刻,如果没有唐方的不理睬,公子的10年痴情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通过不懈努力争得爱情得故事了。关于没有结局,不妨考虑,呵呵,其实比较喜欢没有结局;觉得是一种很有智慧的写法,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见到让我非常爽的没有结局,包括金庸的飞狐也比较一般了,我心目中理想的没有结局是表现一种无法取舍的矛盾,是这样还是那样,然后让读者自己去想了。

  拎壶冲冲

  以,拎壶兄要专心讨论英雄和侠,那么,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侠的精神一直在,侠的传说一直在,兄可不可以,举几个真正合乎我们心意,评断标准的,英雄或侠客。 另外,在古代,的确很多人都认为,侠是流氓的升级版,而且比流氓还可怕,因为侠不怕死,拼起命来,闹起事来,更可怕。侠也是死士,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恐部份子,是专门从事谋杀工作的人。要离,预让,专诸,荆柯,他们都没有是非善恶关念,只是士为知己者死,谁对他们好,就为谁卖命,如此而已。

  另外,古代的侠,非常之贪心,贪的不是利而是名,有点本事的,都天天等着上位者来访他,求他,哪怕再艰难困苦甚至阴险无情的事,他们都会去做,求的是留万世之名。从这一点来看他们其实非常精明。 若不是那些著名的刺杀,这些刺客们的名字,怎会留在史书上,成为无数传奇,被后人视为英雄。

  而后来的,七侠五义,等小说故事里的侠,其实又已变成了官府的打手,半个公职人员而已。哪里看得到,悲歌慷慨,豪迈无比的英风侠气。

  纳兰

  汗,我的历史知识局限于故事和小说。其实有记录的侠更多是你说的那种恐怖分子,如果是按照我的侠,豪杰,英雄的定义,那么豪杰和英雄的历史记录更多,我定义的这种路见不平一定拔刀相助,以侠义精神为信仰的侠,一定是不得好死而且做不成什么大事,在历史上不会有很多记载,因为他们永远不会舍弃自己得信仰,不懂得隐忍,不懂得孰重孰青。

  豪杰得例子,数不胜数,楚霸王也算一个。英雄的例子(一刀定义的大侠),更多是民族英雄,岳飞,林则徐。但其实人性是复杂的,人,时间,地点等等因素都是随时会改变的,所以英雄做的也会有对有错,比如毛泽东。

  拎壶冲冲

  叹息,所以真正让我们喜欢的侠,其实是武侠小说中的侠,是梁羽生开创新派武侠之后才出现的侠,早期的侠,史书中的小侠,旧小说中的侠,他们的思想道德观,和我们的绝不相符。

  纳兰

  我对英雄的定义很简单:勇于助人!在看到行窃的小偷时敢于挺身而出,看到抢劫的强盗时敢于挺身而出,看到别人陷于危难之中时敢于挺身而出!我喜欢的侠也是新武侠的侠,这种侠才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思维。

  高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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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相关 从程婴到人权,到弱肉强食的争论

  (起0K点0K中0K文0K网更新时间:2004…2…28 13:08:00  本章字数:12745)

  

  苍天兄是说程婴和公孙吗?我敬重公孙,却不敬程婴。他用自己的儿子换了赵氏孤儿。他救了一个孩子,却谋杀了另一个孩子。那个无辜的婴儿何罪,凭什么要被送去死。如果孩子可以表达意见,他会不会喊冤。还有孩子的母亲,心中又有多痛。这样的人,让人心寒,这种人,心中只有义,而没有情,只有天理,而没有人性。如果程婴为救赵氏子而死,我敬他,可是他为救赵氏子而伤害别人的生命,哪怕那生命是他的儿子,他的亲人,他都不对。

  不说程婴的事。整个赵氏孤儿看下来,我觉得,得好处最多的就是那个晋王。四两拔千金啊,一个权臣,一个奸臣,全给他干掉了。

  纳兰

  对于程婴的这种做法我也不认同,他这是强迫性的让别人牺牲,这是种罪恶!这种自身牺牲应是自愿的,这种非自愿性的牺牲是我所反对的!用现代的话来说,损害了他人的人权,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

  高不成

  高不成 兄,你反对堕胎么?什么意思?堕胎和程婴不一样吧,堕胎严格意义上来讲,他并未完全成一个完整的生命,而程婴的孩子己经是个完整的生命了!

  苍天一刀

  佩服,苍天兄可以把堕胎和谋杀一个小孩等同为一体。

  纳兰

  当程婴决定救孤时,他全家其实已经死在那种要株连九族的野蛮法律之下了,与其都是死,为何不死的有点意义呢?也许这么说有点过于功利,没把人当人看,可是再那种大变突至,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这难道不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义士所能做出的最好选择么?别告诉我说,程婴、公孙可以不理那姓赵的小家伙,自己去逍遥快活。是,程婴为报君恩,引刀成一快,公孙忍辱负重教养孤儿成|人,中间痛苦有高下之别。但安知道程婴不是为了对家人的愧疚而欲与之泉下重逢呢?

  苍天一刀

  大丈夫在世,就应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他这个有所必为,就是杀了自己无辜的儿子,以邀千古之名。要离杀妻,以求刺杀庆忌的成功。用别人的牺牲来成全自己的侠行,这也算得了侠。而且,被牺牲者,还不是自愿的

  打个比方,萧峰化解宋辽之战,然后自杀而死,他是英雄,可如果,他化解宋辽之战后,把亲手捉辽帝,冒犯他结拜大哥的段誉虚竹杀了,我们还会认为他是英雄吗?他也可以说,这是为了救万万人,为了表达自己对皇帝的忠诚,他也可以说,他杀了兄弟之后,很内疚。这说得通吗。内疚是一回事,杀人是一回事。程婴杀了一个无辜的孩子,就算他以后再内疚,也洗不掉他手上的血,何况他说不定很喜欢用儿子的死,来表达自己的侠义之风呢。那个时代的人大多如此。

  那个时代的士,大多都是以死搏千秋之名的。算了算了,不争了,白天都说好不争的,要不是因为看到你把堕胎和杀死孩子混为一谈,我也不会忍不住了。

  纳兰

  萧峰需要用段、虚的命来停止辽侵宋么?可为救赵孤就要交一个小孩出去,不然最后会死多少小孩,谁能说清楚?用别人的牺牲来成全自己的侠行,这也算得了侠。而且,被牺牲者,还不是自愿的。为什么什么程婴、公孙就和要离一样?要离是要去杀人,程婴是救孤,这能混为一谈么?郁闷呀。而且关于要离、荆柯这帮杀手所受优厚待遇,书上全有详细描写,可程婴公孙却只是一句曾受大恩就带过了。高下之别,不可道以里计

  苍天一刀

  ‘打个比方,萧峰化解宋辽之战,然后自杀而死,他是英雄,可如果,他化解宋辽之战后,把亲手捉辽帝,冒犯他结拜大哥的段誉虚竹杀了,我们还会认为他是英雄吗?‘如果段誉和虚竹不是小说的主角,而只是两个跑龙套的话,还是有可能写成英雄的

  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立场,作为一个领导者,适当时候要决断牺牲某些个体利益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不论何时何地他做何种决定的时候,都应该而且必须考虑顾及到这些个体的利益,而且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来不停地提醒他这个,否则一定会出现极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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