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夜雨百年心-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运锤嫠叱坛獭K蝗ゴ娣欧胂壬硖宓姆考洌鸵恢弊诔坛痰姆考涞囊巫由希人蚜耍嫠吡怂缓缶团艹隽朔牍荨�
程程醒来后的下午,她接到了一个电话,那是文强。等她拿起话筒,他就只说了一句:“程程,你要保重。”然后就挂断了。直到这个时候,程程心里才突然一惊,坐了起来。
自从祥叔说了那句话之后,她昏倒,然后醒来,然后流泪,拒绝喝水吃饭,因为实在是喝不进吃不下。丁力早上和她说了文强的事以后,她也没多想,甚至都没有想起来,文强怎么没来,她现在心里没有想任何事,包括爸爸或爸爸不在了,她就是一直止不住地流泪,空空地流泪。
但是文强低低的声音,简短的句子,就如一声霹雳,炸散了她心里的那片混沌,很多东西在她心里又聚拢来,又清晰了,再疼痛了,在她意识到自己究竟在做什么以前,她已经伸手按了铃,叫小南进来,对她说了一句:“我想喝水。”
第一部 (十二)
文强和程程结婚,并没有在教堂,也没有公开宴客。
他们就在冯家,布置了一间房间行婚礼,请教堂牧师主持,汪月祺做伴娘,陈翰林做伴郎。祥叔,丁力,丁妈妈在场。常贵和阿彪也收到了请柬,本来不敢来,文强说,“一定要来”。于是两人特意各自买了一身新西服,带了大三元最好吃的六种点心作礼品。原订丁力做伴郎,但他前两天去老房子的阁楼给丁妈妈翻东西,从窄木楼梯上不小心摔下来,脸上擦花了,他于是推了,说不庄重,因此换上了陈翰林。
程程穿着她本来为订婚制的那件红色的旗袍,披着红色的头纱,手里拿着新娘礼花。文强穿着黑色的西服,结着暗红色的领结。因为是在家里宣誓,所以仪式也比较简单,但是依然肃穆。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冯家里里外外,请的是租界最有名的洋设计师,简单却精心布置了。大红色的玫瑰,金色的带子,青翠的松柏,组合大小多少和方式各不相同,妆点得公馆各处很喜气,低调的喜气,和隆重。
为婚礼而定制的小十字架高悬在墙上,四月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牧师站在下面,一对新人并肩面对着他。
牧师:许文强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冯程程小姐,让她成为你的合法妻子,按照上帝的法令与她同住,与她在神圣的上帝面前结为一体,在婚约□同生活。并承诺从今之后始终爱她、尊敬她、安慰她、珍爱她、保护她,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至死不渝?
文强:我愿意。
牧师:冯程程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许文强先生,让他成为你的合法丈夫,按照上帝的法令与她同住,与他在神圣的上帝面前结为一体,在婚约□同生活。并承诺从今之后始终爱他、尊敬他、安慰他、珍爱他、保护他,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至死不渝?
程程:我愿意。
牧师:现在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
文强从陈翰林手中的盒子里取出戒指,带在程程右手无名指上;程程从汪月祺手中的盒子里取出戒指,带在文强右手无名指上。那是一对在英国订做的结婚戒指,光光的两个环儿。
牧师:戒指是金的,表示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是圆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戴上它象征着爱和承诺。
牧师:新郎,请你一句一句跟著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
文强跟着说了一遍。
牧师:新娘,请你一句一句跟著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嫁给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妻子。
程程跟着说了一遍。
牧师: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著我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文强和程程跟着一起说了一遍。
牧师: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然后牧师拉起新娘和新郎的右手,交叠在一起,说:我宣布你们为神所配合的夫妇,任何人不可把你们分开。
牧师再面对众人,说:许文强先生和冯程程小姐都已经充分同意神圣的婚姻,在主和来宾的面前见证了同样的事情,互相发誓完毕并接受了戒指,我宣布他们结为夫妇。新郎,你可以吻你的妻子了。
文强揭开程程的面纱,在她颊边亲了亲,程程微笑着闭了眼睛,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文强扶着她的手一起面对大家微微地鞠了一躬。众人鼓掌,礼成。汪月祺高兴地也流泪了。仪式以后的午宴,也是在冯家进行的,是由租界最好的文华酒楼现做现送的一桌喜宴,菜式是程程一个礼拜以前自己去订好的。
他们也没有度蜜月,文强根本就走不开。
早些日子,筹备的时候,文强问程程,是不是穿白纱,去教堂行婚礼。程程摇摇头,道:“这套订婚的衣服,我很喜欢,我希望趁这个机会还是穿穿它”,停了停,又说,“不要穿白色的了,还是红色的好。”然后她又接着说,“我们就在家里办吧,去教堂有些人不请可能不好,在家里就只请我们想请的人就好了。”几天前,他们请了相馆的人,在家里穿着今天的礼服照了结婚照。
至于以前那套订婚戒指,冯先生和文强出事以后,程程也没顾得去拿。后来拿回来,她就把它们好好地收在抽屉里。据她后来和文强说的意思是,她觉得那个有点儿复杂耀眼,她在热孝期间,还是不戴了。此后她也没有再提起。
在席间敬酒的时候,丁力称呼新婚夫妇“强哥,大嫂”,程程看了看文强,文强低了眼帘,也没有看她。程程说,“丁力,你还是叫我程程吧,我比较习惯。”
下午晚些时候,文强和程程将客人们送至门口,一一看他们上车,驶出冯家花园,才回来。丁力临上车前,程程伸出手来,想和他握手。丁力看了看文强,文强对他笑笑,于是他也回握了程程的手。程程说:“谢谢你,丁力。”丁力不知道说什么好,期期艾艾半天,说了一句“程程,我祝你和强哥幸福。”程程看见他的眼睛潮湿了,又见他脸侧擦伤的几道血痕,没来由地心里一酸,收回了自己的手。
新婚的这一夜,程程穿的是从法国定制的一件浅粉色的手绣小花边儿睡衣,文强穿的就是那件玄色暗红格子的睡袍,里面穿的是天蓝色小绿斜纹的一套。
第二天,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许文强先生和冯程程小姐于民国××年×月×日,共结秦晋之好,特此通告社会各界及亲友。
第一部 (十三)
(十三)
凌小珊,本名林小珊,原籍广东,但是是在北平出生长大的。小时候在家,她和祖父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讲粤语,当然了,她和父母以及外面的孩子们都是讲北平话的。
她生的皮肤微黑,浓眉大眼,并不是很秀气的那种女孩,但是她的脸蛋轮廓很好,她的五官配在一起,配在她的脸蛋上,看起来很漂亮又柔婉,还有一股隐隐的英气。她的声音很好听,又细又亮又温柔,所以她很小就被送去了学戏。那时候坤旦还不多,但是她就是学的京戏,可以想见她家很穷,总得给她和家里寻个出路吧。她还有一个好处,她很温厚,又很乖巧,很善解人意。她在戏里的扮相也很漂亮,和她本人相比,是另一种味道。她和她的家人也没想着她能唱成什么角儿,出什么名,就是在草台班子里混碗饭吃。
学戏很苦,虽然她是女扮女,要容易些,但嗓子还得天天吊身段也得天天练。女孩学戏,很多不方便的,因为戏班里女孩就少,京剧都还只兴男旦,她熬了下来,因为她喜欢唱戏,还因为有小虎。小虎是一直和她配戏学生角儿的,比她大两岁,他一直很照顾她。大了,他们彼此喜欢,只等多挣点儿钱再说。还没来得及,十七岁,她被一个看戏的厅长强行占了,她几乎是被班主直接给卖了的。她崩溃了,小虎也很痛苦,一天晚上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从此以后,她痛恨戏班痛恨家人,然后她就想离开,戏班也不是说走就走得了的,她最后通过这个厅长离开的,反正已经无所谓了。
后来她辗转到了上海,但是还得养活自己,所以,在别人的指点下,她也开始进入上海的上流社会。到上海的那一年,她十九岁,方艳芸死的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在交际圈里还没满两年。虽然她没有足够的资本靠以唱戏为生,但是却有足够的资本交际,而且她会唱戏的这个特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让她很特别,因为就是正牌唱京戏的,坤旦也少,她交际的男人好多还是租界里爱听戏的洋人。加上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上海滩看多了南方女人,也就是轮廓幼细的女人,比如方小姐那种,很多人想换换口味,就喜欢起凌小珊来。凌小珊是她在上海‘挂牌’时改的名字。方艳芸最后的那几年,跟的都是冯先生,别人没法染指,但凌小珊不一样。她并不跟任何一个人走的太近,她也不要哪个男人给她买房买车,她不卖身,就是去给客人陪坐,宵夜,出席酒会慈善会,还应邀给客人唱堂会,她一有钱就自组了一个小班子,也就几个人,反正她也就是唱几个看戏的爱听的老段子,又不是排新戏,收费都不便宜,但请她的人还就是不少。
她真正的入幕之宾,坊间有很多揣测,但谁也说不好到底有没有,究竟是哪几个,不过反正,她和法国人英国人葡萄牙人走的很近,连日本人也请她。只要是客人有诚意地“请”她,她一般都会去。上流社会,不是达官就是显贵,也没有下三滥,至少表面上没有。没人专捧,风头自然没那么劲,但是又比较平衡,在这些有钱有势的男人的生活里踩的不深,但又知道的不少。她什么也不缺,自己住在马斯南路自己置的小房子里,是两层楼的小洋房,有院有墙,也不算小了,天天一早起来就练唱,也不抽烟,因为要保护嗓子,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深居简出,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出门有自己的小车。有时候她也会让客人上她的地方坐坐。
方艳芸冯敬尧一死,洋人的势力又更甚以前,她自然是独树一帜,不过她倒不在意这些,很多人想通过她套点儿洋人的消息,她一般不肯,更不主动揽这种事。她依旧唱戏,出席酒会,陪人打牌,收拾自己的屋子,管理戏班子,逛街买东西。她没读过书,但原来在戏班里识了不少字,如今还在家里请了先生继续教她文化。
作者有话要说:【注】马斯南路,(Rue Massenet)
今名思南路,是位于上海法租界中心(今属卢湾区)的一条不通公共电、汽车的幽静道路。北到霞飞路(淮海中路),南到贾西义路(泰康路),除了南北两端有少量市房外,从环龙路(南昌路)到薛华立路(建国中路),两侧几乎全都是法国梧桐和1920年代建造的花园式洋房。这是一片保存完好的旧法租界街区,并聚集了众多的名人故居。
第一部 (十四)
凌小珊对文强和丁力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丁力和她走在一起的原因。强哥和程程结婚以后,丁力着实高兴也着实痛苦了一阵子,当然,在文强面前,他极力掩饰。文强心里也知道,不过他也不表现出来。反正丁力也是一直找女人的,所以祥叔就和文强提到让丁力会会凌小珊。
因为他们要做的事情不是简单的事情,凌小珊可能会成为一个很特别的女人,在他们的计划里占很大的分量,或者不,但是至少会有很大的用处,而且丁力可能需要和她“非常亲近”才行,所以文强先仔细调查了她。她在北平的经历很简单,在上海的也不复杂,但是文强在一次英国人的酒会见过她以后,就总觉得她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她很安静,该说话的时候都说了,该陪笑的时候也都陪了,让所有人都觉得很舒服,但是她又很懂得自处,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像一个邻家女孩,你没有觉得她有惆怅,有不甘,但又都不是假装的。这个不太像欢场中的其他女人,所以文强有点儿好奇。
派着跟她的人过了一阵子回报说,发现她老是送药去石库门,送给一个瞎了一只眼的中年女人。石库门?文强心里一动。
这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