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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 的唯识理论研究-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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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比喻之后,本经对三自性的相互关系作出了说明。

“复次,德本,相名相应以为缘故,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圆成实相而可了知。” '17'

按此处文字来理解:遍计所执自性是来自于“相名相应”,依他起自性是来自于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或者说,知道了遍计所执相就可知道依他起相),圆成实自性则是消除了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但这些观点又如何理解呢?

首先来分析遍计所执自性。什么是“相名相应”呢?前期唯识论对一切法的分类,常用“五法”概括:相,名、分别,正智,真如。《楞伽经》第1卷说:“于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通达。”'18'其中,“五法”就是上述相、名等五法,“自性”即遍计所执等三自性,“识”即八识,“二种无我”指“我空”和“法空”二种无我。因此,“五法”是前期唯识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五法”中,前三类法囊括了一切有漏法,其中,“分别”就是识和心所;“相”和“名”是由识和心所变现出的所诠和能诠,即“相”是被认识的事物,“名”是能诠释事物的名称。此处体现的是“唯识无境”的思想,即唯有识(包括心所)存在,万法都由识变现。“正智”和“真如”则囊括了无漏法。“相名相应”就是说:事物(“相”)及其名称(“名”),有着本质的联系,名称体现了事物的本质特征。这是世人的看法,在唯识论看来,这种看法是错误的'19'。 

其次,怎么理解“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此句中的“遍计所执相执”相当于后来诸论所说的遍计所执自性执。前期的三自性理论一般都认为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或依他起自性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如《瑜伽师地论》七十三卷指出:“问:依他起自性缘何应知?答:缘遍计所执自性执应知。”  '20'即依他起自性是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七十四卷则对遍计所执自性和依他起自性的作用作了总结:“问:遍计所执自性能为几业?答:五。一、能生依他起自性。……问:依他起自性能为几业?答:亦五。一、能生所有杂染法性。二、能为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所依。……”'21'即遍计所执自性的最主要作用是“能生依他起自性”,而依他起自性的第二位作用是作为遍计所执自性的所依。

以上引文中,一说遍计所执自性,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这两个概念是否有区别?应该说是有区别的。以我执为例,我执就是对“实我”的执着,即认为存在着“实我”。“实我”是遍计所执自性,是不存在的东西,是“无”;但“我执”这种执着(即这种认识、这种观念)是“有”。进而,这种执着(“我执”)既有现行,必然也能熏成种子,且其种子是如此坚固,以至要彻底清除这种执着,修道人要历经三大阿僧祗劫。再以“认绳为蛇”(即在黑暗中误将绳看作蛇)之错觉而心生恐惧为例,蛇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所以是遍计所执自性;但这一错觉是存在的,所以作为现行,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会熏成种子。只要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不破除,下次再在同一地点相同的条件下看到绳子,仍会将其认作蛇,再次心生恐惧。因此,遍计所执自性是“无”,而遍计所执自性执是“有”,不但有现行(即能执心),还有种子。如《瑜伽师地论》81卷所说:“执着相者,谓诸愚夫无始时来相续流转遍计所执自性执及彼随眠。”'22'其中的“随眠”就是种子。 

由上可见,遍计所执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执,密切相关,却又是并不相同的两个概念。说“遍计所执自性生依他起自性”,那是一种粗略的说法;更准确的说法应为:“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那么,为什么遍计所执自性执能生依他起自性?

如上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对遍计所执自性的执着,换种说法,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能执之心(包括其形成的观念)。如《瑜伽论记》四十二卷指出:“遍计所执自性执者,是能执心。”'23'此能执心是依赖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所以就称为“依他起”。如《瑜伽论记》同一处所说:“遍计所执性,虽无有体,然能生彼能执之心,名所依止。……现行能执心是依他性。” 这就是说,能执之心识是依遍计所执自性生起的,所以是依他起自性。进而,“由执遍计熏成八种种子,亦是依他性摄。”即八识的种子又是由能执的八识的现行熏成的,所以也是依他起自性。如此就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

在上述观点中,说能执心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当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如第六识就能依遍计所执自性的“实我”、“实法”而生起我执和法执。但前后期唯识论的差别在于:是否八识都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成唯识论》认为只有第六识和第七识能,而前期唯识经典倾向于八识都能。 

那么,什么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呢?

如回到前面转换后的比喻,“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就相当于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等相;“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就相当于认为实有青瓶等相之能执心。为什么以此能执心为缘,就可知道依他起相是怎么回事?因为此能执心能熏成青瓶等“言说习气”(即名言种子),而此“言说习气”又能生起现行能执心。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这就是依他起相。

因此,并不是有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由二个种子生起了“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实际存在的只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的现行和种子,即认为实有青瓶等相的能执心的现行和种子。

由此可见,在本经的体系中,缘生与名言并非是二元决定论,二者实际上是统一的。种子是名言熏成的,所以种子都是名言种子;由名言种子生起现行,就是缘生。换种说法就是:名言生执着(即遍计所执自性执),执着之现行熏成名言种子,名言种子又生现行。

至此我们可以对《解深密经》的三自性与其唯识理论体系的关系作一总结。一切法都是名言性的,所以都有遍计所执自性。一切法都以“一切种子心识”为所依,具体地说,名言性的法在此识中熏成种子,种子遇缘又生起现行,所以,一切法都是依他起的,都有依他起自性。一切法都以真如为体,所以也都有圆成实自性。如此说来,一切法都有三自性。

  

四、三无性观 

  

    但一切法都有三自性的思想,与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般若经》的“一切法无自性”思想似乎矛盾。对此,本经在《无自性相品第五》中以“三无性”的理论来解决此矛盾。

该品一开始,胜义生菩萨就提了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世尊在过去时中说了种种法,但又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这有何“密意”?这里的问题实际上是说:如果真的“一切法皆无自性”,那世尊说的种种法也都是虚妄不实,又有什么意义?而如果世尊说的种种法是真实不虚,那么,“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否不能按其字面意义来理解,而须对其字面意义作出限定,对其真正意义给予明确说明?

其中“密意”的含义,《成唯识论》第9卷作了明确说明:“故‘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性全无;说密意言,显非了义。”'24'即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并非一切法的自性完全没有。这种“密意”的说法,是“不了义”的。所谓“不了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不了义”有二层意思。一是话说得不明显,需要补充说明,才能使其意思明确。二是在教理的层次上,不是处于最高层次。唯识宗说“一切法无自性”是“不了义”,就是从这两方面来说的。

首先,对“一切法无自性”,空宗是不加任何限定的,即此观点是无条件成立的;唯识宗则认为,此观点的成立,是有一定条件的。

在《无自性相品》中,世尊对胜义生菩萨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胜义生当知,我依三种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25'即“一切法无自性”是依据三种“无自性性”来说的。三种“无自性性”就是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

“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谓诸法遍计所执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为相,非由自相安立为相。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26'这是说:“相无自性性”就是遍计所执相。为什么呢?因为遍计所执自性是由“假名安立”的,不是由“自相安立”的,所以,遍计所执法之“相”是“假”,是“无”,称为“相无自性性”。

“云何诸法生无自性性。谓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缘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说名生无自性性。”'27'这是说:“生无自性性”就是依他起自性。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法都是由因缘而生起,非自然生起(即不依赖任何条件就能生起)。“生无自性性”,指的就是“非自然生”。换言之,一切法的生有两面,一面是一切法由因缘而生,这就称为“依他起自性”;另一面是一切法非自然生,这就称为“生无自性性”。所以,“生无自性性”否定的是自然生,不否定因缘生;“生无自性性”只是一分无性(无自然生性),“非性全无”(有因缘生性)。

“胜义无自性性”在本经中,既可指依他起自性,也可指圆成实自性;而在《成唯识论》中只指圆成实自性。本文为简便也只讨论后一种无性。“复有诸法圆成实相,亦名胜义无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亦得名为无自性性。是一切法胜义谛故,无自性性之所显故。由此因缘,名为胜义无自性性。”'28'圆成实自性为何称为“胜义无自性性”呢?圆成实自性指真如。在空宗,真如就是“二无我”(人无我和法无我,或如本经说的“诸法法无我”);而在唯识,真如是由“二无我”所显。其区别在于:空宗认为,真如无体,就是“二空”;唯识认为,真如有体,是由“二空”所显(即“二空”本身不是真如,只是真如显现的条件)。既然真如有体,所以圆成实自性是有;说它“无性”,仅就其由“二空”或“法无我”所显。“法无我”是胜义,是空(无自性),在此意义上,圆成实自性是“胜义无自性性”。所以,圆成实自性也“非性全无”,称它“无性”,仅就其相关因素(即“法无我”)而说。

由此总结,三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真正的“无性”,完全“无性”;依他起自性是一分“无性”(无自然生性),一分“有性”(有因缘生性);圆成实自性是主体有性(真如有性),相关因素“无性”(“法无我”无性)。所以,世尊总结道:“善男子,我依如是三种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29'这是显示“一切法无自性”在语意上的“不了义”。

在教理层次上的“不了义”,见诸胜义生菩萨的“三时说”。该菩萨在其后的对答中,将佛陀说法分为“三时”'30'(即三个阶段)。初时,佛为声闻乘者说四谛,此教理“虽是甚奇、甚为希有”,但“有上有容,是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即还未达到最高层次,还是“不了义”,还会引起各种争议)。“第二时中”,佛“惟为发趣修大乘者”,“以隐密相”说“一切法无自性”等教理。此教理“虽更甚奇、甚为希有”,但“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犹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于今第三时中”,佛“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以显了相”说“一切法无自性”等教理。此教理“第一甚奇、最为希有”,“无上无容,是真了义,非诸诤论安足处所”。

佛陀答道:“……如是于诸不了义经,闻已信解,广说乃至以其修相发起加行,所获功德,比此所说了义经教,闻已信解所集功德,广说乃至以其修相发起加行所集功德,百分不及一。”'31'由此可见,佛陀将先前所说的经称为“不了义经”,而将本经称为“了义经”,因而是赞同上述“三时说”的。

然而,佛说“三无性”的理论,并非仅为了教理“了义”之需要,也是为了修证之需要。在该品中,佛说了此意趣。即先为未种善根等众生,“依生无自性性宣说诸法”,使他们能认识到“诸行无常”,对无常的一切法能生起恐惧和厌恶,止恶习善,种植善根,积集福德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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