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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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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重的,换任何人都可以。

我真的很迷恋这种感觉(5)
  性伙伴可以是任何的人:)情人应该对人生看得比较明白。
  在成长过程中各有作用和意义,我比较同意方刚的说法,性伙伴就是做完爱会生出讨厌之心的感觉。
  我和别人做爱确实是谈不上有原则的事。我会尽量追求同自己心仪的男人做爱,比如和 昌平园的NO6,尽管只有一夜,还是想留下美好回忆;再比如NO11,我们一见面就彼此吸引、虽然聚少离多,总是非常挂念,NO11特别遗憾我的孩子不是他的,如果是那样,想必我就要跟他结婚了罢;还有我的丈夫NO16,我很爱他,从一开始就希望能够给他一个完全自由的环境。不过这是少数,我的性行为大概还是分两种,有情的和完全没有的。我看重的当然是那些有情的。我和异性做爱没有享受过自慰达到的性高潮,所以性刺激这点应该很淡,剩下的就是一种沉浸在自我之中的体验,是否也是一种心理和生理满足呢?
  我上大学之前就很向往做爱,因为好奇,也因为我想把这当成一种感受世界的方式。所以我会和那些不喜欢的人做爱,真的只是把这作为一种顺其自然的体验,哪怕是对类似强奸的感觉的体验,在那种时刻,我总是觉得自己好象一个局外人,很清醒地看着这世界,我比较喜欢这种感觉。
  我并不是抱着欣赏男人的态度去做爱的,我一直只专注于自我的感受,就是建立自己与这个世界之间的关系,明白么?
 我在结婚以前的性经历,差不多都坦白的对NO16讲过,而结婚以后和NO11的联系是不会让他知道的,我也不愿刺激他,使他感到难受。他对我讲过的那些,大体上还都可以接受,但也嫉妒难受了一段时间。
  我的情人和性伙伴因为都是男人,所以我想他们也是看上了想与之做爱的女人就想要把她们搞上床,这也是天性吧。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没什么心理压力,想做就做。但是我们并不讨论彼此的性伴侣的问题。我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
  和NO8,因为我们一看上去就是很年轻的学生,所以当然不可能说是夫妻,我们就一起去找很小的旅馆,以朋友的身份去住,大概换了两三家吧,最后是在离科大挺近的一家小店,NO8对店主说我来看他,所以他陪我在学校外面住一晚,店主就让住了,不过叮嘱我们不要做爱:)呵呵,当然没说这么直接,但意思是显然的。
  我和NO7在青岛旅行期间去找旅馆住,说是夫妻但没带证件,第二家住下了。
  我和NO11在广州、湖南、云南等地是以男女朋友旅行的身份去住店,没有遇到过问题。
  我们的心理不会受影响,身份介绍也没变:)
  如果一个人先登记,另一个就只能以访客身份了,又不能过夜:)
  给NO16自由的环境,因为我很爱他,他的性爱是从我这里开始的,但我也希望他能够体验到更多美好的性爱,我会鼓励他以后去寻求自己喜欢的性伙伴。我希望我们能够共同维持稳定的家庭,虽然我们两个都是很笨不会赚钱的人,我现在能够按捺下自己的心来工作是因为母性、对孩子的负责,而NO16现在未必做得到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希望他在工作、生活方面先自由一段时间。
  我在那段性伴侣多的时间里,基本上是把性爱看得非常单纯,就是作为一种体验世界的手段,这是因为自从G的事发生之后,我总是觉得很悲伤,心中充满了悲伤来看这个世界,所以特别想把自己变得清澈透明、静静的、空白的,只感受我的身体、我的心能感受到的一切,看着人们的行动和他们的样子,哦,那时我真的很迷恋这种感觉。
  不采取安全套是因为不舒服或不自在。爱滋病对于我们的威胁非常大。
  关于爱滋病,我97年底的那阵最关心,因为那阵刚开始和陌生人做爱,自认为确实是有高危行为,所以非常关注这个问题,一直到98年5月献完血才放心。我是不喜欢用避孕套的。当然现在无论如何也要用。以前自控能力不够,所以没法勉强自己用,呵呵,我觉得我最早也是21岁才成年的。
  经历10到15个性伙伴之后,我希望复归。
  以前没有看到许多另外有意义的事。唉,其实生活可以更丰富的。
  我完全可以用做爱的时间去干别的呀,比如旅行、读书、学些有趣的东东。

F04 雪儿 我更看重内心的满足
  29岁,未婚,生活在北京,广告业。
  性伙伴的数目:男20,女15。

我更看重内心的满足(1)
      29岁,未婚,生活在北京,广告业。
    性伙伴的数目:男20,女15。
  目前有两个。一个是爱人,有时住在一起;另一个在上海,我们经常电话做爱。忘了说了,两个都是女的。
   我是个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比较开放的人,之所以形成这种性观念,似乎与外界环境的影响没有太多关系,似乎与本性有关,但本性是否因外界影响而成,我就不知道了。
  天生就这样,性观念比别人开放。比如我小时侯就觉得妓女的职业没什么,没有歧视感。
  我跟大家接受的传统教育一样啊,没多也没少,所以我猜想这是天生的。稍微比别人特殊一点的,就是小时候家里有很多外国书,间谍啊,反侦探题材的,性爱描写比较赤裸。都是我妈的书,我经常偷来看,有一本书里描述了三个人(一男两女)同时发生性关系,给我印象挺深的,我当时就想着,将来有机会我也试试。
  22岁我第一次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当时除了怕疼,在心理上是没有什么障碍的,如果不疼的话,我是可以轻轻松松地完成整个性爱过程的。
  在我看来,性生活本身不存在任何特殊意义,它和拥抱、接吻、握手、吵架、和朋友共进晚餐、等等,拥有共同的含义,即:这是两个人拥有相同意愿并且去实施了的事件。我的性行为能够与性观念达到统一,
  但并非观念开放,性行为就能跟上。做不做,完全在于我的想不想做,而不在于我可不可以做它。
  我虽然观念开放,但做爱次数不是很多。你看看我性伙伴的数字,总共加起来也就三十多个,按照我这么放得开的人,怎么也得几百个:)呵呵,之所以没那么多,也跟性欲有关,我没那么强,相反有时对这事提不起兴趣来。
  我和很久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同居期间,在网上认识一个上海的男网友,是个大四的学生,他打算用所有的积蓄买上海至北京的往返机票,来和我做爱。这给我带来很大的满足感。我挑了一个上班的日子让他来北京,白天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就在我家里和他幽会。他进我家之后,我就有点后悔,因为他长的不帅,整件事情就不够玩的级别。但人来了我必须和他做,就咬着牙做了。在做的过程中因为没“晕”,所以有内疚的心态,我觉得是不是对不起我爱人啊,在我们睡觉的床上弄了一个男人回来。(其实如果我喜欢这上海男孩的话便不会有内疚心态,内疚心态只是给自己的不情愿找了理由罢了)。下午我就把他打发走了,他举目无亲的也不知住在哪里,事后我有一点罪恶感,但被我克服了。
  罪恶感不是因为出轨,而是我把人赶出门,他无亲无故的,怎么办?后来想想,
  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这算什么。
  我很一致。如果有不一致情况的话,人际关系就是个很大的因素。有时候两个人的关系不适合搀杂性关系,那么就放弃;如果衡量一下,觉得不会破坏原有氛围的话,就可以做。
  一般我这样界定,工作中认识的人不适合有性关系,但已有性关系的人可以在工作中合作。比如我在工作中认识一个电视台的男导演,工作中交往几次后,彼此有好感,但谁也没提出上床,这点大家都很有默契。不上床的原因是,这种合作我和他的关系必须透明化,如果我们有了性关系,被大家知道了就会有很多忌讳,那时我们的合作也许就该结束了。对谁都没好处。
  这里我把爱人叫做“同伴”。除了同伴之外,我目前只有一个性伙伴。
  上海人,女,25岁,大学毕业,外企投资顾问,经济状况良好。(对于我来说,对方个人条件与性快感没什么关系,能仅凭个人条件就能激发我性欲的人有两种:要么特别优越,比如李泽楷、张朝阳;要么特别朴实,比如偏远山村里强壮憨厚的农民)。我现在的性伙伴是个喜欢女人的女人,外表象男孩,在这个CASE里可以把“她”当做“他”。他在性行为上很放得开,什么都来。他喜欢我是因为我在性上也很有意思,他看到了可以让他发挥的空间,这点一般女孩给不了他,所以他对我神魂颠倒,我也是。我们大多数时间见不了面,通常每三天在电话里“做爱”一次,隔靴挠痒,但有一种不能尽兴的刺激。除了性之外我们还谈一些思想类的话题,其实这有点“拿劲儿”,但我们同时喜欢,并且有默契,这很不容易。他是个有理想抱负并逐步实施的人,很有思想见地,最难得是他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和他聊天很过瘾。我想我找下一个性伙伴也会以此为目标,到不了就不找。以前年轻的时候很喜欢玩,跟不同的人玩,满足于在游戏状态中与世隔绝的感觉,现在则“挑”得厉害,更喜欢留住生命中略有意义的痕迹。
  其实在性爱上,我一直都是“玩”的心态比较重,这种“玩”也是在找感觉。大概四、五年前,我二十四、五岁的时候,曾经在访问量最高的网站里留过帖子,征集性伴侣。记得当时每天邮箱里能收到几百封信,各种情况的人都有,我也看晕了,凭感觉给一些人回了信。再凭感觉跟一些人约出来吃饭见面,后来跟其中顺眼的几个人上了床,五个?六个?大概就这数字,不多。因为我当时找性伴侣不是出于性饥渴,而是想找一种随心所欲、能支配自己性生活的感觉,找着了就完了。当时我不让男人给我买单,吃饭也是AA,真是很好玩,很尽兴,不带任何动机和功利色彩。至于性爱给我带来多大的欢娱,其实不重要。但我相信这件事给我自己、也给和我上床的男人留下了深刻的、非现实的回忆,多年后他们或许会记得自己曾经和一个女孩子做了一次纯粹的性爱。

我更看重内心的满足(2)
  这件事前后经历了半年多,最终结束了。如果不是出于性欲原因的话,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因为没节制,也就厌倦了。
  后来的日子,找情人就象坐碰碰车,碰上谁就是谁,只要是我喜欢的人,我就愿意。那种感觉挺好的,游戏着,不负责任,便可暂时抽离开这喧嚣世界,与世隔绝。
   再接下来,慢慢长大了(28岁左右),懂得了生活,懂得一切一切都来之不易,懂得珍惜手里的东西。所以,更注重“感情”、“责任”、“信任”、“未来”,等字眼,在心中,性和爱的比重和以前也大大不同了。(这个心态的形成,是慢慢的,不是由于某一件事。)
  这时候性爱赋予我的意义是,与信任的人做爱。其中的乐趣,与以前有天壤之别。如果增加新的性伴侣,便很难。需要情投意合,同道中人,理解,信任,等等。真的很难。也很挑。万一找到了,便觉得很可贵,认为是生命赐予我的珍贵的东西。
  即使这样,也有游离出去的时候,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想拉一个好玩的上上床,找的人一定是轻松的,我喜欢跟床上轻松的人做,都别把性太当回事,否则就没劲。事后,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我想在我和情人这段打着“性”旗号的关系中,其实搀杂了很多感情因素,只不过我们谁都不挑破。如果按比例来划分性和爱的话,大概一半一半吧。在我们保持这种情人关系的过程中,其实非常影响了我和同伴之间的关系,我会拿他们比较,会情不自禁地偏向情人,我会常常想起他,甚至在我和同伴做爱的时候。我想这会彻底谋杀我对同伴的爱情。但是生活和爱情是两码事。
  上海女孩是我的性伙伴,同伴就是我女朋友、爱人。
 我和M的关系由性伴侣开始,后来我喜欢他了。他已婚,我开始没介意,觉得不防碍我喜欢他。后来他老婆来北京了,他得跟老婆住一起,不能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不干,让他离婚。那时候年轻,不知道婚姻对男人意味着什么,我以为互相喜欢就可以什么都不管。
  后来当然离不了,孩子房子什么的。可我还是想和他在一起,就提出搬到他家住。我曾设想过三人组成的家庭世界,他一三五住大老婆房间,二四六住我这,只要她老婆愿意,我没问题。
  后来可能他老婆不愿意,并且对孩子影响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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