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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制政府 作者:[英]j.s.密尔汪瑄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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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如果它不符合其他目的的话——任何地方所能有的
最重要的一种政治制度和自由政府的头等好处之一。这种


“谈论”,如不致妨碍“行动”,就决不应该予以轻视。谈论决
不会妨碍行动,如果议会了解到并承认谈论和讨论是它的本


分,而作为讨论结果的·行·动则不是一个五方杂处的团体的任
务,而是特别经过所需训练的人们的任务;了解并承认议会
的适当职能是设法使那些人被诚实地和明智地选出来,并不
再干涉他们,除了通过广泛范围的建议和批评,以及给予或
不给予国民同意的最后批准以外。正是因为缺乏这种可贵的
保留,以致人民议会试图做它不可能做好的事情——行政管
理和立法——并除了它自己的机构外不为之规定其他机构,
这时当然在谈论中花费的时间就是不做实际工作的时间了。
但正是使这种团体最不适合作为立法会议的这一事实,却使
它们更适于它们的另一种职能——即,它们不是这个国家最
伟大的政治人物的拔萃(关于国民的意见很少能从这种人物
的意见中可靠地推论出来),而是(当适当地组成时)毕竟有
资格在公共事务上发言的、人民中各种程度的智力的一个相
当好的标本。它们的作用就是表明各种需要,成为反映人民
要求的机关和有关大小公共事务的所有意见进行争论的场
所。还有就是通过批评,最终是通过不给予支持,对真正管
理公共事务的高级官员或任命他们的高级官员进行制约。只
有把代议团体的职能限制在这些合理的界限内,人民实行控
制的好处才能同同等重要(随着人类事务在规模和复杂性上
的增大而越来越重要)的对熟练的立法和行政的要求一同得
到。要把这些好处结合起来,除了把保证前者的职能从要求
后者的职能分开别无其他办法。通过把控制和批评的职能从
事务的实际管理分开,并把前者交给多数人的代表,同时为
后者保证在对国民的严格责任下得到经特别训练又有经验的
少数人所具有的知识和老练的智慧。
以上关于应当赋予国家有主权的代议制议会的职能所作
的讨论,将要求紧接着对适当地赋予较次要的代议制团体的
职能作一番研究,这些团体应当仅仅为有关地方的目的而存
在。这种研究构成这本论著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由
于许多原因必须把这种研究推迟到我们研究了作为主权者对
立法和国家行政进行控制的大代议制团体的最适当的组成以
后。




第六章 代议制政府容易有的
弊病和危险
政府形式的缺陷可以是消极的也可以是积极的。如果它
不把执行必要的政府职务的足够权力集中于政府当局的手
中,或者如果它不依靠发挥每个公民的积极能力和社会感情
以求得充分发展,它的缺陷就是消极的。对这两点,在目前
研究的这个阶段上都不必要作很多阐述。
政府中缺乏适于维持秩序和容许人民进步的一定权力,
往往是粗野的和未开化的社会状态一般地容易有的现象,而
不是特定的政治联合的形式容易有的现象。当人民太迷恋于
野蛮时代的独立自主而不能容忍为了他们的利益他们所必须
服从的一定权力时,那种社会状态(如前所述)对实行代议
制政府来说是尚未成熟的。当实行那种政府的时刻到来时,为
了达到所有必要目的的充分权力肯定会归于最高权力的议
会;如果议会没有把足够的权力交给行政,这只能是由于议
会对行政的嫉妒心,这种情形除了在议会罢免行政官员的宪
法权力尚未确立起来的地方外,是不大会有的。在该项宪法
权利原则上得到承认并在实际上得到充分实行的地方,不用
担心议会不愿意授与它自己的部长们的真正值得想望的权
力。相反地,危险倒是在于议会的授权不免过于慷慨,范围
太不确定,因为部长的权力就是使他具有并保持那种权力的
那个团体的权力。然而,很可能有这种情况,而这是进行控
制的议会的危险之一,就是它在授与权力上是慷慨的,但后
来又干涉这些权力的行使;它整批地给予权力,但又通过对
行政事务的很多单个干涉行为逐一将它收回。这种实行实际
的管理以代替批评和制约管理人员的做法所引起的害处,已
经在前一章中作了充分的论述。要防止这种不适当的干涉,除
对其有害性有强烈而普遍的信念外,在道理上是不可能有任
何妥善办法的。
存在于政府中的另一消极的缺陷,即不能使人民的个人


能力——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
缺陷,在说明专制制度的显著弊端时一般地已经揭示过了。就
一种人民政府的形式和另一种形式作比较来说,这方面的优
点属于将公共职能的行使加以最广泛地分散的政府;它一方
面把最少的人排除于选举权以外;另一方面,在符合其他同
等重要的目的的范围内,允许所有各阶级的人最广泛地参加
具体的司法和行政事务;如通过陪审制,允许人民参加市行
政职务,尤其是通过最大可能的公开自由讨论,借以不仅使
少数个人相继参加政府,而是使整个公众都在某种程度上参
加政府管理,并分享从政府管理中得到的教育和锻炼。对这
些好处,以及指望得到这些好处所受的限制,最好等到我们
说到行政的细节时再作进一步说明。
和其他政府形式一样,代议制政府的积极的缺陷和危险
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说
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第二,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
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前一种缺陷,即高级智力条件的不足,一般认为是平民
政府比任何其他政府更容易有的缺陷。君主的旺盛精力,贵
族政体的果断和审慎,被认为是远远胜过甚至合格的民主政
体的优柔寡断和眼光短浅的最大优点。然而这些提法决不象
他们在初看之下显得那样有根据。
和简单的君主制相比,代议制政府在这些方面并非处于
不利地位。除在未开化时代外,真正的而不是伪装的贵族制
的世袭君主制,在被认为是民主制特点的无能方面远远超过
民主制。我说除未开化时代外,因为在真正未开化的社会状
态里,君主的智力的和积极的能力是有相当保证的。他的个
人意志经常遭到其臣民和臣民中强有力人物的蓄意阻碍。社
会状况并不为单纯豪奢的纵欲提供多大诱惑;心身的活动,特
别是政治和军事活动,是他的主要兴奋剂;他在强横的头头
们和无法无天的追从者当中权威不高,并且甚至很少能长期保住他的王位,除非他具有相当高度的个人勇敢、敏捷和精
力。我们历史上各个亨利(Henry)和爱德华(Edward)的平均才能之所以那么高,其原因可以在爱德华二世和理查德
(Richard)二世的悲惨命运,以及约翰(John)及其无能的继
承人统治时期的内战和动乱中找到。宗教改革的动乱时期也
产生了几个杰出的世袭君主——伊丽莎白(Elizabeth)、亨利


·夸特(HenriQuatre)、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Gustavus
Adolphus);但是他们大多长成于患难之中,由于较近继承人
的意外失败而继承王位的,或者不得不同他们的统治开始时
的巨大困难作斗争。因为欧洲生活取得了安定的局面,所以


68世袭国王的任何超出常人之处都变得极为罕见,而其一般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常人,无论是在才能方面或是在魄力方面。宪
法上绝对的君主制现在只能靠常设的官僚机构的智力条件维
持其本身的存在(除有时掌握在某个有积极精神的篡夺者手
中以外)。俄国和奥国政府,以及甚至在正常情况下的法国政
府,都是官吏的寡头政治,国家元首只不过是选择官吏的头
儿们。我说的是这些政府行政的例行行动;因为掌权者的意
志当然决定政府的很多特殊行动。
历史上凡是在管理事务中以持续的智力和魄力著称的政
府一般都是贵族制。但是它们毫无例外地都是官吏的贵族政
治。统治集团是那样狭小,以致集团的每个成员,或至少是
每个有影响的成员,能够也确已把公共事务变成一项积极的
专门业务和一生中的主要职业。通过许多世代显示出高度统
治才能,并按照确定的政策原则行动的贵族政体,只有罗马
和威尼斯的贵族政体。但是在威尼斯,尽管特权等级是为数
众多的,但实际的事务管理严格地集中于一个小小的寡头政
体中的寡头政体,这些人终生献身于国家事务的研究和管理。
罗马政府更带有我们自己的开放的贵族政体的特点。但是真
正的统治团体——元老院,一般说来专由这样的一些人组成,
他们曾服过公务,或者已经担任,或者等待着担任国家的更
高的职务,冒着万一无能或失败时承担严重责任的危险。一
旦成为元老院成员,他们的一生就矢志于公共事务的领导;甚
至不准他们离开意大利,除非是为执行某项公务;除非因为
不名誉的品质或行为被监察官逐出元老院,他们保持其权力
和责任直到生命的终了。在如此构成的贵族政体中,每个成
员感到他个人的重要性完全和他所管理的国家的尊严和威
望,以及和他在国家的各种会议中所能起的作用密切相关。国
家的尊严和威望是和一般公民团体的繁荣或幸福完全不同的
事情,并往往是和它完全不相容的。但是它们和国家对外的
成功和扩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几乎专为追求该项
目的的情况下,不论是罗马贵族政体还是威尼斯贵族政体,都
显示了一贯明智的集体政策和对政府管理的巨大的个人才
能,为此历史给了它们以应得的荣誉。
因此看来情形是这样,凡是并非例外地具有高度政治技
巧和能力但又不是代议制的政府,不论是在君主制形式下还
是在贵族制形式下,主要是官僚政治。管理工作掌握在职业
官员的手中,这就是官僚政治的本质和意义。究竟是因为他
们受了那种训练才让他们做那工作,还是因为该让他们做那
工作他们才受那种训练,虽然在许多方面有很大不同,但是
就这规律的根本性质来说则毫无不同。另一方面,象英国这
样的贵族政体,掌权阶级的权力单纯来自他们的社会地位,既
非经特别训练,也非专门献身于那种工作(所以在这种政体
里权力不是直接行使的,而是通过按寡头政治的原则组成的
代表机关行使的),这样的贵族政体在有关智力禀赋方面和民
主政体大体相同。那就是说,它们只是在伟大而深ae?众望的
才能和显著地位结合在一起,使某个人处于暂时的支配地位
的时候,才在较大程度上显示出上述这种性质。特米斯托克
里和伯利克里,华盛顿(Washington)和杰斐逊
(Jeeeerson),在他们各自的民主政体中,不是比英国代议制贵
族政体的查塔姆和皮尔一类的人,或甚至法国贵族制君主政体的萨利
和科贝尔(Colberts)一类的人更十足的例外,却
无疑是更为杰出得多的例外。在现代欧洲的贵族制政府中,一
个伟大的大臣几乎是和一个伟大的国王一样罕有的现象。
因此,就政府的智力属性而论,必须在代议制民主政体
和官僚政治之间作比较;所有其他政体可以不加考虑。必须
承认的是,官僚政治的政府在某些重要方面处于大大有利的
地位。它积累经验,经过反复试验和充分考虑而获得传统准
则,以及为实际管理事务的人们准备适当的实际知识。但对
个人的精神活力来说则并非同样有利。官僚政治的政府深受
贫苦的弊病,以及通常招致其衰亡的弊病是例行公事。它们
因它们准则的不可改变性而致衰亡;尤其因这样一个普遍法
则而致衰亡:凡是变成例行公事的东西都丧失生命力,不再
具有在其内部起作用的精神,只是继续机械地运转,而要做
的工作却依然未做。官僚政治总是倾向于变成腐儒政治。当
官僚政治是真正的政府时,集团的精神(象耶稣会的情形那
样)压倒集团中较卓越成员的个性。在行政管理这项职业中,
和在其他职业中一样,多数人的唯一想法就是别人教他怎么
做他就怎么做;所以需要平民政府使具有独创天才的人的意
见能战胜受过训练的庸人的阻力。只有在平民政府(撇开高
度明智的专制君主这种偶然事件不说),罗兰·希尔爵士才
能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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