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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变局-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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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这篇广为传载的著名演讲《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中,有这样的话语:
一度摇摆的“国退民进”政策一朝开始急风劲吹,这带来两个方向的变化,一个是长期滞后的产权改革可以大规模突破。一个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打着新“洋务运动”旗号,中央和地方大规模重复技术引进、组建家电企业所导致的群雄割据历史可以终结。
“民企参与国企重组”一时成为主流的话语,体制变动突然带来饕餮盛宴。
通过这样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分析了“国退民进”政策带来的两个变化后,郎咸平的语气突变,“体制变动突然带来饕餮盛宴”。它给人这样的印象:体制的变动必然会带来贪婪者的饕餮,而且,是群起而食之的盛宴!这个论断,是他分析了格林柯尔收购科龙、美菱、亚星以及ST襄轴等四家企业的数据后得出的。这个论断已经超越了顾雏军的格林柯尔这一控制体,转向了一个更为宏大的目标: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正在趁着体制变动,联合侵吞着国有资产!
而顾雏军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于他来说,本该从文章中嗅出郎咸平的春秋笔法隐藏着更深更大的用意,而他只是被其推向前场的一门大炮而已!依他的智慧,本该看出这些东西来的,但可惜的是,自大和愤怒的火焰烧昏了他的头脑,想用律师函这颗炮弹去轰郎咸平,没想到,郎咸平自身却是站在炮身后面的!顾雏军轰出去的炮弹,点燃的却是广大网民的口诛笔伐。
顾雏军充当了“炮弹”,而郎咸平早在整篇文字中点燃了民众心中的那根导火索了。诸如“如此礼尚往来,投桃报李,如果真是这样,受到损失的仅是这些中小股东”、“如果顾雏军就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典范,那我真要为中国的未来而哭泣了”等等极富煽动性的文字,民众朴素的情感就这样一下子被点燃了!
所以说,从一开始,顾雏军不理智的行为就为日后事件的发展埋下了惨败的根由。
而同样被郎咸平盯上的海尔和TCL,就给顾雏军以及格林柯尔上了生动的一课。
在7月份时,郎咸平四问海尔,矛头直指“海尔职工持股会”,质疑海尔是在“曲线MBO”,是为了完成借壳和实现国有股权稀释。而海尔方面的回应较为迅速,“郎先生发表的文章是以‘海尔是国有企业’为前提的,众所周知,海尔不是国有企业”①。对于郎咸平提出的关于海尔正在进行的“曲线MBO”,可能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等疑问,海尔总裁张瑞敏答复:“国有资产问题,有国资委管着呢,我们只管做事——做好自己的事情,不管别人怎么说!”②轻描淡写的,就把郎咸平的质疑化解开来。
而郎咸平对TCL的质疑,得到了TCL高层的积极表态,TCL集团董事会秘书陈华明寻求对话,与郎咸平面对面地坦诚沟通,并公开表态,为尽量解除股民的疑虑,除法定披露的内容外,今后TCL还将增加自愿披露的内容,以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这显然正迎合了股民的胃口,而且积极的信息披露,让人感觉TCL光明磊落,没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李东生在某场合被问时的回应“郎咸平是谁”、“我只能以平常心对待”①,更显出了一个企业家的尊严和镇定自若的态度。
糟糕的律师函:陷入舆论的口诛笔伐中
在不假思索地回应郎咸平连续在媒体上发表的“解密顾雏军七板斧”文章后,顾雏军陷入了更加糟糕的境地——媒体几乎一边倒的口诛笔伐中。而这,仅仅是由发出去的一份律师函引起的。
一份律师函能够成为众多媒体的关注的焦点,并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显然,个中情节是经过当事人和媒体渲染的。
一道口气强硬、桀骜的律师函,恰好遇上郎咸平这样强硬性格的学者,针尖对麦芒,于是就有了舆论的热捧。
2004年8月16日下午,郎咸平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了他自炮轰格林柯尔后收到的律师函,发表了《学术尊严,不容顾雏军践踏》的演讲,作为对该律师函的回应。“郎顾之争”公开化。国内各路媒体、学界大腕、企业精英、政府官员和无数百姓加入论战,顾雏军陷入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中。
《这个经济学家真的会遭到暗算吗》、《郎咸平不惧顾雏军称奉陪到底》、《顾雏军郎咸平公案反思:经济学界为何集体失语》等明显具有倾向性的文章被众多报刊杂志和网站传载。
被认为“替穷人说话”的郎咸平,得到了网络舆论几乎一致的声援。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支持郎咸平的网民约占90%。
学术尊严,不容顾雏军践踏①
我2001年进入中国以来第一次遭到企业家的威胁,具体威胁的内容是透过律师要求我叫新浪网、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向顾雏军道歉,否则对我采取法律之外的“必要的手段”而且是不通知我的(秘密)后续行动。因此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经过以及我坚决以保护国有资产和股民利益为前提的学术尊严,而且我是绝对的坚持我的原则。
我在8月9日在上海复旦大学对国内媒体演讲,上海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在8月10日对我的发言刊出采访摘要后,立刻受到了国内媒体的高度关切,而在8月11日透过国内新浪等网站广为流传。我在8月13日接到了由顾雏军指使的香港齐伯礼律师行的信件,指出我在复旦大学的演讲经东方早报、香港商报和新浪的文章对顾雏军造成了毁谤。而且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的评论攻击了顾雏军个人的品格(integrity),名誉(reputation)和性格(character)。
因此顾雏军透过律师要求我做如下的行动。
1。我必须详细书面汇报,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的报道是否正确地记录了(record)我的演讲。
2。如果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没有正确地记录我的演讲,那么顾雏军要求我完成下列行动。
1)要求新浪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
2)要求东方早报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
3)要求香港商报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
3。给顾雏军一份我的演讲稿件。
顾雏军要求我在8月16日星期一以前完成第1、3两项行动。并要求我在8月17日星期二以前完成第2项行动。如果我不听他的命令,顾雏军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程序(也就是说这个必要的手段也包括了非法律程序了)以保护他的名声,而不会再通知我(这也就是说这个后续行动是我不知道的,那对我而言就是顾雏军的秘密行动了)。那么我的合理推论是我在8月14日周六才签收8月13日发的律师函,因为是周末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顾雏军在周一,也就是8月16日就有可能采取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了?而这也是为何我要在8月16日召开记者会的主因。我希望很清楚地告诉顾雏军,如果我本人、家人以及朋友受到顾雏军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伤害的话,我和顾雏军不同,我将完全而且充分地采取法律程序,因为这是一个守法的老百姓应该有的基本观念。
我召开此次记者会的目的是透过披露顾雏军的律师函,清楚地表明我的观点。我的演讲根源于我的学术研究,而我的研究完全根基于格林柯尔以及顾雏军所拥有的公司所公开披露的资料,并经过严谨的学术推论而得到的结果,因此是个学术性论文。学术论文的最重要意义在于根据实际数据说话,因此,根本不存在攻击个人的问题,这是极为简单的道理,希望顾雏军能多加学习理解。我们所有的推论都根源于顾雏军所公开披露的讯息,如果顾雏军认为自己披露的数据不正确的话,欢迎来函指正,我们很乐意接受。如果对他自己披露的数据没有异议的话,那么盛行于全世界以研究为基础的学术自由披露权是连“大企业家”顾雏军也不能挑战的铁律,而这也是我此次召开记者会的重要原因。我个人及学术界绝不容许企业家以威胁口吻发律师函来践踏以研究为本的学术自由风气。而这也是欧美各国以及香港多年所贯彻推行的“终生职教授”制度以保护学者发言权的基本精神。希望“大企业家”顾雏军能继续学习理解并遵守。
我希望清楚地回答顾雏军的三点要求。第一:我绝对而且充分地尊重媒体的知情权与报道权,媒体只要对任何人的演讲有着最大限度的理解并公正地报道就是负责任的报道。如果媒体的报道都要像顾雏军的要求一样需要正确无误地“记录”的话,那我相信媒体只要聘用几个不需学历的助理带着录音机就可以了,也根本不需要记者了。因此我很清楚地告诉顾雏军,我绝对不会要求东方早报、香港商报、新浪网以及这两天才报道的媒体向顾雏军做任何形式的道歉。第二,我绝对不会向顾雏军披露我的演讲稿件,请顾雏军有空的时候自己去找。第三,我绝对不接受这份律师函所表达的顾雏军那种财大气粗、盛气凌人、践踏学术尊严的口气。
我对我个人利用顾雏军所发布的数据所作成的理论和结论将负上完全的责任,这一点顾雏军请放心。而且挂我名字的观点已经详细披露在香港东方日报和太阳报“郎评”专栏(由8月10日到17日的连载)以及国内各媒体,欢迎顾雏军学习、批评以及指正。我在最后将很严正地告诉顾雏军两点意见。
1.我基本上还算是有话语权的学者,我的学术研究尚且要受到顾氏的威胁与打压,我不敢想象顾氏所参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民对其有意见应该如何表达了?中小股民肯定没办法像我一样召开记者会控诉顾雏军的威胁打压吧!我无奈之下只有建议顾氏所参股上市公司中守法的中小股民“噤若寒蝉”,免得遭到顾氏“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威胁。
2。我以及学术界绝对不会接受“企业家”透过任何方式以威胁的口吻践踏以保护国有资产和中小股民利益为本的学术尊严,这一点是我今生奋斗的目标,而且我将绝对的坚持我的原则。
呼唤理性民意(1)
在网络社会中,传播的渠道、方式已经和传统媒体产生了很大的差异,网络的舆论传播在现实社会中已经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几年前的孙志刚惨死于收容所案件,在民众的掀天抗议浪潮中,中国政府终于废除了已经实施二十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刘涌黑社会案,在省人民法院判决死缓后,民愤载道,在巨大的压力下,最高人民法院破天荒地对这起刑事案件举行公审,推翻了省法院的判决;2003年10月的黑龙江宝马肇事案,“宝马车”与“农用车”的悬殊对比更升腾起网络的沸点……这些,无一不让人思考:中国社会这台机器到底在哪个链条上出毛病了?
民意,以一种声势宏大的草根力量,无形中纠正着中国在改革开放道路上的种种失衡。无论是孙志刚收容所案件、刘涌黑社会案还是宝马车肇事案,都是社会新闻,强权与弱势双方对比一目了然,邪恶与正义双方对比同样也一目了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蒸腾起的网络民意虽然可能会对法制社会的法治产生负面的影响,更重要的还是凸显出社会进步的意义。但在“郎顾之争”这样的公案中,由于涉及的是上市公司的繁复运作,除了专业人士,很少有股民能够看得懂那么多数据,舆论之所以完全倒向郎咸平,其实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健全、暗箱操作太多的不良现象的一种超强反弹。
因此,在这方面,网络沸腾的舆论声中,我们可以想象到,绝大多数发言者都是怀着非常朴素的正义感来发表言论的;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民意以朴素的一己之好恶,随着新闻的热炒、事件的升温,渐渐也蒸腾至沸点,往往会灼伤社会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所以,要提倡的是理性民意,而要撇除趋众性的“非理性民意”。
当“郎顾之争”进行到纵深的时候,网络舆论不可谓不盛,但这种一边倒的情境却并不见得会对事情本身有所助益,反而可能由于任意发泄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妨碍了社会评价的公正。
顾雏军向郎咸平提出了诉讼后,郎顾公案成了网络论坛最热的焦点之一。网络舆论呈一边倒的势头,频频有报刊评论搬出据“新浪网的民意调查表明,郎咸平的支持率高达近90%”来作引证。
笔者当时正在某地调研,在一线市场的摸爬滚打中,公司只要有任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竞争对手都会拿来无限的放大,危言耸听,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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