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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之美-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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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先生们,事情就是这样。假定一个人是诚实的,不是罪犯;假定一个陪审团是理智公平的,能理解决定一个人的自由的责任,那么,现在,请你们告诉我,他是从我这里拿的钱,还是凭我开的支票提取了那些20元的钞票呢?对此,银行出纳给予了否认,伯恩太太也给予了否认。那么,他又是从哪儿得到那些20元的钞票呢?我不知道。那些钱不是从我的银行支票里提取的,他也根本没有办法那样做。如果我没有提供那笔钱,那钱又从哪儿来的呢?谁在幕后操纵呢? 我和其他的律师都不清楚谁在黑夜中伸出手来想造成我的灭亡呢?在所有大陪审团参加的案例中,伯恩案是最愚蠢的。先生们,我在伯恩案中有罪的机率不及10万分之一,不及10万分之一!
  罗伯特·伯恩站在证人席上,他已被赦免,我们就假设他说了实话吧。我告诉你们,为什么我让他当选陪审员。他说过他参加了洛杉矶的第一个工会。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当然,随着我们逐渐变老,我们对余下的岁月会比年轻人更慎重。所以,尤其是在一个谋杀案里,如果我发现一位白发老人,我知道,他会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温柔、善良、小心地去对待一位兄弟的生命。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我们越来越理解环境对我们生活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所有人在年老将逝时,是多么的相似。于是,我们比年轻时更加友善地作出判决,对我们的同胞更加仁慈,不像我们年轻时的血气方刚。所以,伯恩被选入了陪审团。富兰克林说,作为陪审员,他是个好人选。 
  富兰克林和每位陪审员都就此案交谈过,我和戴维斯都对此作了证。伯恩对富兰克林说了什么?你们还记得这个故事。他说,当富兰克林给他钱时,他对富兰克林说,只要他发现麦克纳马拉有罪,他会投有罪票,他不是这样说的吗?他对富兰克林说,如果证据显示有罪,他会投有罪票的。他说,除非证据证明有罪,否则他不会投有罪票的。他就是这样的一位证人,他获得了赦免,但他却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指证我。他说,他当时对富兰克林说过,只要证据有说服力,他会裁决我的当事人是有罪的。然而,富兰克林硬塞给他400元钱,他却发誓说是我给了他钱,并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先生们,你们相信吗?这就是我梦到的内容吗?你们相信吗?当他说,只要证据有说服力,他会对我的当事人定罪时,我会用400元钱去行贿他这个根本没有办法被收买的人吗?
  事情还不仅于此;当他入选陪审团,和其他的陪审员一起天天坐在陪审室里之后当然,陪审员之间不能互相交流案情,不能形成任何共同看法当然,你们认为他们是不交谈的,但我知道他们要交谈我在法庭里度过了35年。在陪审室里,伯恩对另一位陪审员说,如果他呆在陪审团里,那些畜生就会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这是证人韦伯的证词。在盘问韦伯时,弗雷德里克斯花的时间比花在其他任何证人身上的时间都多,但他还是找不到任何漏洞,韦伯的证词是不容质疑的。 
  先生们,在这里谈论伯恩案是愚蠢的。第一,在还未谈及贿赂之前,支票就已经给了;第二,富兰克林没有从那张支票里提出钱去付给伯恩;第三,富兰克林和伯恩邻居的妻子、和伯恩太太谈过话,他们拜访过他的办公室;第四,伯恩根本就没有被收买;第五,伯恩说过他入选陪审团后,会指认我的当事人有罪。然而,尽管如此,我却被指控行贿伯恩而有罪。
  先生们,让我对你们说,我知道地方检察官弗雷德里克斯会在他的陈述中以此反对我的,而我却没有任何理由相信你们12位会喜欢听这件事。但是,我就是这样相信的,我要碰碰运气。
  你们想过这个问题的另一面吗?林肯·史蒂芬斯(著名记者,麦克纳马拉案中控辩双方的调停人)说得对,这是个社会罪恶。他并不是说,应该犯这个错,而是说麦克纳马拉案是特定的社会环境的产物,对此麦克纳马拉毫无责任。这个城市有一场很尖锐的冲突,成千上万的人都被激发起来,有穷人,有弱者,有不负责任者,有对穷人或富人来说都做错了事的人,冲突使他们怒火中烧于是这件事就发生了。
  让我告诉各位先生实情,你们可以把这些人吊在最高的树上,你们可以吊死每一个嫌疑犯。如果你们愿意,还可以把我送进监狱。你们可以宣判那54位在印第安那波利斯受到指控的人有罪。但是,如果你们不解决根本问题,这样的事还会一遍遍地重演。它们会像地震一样随时爆发。它们会像飓风一样,把大树连根拔起。它们会像闪电一样,击破空气中弥漫的瘴气。作为一个民族,我们应该对这样的形势负责,应该正视结果。
  我想对你们说说另一件事,为了公正对待我的当事人。那位我冒着失去生命、自由和名声去挽救的年轻人,他并不想捞取什么,他那样做不是为了钱,甚至也不是为了名,因为一旦成功,只要他活着,就决不能将他做的事告诉任何人。他得不到任何好处,他只是信仰一项事业,并甘愿为之付出生命。不管事情是对还是错,这位年轻人的动机都是一样的。我不会像他那样去做,你们也不会那样做。但是,根据他的动机来评判他,是评判一个人的唯一途径因此,只有万能的上帝才能评判一个人根据他的动机来评判他,我不能谴责他,我也不会那样做的。
  我还想再说说,当你们了解了他之后,其实,无论是谁我认识很多各行各业的、受到指控的人,盗窃犯、银行家、杀人犯当你和他们接触后,了解了他们,你就会发现你与他们之间有种亲缘关系。你们会体会到他们也是人,他们也爱他们的母亲、妻子和孩子,他们也爱他人。为什么他们会做这样或那样的事呢?这还是层层迷雾,全世界所有的科学家都还没有找到答案。但是,麦克纳马拉的行为又被摆到了陪审团面前,并会激起你们的强烈感情来反对我除此而外,再无原因。
  因这样的事业而做事的人,没有一个在道德上有罪,决没有。对此,没有人比那些指控他们的人知道得更清楚。在《时报》大楼的一个角落里,安放了16支雷管。他是想炸这座大楼,但不是为了杀人、恫吓或伤害财产,亦或其他别的原因。如果你们认为,炸药放错了地方,那是犯罪,就那样想吧,但他确实没想过要伤害人。爆炸并没有停止印刷机的工作。不幸的是,聚在大楼里的煤气和其他易燃物起了火,随后的大火使那些人丧了命。
  先生们,你们认为我的心肠比福特还残酷吗?你们认为他会比我更关心那些受苦的同胞吗?你们认为我从来不为那些人的丧命难过吗?不为他们身后留下的妻儿老小和朋友难过吗?难道我不比他难过吗?然而,先生们,这桩《时报》案被展示在你们面前,他们希望它会以某种方式使你们对我产生偏见。
  先生们,对我就此案的所说所想,我决不希望有所更改。对任何一个受到指控的人,我从来都感到难过,既为他本人难过,也为他的罪行难过。我想象不出是什么动机在支配着他那可怜的脑袋。就如史蒂芬斯先生在证人上告诉你们的一样,我今天也对你们说,将来会有一天不再有犯罪。但是,建造监狱和绞刑台,并不会让那一天到来,或是加速那一天的到来。只有改变让人们活着受罪并死亡的生活条件,那一天才会来到。
  (随后法庭休庭。第二天,丹诺继续进行演说。)
  尊敬的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先生:
  坐在这里聆听了3个月之后,你们不可能还不明白这个案子。聪明的人是不会这样的。所以,我相信你们已经明白了。在我余下的陈词中,除了谈论国家的、残酷的、不公正的、不合法的一些东西以外,我将把我的陈述集中在对我的主要指控上。我不准备再多谈那些局外的、毫无意义的事情,否则,你们会滋生偏见。
  你们要作裁定的问题是:11月28日的上午,我是否给了富兰克林4000元钱,让他去贿赂洛克伍德?这就是问题所在。
  富兰克林的说法是诚实的,还是在撒谎?我是否有罪,取决于富兰克林所说的话和他所提供的证据。也就是说,取决于这么一个故事:28日,星期二的上午,他来到我的办公室,随后,我打电话叫来了乔博·哈里曼(社会党市长候选人),他给了我4000元钱,而我又把这笔钱给了富兰克林,让他去街上贿赂某位陪审员。这就是富兰克林讲述的全部故事。
  那么,这个故事的证据在哪儿?乔博·哈里曼在证人席上发誓说,这个故事毫不可信。你们会认为他在作伪证吗?福特先生说,他相信这个故事,但是在案情记录里哪里有证据,或者暗示说乔博·哈里曼作了伪证,有行贿罪呢?
  另外,富兰克林·沃尔夫作证说,那天上午他和我一起乘坐公共汽车来到我的办公室,随后我俩讨论了一些政治竞选运动和其他的事情。再后来,我起身接了电话,告诉他,我要去乔博·哈里曼的竞选中心。最后,我俩一起出去了。谁是富兰克林·沃尔夫呢?一位《国际先锋论坛报》的资深执行编辑,20年来担任报界高级职位,现任市报的编辑之一诚实的品质明明白白地显露在他的眉宇间。他是撒谎的人吗?是作伪证的人吗?凭什么呢?他并没有被控行贿,他也对这个案子不感兴趣。难道你们会忽略他的证词而看重富兰克林的谎言吗?
  各位先生,我敢保证,如果我的证词和其他人的证词都不一样,凭你们的观察,你们也会相信我,而不是富兰克林。如果我的话与这些告密者、骗子和一心想被赦免的每一个人不同,你们也会相信我的话。
  先生们,我不知道是否你们曾和律师打过交道。如果没有,那你们极可能就省了很多钱。我这话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想说明一点:如果你们有了麻烦,你们一般会对律师说实话。好人一生难免有几分灾,而坏人一生也时常有几分福。你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有无麻烦,就断定他是好人或是坏人。但是一旦你有了麻烦,你们就会对律师说实话,就如同对医生说实话一样。
  1月12日,富兰克林对约翰顿说了什么呢?他说,我从来没有给他一分钱让他去行贿,从没有。他还说,行贿的钱是别的人给他的,对此,我并不知情。现在,你们能根据富兰克林给他的律师秘密坦白的这些话,来定我的罪吗?如果要,那真是不可思议。约翰顿也许在撒谎但也许你们并不这样看。约翰顿找过福特先生,回来后,他这样对富兰克林学舌:〃那样不行的,除非有不同于丹诺的供述,否则,怎么也成不了。〃富兰克林怎么回答呢?他说:〃如果我作出不利于丹诺的供述,我就是个该死的撒谎者。〃富兰克林在1月说,如果他指控我,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撒谎者,但在5月,他却那样做了。他是什么样的人呢?我不想分析他的个性,他自己给自己定了性。当了不起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用自由去贿赂他,让他作伪证的时候,我真希望他们的贿赂白费了。
  在两天后,即14日,富兰克林见了我和戴维斯。我是应戴维斯的电话去他的办公室的,对此,我和戴维斯都作了证。富兰克林告诉我们俩:约翰顿找了他,并告诉他,自己已去过了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约翰顿还对富兰克林说,如果富兰克林作出不利于我的证词,那么,他就不必再提洛杉矶的任何人了,我才是他们要找的人。但是,富兰克林当时却告诉我:〃我不能那样做。我没有什么证据指控你,我不能那样做。〃
  也许,戴维斯和我在撒谎。福特说,我已经把戴维斯拉下了水,也许,也许我把每位我遇到的人都拉下了水,只有福特除外。但是这样说需要证据,不对吗?戴维斯从事法律工作,在他居住的城市里有地位。但他在撒谎,而富兰克林说的是却实话。
  假设我们改变一下审判地点,在非洲12位土著人面前审判这个案子,你们认为他们会刺死我吗?你们认为,一旦陪审团凭富兰克林所作的证定我有罪,就会有人拿起木棒击打我的头部吗?
  先生们,我当律师已经很多年了,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一位律师居然去找一些和当事人有积怨的人去指控那位当事人。你们难道没有和什么人积有怨恨吗?难道就没有一个陪审员和3、4个人那些人只要一有机会就会说对方的坏话或伤害对方结下过怨恨?如果你们没有3、4位敌人,那么,各位先生,你们的一生就是软弱可欺的。如果一位如同你们12位这样年纪的人,没有3、4位敌人,那他的一生就一无是处。你们的一生要有所价值,就从我开始吧。
  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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