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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懒办法-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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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的苏格兰牧羊犬。 此时,提图斯的妈妈也加入了进来,迪姆的鼻子被抓伤了,为此我非常开心。我把他们三个放到过道里,这会儿他们还在战斗。我被打翻的墨水搞得心烦意乱,气急败坏。今天上午,如果再有任何一个猫狗之辈敢来捣乱的话,最好带上它的殡葬师一起来。 话说回来,我的确很喜欢猫和狗。他们是些多么快乐无忧的家伙!作为同伴,他们比人出色多了。他们不会跟你反目成仇,也不会和你争吵辩论。他们从不谈论自己,而是在你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时候,做一个忠实的听众,并且始终保持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他们从不发表愚蠢的评论。他们从不隔着餐桌观察布朗小姐,虽然他们老早就知道她和琼斯先生的关系非比寻常(他前不久才刚刚和罗宾逊小姐结婚)。他们决不会把你老婆的表弟错认作她的丈夫,而把你当成她的公爹。而且,他们更不会要求一个年轻的作者把十四部悲剧、十六部喜剧、七部闹剧和两部滑稽剧放到他的案头,而他自己压根就没写过一部戏。 他们从不说刻薄话,也从不会先是挑剔我们的过错,然后又假惺惺地说“这全是为了你好”。在我们困难的时刻,他们不会婉转地提及我们过去的蠢行和过失,也不会语含讥讽地说:“噢,是的,假如你从前志向远大,如今必定有所作为。”他们从不会告诉我们(就像我们的情人经常所干的那样),说我们远不如从前那样好。在他们眼里,我们始终如一。 他们见到我们总是很开心。他们和我们休戚与共,哀乐同当。我们高兴时,他们快乐;我们严肃时,他们谨慎;我们悲哀时,他们忧伤。 “嗨!快乐吗,想寻开心吗?你算找对了,我就是你的玩伴。我就在这儿,活蹦乱跳地围着你转,跳跳蹦蹦,哼哼唧唧,用脚尖旋转,随时准备陪你玩闹。如果你不相信,就看着我的眼睛吧。还会是什么呢?一个客厅里的捣蛋鬼,并且从来用不着留心家具;或是一个在清新凉爽的空气里蹦蹦跳跳的野孩子;一个跑过田野、奔下山岗的小精灵。难道我们没有让老农夫加弗·高戈尔家的鹅尝过我们的厉害吗!哈,来吧。” 或者,你喜欢安静地思考。很好。小猫帕西可以坐在椅子的扶手上,低声哼哼;大狗蒙特莫伦西蜷缩在地毯上,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炉火,不过有一只眼睛始终停留在你的身上,万一你突然发现老鼠的踪迹,那他就可以大显身手啦。 当我们把脸深埋在自己的双手里,心里希望自己从未出生过时,他们不会正襟危坐地发表高论,说我们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也不会幸灾乐祸地希望那是对我们的警告。相反,他们会静悄悄地走过来,用头轻轻抵着我们。如果是只猫,她会站在你的肩头,撩乱你的头发,说:“天啊,我真为你伤心,老伙计。”明白如话,绝无虚言。如果是只狗的话,他会瞪着真诚的大眼睛,望着你,仿佛是说:“得了,不管怎样还有我呢,我们并肩携手,闯荡世界,不是吗?” 狗非常粗心。他处理事情从来不问你是对是错,从不操心你在生活的阶梯上是升是降,从不打听你是富是贫,是愚是智,是无赖还是圣徒。你是他的伙伴,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幸运倒霉,荣辱毁誉,非所计也,他反正是铁了心地跟着你、安慰你、守护你,只要需要,他可以把命也交给你——这缺心少肺、痴头傻脑、失魂落魄的狗啊。 噢,我忠诚的老友,你深邃清澈的双眸,你明亮敏锐的目光,在人们没来得及用言辞表达之前,你用眼睛说出了一切。你是否清楚?你只是个没有思维的牲灵。你可曾知道?那个靠在电线杆子上、目光呆滞、一身酒气的笨蛋,他的智商不知比你高出多少。你更不会明白,那一个个自私狭隘的无赖,是怎样靠欺诈为生,他们向乏善举,从无良言,思无不鄙,想无不俗,行无不诡,言无不诈。你可知道这些蝇营狗苟偷偷摸摸的家伙(世界上这种东西有好几百万),他们可比你这个诚实、勇敢、无私的畜牲高级得多,就像太阳之于烛光。他们是人啊,你知道,在整个广袤永恒的宇宙中,人是最伟大、最高贵、最聪明、最高级的生命。任何人都会这样告诉你啊。 是的,可怜的小狗,你太蠢,和我们这些聪明的人类比起来,你真是太蠢了。我们懂得政治,还懂得哲学,简单说吧,除了我们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往何处去之外,除了这个小小世界外面的所有事和里面的大部分事之外,我们无所不知。 不过,没有关系,小猫小狗们,正是因为你们愚蠢,我反倒更喜欢你们。我们都喜欢愚蠢的东西。男人不能忍受聪明的女人;而女人,她最理想的男人应该是一个可以被她称作“亲爱的老傻瓜”的人。偶然遇见一个比自己更傻的家伙,是何等令人愉快,我们会立刻爱上他们。对于聪明之辈,这世界必是个崎岖险恶的所在。庸碌之徒讨厌他们,至于他们自己,他们发自肺腑地相互憎恨。 话说回来,聪明人只不过是无足挂齿的一小撮,即使他们有什么不痛快,也还不至于真的会出什么问题。只要蠢人能够活得轻松自在,这个世界总归还算不赖。
第二章与猫狗同行(2)
在通达世故方面,猫比狗有着更好的名声——他们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待朋友也不会过于盲目。我们这些世俗男女,对于猫的如此势利深感震惊。的确,猫喜欢一个厨房里铺有地毯的家庭,要甚于没铺地毯的。倘若家里的孩子多,他们恐怕更愿意到邻居家去打发无所事事的时光。不过总的来说,猫是冤枉的。你和一只猫交上朋友,她将忠诚地跟随你,荣辱与共,甘苦同尝。我养过的猫,全都是我最坚定的同志。曾经有那么一只,我走到哪她跟到哪,几乎叫人颇为难堪,以至于我不得不央求她,务必帮帮忙,千万别再跟着我到大街上去了。当我回家迟了,她总是坐在那儿等我,跑到过道里迎接我。此情此景,让我觉得自己彻头彻尾像个已婚男人,只是她从来不会先是盘问我去了哪儿,继而对我的老实交代一概不信。 我的另一只猫的习惯是,每天很有规律地把自己灌醉。她每天总有几个小时在地窖门外游游荡荡,目的是逮机会溜进去,舔那些从啤酒桶上滴下来的酒。我提及她的这一习性,并非以此来夸颂此辈,而只是想表明:他们中的某些家伙和人类实在并无不同。假如灵魂转世之说果真属实的话,这些小家伙的确有资格迅速成为一名基督徒,因为他对虚荣的爱好仅次于对酒的爱好。无论何时,只要逮到了一只特别大的老鼠,她就会把它带到我们大家正坐在里面的屋子,将老鼠的尸体摆放在我们中间,等待我们的夸奖。天啊!姑娘们总是大呼小叫。 可怜的鼠辈!它们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让猫狗之徒因捕杀它们而获得荣耀,为了使化学家因发明消灭它们的毒药而财源滚滚。不过,关于老鼠也还有一些吸引人的东西,它的身上有几分诡异和神秘。它们那么狡猾,那么强大,数量惊人,残酷而诡秘。它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废弃的房子里——破窗烂壁,残砖颓瓦,房门在生锈的合页上吱吱嘎嘎地摇晃。它们知道在船即将沉没的时候及时逃离,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搞不懂它们去了哪里。它们在藏身之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厄运即将降临大厅,那些伟大的名字,亦将死无葬身之地。它们在阴森森的停尸房里神出鬼没。 没有老鼠,恐怖故事就不完整。在鬼魂和凶手的故事里,它们静悄悄地跑过空荡荡的房间,壁板的后面能听到它们磨牙的声音,它们贼亮贼亮的眼睛,透过破旧挂毯的小孔,凝视着。它们尖利的叫声,在这个死亡之夜显得神秘可怖。这时候,阵阵悲风呜咽着扫过坍塌的城堡,像一个哀泣的女人穿过无人居住的空房间。 濒死的囚徒,在他们阴森的地牢里,穿透恐怖的黑暗,看见老鼠猩红的小眼睛,如同明明灭灭的煤火。在死亡般的寂静中,听见老鼠的脚爪子疾速走过的声音。他们尖叫着在黑暗中坐起身来,注视着这可怕的夜晚。 我喜欢读那些关于老鼠的故事,哪怕读得心惊肉跳。我尤其喜欢那个哈托主教与老鼠的故事。正如你所知道的,那邪恶的主教将大量玉米屯积在谷仓里,不准那些饿得快死的人沾边。当饥民向他乞讨食物时,他把他们召集到谷仓,突然关上大门,放火把饥民全部烧死。第二天,来了成千上万只老鼠,它们是被派来审判主教的。哈托主教逃到了他坚固的城堡里,它位于莱茵河当中。封好大门,主教设想自己是安全的。但是,再看看老鼠大军吧!它们游过莱茵河,啮穿厚厚的石墙,愣是把坐在塔里的主教给活活吃掉了。 它们在石头上磨就它们的利齿, 它们此时正将主教的骨头啃吃; 它们是被派来审判主教的罪行, 它们这就要啃完那主教的四肢。⑴ 哦,这真是个有趣的故事。 还有哈梅林的彩衣笛手的传说。一开始,彩衣笛手用笛声引走了那些老鼠,后来,当镇长失信于他,笛手就把全镇的小孩引到自己身边,带着他们走进了深山。那是一个多么神奇的古老传说!我很想知道它的寓意是什么,或者,它真的有什么寓意吗?在行云流水般的韵律之下,像是深藏着某种奇妙的东西。这个画面长时间在我心头萦绕:离奇而神秘的老笛手,吹着笛子,走过哈梅林狭窄的街道,孩子们跟随着他,手舞足蹈,脸上浮现出沉思和热切的表情。镇上的老人们想拦住他们,但孩子们毫不理会。他们听着那神秘奇幻的笛声,不由自主地跟着它。正在玩耍的孩子,游戏尚未结束,玩具就从漫不经心的手里悄然掉落。他们并不知道这样急急匆匆,到底是去哪里。神秘的音乐在召唤他们,他们紧紧跟随。至于目的地,他们既不关心,更不询问。只有笛声在他们的心中翻腾震荡,别的声音都渐变渐弱。就这样,孩子们脚步迷离地走过彩衣笛手街,出了哈梅林镇,渐行渐远⑵。 我有时想,有可能彩衣笛手并没有真的死去,或者,他也许还在我们的大街小巷里流连徘徊,只不过他的笛声现在如此轻柔,只有孩子们才能听到。要不然,为什么孩子们在嬉戏时,会突然停下来,站在那儿陷入沉思,两眼茫然,小脸蛋看上去那样庄重肃穆?当我们上前询问,他们只是摇摇卷发蓬松的头,向身后的同伴递过一个神秘的笑。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认为他们正在倾听老彩衣笛手的魔法音乐,而且,他们明亮的眼睛多半已经看见了他若隐若现的孤独身影,正悄无声息地在匆忙而喧闹的人群中快速穿插。 甚至,我们这些成年大孩子偶尔也能听到他的笛声。不过,那令人向往的声音非常遥远,这个喧嚣狂乱的世界却总是嘈杂吵闹,淹没了那梦幻般的优美旋律。总有一天,那甜美忧伤的旋律将会发出清澈饱满的声音,我们也会像孩子们那样,扔掉手中所有的玩具,追随而去。慈爱的双手,会伸出来挽留我们;熟悉的声音,会呼喊着让我们停下脚步。但是,我们轻轻推开那深情的双臂,甩下悲伤的亲人,走出敞开的家门。狂野神奇的音乐在我们心中回响,到那时,我们将懂得它歌声里的隽永含义。 我希望人们爱动物,但不要像许多人那样滥情。女人在这方面是最坚定的惯犯。不过,即便是我们这些知识男性,也常常以荒唐的偶像崇拜为由,将其贬斥为讨厌鬼。一些多愁善感的年轻女士在读过《大卫·科波菲尔》之后,便着手寻找一只来历不明的长毛小狗,它有着对男士的裤子吹毛求疵、继而嗤之以鼻地表示轻蔑与厌恶的可恶习性。她们用甜蜜的女孩腔跟那动物交谈(只要附近有人刚好能听见)。她们吻它的鼻子,把它不干不净的脑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那样子好不叫人感动。我还注意到,这样的爱抚表演主要是当周围有年轻男士游荡时才会发生。 有些老太太则崇拜呼吸短促、浑身虱子的胖卷毛狗。我认识两位老处女,她们曾经患过静脉曲张,因此小腿上的静脉像一种德国香肠,常常引得一条狗在这中间窜来窜去。她们每天早晨用温水给它洗脸,早餐照例总是一块羊肉片。每逢礼拜日,其中一位到教堂去,另一位就留在家里给狗作伴。 有许多家庭,其生活的全部兴趣,都集中在狗的身上。顺便说一句,猫倒是极少受这种超级马屁之苦。猫对荒唐之事颇有平常心,此类愚蠢行为,猫一般会委婉而坚决地予以拒绝。然而,狗似乎乐意接受人们的阿谀奉承。它们鼓励主人做傻事,结果就是,在我所提到的那个圈子里,人们从早到晚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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