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05老子思想批判-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事物同性相斥规律和异性相引规律,同样又构成了对立统一、守恒等规律。正是这种性质不同的规律同时存在于自然界而交互作用,才使万事万物变得既纷纭复杂而又各有其序。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不仅博大,而且颇为精深,它妙万物之变于其哲理之中!《易》经中的《损》卦就是很好的例证。只是,自周代以来用《易》经卦画而行占卜,绝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易》经自古以来就是占卜书,研究《易》经都是从占卜的观点上做说,没有人理解到其精辟的哲学理论观点罢了。 
  《损》卦的上卦,为八经卦中的《艮》卦,它代表山,也象征“少男”,是为阳卦;《损》卦的下卦,是八经卦中的《兑》卦,在自然物中它代表泽水,在人类社会中,它代表的是“少女”,属于阴卦。《损》卦,正是《咸》卦的上下卦易位而成。按照《易》经的卦象原理,阳卦之本位居上,阴卦之本位居下。凡阳卦居于下位、阴卦居上位者,表示阴阳相交之象。故《咸》卦中,八经卦的阳卦《艮》易位于下,而阴卦《兑》反居上位,阴阳卦位颠倒,是为阴阳相感、相交之象,因而以男女相感相交的“取女”而作释;反之,阴阳卦各安于本位,而《艮》在上位、《兑》在下位的《损》卦,则象征着“少男”、“少女”虽然相近、前后相随,但却成未感、未交之象。如此,在这相近、相随而行的“少男”、“少女”中间再加进一个人——或者“少男”,或者“少女”,这样,在同性相斥、异性相引的两种自然法则作用下,就会打破其原来一男一女的对偶格局,损害到其中一个人的应有利益。经文“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正是此卦要表述的哲理性要义。因此而命名此卦为《损》卦。此中的卦名“损”,为排斥而减少的意思。 
  此卦《彖传》的作者,对于这一特殊之卦的各爻爻辞所言何事,所喻何义,卦名又是据何而得,都不了解。其所撰之文,完全成为据卦名《损》而作的一种猜测之语:先说,“《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然后,在引用了两句经文之后,则又说 “损刚益柔有时”。接下来,又与《益》卦产生联想,说了“损益盈虚,与时偕行”这种与本卦卦象没有多大关系的话。这种说法本身,就成为一种自相矛盾、有违哲理的话。因为,一会儿说“损下(指代表少女的《兑》卦)益上(指代表少男的《艮》卦)”;接下来又说“损刚(指代表少男的《艮》卦)益柔(指代表少女的《兑》卦)。这样,就从根本上违背了中国哲学关于阴阳异性相感、相引、相交、互动,唯其相反而能相成的客观自然规律的论述,变成了异性互相排斥、斗争、损害的解说了!同时,在逻辑上,也是混乱而不能成立的一种自相矛盾之说。 
  两千多年以来的研究《易》经者,大多也都顺着《彖传》的路子,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如郑玄说:“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而孔颖达则扯得更远了,竟然谈到了“凫足短而任性,鹤胫长而自然”的昏话。此类解说,早已离《损》卦本义十万八千里了! 
  为了证明《损》卦表现的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引两种客观自然规律同时作用于一事物,造成事物的相对有序性,我们不妨将经文中的爻辞和《象传》结合起来,做一点解析: 
  初九:己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浅注】己:自己。己,《周易》经文在长期的传抄过程中,已误作“巳”,唐代李鼎祚于《集解》更作“祀”。由于于省吾先生说了甲骨文中祀作“巳”的话后,当今便有很多学者将《周易》经文的误己为“巳”字,认作是“祭祀”。这是一种错误的解释;遄:迅速;酌损:视具体情况而行减损。 
  【浅释】此指“少女”开始的行动而言之:自己的终身大事,要当机立断,下定决心而迅速地前往,才可以避免丧失良机;假如遇到同性的竞争对手,可依实际情形,进行适当的排斥而减损之。 
  象曰:“巳(己)事遄往”,尚合志也。 
  【浅注】尚:同“上”,指上卦《艮》所代表的“少男”;合志:事物异性相感、相引,而双方心志相合。 
  【浅释】《象传》说:属于自己的终身大事,迅速前往而办,这是同前面“少男”之志相合的。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浅注】利贞:利于守以中正;征凶:此时当徐徐图之,急切前往就会事与愿违,对己不利;弗损益之:态度要不卑不亢,即使对与己同性的竞争对手,也既不要表现强烈的排斥的意向,更不要自暴自弃,丧失追求的信心,而是要守以中正平和的心态,伺机而为。 
  【浅释】初九爻的爻辞,是鼓励“少女”果断、急速前往去同前面的“少年”接触的,为什么到了九二的爻辞中,就又要求“少女”持以中正稳妥的态度呢?其实,这同《咸》卦六二爻辞“凶,居吉”有着类似的情形,也就是同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有关系。中国人自古认为,妇女应当具有端庄、稳重、柔顺的品德,在男女交往和接触中,特别是在婚姻大事上,如果女性表现出一种急迫的追求,就会被认为是“轻浮”、“浪荡”。同时,此卦卦象是以“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而作核心性的哲理解说,以表达“同性相互排斥”和“异性相互吸引”两种自然规律同时作用于一事物的哲学理论的。因此,以代表“少女”之《兑》为下卦而向上发展,这就又注定了参与其中的“第三者”必亦为女性。那么,如果这位“少女”为了追求前面的“少年男子”,对另外加入其中的女性表现出强烈的排斥性,也会被人认为是嫉妒性很强,没有宽厚的品德,这样的“少女”,同样不会被自己追求的“少男”所喜爱。小说《红楼梦》中与林黛玉争夺贾宝玉的那个薛宝钗就深谙此道,结果受到贾府掌权者们的支持,达到了她的目的。 
  因此,研究和解释《易》经,如果不研究、不了解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不结合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以及不知道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依据了何种哲理而形成等历史问题,就必然要陷入猜谜性的曲说之中而不能自觉。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浅注】中以为志:以坚守中道为志向。 
  【浅释】《象传》比爻辞说得明白,利贞,守中,并非不去积极争取,也不是消极退让,而是要争之有道,避免欲速则不达的情况出现。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浅注】损:减损。 
  【浅释】由于此卦本身就是以“少男”、“少女”而为象,自九二爻后,一连出现三个阴爻,这就引出了“三人”之说。“三”为奇而非偶,这“三”人之中,由于卦之大象业已决定了为一男一女,再增加一人,无论其是男是女,都不可能配成两对,而只能是一个阴阳对偶。这就决定了必然要减损一人,也就是说必然要排斥掉一个人。处于下位而上行的是位“少女”,九二爻之后的三个爻位又都是阴爻,这就又决定了后来加入其行列者也是一位女性。所以,此卦的同性相斥道理自然也就按“少女”的角度而为说了。其中的“一人行,则得其友”是指处于下位的“少女”而言;“三人行,则损一人”亦是从下卦“少女”的角度而言:即前行的“少女”、前面的“少男”,以及又加入其中的一位女性。这减损掉的一位,既可能是后加入的女性,也可能是原来的这位“少女”。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浅释】《象传》引经文之语说:一个人前行,则必得其友爱者而成阴阳配偶。若三个人一起前行,则必然会相互疑忌。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浅注】疾:疾速,非指疾病。 
  【浅释】这句爻辞的意思是说,当损之时,就要果断地排斥掉对方,使喜庆之事急速地到来,方可得遂己愿而无后悔之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浅释】《象传》说,果断而又迅速地排斥掉竞争对手,其本身就是大喜事。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浅注】或:或许;益:本指增益,此处指赠予;朋:货贝单位,双朋为贝。非有学者所言之“朋党”;十朋之龟:价值为二十大贝的宝龟;弗克违:不要推辞而违背人家的美意;元吉:大吉。 
  【浅释】此是依事情发展到现在的程度而做出的一种预估性语言。意思是说,事情已经顺利地发展到了这个份上,如果对方赠予你十朋大龟那样的重礼,也千万不要推却而违背了人家的美意。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本来就是大吉大利的事情。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浅释】《象传》指明受重礼之赠,是来自处于上位的“少男”之佑护,这“佑”即“少男”对“少女”的一种义务之始。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有攸往,得臣无家。 
  【浅注】“臣”字疑为“其”字之误;家:家室,指妻子。 
  【浅释】上九爻,是事物经过发展、变化之后的一个终结。故其经文也就带有总结全卦的性质,紧扣卦名“损”字而作说。其意为:事情既然已有结果,就千万不要损害“少男”的利益和情感,而是要增进感情,这样才可以无咎。守贞就会吉利,有所为而前往,终于得到了无家室的“少男”为配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浅释】《象传》与经文紧相呼应,指出了之所以要“弗损,益之”,是因事情的结果已经大得己志。 
  这里,我们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对《损》卦进行解释,并作一些必要的分析,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损》卦之义,因早已为人所不解,这在《易》经漫长传抄的历史过程中,从经文到《彖传》、《象传》都产生了重要的错误,如有祭祀的内容,以“山”、“泽”而作说的离题之解等。这样,历来的《易》学研究者们,也都在经文、《彖传》、《象传》的正确与错误之说的交织中,进行各种“圆场”性的曲释。对于这些错误,我们自然不可以搞烦琐哲学,都一一进行辩驳,而只能以正本清源之法,通过对卦象的正确解释,来说明问题; 
  第二,不论古今中外,哲学著作多是分别阐述哲理,举以两种以上根本不同的自然规律同时作用于一事物,从而造成该事物变化的事例之举极其少见。但是,中国古代的《易》经就这么做了,而且其所举事例,取象喻理又是如此地简单、明白、易懂、阐发的道理深刻。因而,我们就不能不加以重视; 
  第三,同性相斥和异性相引这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自然规律,其在自然界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最大的“对立统一规律”。正是由于有这种相异相同、相反相成的自然法则,才使世界上的事物既体现出纷纭复杂、千变万化、异彩纷呈的多样性,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由此而形成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有序性。举例而言: 
  在宇宙天体中,各天体依其自身质量的大小,而决定其引力的强弱。这,对于各天体自身而言,是决定其发热、发光与否的重要条件,也是恒星、行星、卫星、彗星、小星行形成的自身性决定因素;引力又是天体产生、衰老、死亡、再生,以及黑洞的成因。由此而又有红巨星、白矮星、中子星等;两个以上天体的引力同时作用于其它天体,则表现出互相吸引和引力的相互抵消,由此而又构成了天体与天体之间所存在的排斥力。正是由于这种引力和排斥力同时起作用,这才使天体之间,在运行方面出现相对的有序性…… 
  我们再看人类社会:正是由于男女在性生活上,有表现强烈的同性相斥和异性相引规律,这才使得人类伴随着自身的社会发展与进步,由族内群婚发展到族外群婚,又由族外群婚逐步走向对偶婚,并最终发展成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国家没有产生、没有法律制定和实施以前的原始社会,人类的婚姻乃至其它社会秩序的形成,主要是由客观自然规律在起作用而促使人类社会产生进步的。就连国家制度也同样是受自然规律的制约而形成的。所以,早在四千七百年前,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轩辕黄帝就提出了“道生法”的观点,强调法律的制定必须依据客观自然规律。但是,正由于在当今的哲学理论中,缺乏对这种客观自然规律的充分论述,便导致一些歪理邪说流行,给人类社会的进步造成危害。比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