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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胡·阿莎:我要做我想做的一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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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我能看小说了,这才发觉原来世界是这样的多彩,而我的视野也随之被打开,到了初三,我的借书领域已经从同学家里到了县图书馆。从小说之中,我觉得和世界已经连接在一起,虽然诸如《飘》、《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等并不是我能透彻理解的名著,可我知道了另一个精彩世界已经向我打开了大门。

  第4节:我是一只鹰(3)

  不过,我的学习还是那样,我基本上只听得懂文科类的科目,至于数学,我从来没有兴趣,而物理、化学,我至今都不知道讲的是什么好像水的化学结构式是H2O,好像是吧。而我所有弄不明白的东西都叫〃无理〃吧。
  我的老师们倒认为我上课最认真我从不说话,从不乱动,而且个子不高的我总坐在倒数第二排倒不是基于我因为品格高尚想发扬风格或者炫耀自己飞行员般的眼睛,实在是因为在后面能被前面同学掩护。我在课桌的木板上凿出一个小洞,每天就〃端正〃地坐着,透过这个洞不断地从短篇看到长篇,从小说看到诗歌,从国内看到国外……
  当然,偶尔也有失手的时候,记得一次看《少年维特的烦恼》,正在入神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我的旁边,一把就把我的〃维特〃扯了出来,结果,我就只能站在数学课上满脸通红地陪维特一起烦恼了……
  那个时候,通过阅读我也开始喜欢上电影,当时有个伙伴就住在电影院的后面,电影开场前我就跑到她家里躲着,一开场就潜入电影院,慢慢开始欣赏《流浪者》或者《丽达之歌》,所以拉兹和丽达的爱情就是我梦中的爱情。现在我都记得《丽达之歌》里面唱到: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心里的歌。
  〃快来吧,趁现在,黑的夜,还没散。
  〃你快来吧,你快来吧,我的爱……〃
  因为我特别偏爱国外的小说和电影,所以有一次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我就写下我要〃到外国去做留学生〃。老师又一次惊讶,别的同学要么写的是当老师,要么写的是当解放军,可要出国的却只有我,还把〃留学生〃当一个职业看待。
  老师问我:〃为什么要到外国?〃那个时候,去外国好像不是什么好事。
  我说:〃外国很好啊!〃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我都觉得外国的好,所以我就觉得那儿好。
  回到家里把作文给妈妈看了,我妈也是一阵骄傲:〃哈,我女儿要当外国留学生!〃她给她的朋友提起这件事,所有的人都笑开了。我心里暗暗下决心:哼,你们这些井底之蛙,走着瞧吧!
  比起父母来说,影响我最大的或许就是那一本本书,不要笑话我从小就自诩为〃文化人〃,和我同时代的朋友当年或者都是这样的回答。这也是我很惊讶于现在的年轻人居然不太把看书放在心上的原因因为读书是一种幸福。
  3、表演梦
  我的嗓子继承了妈妈的优点,加上彝族人特有的能歌善舞传统,所以在〃出国当留学生〃之外,我从初中开始也幻想着要当一名彝族的歌舞演员。
  雷波中学并没有音乐课,我只能在业余时间唱歌跳舞,当时我有一个非常好的邻家女友,每天一个小时的上学路上,她不厌其烦地听我倾吐自己的演员白日梦,并且还总是露出极大的兴趣与好奇。回到家里,她就拿出二胡,拉起曲子,我就载歌载舞起来。什么《边疆的泉水》、什么李谷一、什么《流浪者》,我们全会。二胡的声音虽然有点刺耳,不过也总比没有好。所以一到黄昏,机关家属院里就全是阿莎的歌声和舞影。
  我喜欢音乐,喜欢舞蹈,喜欢舞台,我的笔记本上全部记录着歌词歌单,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音符,是一首歌,甚至是一支舞蹈。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盯着门外,幻想着班主任会打断数学老师枯燥的话语,高叫一声:〃阿莎,你出来一下〃;或者发给我一张通知,告诉我歌舞团来招生……
  很快,机会还是〃如约而至〃,虽然只是凉山州下属的美姑县宣传队来招人,但我已经觉得天上掉下来了一块馅饼,能去宣传队我已经很满足了,万一以后还能从美姑县上调州歌舞团呢?不断的兴奋感和激动袭上心头,我觉得那块舞台已经在向我招手了。
  宣传队的老师们终于来到了我们学校,异常激动的我当然不能放弃这一美梦成真的机会,事先不仅兴奋地找到我最好的朋友王瑶,求她借出自己最好看的红毛衣给我面试时候穿,而且还叫我妈妈无论如何,即使厚着脸皮也要找熟人〃开个后门〃。

  第5节:我是一只鹰(4)

  面试的一天到来了,一间小小的教室也许就要走出一个大演员啦!面试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难,形体、歌唱、舞蹈、表演,我自我感觉相当不错,可是,自信满满的我却被淘汰了。
  宣传队离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闷闷不乐,我第一次觉得父母原来这么没有能力,他们高大的形象一瞬间突然倒塌,我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以后的路都只能靠自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甚至我想到了去死,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遭到了〃重大打击〃,那种万念俱灰、痛不欲生的感觉让我至今都刻骨铭心。
  4、中国的〃福尔摩斯〃
  美姑宣传队的拒绝把我从天上重重摔了下来,我必须要面对高考这一人生选择。突然有一天,一张四川省警官学校(现在的四川省警官大学)的招生简章贴在了学校布告栏里,顿时,我脑海里浮现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由于对《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喜爱,使我不由得产生了〃演员当不成,就一定要当上侦探〃的想法。一系列悬念与惊险渐渐取代了芭蕾与歌唱,成为我白日梦的主要内容。
  当不成歌舞演员就当侦探,我要是变成中国的〃福尔摩斯〃呢?至于什么公安局、派出所的干部就不在我考虑范围了,我着迷的是〃苏格兰场〃,是〃FBI〃,当我看到《追捕》里有个什么〃警事厅〃的,我就觉得好像很洋气;看到真由美和杜秋,我就觉得他们的生活真带劲。
  高考前的六个多月算是我受批评最少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没怎么说我了,就连我的弟弟妹妹吵闹的时候,我都会〃命令〃我的爸爸妈妈:〃叫他们走开,不要影响我!〃一到晚上,我的爸爸妈妈居然也享受到了别的父母命令自己孩子〃早点睡觉〃的快乐。
  那个时候补数学是没有用的,我根本不懂,也没有兴趣,于是我彻底放弃了;语文本来是我的强项,而且课本没法读,没有必要花太多功夫;英语并不是重要学科,也不看了。能有所补救的,就是地理、历史、政治,年代、地名、人名,实实在在的记忆,也就能实实在在的考试了。
  不管是地理还是历史,只要一下课,我就头一个冲出教室把老师拦在半路,甚至还跑到老师家里拜访。老师的惊讶可想而知,我可是平时完全不爱问问题的〃差生〃。
  就这样,我报考了四川警官学校,而且居然被录取了!其实,能考上警校我也很吃惊,我那时年龄才十六,高考的分数其实很低大概压线,更惊讶的是,别人都去面试,唯独漏了在雷波的我。人家为什么要我,我不知道。
  等到我考上警校的消息传开,我的老师们全都不敢相信,阿莎这个人老是出现在玩的地方,怎么会和读书沾边呢?确实,整个中学阶段,除了没得过什么奖励的读书、歌唱、运动,我连抄人家作业的流水工作都懒得做感谢我的好朋友卢星梅多年来的默默奉献。
  警校就在泸州市,泸州老窖是当地特产,从家里坐长途汽车去那儿也要两三天。警校周边有一所精神病院,还有医学院,每次下山进城,先经过疯人院看到里面统一着装的人们吵闹,再经过泸州医学院,总会有一种美国好莱坞侦探电影片段的感觉。
  在被桔子林包围着〃红卫山〃上,我们一批热血沸腾的少男少女们开始了〃桔子红了〃的青春征程,并且很多同学继续完成他们的梦想,成为今天国家各地方〃警视厅〃、〃苏格兰场〃、〃FBI〃的大小〃头人〃。
  为了当福尔摩斯,我就上了刑事侦查专业,学校安排了〃痕迹检验〃、〃擒拿格斗〃、〃射击〃、〃侦讯〃、〃现场处理〃、〃绘图摄像〃等等课程,至于驾驶,在我实习的时候才掌握。在警校,没有废话、没有空谈,就是一些马列主义的课,我也在课桌下面跟同学练着〃腿劲〃。
  刑侦技术上,无论是痕迹检验还是纹检之类的项目,我都是触类旁通;擒拿格斗上,老师一教我就灵,而且我就是女教官的小教官,一般大家都在我的示范下练习;摩托机械上,一跳上去就是我的天下了,特别是我的射击,更是了得……我的目标就是要把自己定位于〃全能〃。甚至有的时候,别人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具体专业是什么学习刑侦的我还去学习法医,掌握了解剖技术,甚至在掌握描绘现场图和拍摄现场照片以后还要自己进暗室,然后顶着暗室的那种不堪忍受的味道把照片喷洗出来。

  第6节:我是一只鹰(5)

  就是福尔摩斯也要唱歌跳舞,何况我呢?就连澡堂都成了我唱歌的舞台,更不要说打水、散步的时候,校园里到处是阿莎的歌声。至于舞蹈,我一般只跳独舞,并以一曲《太阳岛上》获得了一等奖,当然也因为每每拒绝跳集体舞遭到了老师〃爱出风头〃的批评其实我也很委屈,跳独舞是因为我喜欢随性而起,而一旦和集体一起舞蹈,我就记不住统一规定的动作。
  我这样的性格,当然也少不了调皮捣蛋,上大课的时候,我故意作一些搞怪的动作,惹得周围的女生哈哈大笑,我自己倒憋住不笑,显得很严肃听课的样子。在草场集合准备去吃饭的时候,吃饭的顺序是由哪个班的秩序好坏决定的,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很严肃地对周围女生说:〃经支部扩大会议讨论研究〃,然后故意压低声音像特务接头一样说:〃我们中午吃包子!〃笑倒了一片,只有班长露出一张马脸,因为教导员再一次高叫着〃刑侦二班留下,最后进食堂!〃
  有一次我跟同学卓丽明洗完澡穿着拖鞋经过老师的办公区域,当时校长正在开会,在会议室里把门开着。我把手上的水桶交给卓丽明,在外头找个砖头跑跑到门前敲了两声,旋即丢掉砖头,撒腿就跑,还招呼卓丽明〃快跑!〃可怜1米72的卓丽明,又高又胖,还没有怎么反应过来,只有甩掉水桶,跟着我乱窜,等回到宿舍,才发现拖鞋都跑脱了。
  〃谁?〃门开了,老师们探出头来,当然找不到了人。
  〃你简直耍长了,敢作弄校长!〃学习委员这么批我。
  说到〃玩闹〃,就不能不说我每晚都要进行的〃小动作〃每当训练或者集体活动结束,我就躲在被窝里手听收音机里的〃美国之音〃以及以邓丽君为主打的〃为你歌唱〃台湾音乐节目,这可都是所谓的〃敌台〃,不过既然是福尔摩斯,就应该多了解一下外面的东西,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是这么想的。
  〃人怕出名猪怕壮〃,也许是因为名声太响了,每当我从女生宿舍走向食堂必须要经过男生宿舍楼下,就听到一片打开窗户的声音,顿时脸皮厚的男生们就口哨乱飞,还编排着我的汉文名字〃胡冰〃作歌:〃胡冰这朵野花你不要采〃。年龄刚过十七的我,既想装作无畏的样子找他们出来单挑,可又禁不住从耳根红到了脖子,毕竟这么多男生面前,压力也确实太大了。
  学校是块纯洁的地方,有个其他班的女孩因为恋爱而发生关系后,被其他同学指指点点地抬不起头来,所以尽管我心里也很想收到某位男士的心扉书信,却又时刻害怕任何一张纸真的会放在自己的桌前。
  就这样,还是有个很帅的重庆男孩闯进了我的视野,一次全校文艺晚会,他在舞台上一下子表演了两个节目,把我震住了。他不仅用印度语唱了《流浪者》中的〃拉兹之歌〃,而且还能把电影配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他模仿着《追捕》里面横路敬二威胁杜秋的那段:
  〃你看多么蓝的天啊,走过去就会融化在蓝天里。〃
  〃召仓不是跳下去了,唐塔不也跳下去了,所以请你也跳下去吧,你倒是跳啊!〃
  简直绝了!酷毙、震撼、击倒,遇到这样的男生,不头晕才怪呢,更何况我老觉得他对我也有点〃暖昧〃,于是我总幻想着能有个机会在食堂与他〃偶遇〃或者在哪儿跟他打个招呼,不过,这个白马王子梦随着我的一次〃冲动〃而彻底破碎。
  那还要从我同宿舍的重庆女孩说起,她个儿高高,长得很漂亮,也惹得很多男孩的喜欢,可是她却当着我的面说:〃你们少数民族都是野蛮人〃,我过去也有瞧不起彝族亲戚的时候,可现在彝族就是我的骄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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