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施蛰存作品选-第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趺茨芄炙衔恰白谂芍饕宓呐偶贰蹦亍!         �
咬文嚼字   
  语言文字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社会安定的时候,它也是安定的,很少变动,但是在政治社会起了一个大变动的时候,它也立刻跟着来一次大变动。近百年来,我们的社会变动得很大,因而我们的语言文字的变动也特别大。鸦片战争以后,舶来了大批新名词,它们使我们的散文乃至诗歌,改变了面貌,饮冰室文和人境庐诗是其典型的例子。  
  五四运动以后,语体文代替了文言文,白话诗代替了旧诗,当时以为这一变动似乎是最大的了,但从今天看来,也还只是一种书面语文的改革,其影响还没有波动到口头语言。  
  解放以来,语言文字的变动才是真大,非但今天的白话文已不是五四时代的白语文,连今天的口头语也已不是五四时代的口头语了。例如“坦白”,“靠拢”,“支援”,“联系”,“打通思想”,“克服困难”,“如所周知”,“做好准备”,这些都已经成为目前每个人的口头语,现在讲的时候不觉得它们有什么了不起,但是仔细想一想,就可以发现这些词语所代表的思想情况,在从前是很难适当地表达出来的。我最欣赏“坦白”这个词语。这不知是谁的天才创造。他把一个状词用成动词,像我们这些被旧的语文习惯拖住辫子的人,决不敢作这样的尝试。可是这个词语帮我们解决了一个不小的困难。在这个词语未诞生以前,我们常常用“招认”,“供认”,或“招供”,这些词都像用在罪犯身上的,在非罪犯身上就不适当。或者用“承认”,意义似乎又轻淡了些。倘若用“忏悔”,又像是一个教友的口气了。现在我们都用“坦白”,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  
  有此新词语,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意义似乎仅限于一方面,否定的或肯定的,但用到后来,似乎就泯灭了这一区别。例如“一贯”这个词语,最初只用在否定的意义上。  
  譬如说某人一贯的不重视劳动,或一贯的做小广播,或一贯的与人民为敌。但是当我们有一天看到报上出现了一句“中国人民是一贯的爱好和平的”,这才觉得这个词语的倾向性在改变了。再举一个例子,“高度的”这一个状词,一向似乎专用在肯定的事物状态上的,例如高度的爱国主义,高度的艺术性等等,但最近我又发现了一句:“当时残酷的官吏高度的剥削人民”,于是我对这一个状词又得另眼相看了。  
  “现潮这一个词语,我看见过好几次,总觉得有点古怪。这个词语在从前很少人用得到,只有人民警察才常常用到它。这是指事故发生后的当场情况,例如室内发生了谋杀案,那么在尸体未移动,室内一切器物未改变出事时的位置的时候,就叫做现常可是这个词语,现在却变成“场地”的意义了。  
  我在北京阜成门外看到过一块大木牌,写着“现场不准吸烟”,过去一看,才知是一个建筑工地,写着禁止工人吸烟的,那里边并没有发生工伤事故。这一类的语文现象目前也存在着很多,也许是它们变得太左倾了,也许是我的接受性太右倾了。  
  有一个新词语,却使我感到很为难。五四运动叫我们把“拙荆”,“贱内”,“内人”,“内子”,“老婆”,“家斜,“屋里”以及“阿大的娘”一概废弃,改用“太太”。现在大家都不说“太太”了,现在叫做“爱人”。这个名词,不知怎的,我这张五十多岁的嘴巴里,总是叫不出来。听见七十多岁的人在把他的尊夫人叫作“爱人”,我真是衷心地佩服不已。我没有勇气用这个名词,一半固然因为它似乎太青年性了,中年以上的人用起来有点“肉麻当有趣”,另外一半理由却是以为它的意义不够明确。从逻辑上来看,“爱人”不一定是“妻”,尽管你可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个男子除了“妻”以外不再有“爱人”。但是我们如果向一位国际友人介绍自己的妻子,说这是“我的爱人”,他一定会怀疑,或者竟要偷偷地打听一下,这位女客到底是他的妻子还是他的外室?或者他会诧异,怎么中国人竟把他的外妇公然介绍给人家,这倒是社交上少有的事。  
  年轻人不会对这个名词感到尴尬。“爱人”可以是妻子,也可以是未婚妻,也可以是“女朋友”。如果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称他的妻子为“太太”,确是反而有点少年老成。  
  我个人虽然不很赞成,也不习惯“爱人”这个名词,但也不抹杀它的好处。它的好处是男女双方都可以使用。五四运动虽然把“太太”这个名词普遍化和平民化,但它只解决了一个问题的片面。妻子称丈夫没有变成“老爷”。而“先生”这个名词似乎又不受女界的欢迎,很少采用。因而一方面虽然叫她为“太太”,另一方面却依然是“他”或“阿大的爷”。“爱人”这一名词既然双方都可用得,这就可见解放以后祖国语言的改革,确是照顾到全面了。          
狄根司小说中的旅店B   
  B本文所用“旅店”,是英语inn的译文;“酒店”是Tavern的译文,都是一种小客栈,管住宿,管饮食。现代所谓Hotel,则译作“旅馆”,兼营饮食者,则译作“大饭店”。  
  英国的驿车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古代交通事业的好榜样。十八、九世纪的英国作家,常常在作品中提到旅途上打尖和歇夜的旅店,都以为这是享受安闲舒服的好地方。  
  约翰逊博士甚至说过:“一只旅店里的靠背椅是人生快乐的宝座。”他还说:“一个好的旅店或小酒店乃是人们设计出来的最使人感到愉快的地方。”  
  海乐特的《格言集》中也有一句:  
  让世界纷纷扰扰,我自在旅店里逍遥。  
  散文家特昆赛还专门写了一篇著名的散文《英国邮车》来赞扬英国的邮车驿站。我每次读了英国作家的这些叙述,总觉得我们的古代交通旅行设施比他们差得很远。但是,从火车出现之后,驿车很快地被淘汰了,接着被淘汰的就是沿着驿路供旅客打尖歇夜的旅店和酒店。  
  狄根司的时代,正是英国驿车交通最繁荣的时代。以伦敦为集中点,从全国各城市各乡镇来的驿车,一日之间,何止千乘?所经由的道路,其干线就有十几条之多。这些路上的旅店、酒店,有许多是很负盛名,为旅客所津津乐道的。它们或则历史悠久,或则以美酒佳肴著名,或则以招待殷勤,宾至如归著名。狄根司浪游全国时,对这些旅店、酒店非常熟悉,因此,他常常把它们写进他的小说中去,或则仍用原来的店名,或则改用一个杜撰的名字,有丰富的旅游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哪一家。  
  十年前,我看过一本雷却逊所著《英国古代的旅店》(一九三四年出版),谈了几十家著名的旅店,极有趣味。其中有一章《文学里的旅店》,引述了英国文学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提到过的旅店,从乔叟起到狄根司,都是极好的社会史料。  
  近来又看到一本麦资所著《匹克威克外传中的旅店和酒店》(1921年),专讲狄根司的那本《匹克威克外传》中提到过的那些旅店和酒店,有三十多家,其中有几家还兼见于狄根司的其他小说,可见狄根司对于这些公共场所是很有兴趣的。著者将这些店家详为叙述,常引用狄根司的原文,以证明这位作家在描写这等地方时,也是字字实录,惟妙惟肖,可知他的作品真不愧为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现在我抄译几段,作为这本妙书的经眼记念!  
  白牡鹿  
  在《匹克威克外传》第十章的开头,狄根司把伦敦所有那些古老的旅店客栈作了一个有趣味的概述,然后给我们介绍了一个“白牡鹿”旅店。在这一家旅店里,跟了金格尔先生私奔出来的五十岁的老处女来雪尔小姐终于被她哥哥华尔德先生追上了。一场喜剧就在这个客栈里发生,使这家旅店和当时那个擦皮鞋的赛缪尔·维勒先生永垂于不朽。  
  这个白牡鹿旅店确是伦敦最有名的几家客栈之一,它开设在南华克镇上,一向是泰晤士河南岸的一个马车活动的中心点。从大陆上和英国东部及南部来伦敦的旅客大多在这个客栈里歇脚。载客的马车、运货的大车,整天整夜的拥挤在这家客栈的大院子里,甚至还停满在它附近。因此,在马车时代,白牡鹿可以说是旅客和商人都非常熟悉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狄根司那枝生花妙笔,它决不会成为没有到过伦敦的那些全世界的读者所熟悉的地方。  
  这个旅店大约在公元一四○○年以前就有了。白牡鹿的招牌是取自国王李却第二世的徽章。这个旅店无疑地历来都是达官贵人富商豪客的旅郏十五世纪的《巴斯顿书信集》中,在讲到杰克·凯特的时候,常常提到这个旅店。莎士比亚的剧本《亨利第六》中,也提到过它。一六三五年,由于大主教威廉·劳德的宗教迫害而引起的人民暴动,据说当时的兵士和民众都集合在这家旅店里。一六七六年,南华克镇遭了一场大火灾,这家旅店完全被焚烧了。可是,随即就在原址照原来样子重建了起来。据当时一位宗教史学家约翰·史屈莱普的记载,说这是一家最大的旅店,可以接待二百位客人和他们的仆御车马。狄根司所描写的正是这家旅店的全盛时代,它反映着英国马车交通时代的最繁荣阶段。可是,不到几十年,火车出现了。这个著名的旅店也和其他一切驿路旅店一样,很快就衰败下来。后来,据说,两边的厢楼首先分别出租,不久,内院也住满了人家。几百年来的豪华旅邸,变成为一个大杂院。到一八八九年,终于被拆除掉,代之以新的建筑物。但是,有一条小巷子,至今还叫作白牡鹿。  
  皮酒囊  
  在《匹克威克外传》第十一章中,狄根司曾介绍了一家肯特州科伯姆村里的一家“皮酒囊”酒店。这是特普曼先生在失恋之后打算匿迹的地方。他在那里写了一封牢骚满腹的信给匹克威克,于是匹克威克就和文克尔先生、史拿格拉斯先生一起去找他们的朋友。先雇了一个车到达洛彻斯特,在那里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下午,三个朋友一起步行到科伯姆村。接着,狄根司描写了匹克威克一行三人沿路所见农村风物。这一段文字写得非常好,充分捉到了肯特州农村的典型。原来这里是狄根司最熟悉的地方。当他儿童时代住在都坦村里,可能跟他父亲来这里散步过。后来他在巧克度蜜月,肯定也到这里闲逛过。一八四○年,他在孛洛斯代休养了一时之后,和马克利斯及福斯透一同回到伦敦,也经过科伯姆村,在这里停留过两天。一八四一年,他和福斯透又在科伯姆耽了一天,就是歇在皮酒囊店里的。后来,他定居在盖茨希尔,这里更是他经常散步的地方。所以,他的传记作者记述他在一八五六年的生活,就说:“在科伯姆的周围,沿着公园和村子,经过那个因《匹克威克外传》而著名的皮酒囊,这是狄根司最有兴趣的散步。”  
  匹克威克先生一边看风景,一边说:“如果所有的人都像我们的朋友那样受到心病的苦恼,他们来到这里之后,我想他们一定会很快地恢复了对于人世间的留恋。”经过了半小时的行程,到达了那个村庄之后,匹克威克又说道:“对于一个厌世者,把这里作为一个避世隐居之地,再好也没有了,再合适也没有了。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比这个地方更适宜于避世的地方。”这是匹克威克的话,也是一八三六年狄根司的话。狄根司说:“皮酒囊是一个干净而宽舒的乡村小酒店。”匹克威克先生在那里找到了他的厌世的朋友。饭后,两个人在教堂墓地里散步,匹克威克先生花了半小时,终于说服了特普曼先生放弃了他的想退隐的念头,而欣然回到朋友们身边。  
  此后便是匹克威克先生在皮酒囊附近路上发现了一块古代石刻,它使匹克威克先生荣誉地被选为十七个本国和外国的学会的名誉会员。当天晚上,匹克威克先生还在皮酒囊的房间里看完了疯牧师的手稿。第二天早饭之后,他们一行四人带了那块奇妙的石刻坐马车回到伦敦。  
  从此以后,皮酒囊成为英国的著名古迹,每年有许多崇拜狄根司的人来到科伯姆村参观这个“宽舒的乡村小酒店”。使人们感到兴趣的是这个村庄和这个小酒店依然还一模一样地保持着狄根司所描写的那个样子。依然是红瓦的屋顶,依然是小窗子和老式的百叶窗。不过原来的那块招牌已移在过道边的右方一扇玻璃窗背后的一个小柜台里了。  
  现在门口挂的招牌上却画了匹克威克先生的像,仿佛他正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