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书屋2003-11-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场互相揭发在同学之间迅猛展开,那个激烈,那个广泛,那个深入,那个无情,真把老师惊呆了。从那之后,老师就没要我们写日记了。
  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这话当然是对的。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这话当然也很对,而且十分正确无比。可是,谁又做到了?伟大领袖做到了?他之所以这样说,只是他的感慨吧。他也感慨一辈子只做好事很难吧。如果世上真有人,一辈子尽做好事,一点坏事都没做,那人真是圣人了。这世上有圣人吗?他是肉体凡胎吗?何况很多情况下,我们做事,怀有好心,结果好心反办坏事。事情不是这样的吗?
  心总飞向别处
  友人来信,谈起边缘。现在流行边缘?看罢有点惊讶。流行的边缘是什么?说不好。流行的边缘是否边缘?也说不好。或许这是我的错觉,友人只是呼吁边缘?想要大家重视边缘?边缘若真引起重视,那又是怎样的边缘呢?真——不——好——说。
  边缘于我是悬崖勒马:前头无路,后有追兵。那马,在崖上扬起前蹄,口吐白沫,仰天长嘶——再向前吧,粉身碎骨!往后退呢,缴枪不杀!虽然,还可能杀开血路,结果是奔向另一处悬崖。边缘人大都勒马悬崖。不悬崖勒马是边缘吗?边缘人大都难得善终,名利也是身后的事情。
  很多人的眼睛里,边缘人是长不大的。老了,也是老顽童。边缘人的眼睛里呢,长大于他就是死亡,成熟于他就是腐烂。中心根本无法实现他的幼稚可笑的幻想。他,要行动,要冒险,要像堂·吉诃德一样冲击既定的现实生活,创造奇异的新生活,让自己变成一首诗:激情澎湃,无拘无束,汪洋恣肆。
  边缘人确实讨厌中心。中心鲜花、赞美太多。赞美使他容易头晕,逐渐丧失独立的个性,听从赞美者的意愿。于是,他总是反客为主,做出使人意外的行动,离弃爱他的人和环境,背着“怪人”和“疯子”的名号为正常的中心所鄙弃,而中心在他眼睛里即使不是阿谀之地,恶俗之乡,也是极其平庸的。
  边缘人之所以讨厌中心,还因中心拥有金钱,金钱中心坐着权力,金钱权力相互联手,不受他人丝毫约束,而且不容自我言行。而边缘人之看重自我就如同看重性命一般。一个缺乏自我的生命,是难有心灵自由的,在边缘人的眼睛里,是不亚于行尸走肉的。边缘人不愿做行尸走肉。
  边缘人虽然喜欢自我,并不一定陷入自恋。如果自我一旦陈旧,形成一种新的束缚,他就会开始新的挣扎,展示一种新的超越。边缘人喜欢自我超越。他会像甩掉旧衣一样,踢开那个曾有的旧我。旧我于他就像监狱,他无法在旧我中生活下去。
  边缘人是潇洒的,边缘人是散淡的。但,潇洒是个什么模样?散淡又是个什么模样?恐怕他也说不清楚,虽然他的心里明白那应该是一副什么模样。
  身处这个中秋的夜晚,看着万家团圆的电视,写着这篇我看边缘,我的眼前所浮现的竟是这么一副画面:
  高楼上挂着月一轮
  高楼下走着一个人
  一个人牵着一条狗
  一条狗牵着一个人
  在高楼的暗影里
  时走时停……
  这是否有点边缘的味道?难说。但,边缘人在我心目里,较之稀少的中心人,或者很多的正常人,似乎是要敏感一些,多疑一些,孤僻一些,忧郁一些。平时他不引人注目,一旦行动又令人惊诧,显出那么多的自信:激情澎湃,无拘无束,汪洋恣肆。
  边缘人之所以边缘,主要还是心在边缘。无论生活如何垂青,不管上天如何关爱,他的眼光总在别处。他喜欢生活在别处。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他的心总飞向别处。这别处对于中心人,或者很多正常人,当然就是边缘了,抑或就像南柯一梦?而这梦对于边缘人,便是他的最中心了。那里有无数的彩蝶翩翩。

  一个词语的生长

  
  ? 梅疾愚
  一
  我一直相信:我热爱的词语最终会长得像我所喜欢的模样。这是一个写散文的人说的,他叫蒋浩,除了一本《恐惧的片断》,我还没有看到他别的作品。
  一个人是经常会和某个词语相遇的,并把它小心翼翼地捡拾起来,然后根植于自己的心中。也有一些词语无意间就落进了你的心灵,像一粒被风刮来的蒲公英的种籽。可无论怎样,词语一旦在你的心里落地,你的身体里就会响起轻微的,或是杂乱的脚步声——那是词语在内心里游走和生长的声音。
  二
  我与“写作”这个词相遇并对它产生敬畏,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是因为我读了一本小说叫《战地红缨》,在上一个世纪的七十年代,这是一本“畅销书”。它让我知道了写作能够讲“好听”的故事,这些故事不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而且我们以前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后来我又读过《向阳院的故事》和《新来的小石柱》,都是一个少年和“敌人”斗争的故事(也不知道那些大人都做什么去了,反正都是小孩充当了主角)。当然还读过《金光大道》和《艳阳天》,浩然是那个时代中国惟一的作家,在当时,红透了一片天。当年就是通过这些小说,让我感觉到了写作这个词语的“神圣”。后来才知道,在我嗷嗷待哺的时候,他们把一个干瘪的乳房塞进了我的嘴里。
  直到现在,我对“文革”前和“文革”中进行写作的作家都极不信任,因为在我还未成年的时候,是他们很“气愤”地告诉我,刘少奇是一个“叛徒、汉奸、工贼”,孔子是一个“克己复礼”的“复辟者”;后来,又是他们“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刘少奇是一个伟人,孔子是一个圣人。我还亲眼看到:在“文革”来临的时候,是他们争先恐后地跪下,痛心疾首地说“我有罪!”可“文革”结束后,又是他们你争我抢地站起来,哭着喊着说“我要控诉!”他们欺骗了我,同时也让我看到了人性中最卑劣、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
  可以想象,“写作”这个词最初扎根在我心里的时候,它长出来的是一些基因变态了的、不沐浴阳光也不通过光合作用就疯长的怪异植物,后来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它们刈除掉,但它们的根须已经扎在我的生命里,还随时可能抽芽、疯长,我可能一生都会为此耗费精力,以防它在我生命里蔓延。想到这些真的很可怕,它成了我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这也许不是我一个人的不幸,而是我们整个一代人的不幸。
  三
  在读大学中文系时,为了刈除那些怪异的植物,也为了“写作”这个神圣的词语真正得到生长,我虔诚做了几十本课堂笔记,但是我却一直听不到自己内心里的声音。大学中文系的课堂更像是生物系的试验室,对文学作品像对动物一样先分出科目,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还有什么相结合等等,然后再做技术分析,如主题思想、写作特点等等,不同的是,生物试验室重视“数据”,而中文系课堂在乎“学问”,而“学问”不过是“从书本抖落进空荡荡的头骨里的灰尘”(美国作家安·比尔斯语)。所以,中文系很少出作家,只出那些所谓的文学评论家,可那些评论家面对有血有肉的具体作品也都只会用“学问”说话,却从来不会用心灵说话。他们逐渐地忘记了常识:没有经过人的心灵所说出的话,还能算是人话么?文学与心灵被隔离了,“写作”这粒种籽也同样会在人的心里长出一堆比塑料花还虚假的东西。
  四
  直到遇到俄罗斯的女诗人阿赫玛托娃,我才听到了“写作”这个词在我内心里生长的声音。在我的身体里,有时甚至会响起惊涛拍岸般的轰鸣。
  阿赫玛托娃是俄罗斯上一个世纪最优秀的女诗人,但对她的诗,我宁愿承认我没有能力做出评价。我不喜欢做那种自以为是、盖棺论定的事。正如布罗茨基在谈到阿赫玛托娃时所说:“没有一个生命是为一篇讣告而活着。”一个人用生命所写的诗,只有你也同样用生命去读,才能真正懂得那些诗的意味。
  是阿赫玛托娃的生命让我颤栗。
  1935年,已有二十五年诗龄的阿赫玛托娃遭遇了前苏联的大清洗,在此之前,她的第一任丈夫、著名诗人尼·古米廖夫已经被当局处死,她的生命已经经历过了一次苦难和恐惧,她也知道了一场消灭精神和肉体的运动将是多么残忍。可让她猝不及防的是,大清洗的血腥很快就弥漫进了她的生命,她的儿子列夫·古米廖夫和她第三任丈夫、艺术史家尼古拉·普宁几乎同时被捕,普宁不久就死于狱中。一个诗人的生命再一次遭到摧残,上帝和苏联当局合谋在剥夺她写作的权利。
  她还在写诗!诗已经成为她活下去的一种需要。布罗茨基说:“她继续写作,是因为诗歌吸收了死亡,是因为她因自己的幸存而感到内疚。”她必须用诗来完成精神上的代谢,像我们必须要用氧气活着一样。但是她的生命里再也不能绽放出爱情诗的花朵,尽管她的爱情诗曾被称为“俄罗斯诗歌的一件大事”(著名学者、诗人伊凡诺夫语),恐怖和与恐怖的对抗,使她的生命里生长出一首首悼亡诗,她的诗和生命一样,都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
  这是一个猥亵的、寡廉鲜耻的时代:
  圣诞节被篝火烤得暖融融,
  轿式马车从桥上赶下来,
  整个送葬的城市
  没有任何目的地地
  顺着涅瓦河或逆着它浮动——
  只是要躲开自己的坟墓。
  她已经被明令不能再写诗,更谈不上能发表。而且这样的诗一旦被发现,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她在狱中的儿子也会马上被处死。因为她亲眼看到,有人因为一张写有几行诗的小纸片而永远失踪。因此,她不能把这些诗笔录下来或打印出来,它们只能由她和其他几个人记在脑中,她已经不能信任自己一个人的记忆。每过一段时间,她便同某一个人会面,请他或她帮助记住某一段,这就是她这些诗的仓储方式,也是惟一的“发表”方式。
  有人也许永远也不会理解,在那么一个血腥的年代,还为什么采用这样的方式,冒着生命的危险写这样的诗呢?只有阿赫玛托娃自己知道,这些诗是她生命里长出来的,她也无法控制它们的生长,除非她把自己的肉体消灭掉——像那些政客所期待的那样。
  现在也不断有人说,写作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分割。我知道,那大多是谎言,他们不过是一些精神撒娇者。只有在阿赫玛托娃身上,我才真正看到写作和一个人生命连筋带血的联系。
  五
  后来,我又读到福克纳。
  福克纳再一次让我听到了“写作”这个词在生命里生长的声音,而且他也让我看到:写作不仅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同时也改变了一个人的生命质量。
  年轻的福克纳是一个虚荣至极的“南方蛮子”,他曾想当一个空军去欧洲参加战争,可人家嫌他“矮小、羸弱”,拒绝了他。最后,他不得不编了一个英国身份,操着现学的英国口音,才勉强混进英国皇家空军。不幸的是,他在加拿大多伦多航空学院学习了五个多月飞行原理之后,还没有摸到飞机的操纵杆,战争就结束了。可他回到家后,不断地和朋友吹嘘自己曾到过欧洲,在法国的领空与敌军作战,受了伤,立了功,他还经常敲着自己的脑袋说:“看!弹片还在这里没取出来。”他还酗酒,靠酒精麻醉他那成为“英雄”的梦想。后来,他在大学里谋得了一个邮政员的职位,可他懒散,经常把信弄丢,并且工作时间就关门,带一些女人出去玩,在邮局想开除他的时候,他自己知趣地先跑掉了。这时,连他父母都对他失望了,以为他的一生就会这样混下去。
  可就在这时,早已埋在心里的“写作”的种籽开始抽芽了,“他把什么都忘了,只是忙于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美国传记作家戴维·明特语)。写作,改变了他,也拯救了他。
  1950年11月10日,当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到纽约时,整个美国都轰动了,可他只说了一句,这“是莫大的光荣,我很感激,不过,我宁可留在家里”。他竟然不想去领奖,因为他认为除了小说,其他的已经与自己无关了。在家人、朋友和国务院特使的请求一概无效时,后来是女儿吉尔出面,要求他带自己去欧洲旅游,作为她结束高中学业的毕业礼物,他才勉强答应了这次欧洲之行,顺便领回了让全世界瞩目的诺贝尔文学奖。
  写作使福克纳由一个虚荣而懒散的人,一步步地成为文学大师;写作也升华了他的生命,使他成为一个具有伟大人格的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