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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三百年-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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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气愤,“可是他毕竟杀了人,怎么可以这样逍遥法外呢?我们应该报警抓他。” 
  “证据呢?”宋词问,“这一切只是我们的推论,可是证据在哪里?难道仅凭小妹流产这件事就可以构成证据来控告阿清杀人吗?” 
  元歌叹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怜,刚摆脱一个强奸犯,又遇上一个杀人犯……” 
  “我觉得小妹值得。”宋词忽然说,眼神闪亮,“那个男人阿清,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视她高于一切,可以为她出生入死……” 
  我们都沉默了。不错,对于现世中的女子,这样的爱近于失传。如果能够这样彻底地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哪怕是一个杀人犯的爱,那女人的一生也是丰盈而绚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许,正因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爱得这样超脱而绝烈,让爱凌驾于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难和杀戮。 
  而我和张楚,却无法有这样的坚决,我们的障碍,正是在于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许可以突然袭击。”始终静静倾听着的小李忽然插话进来,“就像苏先生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有人猛地跑去问阿清:你为什么要杀秦经理?他一个不留神也许就说了出来。” 
  苏君笑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也是个办法。就算他不承认,也总会有些马脚露出来,我们可以带上录音机,一连串地发问,不给他思考的余地。” 
  “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凶!” 
  “可是,让谁来发问呢?” 
  “我。”我回答,“让我来问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会对我动粗。”     
  讨论了半晌,连每一个细节也考虑到,然后我们一大队人才浩浩荡荡地开拔到医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既希望我们的猜测完全正确,而突然袭击也顺利成功,那样,整个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么憨厚,对小妹又那么痴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杀人犯呢? 
  可是到了医院才知道,小妹已经出院,护士小姐说,是一个黑黑壮壮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词皱眉,“他们会去哪里呢?” 
  “也许会回宾馆。”我说。 
  于是一大群人又转身赶往宾馆。 
  前台小姐见到我,立刻迎上来:“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个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刚才来过一趟,又马上走了。” 
  “走了?”我们一齐大惊,七嘴八舌地问:“什么时候走的?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你怎么可以让她走呢?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小姐被问得晕了,叫饶起来:“喂,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哪?唐小姐又没有退房,又没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们有什么道理不让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说那个男的是她的朋友,让我们见了他不要再拦的。再说,房间我们已经检查过,什么设备也没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东西,又没有托我们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请来的,我们又不能把她强拦下来不让走。酒店可没这个规定。” 
  “好了好了,我们才问了几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这是怎么跟客人说话的?告诉你,你放跑了一个杀人犯知道吗?小心我告你一个干扰司法公正!” 
  “什么什么?杀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别吓她了,我们快去房间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一句话提醒了大家,我们一行人忙挤进电梯,打开房门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见房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我所有的真丝衣裳都被取出来洗干净,湿淋淋地挂在衣架上。而桌子上,放着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扑鼻的东北特味菜。 
  我们几个对视一眼,走过去,打开那口袋,发现是一堆玉饰——正是“王朝”大厦失窃的那些。 
  玉饰的表面,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连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现在大家明白我为什么不舍得那么快贴了吧? 
  因为就剩这么点儿了,一下子就可以贴完,本想稍微卖卖关子,起码让我得意到年后的。结果被红雨飞香小妮子实在给臊得不行。真丢人! 
  以后谁再用这种损招儿逼我贴贴子我可真跟他急呀,没这么寒碜人的。脸红死了。 
  对了,莲蓬斑竹,不知道这里可不可以改标题的?能否替我将标题加上(完整版)?因为这是我在网络世界第一部完整贴出的小说。 
  莲蓬鬼话真有本事,我服了!     
 作者:西岭雪  回复日期:2003…1…29 17:26:00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罗嗦,贴完了才发现还差一个后记,很重要的后记,也一块儿贴完,免得你们又骂我卖关子。 
  真被教训惨了。   
  后记     
  院子里樱花初开,风一过,落红成阵。 
  爸爸坐在花树下,对我喁喁地说着他年轻时“打眼”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厂看中一块红山玉龙璧,雕工、质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条,尾部断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当时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断定他是‘真旧’,不是‘新仿’,就买下了。卖家开价五万,我觉得值,可是手头没那么多现款,又怕回旅馆拿钱来不及,就倾尽身上所有,外加一块新买的‘劳力士’钻表,单论表价已经五万了,卖家这才松口。我以为捡了宝,赶紧捧回台湾来给你爷爷看,结果你猜怎么着?你爷爷把我臭骂了一顿,罚我两顿没吃饭。” 
  “为什么?难道您打了眼,那块璧是假的?”我问。 
  爸爸苦涩地笑了,怜爱地抚着我的头发:“别把老爸想得那么差劲,连真假都分不清。那块璧是真旧,可是,因为龙尾断了一半,已经不值钱了。你爷爷说,咱中国人迷信龙,喜欢佩龙形璧,那是图个吉利。可是龙尾巴断了,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质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没有意义了。起初我还不信,一连拿给几个行家估价,结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摇摇头走了。我这才信了爷爷的话。” 
  说到这里,爸爸加重了语气:“所以说,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学问大着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断真伪,还要考虑它的文化涵义,古董价值,还有寓义和来历。缺了一样都会栽大跟头,你啊,要做的学问还多着呢。” 
  我不服气:“可是出道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别适合玉人这一行,做什么都比别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卖会,卖得的玉价比我们预计的高出一倍来。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来。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头:“你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这么付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经理那宗案子把你吓坏了,连北京都讨厌起来。” 
  我低下头,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讨厌,而恰恰相反,是我太爱北京了,爱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过去,可是,我从未忘记过北京,一分一秒也没有忘记过。 
  记忆,是我最大的敌人,是痛苦的根。 
  离开北京前,我曾到圆明园再次召唤吴应熊的鬼魂相见,问他,回台湾后还可不可以再见到他。他说,幽明异路,常见面有悖天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说,虽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见张楚,可是,我和他之间,始终会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更加黯然,这样子只会更惨。如果真能无知无觉,或许可以更快乐一点。 
  走的那天,宋词元歌苏君小李全体出动,浩浩荡荡到机场为我送行。 
  宋词穿了件白底的绣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说不出地优雅端庄,简直是风华绝代的,一个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尔套装反而稀松平常,不过反正再艳丽夸张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无,永远比不过她表情的生动灵活,千变万化。 
  哦我真是不舍得她们。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词却只是凤目含泪,中途她接了一个电话,忽然拉起我的手,说:“这里来。”她将我带至大堂中央,央求我:“笑一笑,好吗?” 
  “你要拍照?”我莫明其妙地笑一笑,面孔是僵硬的。我把那只刻不离身的木灯笼从行李中取出来,交给宋词,“如果张楚来找你,就替我还给他。” 
  已经是五月了,乍暖还寒的天气,欲哭无泪的心。 
  我绝情地道别:“我不会再回北京来,也不会跟你们通信,你们,也请不要再找我了吧。” 
  宋词默然,元歌怪叫起来:“凭什么?为什么?我们是朋友呀!” 
  我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回过头,绝然地离开,忍住了不肯流泪。 
  整个旅途,都一直在听WALKMAN,反反复复地放着一支老歌: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 
  我喜欢这支歌,喜欢它苍白而元望的祈求,喜欢一遍遍重复地听它,就像现在这样。 
  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 
  老爸皱眉:“这是支什么歌这么怪?忘情水又是什么东西?” 
  “啤酒加白酒加果酒。”我答,有种温柔的酸楚流过心头。 
  “古里古怪。”老爸嘀咕着,又老调重弹起来,“年轻人,不要整天守在家里,又不是没人追求,干嘛年纪轻轻地扮个老姑娘相……” 
  年纪轻轻?爸爸不知道,我已经350多岁了。 
  这时保姆走出来请爸爸去听一个重要电话,总算打断了他的唠叨。 
  我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每天必做的工作――打开电脑收发邮件。有个陌生的地址吸引了我的注意,怎么寄信人竟叫做“前世今生”,这会是谁? 
  打开来,我心不由一震,竟是宋词的来信。 
  宋词?回台湾后,为了忘记北京的一切,我一直不肯和宋词元歌来往,为怕因此及彼,想起张楚。而宋词因为体谅我的心事,也一直不肯打扰我。现在,是什么原因使她终于又决定给我写信了呢?  
  宋词的信很长,也很真切,她写道――     
  唐诗:你好。 
  你好吗?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一直问自己该不该给你写信,生怕打扰了你的平静。可是,当小李告诉我你怎么也不肯接受邀请再次来北京举办玉饰展时,我知道你的心一直很不平静,你根本没有忘。即使我保持缄默,再也不同你联系,你也还是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和元歌,也不会忘记张楚。     
  看到张楚的名字,我忍不住闭了一下眼睛。一年了,从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突然看到,不禁有种闪电般的刺痛。 
  离开北京时,我对元歌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可是,怎么能忘呢?每当有人喊我的名字“唐诗”,我就同时又响起“宋词、元歌”;每天早晨照镜子看到自己,就同时看见那张与自己依稀仿佛却是男性十足的脸。 
  就像宋词说的,没有用的,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根本无法分割。即使他隐姓埋名,即使永不相见,即使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张楚的故事只是虚幻,我仍然不会忘记,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绝望的爱。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睁开眼,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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