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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魂牧师-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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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了一会,盖默干脆地在前方找了块大石头。坐在石头上休息起来。
道路上人并不是很多,做了差不多十来分钟。才终于的看见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扛着一个大皮袋子的年轻农夫,年轻农夫的衣服颇为破旧,扛着一大袋子的东西,也显得格外的吃力。
“这么的一大早,他应该是去镇上地吧。”盖默心里想着,也就上了路。并且故意的放缓了脚步,等着那年轻农夫走近。
“请问这位朋友,这里到朗尼恩还有多远啊?”待得那年轻农夫走地近了,盖默随口的问道。
“还早着呢,走的快的话,两个多三个小时可到。”年轻农夫道。
“朋友是去朗尼恩吗?”盖默随口的道。
“恩!”
“这么重的东西,你该赶头牲口驮啊,人扛着也太累了。”
“我们那些山上。也没养的有骡子和马,只养地有牛啊之类的,牛没有长途跋涉的能力,这么远的路,牵着它还不如自己扛。”年轻农夫笑了笑。
“那倒是!”盖默随口的应付着。
“你是到这朗尼恩来走亲戚吧!”
“这个鬼地方,我是不想再来了。”盖默胡乱的说着。
“听说这又在打仗了。是真的吗?”
“是啊,都几天了。”
“这打仗,我倒是不担心大豆卖不出去了。”年轻农夫轻松的笑了笑,“上次,我可是守到了晚上,才低价地卖了出去,回家都深夜一点多了。”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们翻过一个山嘴,农夫笑着道。“终于要走上大路了!”
“那里好像设了一个关卡!”盖默同样也看见了那条大道。那是两山间的一条大道,说是要上大道了。其实,大道离他们还远着呢,从山上下去,恐怕没半个小时下不去,更让盖默神色一凝的是,他清晰的看到,两山间的一座房屋前,有着几个穿着铠甲的军士。
“他们地关卡设在那里,对我们没多大影响的,咱们走这边下去,这边这条路还要近一些,只是这边没那么好走而已。”年轻农夫看了看那关卡道,普通乡下人,对于那些军士有着一种本能的畏惧,自然也不愿意去和他们打交道。
年轻农夫转回了身子,往回走了约百来米,走上了一条小道。
那条小路,是一条隐藏在杂草丛中的小道,不留意,还真看不出一条路来,小道的确难走,许多地方,还需要用手扶着才能走下去。
走了近四十来分钟,他们终于的走上了那条大道,而那关卡,也是被远远的抛到了身后,大道不宽,也就两米左右,而且那大道上长满了杂草,不过,如今那大道上的杂草却大多被踩踏碾压的差不多了,显然,那大道平时过的马车极少,只是最近过地马车多了些。
“大约,这是一条通往前线地道路吧。”盖默暗暗的想着。
“我要休息一下了,你往前面走就是了。”农夫放下了口袋。
“那我就不陪你了。”此时地他,虽然已经算是进入了安全地带,可终究还是在前线,那自然是离的越远越好。
找了个僻静的所在,换上了一身佣兵的装束,继续的往前走,又走了几十分钟,一个小镇终于的出现在了眼前,朗尼恩小镇,和蛞膊畈欢啻笮。还疵飨缘谋壤誓岫饕饶值亩啵稚先死慈送苁侨饶帧�
找了家旅店,盖默直接的住了进去,一直折腾了这几天,他也的确有点疲倦了,将房间布置好,躺在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砰砰砰!”一阵敲门声,盖默醒了过来。
“先生,已经四点了。”门外,传来了伙计的叫声。
“知道了!”让伙计叫他起来,那是他特别交代了的,这里终究紧邻前线。盖默并不愿意在这镇上多呆。
穿上了一身地佣兵装束,随便的吃了点东西。
“先生,马车已经准备好了。”盖默刚吃完饭,伙计的走了过来。
“好的。”盖默上了马车,那是一辆轻便马车,那是上午送了客人过来,听伙计说有人要去布夷诺。就留在了客店等着。
走出客店,看见那院子里的马车。盖默不由得一怔,那马车,竟然是他坐过几天的马车,那个和他一起去了乱坟谷的里拉茨地马车。
“大人……”回过头看见盖默,里拉茨也是惊呼出声。
“呵呵,想不到竟然是你!”盖默坐上了马车。
“大人,你没事就好了!”里拉茨有点激动的道。
“你怎么会来这里啊?”盖默记得。这里拉茨是星斗城地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意外了一些。
“我送布尔斯大人来这里,好像是去那边当一个小队长什么的。”里拉茨笑着道。
“布尔斯!”盖默微微的一怔,顿时的想起了和自己接任务的伙伴。
“是啊,大人您认识布尔斯大人?”里拉茨笑着道。
“不认识,我只是认识一个佣兵叫布尔斯。”
“呵呵,这位布尔斯大人听说本来就是佣兵。因为灭掉亡灵法师有功,才成为正式的骑士的。”
“灭掉亡灵法师,多久地事情了?”盖默饶有兴趣的道。
“就是去年大人灭掉的那个亡灵法师,呵呵,那个亡灵法师,可是让不少人沾光呢。”里拉茨笑呵呵的道。“我因为载大人前往,教廷也给了我一份重重的奖励,整整五十个金币的奖励呢。”
里拉茨显得格外的兴奋,他得到的,可不仅仅是那五十个金币,而是他地名声,可是在星斗城家喻户晓,许多的人,都喜欢听他讲关于战斗牧师的故事呢。
“这教廷倒是大方。”盖默笑着道。
“呵呵,教廷也不心痛这点钱!”
“里拉茨。那个布尔斯是不是二十来岁?”盖默又将话题转到了布尔斯头上。
“恩。脸型有点圆,比我略微高一些。皮肤较黑……”里拉茨仔细的将布尔斯的相貌叙述了一番。
“难道真是那个家伙?”里拉茨叙述的布尔斯,还真和他所认识地布尔斯丝毫不差。
盖默不知道,里拉茨拉的,正是他的伙伴布尔斯,里拉茨知道乱坟谷事件,也听说过盖默他们杀死屠夫的故事,不过,布尔斯在三人中,无疑是名气最小的一个,因此,他也就不知道布尔斯的名字,并不知道这个布尔斯,就是盖默的伙伴。
乱坟谷事件后,布尔斯立刻的被艾伯特推荐为了骑士,并且被派到了星斗城,这次战争爆发,因为他是佣兵出身,又是德隆森堡这方的人,加上艾伯特是这次战争的副官,于是他被提为了一个小队长,负责这朗尼恩地关卡。
布尔斯成为了一个他梦寐以求地骑士,自然是满腔的热情,接到军方地调令,更是欣喜若狂,当晚饯行晚会结束,就立刻的出发了,他也就刚刚成为一个骑士,自然不会有马车什么的,因此,才租了里拉茨的马车。
几乎没有耽搁,就迅速的赶到了朗尼恩,朗尼恩小镇,有着专门的运送粮草的士兵,和着那些士兵一道,下午…多,才赶到了河边的营地,见到了他的顶头上司,一个分队长。
分队长略微的嘱咐了几句,就将他派到了一个关卡,也就是盖默在过来时,在那山峰上所见到的那个关卡。
原来的那个小队长也是接到了担任分队长的命令,只等着他来接手了,因此,交接格外的顺利。
凭着多年佣兵的经验,此时来守这样一个关卡,布尔斯自然是得心应手,略微的熟悉了一下,布尔斯就开始沿途的巡行起来,走惯了山路的他,很快的就找出了周围的几个路口,其中,就包括盖默他们下来的路口。
一处小山峰上,迅速的建起了一个观测哨卡,在那里,附近的地方都在其视线范围之内,若是盖默迟上一天,就逃不过他伙伴的视线了。
060 关卡
虽然仅仅是一个小队长,布尔斯却异常的珍惜,虽然夜已经深了,他依旧没有一丝的睡意,带了两个属下的军士,往那个观测哨卡走去。
他这一个小队,也大多是新近才招募的士兵,不少和他一样,曾经是佣兵出身,他身边的两人,就有一个是佣兵出身,不过,却仅仅当了不到一年的佣兵。
“队长,这样的山路,除了那些乡下人之外,谁能找的到啊,我们用得着这么小心翼翼吗?”那个准骑士埃迪心里大大的有着怨言,这多设置了一个观察哨,他们执勤的时间,可是又要多的多了,当然,更紧要的是,布尔斯的到来,让原本可能属于他的小队长完全的泡汤了,让他的心理也有着一丝丝的不愉快。
“乡下的道路,同样是有迹可循的,找到这些小路并不难。”布尔斯一边小心的留意着四方,一边小声的道。
“白天他们还可以问问路,这半夜三更的,除非本地人,谁找得到这些路?”
“谁能保证,他们不能找到这里的乡民带路呢?我们的责任就是不让敌人的奸细通过,自然要尽可能的堵死一切可能的漏洞。”
“我就……”
“好了,有什么话回去说吧。”布尔斯不客气的堵住了准骑士埃迪的话,他们连火都没带一个,就是怕被人发现,这样的讨论。自然也是不行。
离他们地观察哨只有几百米了,忽然,远处一点灯光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里,那点点灯光缓缓的往这边走来。
“那边有人过来了!”准骑士埃迪低声的道,声音里有了一丝的兴奋。
“那灯火怎么是橘黄色的?”曾经当过佣兵的军士疑惑地问道。
“那是魔光筒,你赶快去通知所有人起床,做好战斗准备。”最后,布尔斯又低声的嘱咐了句。“别大呼小叫地,惊动了敌人。”
“队长,才交了班的和明天一早接替的人也叫起来吗?”
“暂时不叫他们吧。”
“是,队长!”那个军士低应一声,迅速的往山下走去。
“队长,会不会大惊小怪了些?”准骑士埃迪低声的道。
“你有魔光筒吗?”布尔斯低声的道。
“几百金币一个的魔光筒,不是普通人能舍得用地。使用魔光筒的人出现在这个地方,我们绝对不能轻视。
“这么远,也不能肯定是魔光筒。”
“如果是一般的灯火,会受到风的干扰,强弱会有变化……”
“谁!”忽然,前方一声低呼,却是一个从观察哨走下来的军士。
“是我和队长!”准骑士埃迪低声道。
“队长,那边有人过来了。那灯火好像是魔光筒。”
“恩,我们已经知道了。”布尔斯低声的道,“现在,你们继续观察,看他们往哪个方向走,我们好派人拦截。”
“说不定这是条大鱼!”观察哨的士兵心里有着一丝的喜悦。要是这真是敌人地重要人物,那他们自然也有着一大功劳。
魔光筒越来越近,眼看大约也是只有两三里的位置,魔法瞭望筒里,也是隐约的能看见影影绰绰的人影了。
“大约有六七个人。”观察哨的士兵低声的道。
“是七个人,他们已经上了这上面这条路了。”准骑士一把接过瞭望筒,看了一会,低声地道。
“你们两个继续观测,如果他们不改道,就别发信号。如果他们改道。就立刻发信号。”布尔斯低声的道。
“是,队长。”
两人迅速的回到了关卡上。所有的士兵都起了床,甚至那些才交了班的,以及明天一早的早班军士,也都爬了起来。这个偏僻的地方,出现敌情可不容易,谁也不愿意错过了这个难得的机会。
“埃迪,我带六十人前去设伏,其余的人随你留在这里,如果我们对付起来有困难,你立刻带人增援。”知道那些能偷渡过来的人都不会是普通货色,即使是六十人对八个人,他依旧感觉不踏实。
“队长,这里到那边,即使全速奔驰,也要二十分钟,你还是带100人去把稳一些,这里有十几个人已经足够了。”埃迪摇了摇头。
“那你们也小心了!”布尔斯点了点头,亲自地带着人立刻地出发了,只是,对于地形,除了布尔斯和下午跟他一起去巡视过的军士,谁也不熟悉,而且天色昏暗,伸手不见五指,设置埋伏,却也颇为地费了一番的功夫。
等待的时间格外的漫长,布尔斯蹲在草丛后,发现自己不再有当佣兵时的耐心,他焦急的望着前方的道路,可是,等了半响,却一点敌人的影子也不见,反倒是蚊子嗡嗡嗡的在耳边吵个不停。
不仅他,其他的人恐怕也差不了多少,不过还好,这些人总算经过了几个月的集中训练,倒也没有一个人出声。
终于,大家的等待有了个结果,数里远的小道上,亮起了一点的灯火,正是先前那点橘黄色的灯光。
布尔斯试了试手里的骑士剑,心里有着一丝丝的激动。其他的军士,也都显得格外兴奋和紧张,他们,可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雏儿,别说战场,大多数的连正儿八经的决斗都没有经历过,有的,也仅仅是一些游戏性质的决斗。
橘黄色的灯光越来越近,一个个的弦也是越绷越紧。随着橘黄色灯光进入他们地埋伏圈,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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