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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方式整理你的财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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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企业为了实现这些长期发展目标,对企业筹资有何要求?
第三,有哪些可行的长期资金来源?哪一个或哪一些资金来源对企业最为适宜?
在大多数企业制企业中,有关企业长期筹资的决策不仅是财务会计部门的事,而且是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所必须关心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要邀请投资银行的银行家这类的专家来参与企业的长期筹资决策。这是因为,企业的长期筹资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与发展的大事,无论怎样强调其重要『性』都不会过分。
就一般企业而言,进行长期筹资主要有三个资金来源:企业留存利润,借入资本,以及产权资本。
(1)企业留存利润
企业从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是企业长期资金的主要来源。这对小型企业来说尤其是如此。这是因为,小型企业所能拥有的长期筹资渠道为数并不多。不过,即使是大型企业,也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留存利润作为其发展资金的来源。
企业一般都希望能够以自己的留存利润作为长期筹资的资金来源。但是,许多企业都发现自己手头很少有足够的留存利润为其设备更新或生产经营范围的扩展提供资金。因此,大多数企业常常不得不以借债筹资或产权筹资来满足其长期资金需要。
在企业的财务实践中,企业的留存利润通常并不是现金,而是已经为企业的资产所占用。企业之所以乐于用留存利润为自身的发展提供资金,主要是因为这种做法可以避免股票净值被冲淡,或者避免支付固定利息的负担。而且,从股东的角度来看,还可以获取一定的税收方面的好处。
不过,企业以留存利润作为筹资来源并非是完全没有资金成本的。假如留存利润并未被留在企业,这笔钱必然是被作为股息或红利分配给了企业的普通股股东。所以,对企业来说,留存利润的资金成本相当于增发同等数额的普通股的成本。也就是说,留存利润增加了企业股东的产权,就像是新发行了同等数额的普通股股票一样。股东们只有在预计将留存利润再投资后会赚得至少与他们所要求的收益一样多的利润时,才会接受企业将留存利润用于再投资的做法。可见,企业留存利润的资金成本与发行普通股的资金成本相等。
(2)企业借债筹资
企业的长期资金需要可以通过借债筹资来满足。获得借债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向金融机构贷款,另一种途径是出售企业债券。企业采用借债筹资后,就有了按期还本付息的法律义务。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关系密切,通常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长期贷款。长期贷款的偿还期多为3~5年,但有时也可以长过15~20年。为了获得长期贷款,企业常常需要与银行签订一份定期贷款协议。定期贷款协议实际上就是一份要求企业以既定的按月或者按年分期支付的形式偿还贷款的借据。
由于借款的数额较大、风险较高,长期贷款的资金成本通常要高于短期贷款。大部分长期贷款通常都需要筹资企业以房地产,或者机器设备、股票等财产作某种形式的担保。这类长期贷款的利息率往往都是依照是否有担保、筹资企业的资信等级、以及资金市场的一般利率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如果一家企业未能从金融机构获得长期贷款以满足其资金需要,它还可以发行企业债券来筹资。简而言之,债券就是企业的借据。它也像是一份合同,根据一定的合同条件,资金所有者将资金借给发行债券的筹资企业,而筹资企业则必须保证如期归还资金。
在债券市场充满着激烈的竞争。对于发行债券的企业来说,最具有挑战『性』的竞争者是『政府』债券。这是因为,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常常是可以免税的,因而使『政府』债券更具有吸引力。如果一家企业既借不到贷款,又无法向投资者销售其债券,它往往会转向长期筹资的最后一个选择:产权筹资。
(3)企业产权筹资
企业产权筹资的资金来源实际上就是企业的所有者。产权资本是通过出售企业的所有权获得的。资金所有者投资购买一家企业的股票,就是向这家企业提供产权资本。一般来说,企业可以通过两条渠道来筹措产权资本。一条渠道是风险投资,另一条渠道是出售股票。
1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投向具有高盈利潜力的新成立的企业的资金。企业筹资最困难的时候往往是企业的成立之初。由于新企业通常资产不多,企业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的机会也很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新建企业所需要的启动资金的重要来源是风险投资。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新企业的企业家必须制定一个优秀的企业计划,使投资者相信企业的经营必将获得成功。企业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的财务计划,它表明企业需要多少资金,准备如何筹集这笔资金,以及将来怎么样偿还这笔资金。
当企业发现了可能的风险投资者时,企业的财务主管应当仔细地挑选愿意向新建立企业提供资金的风险投资者。首先,要了解风险投资者是否企图控制企业的所有权。更重要的是,当新企业发展起来后需要更多的资金时,风险投资者是否还有能力进一步提供企业所需要的资金。
2出售股票。无论一家新建企业是否能够获得风险投资资金,到一定的时候,企业总是会需要更多的资金。获得资金的办法之一是向公众出售企业的所有权,即出售股票。实际上,出售发行股票差不多是企业筹集自有资本惟一的途径。企业既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成立之初的初始资本,也可以随时为增加资本而发行新股。企业发行新股增资一般是为了以下四个目的:追加设备投资以扩充企业的规模;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资金结构;在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下发行新股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为满足证券交易所上市基准的要求,达到规定的上市企业必须拥有的资本额。
五、企业的股票筹资战略
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进行筹资不仅是一种企业的经济行为,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直接的社会影响的社会行为。因此,许多国家对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都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条件。
1。关于发行股票的主体
能够发行股票筹资的企业必须是依法经过登记注册的法人经济组织,即股份企业。从企业与股票的关系来看,不论发行股票的企业原来是属于什么『性』质,都必须在具备股份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后才能发行股票。根据《企业法》,股份企业的成立除了需要满足技术、市场、资源、劳动力、管理机构、资金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必须制定一个周密完整的企业章程。企业章程是企业创立或原有企业改组成为股份企业时的原始文件与纲领『性』文件,它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并作为企业登记注册时的法律依据。
股份企业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总则中需要声明:企业的名称、企业注册住所的所在地、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注册资本、设立企业的依据等项事宜。
(2)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
(3)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议事规则。具体包括:股东大会的组织、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职权、董事长的职责及董事会的组织;经营管理的形式;总经理的聘任和总经理的职责任务等。
(4)股票。关于股票的规定主要有:股票的结构特征;股票的发行总额和发行方式;股息与红利的分配政策;股票的流通等。
(5)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在这一项内容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是:股东对股份企业的责任;普通股股东的权利;股东的义务。
(6)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它说明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得以解散;企业解散的程序;企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与清算程序。
(7)附则。附则中应当说明:企业章程的修改及其有效『性』;企业章程的解释权;企业章程的生效期;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项。
2。股票发行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发行股票的主体是股份企业或改组成的股份企业制企业。但并不是所有的股份企业或股份公司制企业均可随时发行股票筹资。企业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时还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企业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的产品具有良好的社会需求。
(2)企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承担经营责任的能力。
(3)为了防止股票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和不公正『性』,股票发行中的认缴股份和发行股份应当达到法定数。
(4)企业的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行为或损害公众利益的记录。
3。企业发行股票的基本程序
企业发行股票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发行计划,撰写发行股票申请书和招股说明书;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文件;审批;发行股票。
(1)制定股票发行计划。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企业发起人集资数量不能够满足资金的实际需要,也可能是企业扩展其业务经营规模需要增加资金,或者是由于企业需要将已发行的债券调换成股票。无论是由于哪一种原因,发行股票都会给企业的财务结构和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有时还可能影响到原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如果股票的发行不能成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企业在正式发行股票之前,应当与证券经销商一同研究股票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周密的措施,并由企业董事会作出相应的决议,有时还需要经股东大会通过。
制定股票发行计划之后,需要撰写发行股票申请书和招股说明书。这两份文件的内容有许多相同的部分,其差别主要是:发行股票申请书的用途是供审批机关了解企业发行股票的原因和发行股票所具备的条件,而且法律一般对发行股票申请书的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要求;招股说明书则主要是为了让公众了解企业的状况、股票的种类和购买办法,并且法律对招股说明书应该载明的事项一般是有统一规定的。
招股说明书应该记载的主要事项有:1企业的状况(包括企业名称、住所、发起人或董事、经理的简历、企业未来发展及财务状况);2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3发行股票的理由;4发行股票的总额、种类、数量、每股面额及售价;5股票代理发售单位及发售对象;6股票承销商的名称、承销总数及承销方式;7股息及分配;8股票发售时间;9股票的继承、赠与、买卖及抵押的办法;10发行股票的批准机关;附则。
(2)提出申请及报送文件。企业发行股票前必须向当地的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向主管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应当向主管机关报送下列文件:1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2市『政府』批准成立股份有限企业的文件或企业注册登记的文件;3经市『政府』批准的企业章程;4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上述报告如果涉及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和验资的,需要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确认文件;5发起人认购股份的验资报告;6经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财务报告;7招股说明书;8资金运行的可行『性』报告;9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的相应决议;10经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未来一年企业盈利预测文件;主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批。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股票发行、交易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主管机关在接到发行股票申请书和有关文件后,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给予发行者答复。
(4)发行股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则应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载于主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然后按时出售股票。
4。股票的发行方式
企业在发行股票时,首先应该进行股票市场的调查与预测,确认潜在的买主的数量,根据买主的情况与企业的自身条件选择适当的发行方式。此外,企业在选择股票发行方式时还要考虑到『政府』对证券发行方式及其具体做法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是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其中间接发行又可以分为代理发售与全额承购包销这两种形式。
(1)直接发行。直接发行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卖出发行即发行者直接向社会卖出股票,同时收入款项。投资者在规定的时期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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