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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殖民地历程-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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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投掷战斧,当印第安人前来袭击时,这就成了救命的技巧。当男孩到了民
兵服役的年龄时,他已经熟悉森林,了解印第安人的手法。多德里奇在十八
世纪六十年代提到弗吉尼亚谷地时写道:“一个发育良好的男孩,到十二、
三岁就配备了一支小步枪和弹药袋。那时他成了要塞的一名士兵,被指定负
责某一个射击孔。猎取松鼠、火鸡和浣熊的活动,很快就使他善于使用枪支。”
边远地区的狩猎活动、对印第安人作战以及各种小冲突,促使美利坚人
在步枪方面作了许多改进。到十八世纪中期,“宾夕法尼亚”步枪(以后以
“肯塔基”步枪著称)已经和它的原型阿尔卑斯步枪显著不同。它更长更细,
口径较小(大约 0.50),子弹只有半英两重,射击起来更准。相反,甚至
迟至美国革命时,德国的步枪仍然笨拙沉重,而且枪管短;它用的子弹有两
借重,发射的速度较慢,后坐力较大,射程短,而且不大准确。慢速装弹—
—用短铁杆、槌和推弹杆装弹——并未使步枪不适用于边远地区,但美利坚
人发展出了一种较快和费力较少的装弹方式——“贴膏药”,即用一块涂了
油脂的小布片包住一颗铅弹(比枪膛略细),铅弹可以被滑爽地推进枪管。
由于保证铅弹紧贴来复线,“贴膏药”也防止了浪费火力。这种经过改良的
武器,其方便、经济和准确是前所未有的。
到了革命时期,这种武器在英国实际上仍然不为人所知,只有欧洲山寨
里的猎人中才有;但在美洲的边远地区已是普普通通的了。1775 年,一位
圣公会牧师从马里兰写道:“那些比进口步枪好得多的步枪,每天都在宾夕
法尼亚的许多地方被制造出来,而各地一直在雇用所有的枪炮工人。天啊!
在这个地区,男孩子一学会放枪,就经常练习枪法,有的打野禽,有的猎野
兽。猎物的数量之大,品种之多,以及打猎所得的极大好处,使美利坚人成
为世界上最好的射手;成千上万的人以此维持家庭,以鹿和火鸡为目标的边
境地区步枪射手尤其如此。如果在林中行军,一千名这样的枪手就可以歼灭
你们一万名精兵。”这样的一些报告使英国的正规军认为每个美利坚人都是
神枪手。
关于无处不在的美洲射手的神话(这些射手穿的不是军服,而是猎人的
衬衫),在心理战中很有作用。狄克逊和亨特合办的《弗吉尼亚报》(1775
年 9 月 9 日)报道了一项由前往波士顿的步枪射手们所作的表演:一个男子
在双脚膝盖间夹住一块小木板,中间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靶心,一位步枪射
手在六十码外连发八枪都击中靶心。1775 年 8 月,华盛顿在坎布里奇公地
也安排了类似的表演,希望间谍把吓人的消息带回到英国军队中去。在这个
时期,英国的滑膛枪十分粗糙,甚至正式的陆军操典还没将“瞄准”这一指
令用于滑膛枪手。在革命初期,乔治·华盛顿将军发布命令,他在命令中“热
切地”鼓励“穿着猎人衫和同样布料的长马裤,……这种衣服会给敌人带来
不小的恐怖,因为敌人以为每一个这样的人都是神枪手。”但是步枪不像欧
洲的滑膛枪,它没有刺刀,是一种较为缓射、较易损坏和需要特殊技能的武
器。它不适用于欧洲那种正式的战斗队形,一直是一种完全单枪匹马式武器,
在小规模的战斗或瞄准个别敌人来打的方面值得称道。这种战术吓坏了受过
严格训练的职业军队,它有助于使英国军官相信,征服美洲的居民是件没有
希望的工作。
在美洲,战争对公民和战士来说都已成为一种惯例。殖民地居民习惯于
在邻近的土地上保卫他们自己,而不是在一个遥远的战场上雇用职业军人。
在美洲,正像每个人都有些文化但不是非常精通文学那样,在这儿,每个人
都有些军人气息,但不是十足的军人。战争是在没有职业军队、没有将军、
甚至没有欧洲狭义的“士兵”的情况下进行的。联邦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将规
定:“管理良好的民兵,为保障自由州之安全所必需,故人民备置和携带武
器之权不得侵犯。”
每当美利坚人在战争和外交方面一致起来反对欧洲人时,他们独特的美
洲经验自然会造成一些困难,因为包含有贵族军官阶层的欧洲职业军队已经
使战争成了一种复杂的、削弱了的活动。这种复杂化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
战士职责的专门化有可能限制战争;另一方面是它可能使外交复杂化,君主
们通过复杂的外交,使用职业军队为他们微不足道的或迂回曲折的目标服
务,而漠不关心的民众则在这种外交下面轻易地允许他们的“国家”(即职
业军队)被投入战争。职业军队随意被派往君主由于帝国的、王朝的或商业
的战略需要而希望它去的任何地方。十八世纪的欧洲战争远远不是简单的保
卫家园:专业化的战士受了训练去为他们并不了解的原因、到他们并不热爱
的远方厮杀。随着十八世纪逐渐流逝,这种出于政策考虑而进行的战争,支
配着越来越多的欧洲人的生命和金钱。但是在殖民地的美利坚人中间,这种
战争几乎不可理解,更难以辩护;对他们来说,战争是每个人紧急保卫家园,
使其免遭无处不在的、残忍的敌人的蹂躏。美利坚人久久不能理解国王、大
臣和将军们所玩的军事把戏——这些人在遥远的战场上摆弄穿军服的小兵小
卒;也不能理解他们所玩的外交把戏——战争只是这种把戏中的插曲。
54.殖民她民兵和战备的神话
十九世纪初期,那鲁大学校长蒂莫西·德怀特写道:“在欧洲,把武器
托付在一般人民手中被认为……是一项充满危险的实验。但是在这里,经过
长期的试验这已被证明是完全无害的。……如果政府公平,税收合理,孩子
们在知识和宗教方面的教育得到适当注意,那就不大会有人想去使用武器,
除非是为了娱乐,为了保卫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国家。在这儿,困难在于说服
公民们保侍武器,而不在于防止它们被用于暴力方面的目的。”叙述美洲殖
民地的军事制度就是叙述如何使尽可能多的自由居民保持武器和准备随时投
入战斗的历史。
在欧洲,不仅统治者不愿把叛乱的工具交给他们的臣民,而且火器的价
格昂贵,大多数居民无力获取。但是在美洲,为了自卫和搞到食物,差不多
每个人手中都有火器。他们的欧洲君主,远隔重洋,即使想颁布禁令也鞭长
莫及,不过他并不怕他们的武器会动摇他的王座。可是从很早的时候起,英
国总督就抱怨全民皆兵(美利坚人则以此自夸)。不得不对付 1676 年培根
叛乱的弗吉尼亚总督威廉·伯克利爵士悲伤他说,“这种人多么可怜,在其
统治的人民中,至少七分之六都是些贫穷、负债、不满和武装起来的人。”
甚至在一个世纪以后克雷夫科尔还注意到,在居于边远地区的人中间,“周
围的故意立即使他们拿起枪来”。
全民皆兵不仅是对无所不在的战争威胁的一种反应,也是对美洲丛林中
常有的小冲突形式的战争的一种反应。因为交通条件差、地域大,以及印第
安人的战斗方式,战争不大会是一种集中指挥的军事行动。相反,它是由大
都自行决定行动的小团体和个人所进行的大量分散的遭遇战。当印第安人攻
击时,精明的保卫者就躲在岩石和树干后面。1677 年,传教士约翰·埃利
奥特写信给罗伯特·博伊尔说:“在我们与印第安人初次作战时,上帝欣然
向我们指出,在使用武器方面,我们那种仿效欧洲方式而来的军事技能并不
中用。现在我们高兴地学会了隐蔽行动的战争方式。至于上帝教导我们这种
训练方式的目的何在,那我就不知道了。”
要求于职业军人的大规模操练、精确性和纪律简直毫无用处,分散指挥
是不可避免的。弗吉尼亚总督担心神经过敏的居民庸人自扰而动武,以致激
起印第安人的骚动,因而在早期实际禁止在该殖民地的任何地方召集民兵,
除非事先得到总督的许可。但是这种耽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到 1680 年,该
殖民地各地的军官被授予了民兵召集权。遥远的边区要塞的指挥官不得不显
示独立性,有时到了藐视上级的地步。当 1679 年 9 月,拉帕哈诺克河畔一
个弗吉尼亚要塞的指挥官卡德瓦拉德·琼斯上尉收到一纸命令,命令的内容
使他不高兴,他就召集他的守备队,高声朗读命令书,然后当着部下的面把
它烧掉,大声喊道这就表明他对罗伯特·贝弗利少校和总督的看法!在这种
情况下,一个远离作战现场的指挥官所制定的详细战略又有什么用呢?
早期移民以松散和临时凑合的方式组织他们的登陆部队。虽然他们幸而
有一位富有经验的陆军上尉迈尔斯·斯坦迪什作为军事领导人,可是他们的
武装队伍并不是长期性的军事连队,而是橡一位历史学家确切地形容的,是
一支“临时小队”,是为了每个特殊场合而从当时最有用的人中选出来的。
他们最初迎战敌人所显示的特点将继续是殖民地军事生活的特点:由一群临
时凑集随便武装起来的公民作战,并无有力的集中指挥。普利茅斯最早的移
民发现,很难把防务和种地、觅食、造房等日常生活的其他工作分开。1627
年一位访问该地的人说:“他们日夜戒备”。男人们带着滑膛枪上教堂,做
礼拜时“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武器放在近旁”。但是,随着居留地从海岸向内
地推进并且扩散开来,随着移民与印第安人转为打打停停的状态,一个比较
正规的组织就成为必要的了。新英格兰产生了一种民兵制度,它成为殖民地
防务的共同模式。
全民皆兵决不是美洲的创造。它是美洲“退化”的一个主要例子,是中
世纪的武装法令(1181 年)的重现。英国人从此项法令中发展出了一种由
所有强健的自由民组成民兵的制度,每个人都需要自备武器,内地方军官进
行定期训练,准备突然召集。到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由于欧洲的“有限”
战争只是交给少数职业军人去打,英国的民兵制度已成为一种儿戏,主要是
供检阅和一些郡长先生出风头之用。可是在美洲,古老的民兵制(新大陆作
了一些引人注目的修改)是整个社会得以组织起来反对敌人的模式。
这种制度下的队伍,并不是由从上面得到武装和给养的受过训练的职业
军人构成,而是由自我武装起来的公民构成。1631 年 3 月,马萨诸塞海湾
的最高法院(Court of Assistants)下令说,每个城镇必须保证在两周年
所有成年男子(包括仆人在内,但行政官员和牧师除外)提供由民兵军官许
可的武器。凡尚无武器者必须去买,无力购买者由城镇先行垫付,本人尽早
偿还。次年,该殖民地下令说,还未武装起来的单身汉须作为仆人接受雇佣,
这项法律继续有效。在普利茅斯,这方面的规定甚至更为具体:1633 年 1
月以后,每个成年男子必须有一支滑膛枪或别的合适的枪、一根子弹带、一
把刀、两磅火药和十磅子弹。根据马萨诸塞和邻近诸殖民地的一系列法令建
立起了一种民兵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每个强健的成年男子都武装起来,每
个城镇都有自己的民兵连,进行定期训练并检查武器。
按欧洲的标准,民兵是一个十足的非军事单位。它没有制服。虽然殖民
地总督有时是因为有军事经验而被选任的,但是实际上殖民地民兵只是在少
数情况下才由一名职业军人操练或指挥。殖民地民兵引人注目和使人苦恼的
一个特点是它选举军官的外行做法。正像我们所知道的那样,选举民兵军官
的场合,是根据新英格兰的一种特殊制度来庆祝的,那就是对武装起来的全
体会众作“火炮选举布道”。除了很小的差异和偶尔的例外,地方民兵军官
的地位是由公众的挑选来决定,通常须由殖民地议会批准。只有在不限定当
选军官的任期和令人满意的军官自动连任发展成为习惯时,这种安排才是可
以容忍的。这种制度减轻了欧洲职业军队中野蛮的惩罚(在欧洲职业军队中,
特别是在遥远的殖民地,服役是一种惩罚犯罪的形式);但它在官兵之间造
成了不拘礼仪的情况,这就削弱了战斗力。它也提醒士兵,他们是为自己而
战,并且鼓励他们在服役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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