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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有坦克-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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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李初的手很尴尬的停放在半空中。

是掀,还是不掀?

自己,还是太正人君子。

掀开被子,阿秀穿着衣服,侧躺着,背部朝向李初。被子一掀开,阿秀又往里面挪动了一下,奈何已经到墙壁边了。

还威胁我不老实就踹我下去,瞧你这害怕的模样,方才还是傲娇的小老虎,转眼就变成了小猫咪?

李初仰面躺着,没有盖被子。

被子太小了,剩下的盖不到李初,强行盖的话,就得跟阿秀贴近在一起,到时候真要来一记佛山无影脚把自个给踹下去,那就尴尬了。

“睡吧,晚安。”

李初有点后悔脱衣了,好在还穿着里衣,虽然单薄,总好过无,至于地铺上的那床单薄的棉被,此时却是不好再下床去拿。

爱之深,关心则怯。

要是换做在后世,以后世那种开放的社会风气,早就嘿嘿嘿嘿嘿嘿了。

这个时候,要是没有窃想,那是不可能的。

一个正常的男人,美女在旁,同睡一床,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是自己心爱之人,即使是柳下惠也做不到,除非那人是阳痿……

就在李初胡思乱想之际,身上突然多了棉被。

阿秀转过来身子,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饱含深意的看着李初。两个人的身子此刻非常的接近,近到李初能听得到阿秀那噗咚噗咚的心跳声,还有这带着点急促的呼吸声。

李初立即会意,一手将阿秀搂住,翻到了阿秀的上面。

四目相对,看着阿秀逐渐嫣红的羞涩的脸,李初微微一笑,将阿秀额头的秀发轻轻一捋,吻在额头。

再看阿秀时,已是闭上双眼,脸腮一片红润。

如蜻蜓点水般,在阿秀那青涩的双唇下点了一下,然后才直接吻了上去。

经过短暂的不知所措后,阿秀尝试着迎合着李初,很生涩,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李初表现的很温柔,很有耐心,待到阿秀****逐渐上升,进入状态的时,他才悄悄的伸出舌头敲开了里面的贝齿,与里面那羞涩小舌触碰。

唔…

如同电击,浑身舒麻,阿秀轻吟一声。

双手,不知道该放哪儿,又不敢去楼李初,在被子里轻轻摇晃。

李初又吻了阿秀的耳根,吐了吐气,又吻向了她的秀玉脖子,每次都是轻轻一点,阿秀嘴唇微微张开,不知不觉中轻轻的呻吟着吐着气息。

将手搂在了阿秀的腰间,轻轻向上滑动,抚摸着后背,然后逐渐向前,移动到了胸前、腰间,又往上抚摸着阿秀的脸颊。

阿秀的腰带,被李初另一只手拉开。

轻轻一拨弄,衣襟就敞开了,里面仅剩下最后一层薄薄的肚兜儿。

李初轻轻碰了碰腰间那光滑如玉的肌肤,阿秀浑身一颤,身子颤抖了一下。为了不让阿秀紧张,他又吻住了阿秀的双唇,两舌相互交融,手则轻轻从光滑的后背抚摸,逐渐的往前移,待阿秀不再那么紧张时,这才深入了那肚兜儿之中,攀上了那珠穆朗玛。

急促的呼吸中,阿秀保持了最终一丝的清明,她睁开迷离的双眼,握住了李初被窝里的手,摇着头,声音细小的吐声:“我,我还没准备好,可,可不,可不可以……”

李初理解的点了点头,将手伸了出来,吻了阿秀一下,从阿秀的身上下来。

阿秀羞红脸腮,手忙脚乱的将衣服重新系好,侧着身子,向李初表示一声感谢。

李初只是微微一笑,将棉被往阿秀那边拉了拉,收好边不让冷风进来,末了又在阿秀的鼻尖轻轻刮了一下。

虽然没有成功,但经过先前一幕后,两人之间,已经没什么距离隔阂了。

阿秀挤过身子,将头靠在了李初的肩膀上。

被窝中,两人的左手跟右手,紧密相窝。

虽无言语,却已心通。

……

南阳。

三匹快马经过长途跋涉,已经到了南阳的城楼下。

城楼边,灯火通明,早早就有人在此等候,一见人来了,立即打开城门,让三骑进入,进城后,三骑在大街上纵马,不一会就赶到了县衙外。

这边也早有人在此焦急的等候。

三人一下马,就有人过来扶着,又帮从马上将一个个食盒取下来,送进了内府中。

半个时辰后,内府中,一个中年大汉抚摸着饱满的肚皮,一脸享受的模样,虽然这一来一回,在路上耽搁了很多很多时间,尽管这菜都已经凉了。

纵使如此,这也是大汉吃过最好最美味食物。

大汉又拿起了这张被他看了近两天的宣传单,打着饱嗝,感叹着食物的美味,厨师的手艺,为何这南阳城中,就没有这样出神入化的手艺呢?

襄城县,还是有点远了,中间还隔着方城和叶县。

要不是身份敏感,再加上这西路一带各处都有自己的缉捕画像,真想潜入这汝坟镇,当面品尝这份美味,凉了的菜都尚如此之味美,这要是没了时间的间隔,刚出锅的话,一想起刚出锅的菜,大汉就更加的心痒痒了。

……

这一夜,即将过去,漆黑的大地,也将迎来黎明,至清晨,一律阳光透过屋子的窗户照射进来,李初醒来时,床边已经没了阿秀的身影。

穿戴好衣服,李初走出屋子,阳光很暖和。

院子里,阿秀带着阿宁在准备早餐。

看到李初出来了,阿宁向李初做了一个鬼脸:“姐夫今天懒床了,略略略。”

李初白了她一眼。

阿秀端了一碗小米粥过来,她今天的心情非常的好,笑容满面,非常的阳光明媚,把粥端到了这边来,凑过身子,向李初的耳边说了悄悄话:“我怕阿宁早上没看见我,所以早上就偷偷的先回厢房了。”

李初捂脸,尴尬的笑了笑。

ps。我是写小黄文出身的,虽然已经有些时间没写这块了,今天这一写,就差点收不住写的很荤,导致这又对尺度修修改改的,真是个悲剧啊,这也是本章的章节名,为何叫此章省略xxxx字的原因了,噗!

感谢书友:乱世丨天意丶、吕动兵、狼狈的包子、轰炸机迟到了、挖洗拍狼、不是记忆的记忆打赏支持。对于吕动兵这位书友在书评区的纠结帖子我看到了,这就跟主角李初纠结脱不脱衣服,要不要正人君子一样,哈哈。

第六十三章:臭味相投

一家人洗漱完毕后,李宣也带着一火人过来继续进行守护职责。8﹏  w…w·w….‘

大表姐文茹跟二表姐岳凤也过来了,大家一起用过早饭,让几个乡兵帮大表姐把饭肆小推车推到镇子里。

镇子里,二十个厨娘早早的就在这边等候了。

厨娘的事情,都是交给大表姐,李初唯一的要求是,尽量在今天正午前,交会她们一些简单的菜式,毕竟,兵营里还有两百多号人等着吃饭。

施工队这边,也有两百张嘴巴等着吃饭。

这个后勤必须要着重解决,不可能依靠着饭肆来一个个做。

李初去了一趟营地,将三个杠铃带了过来,叫了一队人过来维持秩序。

经过前天那么的宣传,这边招募乡兵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到了四周相邻,昨天因为有事没有进行招募,今天肯定会有很多人过来。

因为李宣在小院子那边驻守,这招募的事情,李初又交给了陈祖。

陈祖出身大宋军队,在招募一事上应该有经验。

这边招募的架势一打开,很多人就闻声而来,陈祖让他们一一举杠铃测试,招募的事情进行挺顺利的,李初看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人。>吧  w…w…w=.·

罗文。

一身灰色打着许多补丁的凉衫,到如今,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李初饭肆开业的时候,罗文是第三个进入李初饭肆的人,拿着十文钱要吃最好吃的,被李初轰出去了。

听说他撞了脑袋,这如今不好好的休息,跑来这里来参加乡兵招募,让李初很意外。

陈祖领着他去杠铃处参加测试,罗文鸟都不鸟陈祖,怕拍衣服,趾高气扬的走到李初面前,一上来就搂着李初,勾肩搭背的,一副熟络的样子。

“初哥儿,您有真有能耐,这一转眼就混上了指挥使了,看着你手里下这么多兵士,好不威风。咱是羡慕的,咱们两好歹也是一起看过寡妇洗澡、一起醉酒调戏过良家妇女,赌档里一起输光裤子的人,这关系多么的铁啊,你现在富贵了,好歹也要帮兄弟一把啊。”

“谢谢,我从不偷看寡妇洗澡,我是正人君子!”

李初将罗文的手拿来,伸手档了下,跟他保持一点距离。

“再则,咱们的关系只是很一般,仅为认识而已,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可没时间搭理你。﹏>_﹎吧》  w‘w…w·.…”

李初挥了挥手,立即就有两个士兵过来,要将罗文拉开,这货连忙闪了一下,笑脸嘻嘻的立即抢道:“初哥儿,您不能这样啊,之前的事情是我不对,我向您道歉,看在咱们相识这么多年的份上,能不能让我在你手下做个小官当当,管理五十个人就好了,五十个不行,十个人也好啊。”

看来这家伙的脑袋,可能是被撞傻了。

“想管理十人,或者五十人,可以啊,通过测试就好了,我相信你有这份实力!”

李初拍了拍罗文的肩,说完就走了,罗文急的想去追李初,后面的两个士兵立即拦住了他。见李初走了,忿忿不平的罗文只好来到杠铃面前,看着这小小的东西,估计也重不到哪里去,便选了最重、能当上队长的杠铃,双手一提,大喝一声。

纹丝不动。

换能当火长的,还是纹丝不动。

罗文绝望的走到最轻的,好不容易提起来了,手臂却稳不住,差点砸中了自己的脚。

这测试,自然是失败了,就连最低的士兵考核也没通过。

看着招募这边全是五大三粗的士兵,罗文也不敢闹事,灰溜溜的离开。走在路上,越想越怨愤不平,这李初一个月前,甚至连他都不如,整日酗酒嗜赌,酒量不如他,就连赌技也不如他,凭什么,这个样样都不如他的人,却能娶到貌美如花的杨家妹子。

甚至还开起了饭肆,一天能赚罗文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银子,现在更是还当上了指挥使,听说指挥使手里能指挥五百个人。

为什么,为什么!

罗文又恨又羡慕嫉妒,只恨老天爷把好事却落在李初身上。

摸了身上还有两文钱,罗文就去酒肆喝酒,同桌的是一个身材纤瘦,长得贼眉鼠眼的人。罗文这几口酒下肚,开始说起了胡话,骂老天不公,骂李初使坏,故意不让自己应募乡兵,哪想到,这番话却得到了这个贼眉鼠眼的人的应喝。

当得知这贼眉鼠眼之人叫芒小二,通过起队长测试,却因为和李初有仇被故意刷下去后,两人产生了惺惺相惜,这一来一去话就多了,言语之间句句不离中伤李初和恶毒咒骂。

聊着聊着,这芒小二就提议道,既然这鬼地方已经不容下两人了,不如去投楚王王庆,听说这楚王正秣兵历马,随时都要打过来,以咱们两的本事,而且对这里的地形都熟悉,不如投楚王,也能混个一官半职的,将来要是楚王能打下了江山,哪咱们就是开国功臣,有从龙之功了。

这一语惊醒梦中人。

罗文心想,你李初不就是个乡指挥使嘛,到时候楚王大军一来,你一小小的指挥使算个屁啊,灭你李初,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还好没有加入这个乡兵,不然到时候楚王打来了哪里还有命在。

当即,两人一拍即合,商量马上收拾东西投奔西边去了。

梁县。

邓知州收到了由襄城县上报的表功行文,得知襄城县罗知县在任内居然破获一起勾结贼寇王庆欲造反的事,罗知县在行文中,多次提到由邓知州提供消息,由邓知州指点才能提前剿灭贼寇,免于百姓受到战乱的波及。

邓知州看了很是开心,当即,邓知州又写了几句小评,连同罗知县的行文一同再往上报。

宋朝的路,相当于后世的省,虽类似于省,却没有省长一样的封疆大吏,所以这份行文,往上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剿匪清除造反一事,所以这份行文要先经过路提点刑狱司。

ps。感谢书友:狮子高新、tiktak、ikaros赛高、o英雄o、不是记忆的记忆、钢铁无极、狼狈的包子的打赏支持。感谢!

第六十四章:买马的门路在何方

募兵的事情,忙活了一整天,也总算告一个段落了。

一个指挥的士兵名额是五百人,昨日去见县尊的时候,李初有意的将招募的人数,虚报了一个六百六十人,这是提前给县尊上上眼药。

实际上,昨日一天所招募的士兵,一共为五百五十人,再加上之前招募的两百七十人,李初的这个乡指挥的人数,达到了八百二十人。

而这五百多人中,也终于出现了一个能通过队长测试的一个壮汉,是从梁县那边来的,叫宁荣,这汉子也坦荡说了缘由,本是打算去投王庆的,见这边军饷丰厚,一个队长能拿六贯就索性投了李初这边,武艺不错,能跟陈祖打个不相上下。

八百多人,就要有十六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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