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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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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就等吧,他们又不是木头!大玉儿,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现在就给你讲讲,我们的步枪和怎样制作的,还有那个会爆炸的手榴弹,这个,还有……”毛仲笑嘻嘻地,故作神秘。

大玉儿立刻安静了,不仅任由毛仲作为,还矫揉造作地迎合,给了毛仲很多好处,温柔婉转了半天,总算将毛仲劝起来,两人穿了衣服,迅速赶到外面,直奔盛京的火器场。

毛仲没有想到,他本来计划将大玉儿糊弄到了天黑以后,多问些路途,就找盛京最有价值的目标进行破坏活动,不想,为了尽快弄到和明军一样厉害的武器,大玉儿竟然愿意带他到清军在盛京最大的火器场去看看!

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大馅饼啊。

毛仲高兴蒙了。

两匹健马飞奔到了八百米外的一处安静所在,十余名士兵正在看守巡逻,一见有人来,大声喝斥,大玉儿也不生气,将怀里的一件东西一亮,顿时让那些士兵惶惶张张,全部俯首贴耳:“皇上的金牌?”

“我是贵妃,这是皇上身边的二等侍卫,皇上从抚顺关下紧急派遣我们来这里调看火药大炮情况,这个侍卫刚从明军那儿学得了制作更厉害的兵器之法,现在来这里试做。”大玉儿简明扼要就讲清楚了问题:“一切事情,自有我大玉儿来承担,皇上回京之后,也会向你等的官长讲清楚的!”

“喳!”士兵拱手而退。

大玉儿和毛仲两人,顺利地进入了火器场,有士兵引路,连开几道锁才进入了场中,只见诺大的院落里,干净利落,空旷广大,周围四处,都有仓库房子,士兵打开了几个门,让毛仲见识里面的东西,这是火药制作处,那是红衣大炮的铸造处,那是鸟枪制作处,从原料到成品,都有。

“出去吧。”毛仲支开了三名士兵,和大玉儿两人在场子里,“要不,贵妃姐姐,你也去外面等着吧,等我制作了几个手榴弹,火药罐炸弹之后,明天带着去见皇太,皇上。”

“我想看看。”

“不能,女人不能,是犯忌讳的。”

“可是,你一个人在这里?”大玉儿警惕起来。

“怎么?我会偷吃火药自杀死了?贵妃姐姐,有你在,我会偷吃人,也不会偷吃火药!实在是不舍得。”毛仲嘻嘻哈哈地说。

惟恐给外面的士兵听了难堪,大玉儿一点头,“好!这里如此森严,就是你有歪心也跑不掉的。”说完走了。

毛仲于是,在火药场里迅速地寻找需要的物件,可惜,这里没有最基本的适合装火药的钢铁小罐子,其实,这里的火药也不多,毛仲想了半天,才找到了些红衣大炮上使用的火绳,好象是由火绒草捻成的,火绒草,就是大名鼎鼎的雪绒草,虽然非常不起眼,可是,一首《雪绒花》却让人们知道了它。人们知道歌曲,却不知道它竟然是火药时代初期的重要点燃物。

不过,清军的火绒,还有其他物样,不管怎么着,毛仲搞到了不少,自然喜出望外:“太棒了,这下子够小满清受的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几个外面废弃的黑瓷酒罐子,毛仲将里面装满了火药。又找布匹和绳索,将之做成能够用绳提的样式,才开始安静下来,反复思考着今天夜里的作战问题。

对,就用火药将满清帝国的首都炸成一片废墟!

炸?就这点火药?不行,就烧吧,要把这儿烧成一片废墟!

风在哪里?如果没有风的话,清军赶来扑救,城中居民也赶来,一点儿火苗儿,还不立刻就灭了?

如果纵火焚烧的话,这么壮丽的沈阳城就付之一炬了。多可惜?城中还有至少上万的百姓,无辜的居民怎样处理?

越想越多,毛仲感到脑袋疼痛得厉害,几乎要爆炸。

将着几个桌子一拼,加了凳子,毛仲窜上了瓦房顶,然后将火药,引绳等弄上了房盯,然后看看周围,天色已经暗淡了,寒冷的气息一波波袭来,阴历九月底,东北地区的气候已经相当严厉,毛仲从屋脊上眺望,朦胧发现了这一带的轮廓,犹豫了一会儿,等天色完全黑下来,就带着两大包火药,一些火绳,伏在房屋上,将火药包系到那面胡同里,然后在房上点燃了引绳,看着火绳哧哧冒着火星往前面穿去,急忙滑下了房屋。

一跳着地,毛仲抱着两个大火药包,撒开了双腿就逃,朝着前面长长的胡同巷道,狂奔不已。一口气跑出了将近四百多米,才听身后传来了惊天动地的爆炸声。

轰!

这一声,将毛仲都震得几乎摔倒,周围的街道上,房屋乱摇,咯吱吱怪响,好象发生了大地震,随即,附近的房屋里,就传来了尖锐的哭喊声:“救命呀!”

六十四章,三贝勒家的大火

“我袭击的是敌人的军事目标,没有祸害平民啊!”毛仲心里急忙自我安慰了下,继续前进,可惜,没了战马,速度不行。前面豁然开朗,已经到了大街上,许多百姓在街道上乱闯乱叫,也有骑兵举着火把,大声地呼喊,要求百姓回到家里去,保持安静。

毛仲灵机一动,跑到了一名清军面前,在漆黑的夜幕里,只有别的士兵手里跳跃的火把还有些光明,照耀着这士兵扭曲的脸:“将军,皇宫在哪里?皇宫在哪里?我要找皇上报告!”

“你说什么?”那士兵叫道:“你是谁?”

毛仲大叫:“我是火药场的看守,有奸细百十人潜入其中,爆炸了火药,还有好多的奸人,我要告诉皇宫管事儿的!”

那士兵一愣,“好!你说,我派人去。”

“不行,我要亲自去说清楚!现在,有明军的暗探数十人,正朝着皇宫方向潜去!”毛仲信口开河的本领是天赋。

那士兵被唬住,急忙调来一匹马,让毛仲骑了,带领一干士兵十几人,向着皇宫的方向疾驰而去。

“保护皇宫!”

毛仲的心里大乐,现在,要他一个人去,还真的找不到皇宫的位置,在大玉儿那里,他一直不敢深问,惟恐给她窥出蹊跷,在马上,他异常紧张,也异常兴奋,因为,在清军火药场的方向,还持续得传出了剧烈的爆炸声,让毛仲觉得痛快淋漓,这么多的火药,要是用在战场上,该对明军官兵造成多大的伤害啊。这一回,顺手牵羊,将清军的火药场给捣毁了,真是大功一件。呀,可惜了,大玉儿?大玉儿,她就在火药场的门外啊,她还能幸免吗?

怀着对佳人的惋惜,毛仲等人三转两转,来到了前面新的街道上,不过,他感到非常气闷,怎么回事儿?这里也有隐隐约约的硝烟?哦,是风吹来的,已经起了小风了。

毛仲在黑暗中也不辨方向,跟随着清军只是一溜烟儿地乱跑,跑了约二三里,前面的大道再次转弯:“前面就是了!”

果然该是了,一道城墙在前面树立着,因为有许多的马灯摇晃,可以看出局部的轮廓,但是毛仲忽然就傻了。糟糕!

原来,皇宫本就是一个内城!隔着很高的城墙,怎么进去?也骗开啊?废话,皇宫的门是那么好开的?

毛仲觉得不对,立刻跟紧了前面的那个士兵,顺手一摸,夺取了一把刀,在他的马屁股上捞着了一刀:“快,明国奸细来了!”说完,扭头就跑!

黑夜中,清军的马队顿时大乱,许多士兵停止下来,向着四周警戒,皇宫城墙上的巡逻士兵也大声地呼喊,“谁?干什么?”说的是满语,毛仲几个月来,已经能够听懂一些。

毛仲眨眼之间,就逃远了,边跑边愁,怎么才能将满清国的要害建筑炸掉,可是,黑夜之中,哪里才能找到呢?奔驰了一段,他看到了一片灯火辉煌的府第,有数名士兵在外面站岗,不用说,就是一个官员之家或者贝勒王爷什么的老窝儿。

毛仲无法接近门岗,正在犹豫,忽然听后面马蹄声声,有大队的人马逼近,这让他不能再等待,将马带到了不远处门外的墙壁旁,一纵身,跳跃上去,只听战马得得,随意地去了。

“快,追,追!那小子跑了!”估计是带领毛仲来的士兵,已经感到了不对。

毛仲心有余悸地在墙壁上观望了下,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就滑下来,向着府第的深处潜去,刚才两个火药包让毛仲担心不已,幸亏没有撞击,万一……

府第真是浩大啊。毛仲发现这儿简直就是江南的园林,假山小河,古桥,非常有意境,就是天黑,只能摸索到一些。

“天干气躁,小心火烛啊!”有人尖着嗓子,在遥远的墙壁外面尖锐地呼喊着,大院落里,也时时有人走动,有灯火闪烁,毛仲悄悄地前进,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快走,快走,去火药场!”忽然一队人从内宅院里冲出来,为首的是一个壮年的汉子,穿得五颜六色的袍子,很威严,身前身后簇拥着许多人。

“王爷!您别去了,小的们去就行了!”一个军官说。

“混帐!皇上将盛京交给我看守,如今出了这么大的漏子,我莽古尔泰能不去吗?”壮年汉子大呼。

“三贝勒!您真去?快穿好袍子,小心风凉,”后面追出几个妇女,一迭声送上来袍子,那个壮年的王爷接了,急急忙忙走出门。

毛仲一想:莽古尔泰,三贝勒?对,这不是女真四大贝勒之一的,努尔哈赤的五儿子的家吗?哈哈,老子真幸运!

大批的男人冲出了府门,更多的女人们也追出去,顿时,这一带就空虚了很多。毛仲略一思考,就循着他们的来路,闯进了更深的内宅院里:“麻辣隔壁,只当自己是个采花贼!”

采花贼摸摸撞撞,一直进去了三进院落,东转西转,才碰见了一个人,却是个男人,正在一座房子前敲打:“喂,三格格,我来了!”

毛仲知道这家伙半夜三更献殷勤,非奸即盗,毫不犹豫,上前一拳头将之拍昏,永恒脚一踢,踢到了旁边的水池子里,哗啦一声,飞溅起了多高的水花,将毛仲的身上都打湿了。

“来了来了,着什么急呀!怎么了?跳水洗澡呀?”莺歌燕舞一番戏说,屋门开了,接着,一股香甜气息扑鼻而来,让毛仲几乎窒息。

屋子里有灯光,毛仲的麻脸被她看见了,毛仲也看清了她那青春活力,娇媚四射的脸,于是,这里传来了一声尖叫。

毛仲急了,暗暗痛恨自己不该管这风马牛不相及的鸟事情,没有办法,只能上前揪住那女人,一拳打昏,甩出了屋子,哗,也给扔到了外面的池子里了。

就着灯火,毛仲看清了屋子里辉煌的装饰,还有几个令人恐怖的骷髅,有牛头,也有人头!

毛仲将火药包弄下来,布下了引线,迅速点燃了,就向着外面狂奔,噗嗵,居然一失足酿成千古恨,踩到了池子里,顿时,寒冷的水让他全身麻痹,几乎崩溃。

好象身边有了什么东西,他信手一捞,嗯?人?想也不想,就背在身上,向着另一面逃窜,崎岖的地形,使他跑得极为艰难,还没有到墙角,就听轰一声剧响。身后传来了巨大的冲击波,将他重重地撞击了一下,还似乎有许多的东西在四下里乱飞,他迅速跪倒,隐蔽下来。

回身一摸,在背上的人脊梁上摸到了一团鲜血,估计是被爆炸的事物碎片弄的,摸的时候感到手里滑腻,再一摸前面,呵,中彩了,女人。

三贝勒的三格格?

本来作为人体盾牌的女人,因为有了救他一命的姻缘,被他背着来到了墙壁上,往那面一扔,架上了墙壁,然后自己再跃上墙,两人都滑下去。

有更多的人开始朝着这里奔跑,因为,剧烈的爆炸之后,在毛仲的身后,已经燃烧起冲天的大火。有百姓的惊呼,有军队的狂喊,乱七八糟,战马在城中奔突,嘶鸣。

对面竟然是一片街坊区,在人群里混了出去,毛仲的腋下夹着女人,一路小跑,跑出了很远,躲避了许多的清军骑兵,在黑暗里来到了一处清静的所在,回‘头看看,只见自己来的地方,已经大火连天,烧得正旺。

“值得了!”毛仲觉得自己在夜间能够逃过清兵城防部队的拦截,逃出城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得意洋洋地观赏着三贝勒家的大火,一面再摸女人,只见她脊梁上的伤害其实不大,就揣在怀里,尽情的掠夺那里的温柔。

这里确实很僻静,连一个人都没有,毛仲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女人昏迷着,湿润着,因为穿着单薄而能够充分地感知在他的意识里。不过,他很快就腻歪了,因为,夜风开始猛烈起来。

将女人抛到了墙角儿,他攀登上附近的一座房屋,居高观察肇事处,顿时大喜,无论清军的火药场还是三贝勒的王府,都冒出了巨大的黑烟火,越烧越旺。

夜风越来越大,毛仲也越来越冷,他只能跳下来,拖起地上的妞儿,向着城墙的方向去,管他呢,碰碰运气再说。

一路上,他只能畏惧地躲避在路旁走,因为大街上不断有清军的人马冲过来,向着大火弥漫处冲去,走了很久,毛仲才来到城墙处,因为有城上的火光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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