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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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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实在不能赞同这名军官的警惕性,也不能够赞同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更觉得,这样的军队,只不过是五大三粗的蠢货。做依仗队还行,靠他们保家卫国,做梦。
毛仲已经潜行到了第五个敌人的位置,因为那士兵的呼叫,军官的喝斥,引得其他官兵纷纷嘲笑,结果,所有的隐藏人员,统统暴露在毛仲的耳朵里。
不用看,仅仅是耳朵的倾听,毛仲自信也可以拿下这些人渣。
“这球本事还要叛乱?”
第五个士兵的动作却出乎意料,他谨慎地防范着周围,一刻也不停顿地左顾右盼,腰刀在面前反复地,间歇性地扫荡着。
毛仲意识到,死蛇和呼救,已经让部分敌人警觉了。
怎么办?放弃进攻?
特种兵的原则之一是,进攻,进攻,越是危险越是要进攻,进攻是最佳的防守。
问题是怎样进攻合适呢?这家伙简直是神经病发作,唰唰不停地反复地乱砍。
毛仲略一思索,就弯下了腰,在漆黑的夜幕里。他的眼睛炯炯地盯着敌人。
地上,迅速地抠出了两块加起来相当于半个拳头大的砾石,捏了捏,掂了掂,已经在脑海里将进攻的路径计算了大概,接着,一‘抖手腕,弹射出去。
一前一后两枚砾石,砸向了那个士兵的面门。
士兵的警惕性果然不错!
毛仲甚至在攻击前的瞬间,有些迟疑和惋惜。这士兵的感觉不错,如果能够好好培养的话,将是一名不错的士兵,有前途。
然而,他是敌人,没有办法。
毛仲并没有期望那两枚石头就能将敌人砸成白痴,高度神经崩溃,直接昏倒在地上,结束全部对抗行动,其实,那两枚石块,不过是他进攻的“药引子”。
果然不出所料,那叛军士兵骇然地挥舞着短刀,向着有响动的声源奋力地劈斩着。同时,口里还发出了呀呀呀的怪叫。
毛仲没有责备这士兵,战斗到这一时刻,隐蔽性已经难以保证。
毛仲幽灵一样闪现到了这士兵的身侧,将刀再次从甲片松懈的地方,下面裆部位上插过去。
在一阵紧贴着皮肤的滑腻中,刀身没入了士兵的裆部,在毛仲的强大臂力作用下,一直深入了很多。
士兵闷哼一声滚倒,自然丢掉了刀,双手本能地抱住小腹部,这是正常的反应。
毛仲的左拳头,顺便奖赏了这位警惕性不错的士兵,自然,攻击的时候,要选择最脆弱,最能见效果的地方。
在草丛里翻滚,毛仲顺势再一滑,钻到了一片荆棘丛里。虽然自己被刺得够劲儿,却巧妙地摆脱了被发现的危险。
毛仲现在才清晰地感到,左拳挥舞出去时,砸在那士兵鼻梁上的重大冲击波。不用说,阻碍物的软骨坚持部分,被粉碎了,而且,往里面的塌陷部分相当深邃。
这是第几个了?毛仲心里暗暗地盘算着战功。
他不再动,因为,他感觉出蹊跷,对,这个新来的军官,不仅在声音上有些熟悉,就是步伐都有些熟悉呢。
事实上,他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感觉,比常规的还要敏锐,终于,他判定,新来的军官,应该就是那个曾经追逐自己的叛军头目:张守备。
身材矮小健壮的人,踩在地面上的声音是很特殊的,走路的姿势也能够在因为踩踏的声音,传感到毛仲的耳际。难怪在特种大队,有人曾经赋予毛仲的前世兄弟汉兵这样的评语:他的感觉之敏锐,才是他力量的真正源泉。
事情确实是这样。
于是,毛仲决定,袭击这个大家伙,那些小鱼小虾,虽然能够轻易打发,可是,不够辣,要调动敌人撤离,或者干脆将敌人全部击溃,必须触动敌人的关键。
毛仲感到可笑,因为,他今天能够进攻的手段非常简单,简单到丑陋。没有狙击步枪,没有光学瞄准镜子,没有红外线夜视仪器,没有闪闪发光,雕刻着深深血槽的三棱刺,没有任何现代社会的尖端技术,武器,有的是太过古老的玩艺儿。因此,自己的攻击,只能这样无聊。
感觉着张守备的移动,身体方向,他将自己的战刀把握好,严阵以待。
“喂,你小子在哪里?”张守备大声地嚷嚷。好象下过蛋的老母鸡,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卓越功绩。
看来,叛军的这一股,已经不再想以伏击的方式来逮捕他毛仲了。
毛仲眺望了刚才潜来的方向,揣测了下陈继盛等人位置,以及四个人的可能表情,暗暗说:“你们可以出发了!”
嗖!一枚石头朝着张守备打过去,是为试探这家伙实力的必备武器。也是吸引敌人注意力的先招。
也许是太过黑暗了,也许是寻找那破坏了纪律的士兵。张守备没有任何的警觉。
其实,仅仅从他的动作上观察,只能发现模糊身影的毛仲,在石块一发出,就准确地扔出了短刀。
战刀,在夜幕中无声无息地打着恐怖的旋转,造成了犀利的加速度,因为抛掷的方向和角度,绝对不可能犯下常人的错误。否则,声音会大成呼啸。
毛仲将地上刚击毙士兵的刀又拖到了手上,身体一矮,再次隐蔽下来。
“啊!”张守备发出了骇人的痛叫声。
不错,要的就是这个,要出声,要大声。
几个敌人对付下来,毛仲深感到作战的难度,所以,觉得正确的战略应该是,惊扰敌人,而不是全面杀戮,所以,他将战刀的攻击方向放到了敌人的胸膛位置,而不是咽喉。
这里,又回复到了特战技术中的某一条,在单兵对抗群体的战斗中,杀人不如伤人。毙敌不如吓敌。群发效果至高。
尽管如此,他还是能够听到,战刀穿破了张守备胸甲的声音。所以,那家伙的痛嘶才会那样逼真,紧迫。
“怎么了?怎么了?张大人?”
“张大人?您怎么样?”
士兵们惊恐不安地冲过来,赶到了张守备的身边,一面向着周围警戒。
“哦!呃!呃!刀,刀,救命!”张守备一面用力忍耐着痛苦,一面双手抓着刀把,试图将之把下来,他的闷吼声,是极痛时才有的那种。
毛仲感到幸运,这一刀居然做得这样狠。从声音听过来,这家伙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十数名叛军,一起围在张守备的身边,几几咋咋嚷嚷着。有人打起了火把,有人观察伤势,有人惊呼,有人建议赶紧抬走。也不知道听谁的才好。
毛仲能听到,很远的地方,有隐隐约约的人声,而这里,恐怕只有这些家伙在堵截。想了又想,在地上摸索,希望能够找到一把弓弩几只箭,那样的话,随便往那里射几箭,都能收割到几条破命的。
杀,只有狠狠地杀戮,才能令敌人惊恐。从士气上和胆略上彻底打击了叛军,才有可能使之放弃这一线的防御,撒腿滚蛋。
从脱离陈继盛等人开始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分钟,虽然战果不错,可是,真正的战略目标没有实现,引开敌人的意图才是作战的根本目的,但是,想到了冰梅的冷淡和几乎是恶意的指派,想到了那个苏烈文,毛仲几乎有种非常的执拗:我偏不诱敌,而是要击败敌人,让你们见识见识老子的本事儿。
现在,毛仲有些后悔,要杀几个叛军是轻松的,但是,要将敌人彻底地消灭,太艰难了。所以,他决定放弃近身肉搏的战术,改以弓弩远程攒击。
可惜,地上竟然没有弓弩!
怎么办?眼看着灌木丛的那边,十几个敌人在火光中大摇大摆地围观着张守备,商量着进退,是绝好的攻击机会,要是丢失了,上帝,不,玉皇大帝,不,王母娘娘,不,她的几个超漂亮的大闺女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于是,毛仲开始了煎熬,开始了痛苦地思索。
灵感是激烈思维时智慧的火花。毛仲猛地豁然开朗,将双手拢在嘴边,酝酿几秒钟,对着判军集中处,开始鸣叫。
他在丛林中的训练,有过多次,对动物们的口技异常崇拜,作为最原始的联络手段,模仿是必须的技能。
顿时,在漆黑一团的夜幕里,在两个火把昏黄的晕圈儿里,叛军官兵忽然听到了一个恐怖的嘶吼声。
“老虎?”
“呀,是老虎!这里竟然有老虎?”
毛仲一笑,又开始了新的模仿,他迅速地移动方位,造成了新的可能。
“狼群?”
“蛇窝儿?”
“快走啊!快走,这破地方,赶快离开!”一个士兵尖声嚎叫着。“小心给这些猛兽伤了!”
有人反对:“伤了张守备的明明是刀。”
“这里哪有人?分明是……鬼?”
“鬼?”
“鬼!”
于是,毛仲听到了一个心有余悸的呼喊,接着,好几个叛军士兵慌忙地念叨着。
“张守备不行了,伤太大,止不住血!”有人小声说。
“这里即使没有鬼,也有古怪!快走,走,再不走,我们难免也有张守备的下场!”
“走啊!”
稀里糊涂,稀里哗啦,从草丛里蹿出的十几个人,外加已经聚集的叛军,拖着张守备一路狂奔着逃跑了。
三十六章,绝境
毛仲能够听见,那个身材魁梧的罗游击忐忑的声音:“快,快,到军营里去,刘将军在那儿等着呢,我入,张守备怎么这样倒霉?死了?不行,眼睛都硬了!”
一行数十人,在丛林里远远地消逝了。
毛仲将海滩上拔来的半截草揪去了核心的嫩芽,调整一下,就对着海滩上的来处轻轻吹了起来。
这草,是芦荻,发出了轻扬的声音,比树叶做的要好得多。
听到了联络暗号,那边很快就有了回声,不到五分钟,陈继盛等四人就赶到了,冰梅在黑暗里悄悄地问:“毛仲,你怎么不引开叛军?耽误了这么久?”
陈继盛道:“毛仲,你真把张守备给射死了?”
毛仲听着冰梅有些嗔怪的意思,心里不舒服,道:“别说了,赶快走吧!”
“好,走!”陈继盛和冰梅在中,苏烈文和陈继勋在前,毛仲在后,一行五人,悄悄地通过了这一坡地,在草丛中的小道上,再次跃下了海滩。
又走了约十来八分光景,大约一里多路。在岛屿边缘的草丛羁绊下,五人行走得极为艰难。
忽然,前面黑影儿一晃,冰梅摔倒了,毛仲想了想,上前搀扶住她,不料,竟然搀扶不起。
陈继盛等三人走得很急,根本没有想到后面出了意外。
冰梅身体颤抖着,狠狠地拉毛仲,就是不敢大声呼救,而毛仲从搀扶的过程中已经觉察了蹊跷,还没有动作,就从气息里嗅出了非同寻常的东西。
难道是蛇?
他不敢再动,以腰刀朝着感觉里很危险的地方唰唰唰连斩数刀,还用靴子猛踹。
冰梅的身体一软,伏到了毛仲怀里。
毛仲用刀在地上划拉着,果然是一堆软绵绵油滑滑的浑圆而长的东西,用脚一踩,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蛇,小蟒蛇。”
壮年人胳膊粗的蛇,绝对有半仙半妖的火候了,如果不是毛仲手快,也许,它能够将冰梅纠缠起来困死的。
冰梅自然知道,否则,她就不会这么崩溃了。
毛仲摇晃着冰梅,发觉她已经昏迷过去,就蹲下来,将她背起,迅速地向前奔驰。
还真不用说,背一个黄花闺女的感觉真棒啊。那种香喷喷的气息,缭绕在周围,而她胸前的坡度,也隐隐约约地印在他的脊梁上,浑身特有的柔软,温暖,让人无由地惬意,遐想。
“毛仲?冰梅?”
“在!”
“你们?”
“我背她。”
“这个,也好,看,那里,就是我们的水师座舰,有我们的人时刻监守,看见了没有?黑呼呼的,不想让叛军看见,飞豹军右营队看船的二百几十位官兵,还有莹莹几个,都已经在船上了,我们只要走过那边,就算是到家了!”陈继盛的脑筋还不糊涂。指挥起来有条有理。
这么简单?
“毛仲大哥,叫我来背她吧。”那小军官苏烈文请求。
毛仲还没有回答,陈继盛就说:“给他,毛仲,烈文和冰梅打小就定的娃娃亲。你背着不好。”
毛仲心里一惊,不禁暗暗叹息,这么俊的一个大姑娘,和自己这么有缘分,怎么就没有自己的份儿?想想这小军官刚才在火光里所见,也眉清目秀,敢于和叛军撕杀,就没有更多心思,将冰梅给了他。不巧,这时候,冰梅醒了,整整着跳下来。小声道:“姨父,大蛇缠了我,多亏毛仲救援!”
陈继盛如释重负道:“没事儿,冰梅,烈文,你俩以后要多多感谢毛仲。”
苏烈文急忙点头,在黑暗里道:“毛仲大哥,我苏烈文一辈子忘不了你的恩德!”
“哪里,快走吧!”毛仲的心里,又开始为刚才背着人家未婚妻时心猿意马的无耻而愧疚。
五人急忙向前,眼看着到了海滩边上,再有三十余米就是船队停泊的码头,陈继勋在最前沿,忽然人一矮,就栽倒了。
苏烈文反应也非常不错,立刻就背着冰梅蹲了下来,而陈继盛毕竟老态龙钟,迟钝了不少,又呃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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