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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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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给她挠到了痒处,十分得意:“那个当然,”接着,就应她的要求,详细讲解了步枪的工作原理,炸弹的研制和使用的窍门。

“呀,真是想不到,同样的火药一加调理,威力就大大不同,将火药装在子弹里,就能射得那么远。将军,你真神啊,多少人都没有想到这些。您先想到了,你真聪明才智,我想呀,你该是咱大明第一聪明的人。”

甜甜的声音,这么一赞美,更如同加了蜜,听得毛仲心里,舒坦无比。“什么聪明啊?《红楼梦》里贾宝玉说的好,男人都是泥浆做的,女孩子都是水做的,论起来冰雪聪明,该是女孩子。”

佳茹道:“谁是贾宝玉?什么《红楼梦》?”

毛仲一听,忽然感觉晴天霹雳,糟糕,露出马脚包子馅了,情急之中,只能耍无赖,“你不知道?枉我夸奖你聪明呢,想不想知道?想?我就是不告诉你!”

因为过于专注语言修辞,毛仲往前一拱,差一点儿和她碰撞,急忙后仰,不料,一条腿还是不可避免地前伸,和她的腿触着了。

温热滑腻的小腿,一下子将毛仲电着了,尽管他最不想伤害佳茹,不愿意给她回忆到在清军中受到的伤害,可是,他怎么也指挥不了自己的身体,那一条腿在她叫踝里压着,就是赖着不肯脱离。

佳茹身体轻颤,因为被子的颤栗而被毛仲感知,但是,她并没有特别反感,没哭,没闹,也没有抽回脚,这让毛仲放心了许多。

“将军,别往外面,小心见风凉了身子。”说着话,佳茹起身,用手在毛仲肩膀处赶紧掖被角儿。

给她这么知冷知热的一番关心,毛仲急忙将那条腿逃出来,将她的那只脚踝放了。不料,这么一收腿,自然屈膝,居然狠狠地撞着了人家的腹间,害得佳茹身躯一紧,几乎跌了。

毛仲急忙撤退,扭转身体,以避免更大的尴尬,可是,佳茹正直起身体给他掖被子,给他这么一扭一带,直接扑到了他的身上,惟恐跌倒时候的本能,佳茹双臂一紧,抓住了一些救命稻草。

哪里是稻草,而是一个稻草人,毛仲居然给她紧紧地抱住了上身。

这么软玉温香抱满怀的遭遇,一个被窝里的奇遇,将毛仲的所有激情都激发起来,他再也不顾其他,反手也抱住了她。

两人就这么你情我愿,紧紧地拥抱,充分地感知着对方那美妙的身体,体温,线条,皮肤和肌肉,心跳,颤抖。

佳茹的身体滚烫滚烫的,烧得毛仲热血沸腾。

毛仲怜爱非常,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子,居然有那么多的苦难遭遇,对一个姑娘家来说,几乎是致命的,难怪她要投井自尽。幸好自己碰见了,否则,这么美妙的女孩子,就香消玉陨,实在是世间的绝大损失。

“佳茹,你以后轻松起来,活泼起来,你就是我的小妹妹,以后呀,我会好好地关心照顾你的,”

佳茹十分感动,也逐渐醒悟,急忙挣脱了毛仲:“将军,快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两人侧卧,毛仲将之肩膀搂住:“就这么睡吧。”

佳茹扭捏道:“怎么能这样?”

毛仲笑着:“你不是随了我么?夫为妻纲。”

佳茹惨然一冷,“我哪里是妻,这辈子就没有那命了。不过,能够追随将军这样的旷世奇才,也算是有缘,不枉此生了。”

毛仲怀抱佳人,心旷神怡,“来,亲一个。”

佳茹随意给他疯狂,良久,终于悄然问:“将军难道不嫌弃我是残花败柳?”

毛仲笑了:“哪里是?谁说的?我们佳茹千娇百嫩,是娇滴滴的花骨朵儿,”

佳茹长长叹息:“只要将军这样心胸开阔,就是佳茹现在死在将军的怀里,也心甘情愿。”

两人情意绵绵。

毛仲越发喜欢她,见她身体僵硬,举止笨拙,知道她心里有阴影,推心置腹劝解道:“你也许不知道,将来社会发展,到了十八九二十大几,还是黄花闺女的话,会被人耻笑的。懂吧?”

佳茹一愣:“你说的倒是真的。那时还没有出嫁的姑娘,已经算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自然被人冷落耻笑。”

毛仲知道她误会了,双臂一紧,感受她更深切。“不这意思,我是说,那时,女孩子出嫁都晚,如果她……”毛仲附在她耳边说了,羞得她赶紧用手捂住耳朵。

毛仲对她的遭遇,自然能看得开,反正,自己不过一个现代之人,穿越而来,也不知道如何穿越回去,更不知道未来将发生什么。能够有良辰美景佳人在侧,夫复何求?露水命运结露水缘分,不过如此。

毛仲不着急做什么,惟恐引起她的内心症结,只是亲切恩爱。

佳茹却道:“如此这般说来,我也对待起将军您了。”

毛仲说:“你对自己的长相也很有自信?很好,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性格,你的容貌艳丽,超出一般,而且善于书法,让我很佩服呢。”

佳茹道:“不是这个。我想说的是……”在他耳边咬了说。

毛仲一听,大为震惊,欣喜若狂:“呀,那可坏了。”

佳茹也是一惊:“怎么坏了?”

毛仲在她脸上一摸,捏住了小巧玲珑的鼻头,“你还是完璧,我可是占了大便宜了。”

佳茹哧哧而笑:“论长相当然是,香桂姐姐,香雪姐姐,还有我,随便哪一个出来,你都占便宜。不过,你聪明才智,英武强健,在咱大明,为不世的大才,虽然面色黑些,麻子密集,只不过是些许缺憾,男人只有为国立功,为己立德,为家立本,才是大丈夫,这样说时,我们三个小女子,能够与你结成血肉恩情,都是上天的佑护,沾了你的光呢。”

毛仲见她说话之时,条理分明,有板有眼,果然在儒者官家长大,教养深厚。非常欣喜。越说越投机,两人干柴烈火,很快做了一团。

佳茹给毛仲说,她虽然被清军掳去,却因为长相出众,被主将费扬古夺取,费扬古一见惊奇,视为至宝,奇怪的是,费扬古有一怪癖,吃葡萄总从差的吃起,以慢慢体会上品的奥妙滋味,所以,佳茹尚未被其祸害,只是被其言语轻薄,拉拉拍拍,占了不少便宜,这在佳茹看来,已经是奇耻大辱,足可以颠覆自己的名节。幸好有毛仲一番现代观念,让佳茹醒悟。

拂晓时分,佳茹点了灯火,添了豆油,捧着一方白巾给毛仲验证:“夫君,小女子没有说假话吧?”

毛仲一面用手捣乱着她的胸前,一面惬意地盯着她的如画眉目,“什么呀?”

佳茹娇嗔道:“你快看呀。”

毛仲一看,精致雪巾上,斑斑血迹,艳如桃花,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将之夺取,又抱了她躺下:“我看这个有什么用?我本来就不在乎呢。”

“可是,我很在乎。在乎!这名节事情,比天比命还大。我要你亲口对我说,我王佳茹还是黄花闺女,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

毛仲觉得她太可爱了,随口敷衍,被她生气起来,香拳乱打,终于举手对天,发誓承认这一结果。

两人卿卿我我,一直赖在床上不起,直到外面鸡犬之声,沸沸扬扬,佳茹才惊慌失措起来,急急忙忙穿了衣服,又催促毛仲起来,整理了床铺,全部席卷起来准备带走。外面,已经有香雪笑意盈盈地等待着。两人一见,脸上都‘有些红。香雪瞟了一眼毛仲,鼻子里哼了一声,迎接了佳茹:“妹妹昨夜睡得可好?”

佳茹大为羞惭,连话都说不过去出,只是点头。

香雪又问道:“将军没有欺负你吧?有没有?如果有的话,给我说说,姐姐给你作主。”

这哪里是关心,分明就是取笑,害得佳茹双手捂面,转身就跑。香雪望着她的背影,审视着毛仲:“嗯,将军,你的眼圈儿怎么黑了?”

毛仲气急败坏,上前一把将之搂了,道:“因为你的眼睛象小兔子一样红了,所以,看别的全不清,你的良心才大大地坏了呢!”

五章,分道扬镳

途中收了章丘县出了名的大美人儿王佳茹,毛仲的心情非常之好。第二天,两千余女兵沿着西进的路程,向前追击。

行军的路上,虽然冬天严寒,旷野寂寞无聊,这两千女兵,头一回骑马走这么远的路,一个个几几喳喳,兴奋地说个不停,将自己的以往身世,忘记得干干净净。

到了济南城,毛仲见城外正在乱着,全是幸存的女子们在寻找和埋葬亲人,满野外都是哭声,连城也不进,帮助着女子们工作。

香雪道:“将军,赶快走吧,再迟疑不决,很难赶得上曹变蛟,那时,剩下来的功劳,都将被他一人取了。”

佳茹的眼睛亮晶晶的,忽闪忽闪,轻轻说:“依我之见,将军也不必带兵追了,随意在这途中游玩才是正理。”

毛仲几个,都一起看她,香桂尤其不满:“妹妹,你怎么这样说话?他是朝廷的副将,正要以功勋积累,建立荣耀呢。整天沉缅于山水之景,女色之情,那还了得?”

香桂的话很重,按照规矩,佳茹是毛仲第三妻,如果加上暗里的大玉儿,她该是老四,小妾一个,地位极其低下,所以,她说起话来,不留情面,矛头直指她以女惑毛仲放纵。

佳茹脸上一红,“不,姐姐,我等两千章丘女兵,都是柔弱女子,全无作战技艺,一旦遭遇靼子贼兵,不堪驱使,反为不美,辽东军那么刚强男儿,与清贼对阵,还多靠步枪子弹,炸弹等物取胜,现在这等物事,全然无一,追赶贼兵,其实以群羊投群狼,又有何益?况且,以将军的功勋,横扫辽沈,驱毙皇太极,追捕豪格,穷极山水,又俘虏代善,南来歼灭杜度,这是倾倒敌国挽救社稷的大勋,以这等功勋,就是出将入相,易如反掌耳。如果将军贪婪战功,与诸将争利,将来反为不美。说不定会埋伏后患无穷。”

毛仲一听,非常赞同,“能打败满清贼军,不让我大明国家危机,就是我的平生志愿,现在,清兵已经瓦解,我就不再牵挂了。佳茹说得很对。以前,我们是为国家而活着,现在,以后,我们要为自己而活着。”

话是这样说,其实,毛仲心里,也不愿意再打仗,尽管屡战屡胜,战功卓著,混得大明国家,妇孺皆知,倒也风光,可是,个中危险情况,实在是震撼人心。很多时候,都是侥幸取胜,自己的小命,都是白白捡来的。

以后为自己活着,携带佳人美酒,清闲自在,安安稳稳一生,岂不美哉?

香雪也是聪明伶俐之人,很快就点头:“有理,那我们干脆直接往东面,向辽东回转,在登莱一带坐了海船北上,岂不更快?”

香桂看着佳茹的气色缓和了许多,由斥责转为赞扬:“嗯,佳茹妹妹不愧读过书的千金小姐,知书达礼,女中豪杰,心里明镜似的。好,我们就将这些姐妹,一路北上吧。”

大家一致同意北上,毛仲也就服从,给女兵们一说,也没有意见,这些女兵,都是毛仲拯救,对他言听计从,俯首贴耳,于是,收拾东西,转向东北。

从济南东行,过青州地面时,后面有一队骑兵追赶过来,那时,残雪融化,道路滋润,并无尘土飞扬气象,骑兵迅猛冲锋之状,清晰可见。毛仲听了侦察的后尾女兵禀报,立刻将部队集结起来,迅速转往附近一带村庄,依托村落,以为战斗之计。自己在村外窥探。

那队骑兵赶上,却亮出了大明的旗帜,毛仲为了两千女兵,格外小心谨慎,手持弓箭。阻挡来人。

“朱总兵在否?”骑兵为首的大呼。

毛仲一听,有些熟悉,再看看,竟然是关宁军曹变蛟部队的人,立刻上前相认,来的骑兵有一百余人,衣着气质泾渭分明,关宁军都是一脸凶悍杀气,余下数十骑兵,则安然和睦之相。

关宁军的军官向毛仲介绍了情况,毛仲急忙下马迎接,那个京城军官模样的人,竟然是钦差!

钦差的姓名怎样,毛仲没有记得,只是半抬头观察他的嘴巴,那人威风凛凛,牛气冲天,穿着精制的盔甲,带短刀,对着一面闪着亮光的黄颜色纺织物,读得抑扬顿挫,大义凛然。因为词汇的古怪,毛仲全然没有听懂,这瘦弱的钦差,口气很大。

毛仲跪拜了钦差,接了圣旨,然后,局势颠倒,这钦差好奇地打量毛仲,其他军官也无不惊奇,看得毛仲赶紧在自己身上找漏洞,紧急如女生面前发现自己的裤子没有拉严链子:“怎么了?”

“没事儿,没事儿!”钦差非常失望,见毛仲强问,只能硬着头皮陪笑:“本差今番瞻仰,朱总兵果然仪表堂堂,风采过人。”

关宁军的军官告诉毛仲,大家都知道他灭了代善的七万清军主力,又打败了杜度南面十万大军,是著名的步枪将军,炸弹将军,人人都很仰慕。

“哈哈,随便看吧,随便!只要你们下顿饭还能吃得进,就算你们有教养。”毛仲的话,让大家不由得也笑了。

钦差传了圣旨,立刻就带人转回,风驰电掣一般。明着说是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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