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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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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特种兵出身,最喜欢的是小集团作战,对于大兵团运动,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兴趣,奈何时势如此,勉强为之,所以,四千轻骑,本就单薄了,他还是将之分为四股,自己率领一队为先驱,蓝序为一队,王海生为一队,牛雷为一队。对于他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王海生和牛雷,还是比较放心,和蓝序合作多次,也比较放心这位谨慎的将领。

毛仲三个小时左右,也就是明军中习惯使用的一个半时辰,前锋骑兵一部渡过了枯萎干燥的辽河,一部杀过了河桥,赶到了盘锦城下,毛仲逼近城池的意思,主要是扫清障碍,为后队人马张目,不意城里忽然冲出了数百军马,乃是正宗嫡传的满清军骑兵,向着明军气势汹汹地杀来。

“呵,这里的靼子真多呀,我们灭了四五千人,人家又长出来了!”几个军官冷笑。盘锦大捷,是明军毛仲部队最得意的杰作之一,想不到,满清军还真能耐。

毛仲急忙下令严阵以待,明军以擅长马上格斗的骑兵为前列,步枪军继之,等清军进入三百米之内,立刻开枪射击,砰砰砰一阵乱枪,清军骑兵被击落五六十人,一见形势如此糟糕,清军倒也聪明才智,转身撤退了。

明军立刻发动了追击战斗,围逼到了城下,以少数的步枪狙击,手榴弹轰击,顿时让城中的满清军惊慌失措,没等战几分钟,就开了城西门逃遁。明军分一路追捕,一部搜索城中街道,斩杀数十人,然后回军。

在盘锦休息了两刻钟,(三十分钟)毛仲军等到了第二批骑兵部队,蓝序军一到,毛仲军就将盘锦城交给他防守,自己率兵转锋南下。

“将军,我们为什么不全军南下?”蓝序惊奇地问。在他看来,兵力自然越多越好啦。

“分开行动,更为安全,就算敌人伏击,我们也可以迅速增援。”

毛仲深深记得明军的教训,在数年前,满清军在皇太极率领下偷袭到了北京城下,辽西军在督师袁崇焕的率领下,十数万人南下救援,其前锋为著名的智将赵率教,结果,四千轻骑遭到了满清军的埋伏,全军覆没!这故事是毛仲平时听军中老兵说来的,各军官们也都知道。毛仲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儿。如果四千骑兵分层次逐节前进,即使遭遇伏击,也可以由外围增援补救。

毛仲部队又用了一个时辰,沿着辽河南下,到了渤海湾边以后,才转而西进,在凌海城外,发现了一些散乱的清军步兵,正驱赶着一大溜儿的马车往北面走。斥候一报,毛仲就笑了:“没说的,上前灭了他们!这肯定是敌人的抢劫队,将战果往家里运了!”

“得令!”

一百名骑兵,朝着敌人的运输队奔去,刚刚接触,明军就用手榴弹招呼,将那些清军吓得哭爹喊妈,惊恐万状。其实,虽然辽东军的先进武器已经重创了清军,可是,还有很多的清军并不认识那种装备的模样和厉害,只是被知道的清军那么以讹传讹,神乎其神,搞得心理很紧张,一见明军使用的武器果然厉害,顿时蒙了!

缴获一百多辆大车,金银布匹财物等无数,还有三十多把刀,四十多张弓,还有一些箭弩等物,被砍杀的清军脑袋,在地上就滚落着四十多个。

赶车的人,一些是东北地区的百姓。一些是从关内抢劫胁迫的汉人,他们赶紧跪地投降。

明军将这些财物就地赏了那些百姓,要求他们返回家中。然后,前锋逼近了凌海城,城中已经得到了消息,关闭了寨门,数百名清军登上寨墙防御。

明军开始了经典的狙击战,步枪手们一个个瞄准敌人射击,位置在二百米,可以将敌人看得清清楚楚,基本上枪枪都不落空。毛仲一赶来,更是大展神威,出手不凡,不多时,寨墙上的清军就被打得死伤惨重,再也不敢冒头。

明军骑兵约五十余人改为步战,在手榴弹的掩护下,冲到了寨门附近,将之炸开,然后,杀进城中。

清军迅速崩溃,从别的地方逃走。因为步兵居多,所以,明军展开了大追捕,追出五六里,将四百余清军尽皆杀死或者俘获。

凌海战斗,明军非常成功,仅仅消耗步枪子弹九十发,手榴弹十三颗,人员牺牲一人,伤二人,总歼敌军数量在五百三十七人。

明军在凌海城寨的南面,渡过了锦河,直扑锦州城。屡战屡胜的明军官兵士气振奋,克服了长途跋涉的疲劳,一个个摩拳擦掌,兴高采烈,决心当天就拿下锦州。

在锦州城东北地区,侦察部队发现了一些部队的影子,立刻禀报,毛仲判断,一定是满清军的埋伏区,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专门找上前去,先灭了敌人的伏兵再说,于是,分兵三股,拉开了距离,向前缓慢进军。

不久,左翼的部队传来了激烈的战斗声,具体的说就是步枪军的射击。接着,中央部队毛仲所在,也发现了敌人潜伏的踪影,于是,点射。

还没有击毙几个敌人,对面忽然就亮出了白旗!

满清军这么软蛋?投降了?

毛仲虽然分兵三鼓,所带人马其实不过四百余人,不敢轻易相信敌人,暂时停止了射击,等候消息。

对面隐藏的人马,忽然都从灌木丛里闪出来,黑压压的不少,旗帜也纷纷扬扬地招摇出来,顿时,让毛仲大吃一惊!明军!原来是明军?

毛仲还是不敢相信,万一靼子狡诈,扮演明军偷袭,更是可怕,所以,他吩咐士兵警惕,等待着对面敌军的动作。

不久,对面冲出骑兵数人,摇晃着小白旗帜,向这面迅速奔来,那种急切之状,信任之情,难以言表。

到了跟前时,明军士兵还是警惕万分,以步枪和军刀横在毛仲等人面前,以为防范,对面那骑兵下了马,噗地跪在了地上:“敢问将军,哪位是辽东军的朱国栋将军?”

这士兵年纪轻轻,马上功夫甚为了得,跳下马时的那种轻盈一甩的动作,绝非易事。

“你到底是满清军还是明军?”这是毛仲最关心的。

“自然是明军了。”那士兵抬起头来,观察着毛仲,忽然狂喜,一连叩了好几个头:“原来真的大名鼎鼎的国姓爷朱总兵来了!”

“你怎么认识我?”毛仲诧异万分,想不到自己已经这么风光,天下闻名了。

“我看清了您的脸。”

“麻子多得是,难道你不怕有人冒充我?”

那士兵笑道:“不会,朱总兵面相奇特,眼神犀利如刀,鼻尖稍钩,麻点雪白,乃是大富大贵之人,小人一看您的容貌,即能猜测出来。”

毛仲苦笑,看起来,自己能够出名,还多亏了这一脸的麻子,瞧人家多讲究,麻子还分黑麻和白麻呢。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明军?”毛仲看了看远处,只见那些军队,开始整理队伍,恢复了旗帜,气势上还相当不错,一看就知道都是老兵。

“一听声音就知道,满清靼子军虽然也有铜铳鸟枪,红衣大炮,可是,跟您朱总兵大人的步枪声,绝对不同!”

“你们也知道了步枪?”

“怎么不知道?马科总兵和李黑风将军的兄弟,已经给我们传遍了,都说朱总兵的步枪,天下第一,只要哪儿轻轻一扣,就能冒出许多火苗儿,数百步之内,将敌人打死!比之铜铳鸟枪,凶猛十倍!”

毛仲心里当然舒坦,看来,几个月前带领李黑风的一千五百骑兵,居然传播了辽东军的威风,为今天奠定了人脉,那些银子花的,绝对划得来。

“本将就是毛仲,也是皇上老爷子亲赐的朱国栋副总兵,你们的将军是?”

“锦州总兵祖老爷和高桥总兵吴老爷。”

“祖老爷?他就这名字?”毛仲一呆。这么陌生啊。

那士兵一愣,赶紧解释:“不不,我们家总兵大人,是祖爷讳大寿,还有高桥镇的总并吴爷讳一个单字襄!”

乱七八糟的名字,让毛仲很厌烦,不过,他却捕捉了其中最要害的字眼儿。祖大寿,吴襄!

呀,这两个家伙怎么还在这里呀?

对于历史上的祖大寿和吴襄,毛仲本来并不熟悉,对于影视上那些满天乱飞的大辫子,他也非常讨厌。但是,在厌烦之间,他也被动地,百无聊赖地欣赏了一些,知道了一些内容,真真假假,也算有所学习,总算比那些臭哄哄的家庭剧强些。

祖大寿不算孬人,吴襄也不简单。

反正,现在的历史学家们和影视编导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就瞎扯蛋,编排这胡侃那,祖大寿要真的几次战败才真的归属了满清,还真是热血的钢铁汉子。反正吴三桂他妈妈也不算正宗汉奸了。

一百章,银弹攻势

由于对祖大寿的成见不深,毛仲立刻要求那士兵回去引见,随即,在那边,祖大寿的部队排列成了整齐有序的阵势,密密麻麻居然有四个大方阵,前面是骑兵将领,一个接着一个,后面,是更为严谨的骑兵,旗帜飞扬,长枪如林,一眼眼铜铳悬挂在马鞍上,士兵精神抖擞,非常有范儿。

对面还亮出了主将的旗帜,一个是祖字,一个是吴字。

“这一对活宝,架势整得挺足!”毛仲想到若干年前,祖大寿和吴三桂还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逍遥,祖宗八代不管男女都被访问遍了的情景,现在自己居然能够亲眼见证他们,实在感到幸运。

以大明天下之财将养起来的精兵强将,却不能进灭敌寇,在毛仲看来,不管你如何顽强,不肯投降敌人,都不能减轻你草包无能的责任,何况,你们俩家伙最后都成为大明的叛徒,后lang猛推前lang,不仅当了明朝的叛徒,最后的最后,还当了大清的叛徒,成为中国人最为不耻的人民公敌。

毛仲不动,等着两名败军之将前来,要是不见也好,反正,自己是副将,副总兵,他们俩都是正总兵,军衔上还差着一些,礼貌上还不知道怎样招呼。更为重要的是,刚才两军遭遇,不明底里,一场混战,实际上是毛仲部队的单方面射击表演,对方的兵要是不死人才怪呢!

“喂,你们打死了那边几个‘?”毛仲担心地问周围。

“打死,打死,大约五个吧。”士兵们知道误会了,也非常尴尬,甚至恐惧。本来以为是战功,兴高采烈的,忽然就变成了罪过,气候变化得太快,整得许多兵哥哥小脸儿雪白,眼睛发绿,适应不过来。

“没关系,这不怨你。怨都怨他们自己不争气,是不是?不和满清军拗着打仗,奶奶的藏到这里快活,你们说是不是?要是我拿枪,不狠狠抠他们才怪呢!来来,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我们也算是对败兵的惩罚!”毛仲赶紧给士兵做思想工作。

“是啊是啊!真是误会,不怨我们。”士兵们的情绪好多了。

毛仲等待着祖大寿和吴襄两个家伙前来,在骨子里,毛仲有些看不起他们倆。一个汉奸。一个汉奸他姐夫兼大汉奸的爹,什么东西。

明朝是不好,可是,怎么也不能同分裂主义势力,破坏国家统一的黑恶分子勾结吧?

不多时,一员黑须中年战将威风凛凛地纵马而来,速度之快,马蹄生风,矫健如虎,黑铁披风,张牙舞爪,凶神恶煞,大面方耳,目光如鹰,到了毛仲跟前,突然住马,双手抱拳一拱:“这位可是名扬四海的朱总兵?”

毛仲一笑,也拱手还礼:“正是在下,敢问将军大名?”

那将威风凛凛,很得毛仲喜欢,也上下打量毛仲,很有些惊奇:“末将祖大寿!”

“祖大寿?”

“正是在下!”

“你真是祖大寿?”

“这,自然!”

“啊呀,想不到,想不到!”

毛仲确实很震撼的,从来都把祖大寿想象成尖嘴猴腮的汉奸,二鬼子丑八怪,想不到这家伙人模狗样,很拉风很英俊呢!对,少妇杀手!而且,从脸上看,也不见那种首鼠两端的市侩习气。看来,人确实不能貌相啊。

“刚才误会,恐怕伤了祖将军那边兵士,请问伤亡几何?”毛仲不得不关心这个。

“死十五人,伤九人。末将恐怕这九名伤者,能撑过今天晚上的,也不足三人!”祖大寿语气铿锵,铜红的脸上,不见半丝的仁慈和怜惜,自然,也有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深沉。历史上,这家伙在第一次投降皇太极的时候,居然将不肯投降的明朝将领连杀三人,作为进奉之礼,投降之后,抓住机会,溜之乎也,够厚黑,够狡诈。够凶险。

“对不起了!祖将军,本将在这里给你赔礼道歉!实在对不起,万分抱歉,这要怪本将领导无方,更要怪天气不太好,能见度不高,还有,都怪满清军他娘满地乱窜,搅拌得满世界乱七八糟,对不住!祖总兵,本将承诺,庄严承诺,一定要赔偿贵军的损失,凡是被我军误伤的贵军士兵,每人抚恤一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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