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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魔力:改变53个名人人生轨迹的经典佳作-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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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节目中和大家共享了他的开创性理念。
    生命的头30年,我用于“开发大脑”。在军校待了整整8年之后,我在哈佛学习了4年,之后又念了2年芝加哥大学,这些学习经历使我成了一个智力发达的人,但代价却是我和身体、感情以及精神的分离。军校和哈佛的训练全都与思维和逻辑有关。我的身体完全是脑袋的容器以及运动场上击败对手的工具。情感、**以及快乐全被所谓的学术和运动的成就所压制。疲惫、伤痛、孤独、恐惧和愤怒全是个人必须克服的。
    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成了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校区的教育学博士生时,我才意识到,我的生活中其实失去了很多东西。尽管我已经十分出色,但没有一件事情值得炫耀,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而让我感到比较欣慰的是,我的大部分课程都着重强化自我意识,帮助找寻失去的自我,并探索生活中更多的真实方式。除了教育学专业必修的历史和哲学外,我还选修了一些诸如“价值观定位”“果断力训练”“沟通技巧”和“格式塔心理学”之类的课程。久而久之,我重新发现了尘封多年的感觉,学会了如何倾听来自心灵的声音,并和他人及本性建立了深厚的联系。我还参加了各种自助和开发人类潜能的团队,逐渐学会探索自己的情感和精神。
    多年来,我一直感觉自己脱离了精神自我及宗教。母亲曾经是天主教徒,但自从和父亲离婚后,便不再去教堂。由于继父是长老教会成员,所以我就跟着他去长老教教堂。但在高中时,我有了一次极不愉快的经历,从此便抛弃了所有的宗教信仰。
    每一年,我们居住的社区都会有教会联合日,鼓励每个教会成员在这一天参加不同宗教教堂的仪式。当牧师问我希望参加哪一个教堂的仪式时,我告诉他打算参加天主教的弥撒。我从来没有和母亲做过弥撒,所以一直对此非常好奇,那里有拉丁文的唱诗、熏香、每周的忏悔以及对话。牧师听后非常生气,他把我领到办公室,开始了一场为时20分钟的游说,大致就是新教徒要比天主教徒更胜一筹。因为新教的教义要比天主教优越,上帝也对他们更加垂青。他甚至拿出一张欧洲地图,比较了各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并指出,主要信仰为新教的国家,比如德国和英国,在这两方面要远高于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天主教国家。他最后总结说:假如我信仰新教,我的人生将会更加成功,他还建议我参加卫理公会派或路德教派。

  
      第三卷 第13节:杰克…坎菲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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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离开他的办公室时,彻底被他刚才暴露的卑鄙手段、固执和傲慢烦透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相信礼拜日布道中一贯宣扬的仁爱、宽容、同情之类的训诫。在哈佛学完宗教史后,我更接近于一个不可知论者。我开始怀疑上帝是否真的存在。我甚至认为卡尔?迈克斯宣布的“宗教是麻痹大众的鸦片”也有道理:只要人们相信上帝的存在,并能预见死后的更好生活,他们就会忍受今生的任何苦难。
    回望过去,我觉得问题的症结在于,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接受的宗教教育过于教条,而对如何与存在的精神世界建立和维持联系只字未提。这就不难解释为何我的精神世界一直处在封闭状态之中。
    在此期间,一位导师借了本书给我,那是医学博士雷蒙德?穆迪(RaymondMoody)的《生命之后的生命》(LifeAfterLife)。他说他一口气读完了该书,从此他的生活就发生了改变。我把书带回家中,当晚便开始阅读。该书记录了穆迪博士对医学上“濒死体验”的研究。作为医学博士,穆迪尤其对那些医学上已经宣布死亡,但几分钟后又复活并能记起“死亡”体验的人感兴趣。
    通过采访这些人,穆迪分辨出了这种体验的清晰模式。人死后就和自己的身体分离,漂浮在空中并能往下看到他们“已死亡”的身体。此后他们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通常还伴随高调的声音),隧道的末端有一道灵光,能给他们无私的爱。许多基督徒认为这一灵光是耶稣,佛教徒认为是佛祖,而不可知论者和无神论者则仅把它看作一道灵光。接下来,“死去的人”将在灵光的陪伴下,回顾自己的一生,其目的是总结生前的经验和教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被告知,应当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于是他们又活了过来,虽然有点不太情愿。
    在穆迪的诸多采访对象中,其中一人说了一句话,让我感受最深。他说,灵光在回顾他的一生前问了他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你的一生当中,你获得了什么智慧?”第二个问题是:“你培养了哪些爱的能力?”这两个问题要比书中的其他内容对我的震撼更加强烈。最近我又重读了这本书,很惊讶地发现这两个问题原来只是书中某一段落的两句话而已,之前我一直以为它们是该书的主题思想。不过,他们并不是穆迪博士作品的主题,但30年来我一直铭记于心,因为他们是我生活的指明灯。
    读到穆迪作品的这一部分时,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由精神组成的,精神超越肉体;事实上,地球上的生命死亡后还会有新的生命;我们之所以活在这个星球上,主要目的是为了加深我们的智慧,开拓我们爱的能力。
    那天晚上,我开始绞尽脑汁地回顾过去的生活,发现我根本就没有努力使自己变得更聪明睿智、更可亲可敬。在这之前,我的全部生活仿佛只有学习,而不是积累智慧,关爱他人。正如教育领域没有人可以“传授如何考试”一样,几乎没有学校或大学开设名为“从你的经验中吸取智慧”或“如何无私地去爱”之类的课程。与此相反,我学的大多是历史、地理、数学和生物,尽管非常实用,但跟爱、喜悦以及心态平和毫不相干,而后者早已离我渐行渐远。虽然教堂劝诫我们要仁爱、善良、宽容、富有同情心,但它们缺少有效的课程来教我们如何才能达到这一境界。
    当细细体味从《生命之后的生命》中读到的思想时,我从内心深处觉得确实有精神存在,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上帝”。上帝的存在不是为了惩罚人类,而是为了教化大众富有同情心,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从这层意义上说,我们都处在一所人间大学中,通过我们的经历学到这些道理。穆迪博士的研究(以及后来的肯尼斯?瑞恩博士和伊丽莎白?库伯勒-罗斯博士对医学上濒死体验的研究)为神秘现象和圣人向我们揭示的问题提供了理学依据。
    这本意义深远的书确实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那个晚上之后,我开始深深地迷恋冥想、祈祷、阅读、为他人服务等精神练习。我把自己的生活献给了学习关爱和智慧的伟大事业,同时还教育别人也这么去做。起初,我通过开办有关人格尊严、人际关系和成功法则的研讨班来帮助别人。后来,我开始搜集那些蕴涵关爱与智慧蕴义的故事,通过它们激励和启迪他人。这些故事也为我后来创作《心灵鸡汤》奠定了基础。
    在研讨会上,我经常提及阅读《生命之后的生命》这一具有变革意义的经历,以及我从这本书中获取的感受。有一天晚上,我刚在一个教堂演讲完,听众中有一个男子走了上来,告诉我他发生车祸后的濒死体验。他说,在那场车祸之前,他虽然是基督徒,并参加每个礼拜的仪式,但从未感受到与上帝和教堂的密切联系。作为一个房地产经纪人,他所有的生活就是追求商业上的成功。自从有了那次濒死体验后,尽管职业没变,但他现在开始把客户当成自己服务的对象,而不再像原先一样,将他们视为自己的摇钱树。
    随后,他和我分享了一些非常具有启示意义的想法。“你看,”他说,“尽管我是名基督教徒,但我确实不知道是否存在教堂布道时描述的天堂或地狱。我去教堂的时间还太短,这些还无法得知。但我可以告诉你我想象中的地狱模样。地狱就是站在耶稣基督的身旁,他将陪你回顾你的人生经历,你们都能看到你在生活中每次被拒绝施以仁爱的情景。每当被拒绝给予他人爱心和同情心时,你都应该真正感到伤痛,包括你自己的伤痛,当然也包括那些被你拒绝的人的伤痛。”
    当我在之后的讲演中与听众分享这一故事时,一位毕业于南加州大学的男子走了上来。他向我哭诉,他曾警告自己女儿,如果非要嫁给她男友,那么她将被剥夺继承权。她男友当时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这所学校是南加州大学的“宿敌”。男子还承认,自己已经有一年多没和女儿说话了。这些故事都清楚地说明:假如收回我们的关爱和宽容,我们将给自己和对方带来多少不必要的伤害。
    如今,由于《生命之后的生命》以及它带给我的体会,我始终努力地帮助人们做真正的自己,坚信自己的信仰,并且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追寻快乐。仅这一点,就足以消除我生活中的许多压力。除此之外,我还对自己、家人及朋友饱含仁爱之心。虽然远不够完美,但我会时时想起在马萨诸塞州大学阿默斯特校区一个昏暗公寓里度过的那个夜晚,想起那个夜晚我学到的两个问题:“在现有条件下,我该如何更好地关爱别人?”以及“我能从这次经历中汲取什么样的智慧?”反问自己这些问题,以及为回答这些问题所做的不懈努力,都使我的人生之旅远比想象的更有价值。

      第三卷 第14节:爱丽恩安妮…吉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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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恩安妮…吉赛(EllynAnneGeisel)
    爱丽恩安妮…吉赛是一位作家,也是“围裙年代记”展览活动的负责人。这是一个流动的围裙展览,展品主要包括照片、200多条老围裙以及围裙主人的故事。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的话,除了管理300多条围裙外,爱丽恩安妮还创作了自己设计的围裙集锦。她还是《围裙之书》(TheApron)一书的作者,该书于2006年9月由安德鲁斯?麦克米尔公司出版。
    1959年那个闷热的夏天,我登上了一辆移动书屋,它是用货车改装而成的,其后半部分充当了流动图书馆,里面放了一周要读的图书。坐在树荫下清凉的草地上,我拿起了其中最厚的那本书,翻到第一页,读了第一句,我就感觉自己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45年过去了,我依然喜欢着《乱世佳人》(GonewiththeWind)这部小说。
    那时,我是个生活在南部的小女孩,即将进入青春期,外表俏丽但思想浅薄。我对小说中南北内战的历史并不特别感兴趣,更迷恋的是小说中的浪漫爱情,尤其是发生在白瑞德与风情万种的女主角郝思嘉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完全不同于之前在小说中读过的女侦探南茜?朱尔和彻丽?阿姆斯护士。
    我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郝思嘉那样的女孩——可爱、漂亮、矜持而又风情万种,绝对能迷倒任何男人。不过后来发现,郝思嘉其实和她被要求扮演的角色判若两人,这让我十分震惊。绝大多数人认为,她是凭借艳丽的外表吸引着身边的人群,但她的本性却是一个独立而坚强的女孩,从内心来看,我和她非常相似。我一直渴望有朝一日成为著书立身的大作家,一直喜欢向听众讲述故事,经常花上几小时写漫谈式的日记,向电影明星表达热情洋溢的崇拜之情,向笔友发些牢骚。但我并没有把这个愿望告诉他人,要想当作家,我觉得自己还不够聪明。

      第三卷 第15节:爱丽恩安妮…吉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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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如何,比起那些浪漫的事情或持家之道来说,我想成为作家的激情简直微不足道。我已经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如何操持家务,如何为人父母。要想成为家庭主妇,我的模范可不能是郝思嘉,她很少会花时间和心思去做这些事情。而每周电视节目《奥兹和哈里特的冒险》(TheAdventuresofOzzieandHarriet)中的明星哈里特?尼尔森(HarrietNelson)就截然不同了。从哈里特那里,我才知道围裙其实不用跟衣服的颜色搭配(除非是在节假日,穿上主题围裙才得体),家庭主妇也是不错的职业选择。
    母亲并没有选择家庭主妇作为自己的职业。大学毕业后,她就在父亲的公司担任记账员。和所有邻居家的母亲不同,她并不喜欢待在家里。她不是哈里特那样的居家主妇,不会穿着熨得笔挺、可爱的围裙,恭候我们放学回来,也不会为我们准备用西班牙甘椒和切成三角的无皮白色面包做成的三明治,以及大瓶的冷巧克力牛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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