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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冷又明亮(试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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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眼前的这个人,头发浓密,却不见光泽,两拨黑『色』死气沉沉垂在肩上。刘海遮到了眉『毛』近眼皮的位置,让这个人看起来,有三分之一的脸是乌压压的模糊。鼻子和嘴巴的轮廓倒是不错。但也就是“不错”了。全没有任何值得浪费笔墨去形容的特点。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此人穿的衣服:一件印着'和平鸽mix橄榄枝'徽章的黑『色』t恤——据说那是她被迫参加某次校内活动后拿到的赠品。

    “我——真是谢谢你了。出来逛街穿个什么学校的鬼t恤。好歹也是个女大学生啊!能别这么糟蹋自己吗?”林艳的声音传过来。她一边说,一边将一件浅条纹衬衫比上我的身。试衣镜映出她的脸:尚未烫染的直发垂坠在脸颊两侧。像两把滚着光的刀,将她的五官闪出一种近乎霸道的美。但足够饱满的脸颊和水嫩的皮肤,又透着一丝天然的柔弱。除了'完美'这么个俗气的形容,我也想不到还能用什么词去描述这张脸。我只知道,自己那张被刘海儿模糊了三分之一的脸,在林艳的对比下,眼下模糊得像要全数消失。

    啊啊。那就消失吧。

    从头到脸。到脖子到胸口。从手臂到指尖。从腰腹到脚踝。

    全部全部。从世界上消失。或者,和这个世界一起消失。

    类似的想法涌进脑海。我下意识将视线从镜子移到别处。倒不是因为忌妒或是自卑——人会对某人感到忌妒自卑,无非是因为'赢不了'和'输掉了'。但眼下我和林艳的差距远得根本不在同个战场,也就不存在什么“输赢”的念头。其实要是有,倒还好了。至少那会让我提起些干劲来——就像那时在大学重遇林艳,而燃起“要变成像她那样的人”的斗志一样。

    而眼下,在和方宇分手后的这一个多月,我只觉得自己倒退回了高中——那个浑浑噩噩的、毫无目标的、对任何事物都不抱期待和兴趣的时期。不,甚至还要更糟糕。那个时候尽管活得超级无聊,但那无聊尚还平静。可现在,它却变成一只巨大而尖利的爪子,在空白里拉出一串串尖细的响。就像是指甲尖划过黑板,听着叫人泛寒。我从小就最怕这种声音。我想逃。但又能逃到哪儿去呢?那折磨人的噪音,来自的地方,是我的体内啊。

    所以才会想消失吧。'消失'是一个好词儿。它能把“逃避”的本意修饰得像是一种勇气。我想消失,不过是因为我想逃却逃不了罢了。这种不合时宜的清醒真叫人讨厌,除了让我越发地自我厌恶,就没有别的用处。

    或许也是感觉到我这些天的委靡不振。林艳才会硬把我拉出来逛街。当然,她也确实是喜欢做这事儿。“我觉得你比较适合暖『色』系的衣服。”她将先前的浅『色』衬衫丢一旁,又开始在我身上比试另一件骆『色』外套。“冷『色』系配你现在这个气质简直就跟从寒冰洞里出来的似的。还是暖『色』好,能中和一下。”她评价道,煞有介事地点着头。我看向她,看她瞳孔里闪出的亮亮的光。真是莫名其妙,这个女人的眼神怎么能在任何时候——哪怕看上去明明一脸的慵懒——都能滚动出光来?对我而言,这源源不绝的精力简直就像个奇迹。也只能是奇迹了。因为我做不到。

    我试过了。可是我做不到。

    “搞得你像我女朋友似的……”我开玩笑。自己却没能笑出来。眼前的这幅情境,轻易就让我回想起和方宇约会的自己。当时的我,也曾拿着几件衣服在对方身上比来比去吧。是怎样的衣服呢?不记得了。当然不可能记得。我对衣服缺乏兴趣。我感兴趣的只是'帮方宇试衣服'这件事而已。现在人都不在了,衣服又还有什么紧要呢?老天爷灌在我体内的精力就那么一点两滴。用完了,就完了。

    “算了,别试了,我一点都不想买衣服。”我说。听见自己喉头里恹恹的声音。无须照镜子,也能想象到这张脸上,眼下挂着怎样一副要死不活的讨嫌表情,“好想回家睡觉啊……”

    “睡什么啊?就知道睡……你是猪啊?!怎么跟男人一样懒?”林艳将不相干的两个名词放进同个句子,逻辑倒是莫名其妙地毫无纰漏,“去试衣间试试这几件!”她将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朝我怀里一搡,“失恋了更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好不好,看你现在穿的这个鬼t恤我就火大。”

    “这么多啊……”我低头看着手里的衣服。一件粉绿碎花的连身短裙、一件暗红格子的圆领小衬衫、一件印着几个烟蓝『色』字母的大领口t恤。

    “这算什么多啊?我是觉得这几件都应该蛮合你的。”

    “这两件就算了。”我将其中衬衫和t恤挑出来。单单拿着短裙走进试衣间。也懒得理会身后林艳气急败坏的“为什么啊?”。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因为暗红格子的衬衫,方宇也有一件类似的。而那件t恤上的烟蓝『色』字母,和我织给方宇的围巾的颜『色』一模一样。我想到那条围巾,那是去年圣诞节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照着网络下载的教程织给方宇的礼物。在那之前我从未织过围巾。不,不要说围巾了,任何和'女红'沾边的事情我都没干过。这让我在那一个月里,觉得自己活得很有些荒诞——当我站在女人街的档口为了一卷『毛』线和档主讨价还价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当我对着电脑屏幕的视频一针一针地挑着线头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当我在平安夜的傍晚将这条针脚不齐的围巾围给方宇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后来,不知道是『毛』线买得不好还是怎么,方宇居然围出了过敏,脖子起了一圈红红的疹子。以致他每次戴我的围巾,都必须在下面配上一件高领的『毛』衣或是戴个围脖——“有点呼吸困难……”他总是一脸痛苦朝我说着这样的话。却又不肯将围巾从脖子上解下来。多荒诞?太荒诞了。可是……真好啊。

    简直就像一场梦。

    梦里的男主角是方宇。而女主角,叫余裴裴。

    试衣间亮着惨惨的光。我看向镜子里那个穿着短裙的自己。我向来少穿裙子。类似这种颜『色』粉嫩的连身裙则更是第一次。以至于有那么一会儿,我几乎要对着镜子问出“你是谁啊”来。

    ——你是谁啊?

    ——你是,余裴裴吗?

    男主角虽然不见了,但我很清楚,余裴裴她还在。荒诞吗?为什么梦醒之后,世界还是这么荒诞?但没办法。她就像是童话里那个被王子吻醒、从此再也无法沉睡的公主,天天在我的体内折腾来去。她释出巨大的寒气。她挠出刺耳的噪音。她看到暗红『色』的格子要闹,看到烟蓝『色』的字母要闹,看到帮自己试衣服的好朋友要闹。她把我烦得筋疲力尽。可我逃不了。我怎么逃得过我自己?

    她甚至,就连路过x业银行也是要闹的。

    因为那是方宇毕业后工作的地方。

    2

    方宇的工作地点,是x业银行的银水路支行。

    我在x业银行开过户。虽然大学附近就有一家支行,但银水路那一间的环境好,人也少。和方宇分手后,我去过那儿三次。当然不是为了见方宇,纯粹是去办事。存个钱,又或者,汇一下款。

    但我还是见到方宇了。在第三次去的时候。

    隔着一扇玻璃窗,我看到他站在对面屋子的某个角落,规规矩矩的一身黑『色』西装。方宇穿西装其实挺好看,虽然我也没见过几次。我看到一个女人拿着沓文件交到他手上。女人穿一身粉紫『色』的套裙,化了淡妆。称不上漂亮,但眉宇间总有一种挠人的妩媚。'李经理'。我见过她两次:一次是和方宇吃饭时,她路过我们桌子,一脸惊讶地问方宇“和女朋友吃饭哪”。她说“女朋友”时看了我一眼,用俯视的角度。但这也正常,因为她站着,而我坐着。另一次是在方宇手机里看到她传来的彩信——一张她和方宇肩膀挨着肩膀的合照。“因为是合照所以才传给我啊。公司迎新会上照的。唉。要应酬的嘛,前辈说要一起合个照能不答应吗?”方宇那个时候是这样说的。'迎新会'、'应酬'、'前辈',多么正常的关键词。余裴裴怎么会允许我去多作怀疑?

    我就这么坐在银行的大厅里,一边回忆着过去,一边看着彩信中的二人在玻璃窗的对面说话。不知道是聊到什么,李经理笑着捶了一下方宇的肩膀,方宇也挠着头跟着傻乐起来。他向来只在关系亲密的人前,才会流『露』出这种憨态——至少,在没毕业之前,是这样。

    我不太记得自己在那天看了多久。

    可能是两分钟吧。虽然感觉像是看了二十年。然后老了二十岁的我站起来,走出银水路的支行,下定决心再不踏足那里。

    ——这下满意了吗?

    ——什么'环境好',什么'人也少'。现在给你见到你想见的人了。你满意了吗?余裴裴?

    室外的阳光犹如一汪发光的热水,却没办法将我的手脚浸泡温暖。那些冰块般的四肢就像被身体抛弃的死物。躯壳里全部的血『液』,都朝着脑子涌去。烈日下,它们岩浆般在我脑子里冒着愤怒的泡泡。我很愤怒。愤怒方宇,愤怒李经理,愤怒余裴裴。但那又能怎样呢?我唯一能做的报复就只有'将手机里方宇的号码丢进黑名单'而已。而这只能让我更加愤怒。

    “有什么好怒的。你想想看‘怒’这个字。呶。‘奴’+‘心’。只有奴隶的心里才会觉得愤怒。多形象啊~这就是古人的智慧,古人就是告诉你:越是没有力量的人才越会愤怒。懂?”林艳说,一边托着下巴看向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我,“不过女人嘛,跟男人不同,最有用的力量就是'漂亮'。”她抚直我裙子背后的褶皱,打了记响指,“嗯,就这件。这件你穿超正的。买了它你就不是奴隶了。”

    “‘奴隶’这个说法都跑出来了……你不去做销售真是这个世界的损失。”我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觉得里面的那个女人很滑稽。

    “那是。我要真早出生个几十年,《人『性』的弱点》哪儿还轮得到卡耐基写~”

    “啥?”

    “书的名字啦。你个没文化的。”林艳朝身旁的售货小姐指指我身上的裙子,“这件,m码,拿条新的来。”

    “喂,等等!”我急着阻止,“我还没——”话未说完便被林艳截断过去。“别管她,就拿这件。”她朝售货小姐挥着手,示意对方快点去拿。一边蹙着眉头转头看我,“我跟你说!这件真的很好看,又女人又够清纯。你平时就是太不会打扮了。我看你那个方宇也不可能完全是为了什么前途什么工资的才搞上那个老女人吧。还真当他穷到揭不开锅啊?别傻了。肯定还是因为对方比你『骚』!”她顿了顿,像是怕我理解不了似的,又换了个文雅的说法,“我的意思是,比你有女人味儿。”

    “你……”我应该是想反驳的。可大脑却在当时自动导出了'李经理'的模样。那张不算美丽却足够风情的脸,就像一个巨大的靶子。林艳的话戳在上面。好吧。10环。“但……”我用力挠着后颈,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确切地说,过了半个小时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当时想说什么。我是想说“一个因为我打扮的好看,就喜欢我的男人,我才不稀罕”——没办法。有时候我的反应就是很慢。而等这句话终于跳进我脑子的时候,我也已失去了将它从嘴里抛出去的机会——

    因为半个小时后,我不但买下了那件衣服,还被林艳拉进了某家据说“很多明星都来这儿弄头发”的高级发廊。

    这间发廊位于闹市区某间五星级酒店的12楼。走的是高级低调路线,做的是名人熟客生意。光是看门口那晶光澄亮的大理石地板,就知道里面的价格能把颈动脉割得多深。如果不是因为林艳说她想烫个头发要我陪她,我压根就不会上来这种地方。“不过在这干等着看你烫头发也太无聊了吧。我先回家算了。”直到被拉到理发店门口,我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早点说出这句话。

    “谁说让你干等了。你也一起弄弄啊。”林艳伸手撩一把我的发尾,“我早就想叫你换个发型了。看你现在这个披头散发的,真是……”她定了三秒,或许是想不到更好的比喻,于是一脸放弃地用了最传统的描述,“跟鬼似的。”

    “……钱你帮我给啊?”我朝她晃一晃手中的购物袋。里面那条见鬼的裙子花掉我将近半个月的生活费。现在我连朝发廊价格牌上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行啊。帮你给呗。”林艳倒是答应得很爽快,一边指了指不远处某个正在忙的理发师,“那个是我朋友pete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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