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涩女日记-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更新时间20081121 17:35:16  字数:2691

 林泽秀吓了一跳,连忙从车上下来,圈住我的肩膀问,“怎么啦?怎么啦?”

“我――脱水。”我语无伦次,连忙抹掉泪水,“我是激动的,走累了,看到你来接我。”

“唉唉,这哭什么呢?来,快上车。”他拉着我到副驾驶位,扶我进去,还小心的护着我的头,动作体贴又温柔。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哥居然把你扔在这儿,我以为他至少还保有基本的风度。”他关好车门就向我道歉,“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我气忘了。”我努力调整情绪,“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就住在西湖嫣霞,与这边仅一湖之隔。”他无奈的笑笑,“我哥已经到我家了,我看他的车里没你,于是就找你来了。可是小新,你为什么那么狼狈?”

“为了救它,这家伙掉进玫瑰丛了。”我举起手,给他看看手中提的小麻雀,“我私闯了你哥的书房,用了他两根火柴,他很生气。”

林泽秀瞳仁一缩,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却不说破,这也让我更加好奇。照片中的女人究竟是谁?可是我不能问,交浅言深的问题还是放下吧,只希望那女人和林泽秀没有瓜葛就好。

“别怪他,每个人都有不能被触碰的东西。”他轻轻的道,似乎还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然后发动车子。

“你说的对,是我莽撞了。”我点点头,如果我有错,我就会承认,虽然那是为了挽救一条生命。

“不用自责,这只是你的善良,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直来直去的性格。”

“这有什么?很普通的气质。”我耸耸肩,觉得他是在客套。

可他却很认真的看了我一眼,“不,这很难得。至少,在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所以小新,你对我来说是很独特的,而且你还会武功。”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所以保持沉默,半天才问,“这是夸奖吗?”

他笑着点头,“当然是夸奖,为这个我才喜欢和你相处、和你说话。不过――你性子太率真,什么事都要分辨出是非曲直,其实这个世界远不是这么简单的,你会吃亏的。”

“如果你说的是我和你哥的冲突,我记得你一直采取的是怂恿的态度。”我有点恼火,第一次对我的梦中情人生气。我做出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虽然是我自己不理智,但他在一边推波助澜也相当的作用。

他眨眨眼睛,显得很无辜,“是的,这确实怪我,不过你要原谅我,小新。只要能和我哥做对的事我都愿意去做,当然不包括公事,这是习惯。”

“这是变态。”我气得瞪他一眼,敢情他是拿我当枪使,我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成了富家公子手中的武器,亏我还不自知,挺高兴的让人利用了。话说林泽秀年纪和我一样大,没想到这么孩子气,而且他还那么恶趣味,以和自己的哥哥作对为乐。

他为什么这样?心理年龄几岁?果然富人家的孩子精神健康都成问题。

“停车,我要下去,再不停我就跳车了,然后和警察说你性骚扰我!”我突然大发脾气。

“别生气啊,小新,我不是耍你,而是你真的能气到我哥。”他把车停在路边,握着我的手,“其实他并不是个易怒的人,性格冷静坚毅,处事果断,如果你见识到他在生意场上的手腕就知道了。可不知是为什么,你总能气得他暴跳如雷、失去理智,这实在太难得、太有趣了。”

我和林泽丰斗得像乌眼鸡似的,他还说有趣?!怪不得人家说漂亮的男人没良心!

“这就是传说中说的犯相,笨蛋!”他直率得让我气不得、恨不得,但这些日子来,心里的那点点成就感瞬间幻灭了。原来,林泽秀不是对我有好感,而是我能气到他哥哥,所以他才接近我。

“是啊是啊,第一天我们见面时我就发觉了,所以我不能错过恶整他的机会。小新,或者开始我是借用了你的能力,我真心道歉。但是我刚才看到你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孤伶伶的走――小新,我发现我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否则我何必告诉你这些来让你讨厌我。”

“什么意思?”我戒备的望着他。

他眼神闪闪,很真诚,似乎有些期待,“其实我不习惯和别人很亲近,可是现在我想接近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你考虑一下,我先下车买点东西。”他说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边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车上。

我可以立即离开,但我没有,反而很冷静的想了一下他的话和我最近的行为。

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气白赖的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是缘份,说白一点就是彼此了解内心,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想好了吗?”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他直率得让人窝火,但随后解释的话却让人舒服,“不过你现在就算失去了对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样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点了点头,“我今后躲着林泽丰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说我不会对付他了,这样呢?”

他一笑,握着我的手,“我们照样重新开始。”

………………………………………………

第四十一章 他会一直等

更新时间20081121 19:32:07  字数:2823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的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的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身子略下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像。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低下手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功夫,林泽秀好奇的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的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的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着,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他似乎话里有话,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泽秀的手机,不过细看之下难免吃惊。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这手机绝对是奢侈品,机壳是贵重金属,按键上镶嵌碎钻,估计怎么也得几万块,甚至十几万。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释道,“作为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须保持这个品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奢华。其实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俄罗斯的JSCAncort公司吗?他们推出过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奥地利奢侈品大师彼得&;#8226;阿洛森设计的奢华手机,价值是130万美元,手机外壳是以纯白金和黄金打造的,机身两侧镶嵌了50颗钻石,每其中包括10颗最昂贵的蓝钻石,Ancort的logo和导航键是18K的粉色黄金,导航键上还镶嵌了28颗小一点的钻石,简直奢华到极致了。”

“那有什么用?”我听得目瞪口呆,“手机的功能不就是打电话吗?信号强,外形可爱就好了。”

林泽秀微笑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是一种概念,我们公司就是贩卖这种概念的,而且非常赚钱。”

我关掉他的手机,连忙又还给他。好家伙,万一给他弄坏了,我可赔不起。不知道林泽丰的手机是什么样的,幸好之前没给弄坏过,以后我就当自己是老鼠,他是猫,他在我身边十米之内,我速闪就是了。

“不要那么紧张啦,我希望我们在一起时,你不要有负担。”他歪头看看我。

没有负担才怪!我心里想。

为什么他不能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或者是个邮递员呢?小区保安也行呀。那样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

晚上我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进那家餐厅的人都穿得很优雅气派,就我是街头风格,不过林泽秀不以为意,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干脆大大方方的跟着他。

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所以直接殷勤的点菜,没让我看菜单,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而吃饭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则关系会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我当他是透明,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他系完左脚系右脚,系完右脚再系左脚,然后实在没招了,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趴在地上一会儿,神经兮兮的,等林泽秀一离开,他飞奔如兔,一下窜到我身边。

“小新,本事啊,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真没看出来!”他搂着我的肩膀,使劲挤压,“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但比老白还是强的。”

我一点他麻穴,他立即放开了手,“提醒你,虽然是朋友,可你总这么自恋,我也会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舍不得全吐出来。”

“原来上高级馆子了,味道如何?”他又凑过来,挺英俊的脸,却笑得无比猥琐。

“说实话,不如我妈的饺子。”我耸耸肩,“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

“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