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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心里那只猪-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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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办法呢,哪位说我没衣服可以出席舞会”
“嘎”我看了看金发男,太威猛了,舞会耶!我可是从来没有参加过的“好好喔,你们什么时候搭上的?”
“才不是呢,我们是朋友啦,不过他太小气了,老是跟我吵架,想想你跟洛翔,多好丫。和和睦睦的,相亲相爱”
我俩简直是吃着锅里的,看着锅外的,惹得两男人一阵冷汗“张琦,她还好吗?”想起那天演完戏她所做的决定,我觉得既感动又愧疚,她那可怜的小手呀,那样做只是替他人尽孝心,对自己无益,但她还是继续在做。“张琦很可怜,所以我把她推到你哥那了,前几天开始两人就暗暗来电,你哥有事没事就带着甜点和玩偶送她。惹得她每次都笑嘻嘻的,我看了都嫉妒”
“寒轩,我真的很高兴你能这么做”终于少了你这个懒惰的人做嫂子的机会,哪能不高兴呢?
“其实我也想过了,我对你哥只是仰慕之情,而张琦和你哥,却意外的合适。与其夺取自己朋友的幸福,倒不如成全彼此。有句歌词不是这样唱的吗?‘想为你做件事,让你很快乐的事,好在你的心里埋下我的名字’。”寒轩拿过我手中的柠檬干,不客气的啃起来“寒轩,如果哪天,我是说如果喔。晓月有未婚夫,而我却和他未婚夫互相喜欢,最后还在一起了,你会怎么做?”
“我会让你付出惨痛代价,我最讨厌朋友的欺骗背叛。说真的,如果是你的话,我不相信你会断送朋友的幸福,你只会傻傻的付出罢了”
“寒轩,我们好像聊得出题了耶”我不好意思的绕绕头,该死的,还是不能习惯别人夸耀“反正你也是去买衣服,要不咱一道而行吧。他们大男人都不会砍价,让他们瞧瞧咱姐妹的砍价功夫吧”
“好耶!”寒轩摆出‘耶’的手型“好久没砍价了,好期待耶。来,你也吃颗”
还没反应过来,嘴里一酸,将原本的晕眩降低,朋友,真好。
商场中,我们俩女生负责买心仪的衣服,表用自己出钱的衣服。一路不停息的议论。自然,也试了不少衣服,两男人没有因为我们的无视而安静,相反,男人之间确实很有话聊。两人像是相似一般,聊得也很起劲在挑选衣服的时候,我瞥了一眼门口畅聊的两男子,问寒轩是如何认识那个金发男的,我的六感一向很准,我感觉金发男绝对很不一般,因为他身上散发出高贵优雅的气质,与洛翔可以说是不分上下,大概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吧寒轩粗略讲了金发男的事,原来金发男是英国人士,他蛮富有,却不开公司与其他经营店。而是将资金投入有较大希望的公司,每次投资都会给自己留剩百分之10的生活费用,其他百分之九十都投入不同的公司,有亏自然也有盈。
就这样,投入的资金每到年末就会有分红,或多或少,最少也是成本,最多便是翻一倍。听到这金发男的致富办法,我无法不佩服,不否认他确实有运资头脑与勇气。一般较数人都会恐慌投错,但他却顺其自然,一副视钱如粪土的大无畏精神金发男此次来中国也是投资的,但是不走城市路线,反而直奔鸟不拉几的乡下。说是乡下人热情,他喜欢。之后便遇上寒轩与张琦,闻说两人开了钢琴班,便不请自来,主动投资开办钢琴班的费用以及其他杂杂费用不过,寒轩似乎很讨厌金发男,尤其是谈到金发男的名字,那副咬咬牙的神态,很不情愿的突出答案:“柏森”名如其人,跟他很接近的人都会觉得他很阴森本想问她为何讨厌金发男,但想了想,还是罢了“其实,我不想讨厌思韵的”牵着手走在街上,寒轩气嘟嘟的原委,我这才知道。寒轩上初中前搬了一次家,搬家的原因就是思韵那时寒轩12岁,正是天真时期。刚好读五年级与思韵同班同桌,思韵对她很好,别人欺负她老实,思韵便出面与他们争吵。直到一次,寒轩与思韵都六年级快毕业了,两天一次心血来潮,约好要一起去秘密基地的。可惜,天公不作美,正巧在寒轩赶到半路就下了场大雨。
出门匆忙,寒轩并无带伞。秘密基地也没有遮雨的地方,于是,寒轩就在了徘徊了一阵,等了许久都不见思韵来。最后不仅因为淋了雨得病进医院,父母还怒斥她一番,为了将她与害人精‘李思韵’隔离,才选择搬家。
寒轩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思念,而是带走对思韵的愤恨。直到高中再次遇到思韵,她才发觉,心里的怒火依旧。若不是思韵的不守时,她也不会因为那次得病而落下病根。之后对于思韵,压根就没什么好感。
直至那次,思韵离家出走寻梦想,致使李家发生那样的事,她对思韵的愤怒与不满便愈发的升级。现在我才知道,寒轩平时为何只要有思韵的地方,说话总是异常少,不超过10句。私底下却与其他人极为畅聊她告诉我,原本她想原谅思韵的,但是六年级那时候还剩下两周的时间,思韵不仅没有找她解释,反而在寒轩问她的时候,吐出一句令人无可忍受的话“什么?那只是愚人节的玩笑,你不会当真了吧?”
就这样,使得这仇恨一直延续了接近7年。所以,人需要诚信,不论何时何地。不论是否愚人节的玩笑,在开玩笑前,应该想清楚。或许你这仅仅是玩笑,但也要看对方能否开得起,就比如寒轩与思韵这例子吧。思韵之前应该深思一番,若寒轩真的去了那,真的中了愚人节的玩笑,那她又当如何?在面对寒轩的探问时,至少也应表露出歉意,而不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身上。为人处事,若不能站在他人角度上考虑,有怎能要求别人如此呢?
26。我们会幸福吗?第二十六章
“真没想过,女人逛起街来真是不要命”柏森阴着脸,手中提着大大小小的包,看看空手的洛翔,不禁感叹“兄弟,真羡慕你,你女朋友太贴心了”
“贴心的头。我女朋友穿的衣服都太老土了,买衣服一点品位都没有,只知道买最省钱的,即便是便宜到死也一定会砍价”洛翔无奈道“如果我没拉她出来买衣服,估计这几年她都不用买衣服的”
“我靠!这么牛?”柏森哑然吃惊,完全不敢相信。也许在他的理论观中,女人在14岁左右就开始爱漂亮,喜欢打扮了。甚至更离谱,与人谈情说爱“你是从事什么的?认识到现在,我还不太清楚。”
“我准备继承老爸留下的公司,将其变成服装与化妆品售出的公司。你是知道的,现在不少女人都爱美”
“也对,你的选择的理智的”
“那你呢?”洛翔反问“你看起来是崇尚自由,不像是上班族。但又不像流浪者”
“我来自英国,父母都太强悍了。我只好独自养活自己,目前是投资商,只负责收分红”柏森轻咳一声事实上,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来安慰寒轩的,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只能静静的假装在挑衣服,气氛正处于极度尴尬之中“颜冰,不要安慰我,只要这件事不告诉思韵就好了。”她拿了件成熟的黑色花纹衣服给我,“你试穿一下,看起来很适合你”
“为什么不告诉思韵呢?”试衣间内,我边换着衣服边问她,寒轩绝对不是容易心软的人,但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若非他人伤她太深,她绝不会主动伤害他人。这一点我是相信的,毕竟这六年不是白认识的“该怎么说呢,她知道了又如何呢?实话告诉你,其实,直至今日,我还是没有正在了解思韵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都不知道。因为她对待朋友很有忍耐性,无论好坏,只要是朋友送的她就会很开心,即便那是自己最讨厌的”隐隐可以听到寒轩的叹息声,我想,其实经过这么多年时光的洗簌,她对思韵已经没有最初那般恨,自然也无最初那般铁。于人于己想必也是最好的结局了罢换好衣服,踏出试衣间,只见寒轩目不转睛的盯着的曝光过多的双腿,我直接就劈了她一下,唾骂一声“色狼!”
“颜冰,没想到你大腿白白胖胖真不错,穿短裤短裙就是需要有双美腿”寒轩极其夸张的送上另一件,道“这件不错,咱都19了,还不会选衣服的只怕就剩下你一个了”
“唔”白了他一眼,接过那件米黄色短衣外加超短裤,再次进入试衣间。进进出出不知多少回,我也差不多累了,之前是帮她买的,我不知道累,现在轮到我自己,我才知道买衣服有多累了最后,在这家店选了4套衣服,一件黑色花纹紧身裙,两件短衣,一篮搭配超短裙,一米黄搭配超短裤,还有一件黑色凉衣裙。在一边跟寒轩讨论起价格,她给我比个220的数,达成协议便与老板娘商价“什么?美女,你买四套衣服才支付220,你这不是打劫吗?”老板娘显然很不乐意,这价出的似乎太假了。
“什么嘛,这我们已经多给了耶,可以的话这四件都要了,如果不行就算了”寒轩佯作无所谓的神态,似乎料定老板娘一定会同意一般整整讲了接近半小时的价,可惜老板娘不肯就是不肯,最大限度只肯给予240的超低价。这让我非常质疑,进口价绝对没这么多,应该一定是240以下吧不过觉得这也可以,毕竟这都已经4套了。刚想应下,洛翔却把衣服一件件拿回去,很无奈的敲了我一个钟“这四件衣服进口价加起来也不上200,昨天公司就大量出售这种衣服,要不我上公司多拿几套给你?”
“真的吗?寒轩,我们不用浪费钱买了,去翔公司拿吧,免费的呢”
“这好像不太好,无功不受禄。况且已经试穿那么久了,不买也可惜”
“是啊,只是价格太不理想了。算了算了,走啦”
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演戏着,目的就是非要220买不可。果然,老板娘瞬间就把衣服塞到袋子里,然后轻咳一声,将价格低到210。付完帐,提着东西笑嘻嘻的离开了,路上,我小鸟般又奔又跳的,我问洛翔既然公司有,为什么还要带我来买衣服呢?
他淡笑,告诉我,现在公司他还没完全掌握,只是进行实习罢了。不过在出货的时候,他不小心瞄了一眼,正巧这几件衣服他看得懂,所以就乱猜一番,没想到歪打正着。让老板娘心虚,自动减低价格卖给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经商头脑,以后跟他混吧“快中午了,你们肚子饿不饿?”逛了好一会后,什么东西也没在买了,天气越老越闷热,正是中午的象征,摸摸肚子,也有点饿了。我问问寒轩,正巧她早上没吃,于是我提议去以前跟姐妹逛街老去的开档吃我最喜欢的牛肉面整得众人同意之后,很习性的牵起洛翔的手,歉意道,“抱歉,我家这位是路盲,走丢了就不好了,要让人拐了去就更加惨淡了”
“颜冰,我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洛翔拨弄我的秀发,痞痞道。这丫的,跟我耍流氓?好丫,姑娘我随时奉陪。紧接着,‘啵’我重重在他脸上亲了一个,如我所料,他连微晒,走到一边,扯开话题,说是要去买冰淇淋,这夏天真热“看吧,某人脸红喽”我吹了个口哨调侃道,这丫的好纯情,太单纯了隐隐可以看到寒轩额前冒着冷汗,“颜冰,你好主动喔”我想,她应该觉得没拿手机录下来太可惜了吧,哇咔咔,太爽了,洛翔肌肤真不错,太壮了,摸起来很有手感,亲起来虽然是硬梆梆的,不过感觉还过得去周围声音吵杂,时不时传来阵阵香味。那混杂的味道已经让我无法正确辩解出那是哪一种食物的味道。洛翔对于这些似乎不陌生,一会带我们吃串烧一会带我们买摊子上的水果。我疑惑洛翔之前对油炸物的讨厌程度到底有多少?
想来讨厌油炸物的他,竟也带着我们吃油炸物。看看伯森,显然对周围这些东西很感鲜,一点贵公子的架势都没有,那表情只怕没命令我们把周围的东西都买下来吃个够。心里暗暗震惊,这次怕是会过的让人此生难忘“颜冰,多吃点,我点了很多呢”见我不停发呆,洛翔一个劲给我夹羊肉串,柏森则是很不客气的吃起来,没几口就解决一直串烧,看的寒轩一个劲流汗“这位××先生,你不必这么狼吞虎咽,没人跟你抢的!”寒轩白了柏森一眼,这人吃东西怎么这么不优雅,都是直接吞下去的吗?
“什么叫‘××先生’?”柏森装白痴,裂开嘴露出白嗞嗞的牙齿“已经好久没有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了,真令人感动”
“金发男,你以前来中国吃过串烧?”不可能吧,专门来中国吃串烧,咱大中国偏远地区的小村庄可是没有出名到国外去“NO,NO。我在国外吃过,至于是什么国家,我也给忘了。那里食物非常多,华人更多”说着,他又吃完两支串烧,“太好吃了,以后天天到这吃饭得了”
“”
“看,那不是思韵吗?”正在寒轩极度无语的时候,我撇到电视中的一个演员,就一眼我便认出来,那是思韵,即便思韵化妆得多么妖艳,我还是认得。寒轩没有说什么,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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