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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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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佩兹的案子进入法院时,联邦党人协会倡导的理念正逐步发展成形。协会成员已发展至4万人,年度预算超过300万美元。他们的活动也因道格拉斯· H。金斯伯格法官的参与而名声大振。在向参议院提名罗伯特·博克失利后,里根提名了时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的金斯伯格,那年他才41岁。但是,自从媒体揭露他在任法学教授期间吸食大麻后,提名迅速告吹,金斯伯格只好回到上诉法院,继续做一名铁杆保守派法官。后来,金斯伯格在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出版的《规制》 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在文章中,他以敬仰的口吻提及1937年之前的宪法,那时最高法院推翻了任何试图对经济施加影响的规章,判决的主要依据即是宪法的贸易条款。而现在呢,金斯伯格将这一条款比作“被流放的宪法条文”。“关于这些古老流放者的记忆,”他写道,“反对无限政府的立场皆被放逐,只有少数学者为回复原状而不断努力,也许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也无法看到这一宪法条款的再次回归。”
简而言之,所谓被流放的宪法条文运动意味着对现代福利国家的直接挑战,美国诉洛佩兹案将成为最高法院面临的第一次重要考验。
一如既往,奥康纳第一个对首席政府律师德鲁· S。戴斯三世(Drew S。 Days ffl)发问,后者负责为《校区禁枪法》的合宪性辩护。
“仅仅拿着一些东西进人或靠近校园,跟‘贸易’有什么关系?有关系么?”“我想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关系。”戴斯回答道。“我认为没什么关系,”奥康纳直截了当地回复,“我倒觉得,这些算不上州际事务。”
两人这番对答,预示着政府一方凶多吉少,情势果然开始急转直下。奥康纳、肯尼迪、伦奎斯特和斯卡利亚都想弄清楚,国会凭什么立法限制公民在学校或其他场所附近持枪。
上述提问的潜台词显而易见。大法官们明显流露出对国会的不恭敬,在他们眼中,国会就是一个只会装腔作势、不大值得尊敬的地方。
“您能告诉我么,戴斯先生,”斯卡利亚坏笑着说,“过去20年间,国会深思熟虑作出的决定,有哪项是奏效的?”
戴斯还没来得及回答,听众已开始哄堂大笑。接着,戴斯声称国会有“合理根据”认为校园暴力与贸易存在关联。在回应中,苏特讽刺道:“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做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可真好,总能找到理由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听众席上又是一阵哄笑。
在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期,最高法院都与国会关系密切。许多大法官之前都做过参议员。但伦奎斯特法院却与国会没什么瓜葛。伦奎斯特和斯卡利亚仅在行政分支工作过,奥康纳与苏特只有过州政府的工作经历,肯尼迪、斯蒂文斯和金斯伯格过去或是私人执业律师,或是在法学院执教。托马斯在洛佩兹案开庭时,仍然一言不发地看热闹,他给密苏里州参议员约翰·丹佛斯(Joan Danforth)当过幕僚,但在确认听证会上经受的羞辱,令他对国会深恶痛绝。而布雷耶,可能是惟一一个与国会有“血缘关系”的大法官了。
布雷耶毕竟是最高法院的新丁,还无法掂量自己在言词辩论阶段的分量。但是,他对戴斯与自己同事们的表现都很失望,只好把气出在代表洛佩兹的公设辩护人身上。你会对反对你的主张的显然论断,那种简单的论断说些什么呢,这难道不是有关边界的案件么?
“枪通过州际贸易流动,类似地,书本、课桌、教师,都是如此,”布雷耶说道,“如果孩子随时有可能在校园里被枪支射杀,这样的地方当然没人愿意去,事实上,如果联邦政府不干预此事,整个国家的经济早就千疮百孔、彻底耗尽了。”布雷耶还提到1942年一起案件,最高法院在那起案件中判定,自种小麦与州际贸易有密切关联,必须受宪法贸易条款的规制, “如果连自种小麦都能影响州际贸易,那么这类案件的性质当然和经济相关,我确信校园枪支一定会影响到贸易。”布雷耶要做的,就是把半个世纪以来都不存在任何争议的宪法判决一一列举出来。
但是,布雷耶的提法并未说服多数大法官。1995年4月26日,最高法院以5 : 4 票作出判决,宣布国会制定的《校区禁枪法》违反了宪法贸易条款。在伦奎斯特撰写的意见(奥康纳、斯卡利亚、肯尼迪和托马斯加入该意见)中,最高法院自1935年来首次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因超越宪法贸易条款赋予的权限而无效。意见中的许多说法,都与众议院新任议长纽特·金里奇(Newt Ciingrich)的观点遥相呼应。伦奎斯特在意见中引用了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45篇中的一段话:“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而且有明确的规定。各州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很多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大政府”的范围正式受到了来自第一街两翼的夹击。
该判决促使布雷耶发布了大法官生涯中第一份言辞激烈的异议意见。“我认为,这份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完全符合最高法院半世纪以来对国会贸易权力范围的界定。”他写道。他说,法院多数意见产生的判决将严重威胁到其他许多成文法的效力。“在国会已经通过的法律中,许多一般法律(在美国法典中有超过100节)与部分刑事法律(至少25节),使用了‘影响贸易’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它们的范围,”布雷耶继续写道,“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影响该法律领域的法律确定性,除非本案得到合理的处理”。联邦党人协会及其盟友当年撒下的种子,终于结出果实了。这一结果当然是他们乐见的与其他大法官一样,布雷耶知道威廉·布伦南曾向法官助理提出过的一个著名问题。在最高法院,什么法律最重要?助理们面面相觑。言论自由?……平等保护?…… 三权分立?……大法官摆摆手,说道:“5票! 5票法则!有了 5票,你就可以在这个地方为所欲为! ”布雷耶曾在自由派全盛时期做过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他提到布伦南说这句话的时代时,说:“他那时说这些话当然很轻松。他动辄就能弄到7票。”但是,现在的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所服务的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最高法院了。在洛佩兹案之后的那个夏天,一位朋友称赞了他在该案中撰写的异议意见。布雷耶苦笑着伸出4根手指:“4票,”他说,“才4票啊。”
福斯特当时的职位是白宫副法律顾问兼总统助理,与白宫法律顾问努斯鲍姆属同一级别。克林顿时期,白宫法律顾问更换比较频繁,而副法律顾问兼总统助理位置比较固定,地位很高,也非常受重视。
副总统的主要职责是在在职总统辞职、被弹劾或者死亡时出任总统,另一重要宪法责任是兼任参议院议长,但他并不负责主持参议院会议,也不参加日常投票,只是在参议院投票出现平局的情况下,投下关键性一票。但是,当参议院对总统进行弹劾审判时,副总统没有投票权。
跛脚鸭(Lame Duck):政治术语,指任斯将满但不可能再连任的官员,尤指第二任任期即将结束的总统,由于权力即将易手,对“跛脚鸭”总统,手下官员或其他政治势力可能会不太买账。
一般来说,美国总统在国会发布国情咨文时,除两院议员外,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般也到场参加,为表示司法中立,经常面无表情,即使起立鼓掌也是如此,许多大法官都难以忍受这种尴她,找种种借口躲避出席。
事实上,在美国宪政史上,联邦和州权力的分配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对待这一权力划分也成为保守和开明的重要分野。一般的趋势是:保守派主张小政府,减少对各州事务的干预。即社会能够做的,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地方政府能够做的,联邦政府就不要去干涉。因此,在联邦主义案件中,保守派法官往往偏向州权一边。自由派虽然不能说主张大政府,但至少是强调继承罗斯福的新政传统,维护新政以来联邦政府的开明政策。
1989年1月,在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市一所小学的校园栏杆外,一名流浪汉持一把AK47冲锋枪,向正在游戏的儿童开枪,5名儿童被打死,29人受伤。为此,国会于1990年颁布《校区禁枪法》GunFrec School Zones Act),将在校区内持枪定为联邦罪。
所谓“贸易条款“(merce Clause)。是指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3项。该条款授权国会排性地管理对外贸易、州际贸易和同印第安部落的贸易,相当数量的联邦法律和条例是根据这一条款制定的。相反,各州为防止联邦政府权力过多渗透,多倾向于对这一条款中“贸易”的范围进行严格解释,与“贸易”无关者,国会不得立法干涉。 1930年代,美国经济陷人大萧条,为拯救全国经济(包括各州经济),罗斯福行政分支推出“新政”,国会也通过了《全国工业复苏法案》等一系列法律,然而,经济保守派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却集体反对“新政”,在谢克特诉美国案(Schechtcrv。 United States)等案件中否决了包括复苏法案在内的许多联邦新法。1937 年,罗斯福一怒之下,决定启动“法院填塞计划”(Cointpaking plan),通过增加大法官人数改组联邦最高法院,部分大法官只好妥协,转变了抵制立场。随后几年,由于联邦最高法院不再干涉,罗斯福新政得以顺利推行,出台了许多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法律。“贸易条款”从此不再对国会立法构成障碍,1964年国会立法禁止旅馆和餐馆的私人经营者实行种族歧视时,理由就是:他们是为进行州际贸易的旅行者提供住宿和食品,种族歧视将影响州际贸易。所以金斯伯格才会撰文说“贸易条款”相当于被流放了。
因为宪法的贸易条款认为国会只在对外国、州际和与印第安部落从事贸易活动时才有权以立法形式进行管制,所以本案的关键点之一就在于校园持枪是否与“贸易”有关,与“贸易”无关则与联邦无关,国会出台法律进行管制就有越权违宪之嫌,这也是奥康纳提问所隐含的意图。
众议院议长(Speaker):众议院议长由众议院多数党党团会议在新国会召开前夕从本党议员中提名,经众议院选举产生。他与参议院主席的地位有很大不同,是众议院的领袖,享有如下权力:议员发言同意权;任命特别委员会和协商委员会的成员;把议案交委员会审议;对特出的程序问题和应否审议某项议案的动议做出裁决;在议院表决时,如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投决定性的一票。
最高法院位于华盛顿特区东北区第一街1号,国会大厦就在街对面,“第一街两翼”显然是指“大政府”思想受到了国会与最高法院的夹击。
布雷耶在异议意见中首先重申了自己庭审时的发言内容,他写道:“国会能够合理地认为‘校区暴力犯罪’对‘教育质量’的影响严重地(或大量地)关系到州际或对外贸易'进而属于联邦条例限制范围'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定是肯定的。……全国各地学校普遍发生暴力严重干扰那些学校的教育质量。……国会显然可以视枪支与学习互不相容。……国会可以因此而确定一个重要的教育问题:教师无法教,学生无法学,并得出结论,学校附近存在枪支严重地扩大和加深了这个问题。”
第7章 福音派反击战
在1990年代,在最高法院内高举保守主义旗帜,积极发动反攻的,并不止联邦党人协会一家社团。法学教授和法学院学生固然可以提出新理论,撰写学术文章或报刊社论,但任何运动都需要尖刀班——需要有律师把案子送进最高法院,并在庭上据理力争。其实,法律界的情形与政界差不了多少,最能征善战、也最为狂热的政治力量,正是保守派的盟军:基督教福音派。
福音派向来是美国最苦大仇深的一帮人,在最高法院的战斗意志也最为高昂。当保守派学者成功改写宪法贸易条款的适用范围时,福音派的活动空间却被最高法院的一系列判决不断压缩。在堕胎门诊、学校董事会、高中橄榄球赛场,福音派力量都遭遇挫折。福音派社会活动家们认识到:一直以来,最高法院正不断剥夺他们的利益。几代大法官都或多或少地致力于推动宪法向世俗化方向演变。
宗教一旦进人公共领域,我们就会发现,宪法起草者们当年的思路存在潜在矛盾。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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