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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搜奇·萌萌小志怪-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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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人凝住了脚步,也凝住了目光,因为他看见,在路旁有一个三四尺高的大头鬼。
幽蓝幽蓝的脸蛋,眼睛跟俩小灯泡似的闪闪发亮,长长的牙齿泛着冷光。似乎因为脑袋太沉,它不得不用两手捧着脸颊,缓缓地行走着。
它可怕吗?不可怕,只是长得丑了些,还丑得可爱。
它好欺负吗?好欺负,因为它一看到有人来,就缩到墙根下,大概是害怕人的阳气。
萧公子的嘴角,弯起一个使坏的弧度。
欺负一个人,算不上什么好汉,但欺负一个鬼,便是常人不能做到的了。
于是萧公子走过去,拿起灯柄就去敲人家的头。
咚!咚!咚!
大头鬼捧着脸颊,闪避不及,似乎无力还击,只能皱着个眉头鄙视地瞪着他。
萧公子欺负了大头鬼,开心地自个儿回家了。谁知回去就生病了,不知是被大头鬼报复了,禦还是被鬼怪的阴冷煞气所犯,过了一个多月才好。
气场不够就不要欺负鬼,否则是没有好下场的。
就如温峤拿犀角去照洞里的水怪,却没顾虑到人家的感受,自以为充满了探索精神很了不起,却引起了异界住客的极端反感,形同私闯民宅,扰人清净,被托梦警告,惹祸上身。
所以夫子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对鬼、神、外星人一类,都要敬而远之,可信,可不信,但不可不敬;可远观,可研究,不可亵玩。
大头鬼贴着墙躲开人走,确是因为幽明有别,人如果碰上它可受不了,如此说来,说不定大头鬼原本是个善良的鬼呢?
己巳夏,邑城中某家不戒于火。烈焰中有群鸽飞舞,片刻,翩翩向南翔去,每鸽翼端皆有火焰,宛如炬然。
夏,对应五行,火最旺。
夏夜,最是酒宴、笙歌、吟诗、赏花、玄谈、讲鬼故事接龙的好时候。
然而夏夜有情,火灾无情。木结构房屋,明火照明,再加上超高气温,不来几场,倒不像夏天了。
城里就有这么一户人家不幸起火了,火光冲天,将半个城市映得亮红。
被众人的呼喊声惊醒的街坊慌慌张张地从黑甜乡中冲出窗外,空气中弥漫着焦味,接着人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被前所未见的奇妙景象震撼了。
烈焰中,亮光点点盘旋起舞,细看,竟是一群鸽子。须臾,它们纷纷从火中窜出,向南方冲天飞去,姿态是如此美丽,却又诡异。带着火焰的翅膀,远远望去如火炬一般……
于是几百年后,有人唱起一首歌:燃烧吧!火鸟。
为什么火里会飞出小鸟呢?鸟是怎么跟火扯上关系的?
古人认为,所有反常事物的出现,都应该有预兆,这样的思想是来自古老东方哲学的宇宙全息论,《易经》正体现了这样的思想,因此创出梅花易数的邵康节就能根据观察梅花上三只鸟打架,推算出明日会有少女折花跌落。同理,火灾的发生也往往会有预兆,在志怪中,经常被描写为怪鸟和红裳女子的出现。
在远古,影响人类生活起居的自然现象往往被拟人、神化,火自然也不例外。《山海经》中有一种毕文鸟,“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其鸣自叫也”,《文选?东京赋》薛综说这种鸟“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也”。因此又被称为“兆火鸟”。
为什么都是鸟呢?这是因为易理中,火是五行之一,对应南方朱雀,色为红,它的表象自然就和鸟、红衫女子扯上关系了。
据说唐朝元和七年夏天,火灾实在过于频发,于是柳宗元写了篇《逐毕方文》到处贴,以祈祷不要发生火灾,这篇文被流传了下来,直至近代还被使用。
柳宗元曾在《与杨京兆凭书》中提到永州五年之内有四年遭遇“天火”,而永州在文革前还有毕方塔,据说,有人亲眼见到塔被毁后,塔下压着的毕方的原形,乃是一块乌黑的陨石。
那么,传说中的这些带来火灾的红色小鸟,会不会就是“天火”流星呢?火从天上来,天上会飞的东西,自然都长着翅膀,雷公也不例外,太阳里的金乌也不例外,金乌三足,三在八卦里对应离卦火。另外,“毕方”的名字,也很像是林木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呢。
仆人张明言:其村人自市归,适遇暴雨。道旁有古墓,乃匿身于碑楼下。见土中一骷髅,捡出,戏以湿泥抟其面,捏作五官,复以所买之枣与蒜纳诸其口,置墙窟中,雨晴遂去。越数载,邻村有怪,每夜出,红如灯球,飞进村外,呼曰:“枣甚好吃,蒜太辣。”逐人辄病,共患之。会村人闻之,惊曰:“得毋骷髅之怪乎?”寻至故处,见物仍在窟中,绕颊丛生红毛,蓬蓬如乱发。毁之,嘤嘤有声。怪绝。
夏夜,作者和一群狐朋狗友秉烛夜谈,讲起了鬼故事。
幽暗的烛光将仆人张明的脸映得格外阴森,只听他用低沉的嗓音,缓缓地说起了故事。
从前,他们村里有个人从集市买东西回来,不巧下起雨来,便在道旁一座古墓的碑楼亭子下躲雨。
大雨瓢泼,将四周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雨雾中,天地间只剩下噼里啪啦的雨声,仿佛世界只剩下他,和一座古墓。
他环视着这座古墓,欣赏着碑上的书法和牌楼上的雕花,突然发现他不是一个人。
这里还有一个人,不过是一个死人。
他百无聊赖,竟心血来潮地顺手把那泥里摊着的骷髅捞了上来,一个人玩了起来。先是抓了把稀泥就糊人家一脸,还捏出了个嘴巴鼻子,捏完挺得意,还把自己刚买的枣子和大蒜往人嘴里塞了几个。
“一个人在这儿寂寞吧?饿了吧?请你吃个枣子,再请你吃个蒜,味道怎么样啊?嘻嘻嘻嘻嘻……”
雨声盖过了他猥琐的笑声,过客不再无聊,骷髅不再寂寞。
雨停了,天地一片清净,避雨客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墙洞中一个被蹂躏过的骷髅头。
几年后,怪事发生了。
每天夜里都有个红彤彤圆溜溜的鬼火在村子外头飞来飞去。
这只是普通的鬼火吗?不,因为没有鬼火会跟复读机似的一个劲地呼喊:“枣子好吃,蒜头太辣!”
没有人知道它的叫喊是什么意思,但凡是不幸遇到它的人回去都会头疼脑热,生一场病。
出场的台词实在太可爱,要不是他的阴气害得别人生病,其实也可以作为旅游一景炒作起来的。
“不会是那个骷髅在作怪吧?”当年村里那人听说了,顿时一惊。
于是他回到当年那座古墓前,只见那倒霉家伙还躺在洞里呢,嘴巴边上还生了圈茂盛的红毛,跟一把大胡子似的。大伙儿便顺手将这骷髅给捣毁了,只听它还嘤嘤地发出惨叫,果然那妖怪就再没有出现了。
记得《西游记》里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吧?文里这个妖怪就算是个入门级的白骨精了,承受了一丝人的阳气,吸取了一点日月精华,仗着点本事就开始在人间捣乱。明清志怪里就有好几篇类似情节的故事,有位往骷髅嘴里撒尿的,和抱起骷髅对饮酒的就因此倒了大霉被鬼缠身,颇像是20世纪80年代香港鬼片的桥段。
逝者已去,死者为大,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就是让其安息,不受打扰。至今港台地区和大陆老一辈的人都认为站在别人的坟堆上是十分不礼貌的,甚至可能引起灵界报复,对尸骨的亵渎更是不可取。
论语说:“慎重,追远,民德归厚矣。”且不说有没有鬼这件事,从道德和人性上出发来说,尊重逝者不但是为了体恤生者的情绪,更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对死者的戏谑,等同于对生命的放肆,既侮辱了别人,也侮辱了自己。
申某,燕人,游幕于闽。夜与友斗叶子,局散,各归寝室。申至己斋,门扃闭,室中灯影煌煌。怪而自窗窥视,有一无首妇人,置首案上,双手理发。急返故处,见三友仍在灯前赌戏,骇述其异。邀众往视。众笑曰:“君何少见多怪,我等尽能之。”于是以手承颊,各摘其头,置几上。申惊丧魂魄,飞出衙中。天明贼至,阖署遇难,申独免。
没有人见过死神的模样,因为见过死神的人都死了。
燕人申公子却和死神擦肩而过,而他的幸运,正是死神带给他的。
闽地的夜晚燥热又潮湿,年轻人总是会聚在灯下斗叶子,这是一种相当耗费脑筋的纸牌桌游,直到有人撑不住眼皮打架,各自回房就寝。
夜更深了,园林中袭来的风带来一丝凉意,吹得申公子的胳膊上不由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接着,他在自个儿的房门前停下了脚步。房门紧锁,里头却灯影憧憧,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缓缓从窗中探去,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差点儿把魂给吓飞了——
一个无头女子把头颅放在桌上,两手正缓缓地打理那一头乌黑的长发。
他一屁股跌在地上,扭头,连滚带爬,一路滚到厅堂,却见三个朋友还在灯下玩桌游,忙结结巴巴地把刚才看到的灵异事件复述了一遍。
“真的有鬼啊,你们快去看看啊!”
“嘻嘻嘻嘻,少见多怪,我们也会啊!”朋友们异口同声地笑了起来。
厅堂里回荡着他们怪里怪气的笑声,幽幽的烛光映照着申公子惊恐的脸。
只见他们个个伸手捧住脸颊,把头拔下来放在桌子上,就像拔U盘盖子那样轻松。
桌子上一排的脑袋对着他露出了亲切而温馨的笑容。
“哎呀妈呀!”
一声惨叫划破了夜空,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出了大门。
凌晨,一群强盗来了,整个府里的人都被杀了。而这时,申公子正在很远的一个路边摊上惊魂未定,一边悉悉率率地吃着卤面,一边和摊主讲述他惊悚的撞鬼经历。
申公子撞了鬼,却换回了一条小命,但心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说不定还有找心理医生寻求安慰的必要。
“我发誓再也不玩叶子戏了!”每当看到叶子纸牌,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就止不住再度回放那夜的情景——把脑袋放在桌子上梳头的女鬼,和好友们放在桌上的笑容……是的,昔日好友!
古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就是说有时好事会变成坏事,有时坏事会变成好事。
所以,不要让一时的好事坏事左右你的情绪,宠辱不惊,是最酷的中华美德之一。
有趣的是,这篇不起眼的志怪传承下来的惊悚元素,如把脑袋放在桌子上梳头的女鬼、遇到熟人变脸的二重惊吓,都成为了现代鬼故事中泛滥的桥段,包括1975年的香港鬼片《心魔》、1989年的《开心鬼救开心鬼》、2012年的国产恐怖片《半夜不要照镜子》……现在看来,似乎缺乏些新鲜感了。
在魔术中,如果手中有一个仿真假头,把脑袋缩到衣服里,通过障眼法,也可以制造出把头放在桌上的假象。然而,五个人一起变魔术恶整申公子的概率实在太小了,倒不如说是一次来自阴间的温馨的集体告别仪式。
再怎么正儿八经,都要来点喜感调剂,这种港片式的幽默,市井味的轻松感,也只有明清志怪里才能经常看见啦!
邑双忠庙,有穿心阁临街,其下可通往来。陈某者,夜醉归,远见阁上灯烛辉煌,即近则仍黑暗,知为狐仙,欲观其异,乘醉登阁。既上,寂无一物,顿悔欲下,忽楼门中灯光射入,乃屏息伏暗陬。俄有俊仆十余人,挑莲炬入,展席设座,肴酒纷陈。主人导十余客,揖座欢饮,谓仆曰:“招朱家僮来作剧。”仆应诺下楼,引二狡童,婉媚皆如好女,袱出朱袍乌纱二,装饰颇雅,至座前。旁二客吹笙鼓簧,童舞蹈应节。有客善琵琶者,令朱歌而愿和之。二童若不解。又一客笑曰:“如此蠢动,纵勉强能舞,何能歌也。”主人惭,以拳击二童,嗥然长号而仆,化为二豕,冠落地上,硕腹彭彭,犹着朱袍。陈视之不觉失笑,一响,则人物俱杳。细视,东方既白,身踆栏外瓦上,木檐咋咋作响欲折,转侧即堕。狂叫僧至,缘梯下之。尝谓人曰:“虽惊怖欲死,然狐之作剧,亦可观也。”
暗夜,喝得醉醺醺的陈公子摇摇晃晃地走在街边,抬头看见阁楼上灯火辉煌。
双忠庙,阁楼临街旁,路人可往来通行,名唤穿心阁。
他使劲眨巴眨巴眼,灯火依旧。不可能,这个点儿,不可能还亮着。
更妙的事情发生了,一走近,眼前又恢复一片昏暗,后退走远几步,身后又一片亮堂。
这都是出了故障的人体感应路灯么?然而,这个时代没有感应路灯,唯一合理的解释,除了被酒精烧坏了脑袋,就是赶上了一场妖精之宴。陈公子在排除了自己够醉的条件后,决心上楼探个究竟。
阁楼内,一片乌漆麻黑,加上一片死寂,夜风吹来薄雾,一阵凉意窜上背脊,他的酒意突然清醒了几分。
斟酌眼前的情况,怎么样都是回家躺在松软的床上较为惬意,然而他正要收回脚步,楼门里隐隐有光透了出来,好奇心终于驱使他像只溜进粮仓的老鼠,不动声色地躲到一边,暗暗窥视起来。
不一会儿,只见十几个美少年捧着莲花灯鱼贯而入,轻手轻脚地搬桌子,搬凳子,上酒菜。
陈公子的内心不由一阵激动——果然是要开PARTY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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