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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痞探-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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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他对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将来自己一定要死的轰轰烈烈,要将所有的罪犯都抓起来。打击罪恶是他的梦想,所以这一次,我才提议让他来执行这个任务,一是我相信他的能力,二是我想他。”

    无常听完后,知道自己其实不用安慰什么。将佟雨薇搂在怀中,任由她在自己的怀里哭泣。

    在地狱的最深处。

    林华慢慢的挣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古老的房间。周围的墙壁都是用木头做的,自己则被绑在一个十字架上,在他眼前的一个木制长桌上。

    放着各种林华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刑具。

    突然房间的门被打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林华看清男人的脸后,脑子里翁的一声,想起了那张被自己养父,收藏了很久的照片。

    “老爸!”

    林华满脸不可思议的,对着男人说道。

    (本章完)

第108章 堕落() 
林华眼前这个男人,长得和他养父收藏的,林华父亲的照片一模一样。林华的父亲,名字叫做林建华,被枪决时正是三十多岁的年纪。

    只见林建华脸上带着微笑,说道:“想不到在这里见面了,儿子。”

    随后林建华走到那张,放着各种刑具的桌子前。拿起一把钢刀,一边用手摩擦着钢刃,一边走到林华眼前,说道:

    “像我这种人,死了当然就会到地狱。如你所见,我混的还不错,专门负责对关押在这里的灵魂用刑。”

    林华看着眼前的男人,仔细的打量着自己。但是眼神中却冰冷异常,仿佛他眼前的不是什么久别重逢的亲人,而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这里是什么地方?”林华看着自己的父亲说道。

    林华建华,扭了扭脑袋,抻了一下腰。说道:

    “我刚说了,这里是地狱,而且是地狱的最底层。”

    说着,林建华将手中的钢刀,直直的刺入林华的心脏之中。林华瞬间感觉剧痛无比,却又无法昏厥过去,睁大的眼睛中,立即遍布血丝。

    就这样过了很久,久到林华也不知道是多长时间。只是单纯的记着,林建华一共来了241次,每一次都让林华痛不欲生。

    这期间林华遭受到了,人类能够想象到的所有酷刑。窒息,拨皮,往骨头上刻字,但每次林建华再来时,林华身上的伤全都好了。林华觉得自己还能有意识,没有彻底崩溃变成一个疯子,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感觉到时间差不多了,林华抬起头向门口望去。果然没过多久,房间的门再一次被打开。

    只不过这次进来的,除了林建华还有一个极为漂亮的女人。林华觉得有些眼熟,努力的回想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终于想起来,这个女人长得很像熊娇娇。

    那个女人,走到林华面前,一只手托起林华的下巴。说道:

    “我得承认,作为一个普通人,你能坚持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迹。刚开始我只是打算把你扔在这,直到你的灵魂承受不住折磨崩溃为止。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这么坚韧的灵魂太过少见,就这么放着实在是浪费,我决定让你替我打工。直到你将我损失的价值,赚回来为止,到那时我在把你杀了。“

    林华直视着女人的眼睛,听清了她说的每个字。虽然女人在说话的时候,一脸冰冷,但却是对男人最大的魅惑。

    “切茜娅陛下,抽离装置已经准备好了。”林建华,站在女人身后,手中拿着一个奇怪的头圈说道。

    切茜娅点点头,走在了林华面前的一张椅子上。亲眼看着,林建华将那个奇怪的金属头圈,戴在林华头上。

    那头圈是由金属制成,但是上面有好几个针孔大小的孔洞。

    将头圈带在林华头上后,林建华转身,从身后的桌面上,拿出一个针筒。上面有着一根,非常长的针头。然后面带微笑的对林华说道:

    “待会我会将你灵魂中的”爱“抽离,没有爱你就没有束缚。你会感觉到自己强大无比,任何到道德,任何限制都将离你远去,我们管这种手术,叫做堕落。

    说着,林建华将针头,刺入头圈的孔洞中。直接扎进林华的大脑,伴随着强烈的剧痛,被针管抽离出一股淡蓝色的光芒。

    完成后,林建华又将一直装满黑色液体的针管。打入进林华的大脑,说到:“这是恶魔转化剂,待会你的体质就会变成恶魔的体质,同时受到切茜娅陛下的控制,生死只在她一念之间。

    听到这句话后,林华再也忍受不了疼痛,昏了过去。

    再次睁眼时,林华身处一间老旧的房间内。四周散发着一股轻微的霉臭味,疑惑的站起身,只见自己身上,穿着一身非常老款的西服,印象中好像只有二三十年代,西方人才会穿的服装。

    听着窗外传来的嘈杂声,林华推开窗户。立即看傻了眼,窗外的街道上,古老的马车,和那种古董般的汽车,在马路上并行,街上的人穿着的都是二三十年代的衣服。

    “我这是在哪?我明明记得,刚才我还在地狱之中的。“

    林华闻着空气中的马粪味,自言自语的说道。同时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自己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又仿佛自己无所不能。

    “这时1923451位面,文明程度,也就和地球上二三十年代差不多。我们来这的任务,是要为地狱收集,扭曲的灵魂。”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林华身后响起,林华立即转身看去。就见到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有些发福,头发很短明显已经能够看到,要变成地中海的前兆。虽然脸上带着微笑,但是却给人一种嘲弄的感觉。

    “其实我搞不明白,为什么要我带你这个新人来执行任务。不过既然是上面的安排,我会照顾你的,实习生!还有你可以叫我,前辈。”

    看到林华在看自己,那个男人微笑的说道。

    同时一股记忆,突然出现在林华脑海里。他知道了自己已经变成了恶魔,来这里就是为地狱收集灵魂,通过交易的方式。很奇妙的,林华感觉自己很满意这样的安排,和这份工作。

    “这是十份一级交易契约,鉴于你实习生的身份。只能用1级契约做交易,并没有太大作用,只能实现一些非常小的愿望。比如说多活一个月,考试考个一百分啥的。而我身为地狱的八级交易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这段时间你就自由发挥吧。”

    前辈说完上面这些话,留下了十份契约后,在林华面前打了个响指,整个人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5级交易员才能使用的技能,瞬间转移。看着前辈消失的地方,林华脑子里自动出现了一段信息。

    收起交易契约,林华深呼吸了一口气。坐在床上,仔细感觉着自己的身体。发现从内心处涌出来一股渴望,渴望这个世界变得更混乱,渴望亲眼看见悲剧的诞生。渴望自己变得更强,变成最强。

    (本章完)

第109章 第109张 第一笔交易() 
缓缓睁开双眼,林华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道。

    “随便做成一笔交易,就能成为1级交易员么!但是。。。。。”

    林华看着手中的交易契约,感受着上面的能量。果然如同前辈所说,一级交易契约最大的效果,也就是让一个学渣,考试一次一百分。

    “但是谁特么会因为,考一次一百分,就将灵魂卖给魔鬼啊。”

    骂完,林华使劲将那份一级契约,扔在地上。成为魔鬼体质后,林华既不会感觉到饿,也不会感觉到累,很快在屋里就待的无聊了。

    穿好衣服,林华走出了房间。身为一个见习魔鬼,林华基本上一点能力也没有。就是身体比普通人,强壮个四五倍。

    林华下楼再知道,原来自己在一间旅店之内。一走出旅店,就看到广场方向,有一个巨大的教堂,林华眯起眼睛,感觉自己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深深的厌恶着那里。

    要想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最好的去处,就是图书馆。这时林华才感觉到魔鬼体质的好处,自备所有语言精通被动,所有文字精通被动。

    在图书馆看了一下午书,林华了解到这个位面,各种情况基本和地球上二十年代差不多。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维娜斯的城市。是整个O州的艺术之都,文学之都。西方所有搞艺术的,和搞文学的人基本都在这里。

    看到这林华的内心,渐渐兴奋起来。在这里到处都是扭曲的灵魂,强盗,小偷,妓女,杀人犯遍地都是,整个人类的道德体系还不健全,这里简直就是魔鬼的天堂。

    林华将书放回书架,魔鬼体质能够快速阅读,一本书基本上10面就能看完。

    正要拿起另一本书时,突然一个女人吸引了林华的目光。女人长得并不是太漂亮,个头也比较中等,一头微卷的宗发,可能有点营养不良,显得身型有些瘦弱。在她的手臂上,能够看到明显的伤痕,似乎是被皮鞭或者皮带抽打造成的,此时她正低头在一本书上写着什么。

    林华悄悄的走到女人身后,看向女人手中的书。被女人翻到这这一页上,有一个大大的标题,公众因血腥而兴奋,那我就制造给他们看。

    而女人手中拿着笔,在那一页上不停的写着,死亡的单词。

    “你这么漂亮的双手,不应该只用来写字。它的上面要是沾满鲜血,将更加美丽。”林华站在女人身后,突然说了句。

    女人仿佛受到了极大地惊吓一般,用力合上书。将书藏在自己身后,转头紧张的盯着林华。

    林华微微一笑,双眼中射出淡淡的红光,很绅士的说道:“美丽的小姐,我是一名恶魔,可以为你实现任何愿望。”

    虽然林华的瞳孔变成了红色,但是并没有任何催眠作用。因为林华只是个实习生,但是身处这个年代,一个男人瞳孔可以自由的变成红色,已经足以让任何人相信,他就是恶魔了。

    所以女人的眼神,先是震惊,然后害怕,最后变成了绝望。

    “我想杀人,杀很多男人。”

    林华听到后,露出温柔的笑容,在女人耳边说道:“可以!”

    说完,林华低下头,轻吻了下女人的嘴唇。女人立即感觉到一股神奇的力量,进入自己身体,这股力量告诉她,她的愿望一定能够达成。

    虽然林华很想,象前辈一样,打个响指就能瞬间移动。即帅气,有能装逼。但身为实习生的他,只能步行走回旅店。

    躺在旅店床上,交易契约上显示了,那个女人的全部信息。

    劳伦斯。23岁,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中。丈夫名叫约翰是一名歌剧作家,契约上详细记录了劳伦斯,从小到大的所有事。

    反正林华也没什么事,就当做故事看了起来。这个故事的前半段,实在乏味可陈。就是劳伦斯的家里一直很穷,唯一的亲人,她的母亲对她也缺乏关爱。甚至劳伦斯被她的情人性侵,作为母亲竟然也不知道。

    长大后劳伦斯喜欢看歌剧,性格更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变得非常独立自强。可是在这个歧视女性的时代,越是自立自强的女性,受到的歧视越严重。

    这个时代对于女性的唯一要求就是,守住贞操就是一个女人至高的品德。可笑的是,在这个对女性贞操如此看中的时代,这个国家中的妓女数量创造了历史之最。

    后来喜欢看歌剧的劳伦斯,在朋友的帮助下,女扮男装上台演歌剧。收获了很大的好评,但是却很快被发现,并且禁止劳伦斯在踏入歌剧院一步。

    这时约翰出现了,他是一个剧作家。在约翰的花言巧语之下,劳伦斯嫁给了他,并且约翰承诺,将为劳伦斯量身打造一个歌剧。要让劳伦斯充分展现自己的才华,让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就能名留青史。

    这当然是一个谎言,再一次争吵之中。约翰明确的说,在舞台上,没有位置留给女人。

    劳伦斯一气之下,将自己创作的剧本。谎称是约翰的作品,在歌剧院中上演,劳伦斯亲自担任主角,结果剧本太过颠覆,观众并不买账。

    得到消息的约翰,气急败坏之下,用皮带狠狠的抽打了劳伦斯。

    这就是劳伦斯,在遇到林华之前,在她身上发生的所有事。看完这个故事,林华脸上露出微笑,这样饱受折磨的灵魂,绝对能让自己不止升一级。

    在一间房间里,劳伦斯坐在床上,双眼呆滞的看向前方。在图书馆回来后,她的脑子里就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说话。

    “你已经失去了,你所珍视的一切。在所有人眼中,你是个不洁的人,就连那个声称你是此生最爱的约翰。也不过是把你当成玩物,在欺骗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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