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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僵尸不太冷-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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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那黑影似乎是有些不甘心,发出一声分贝极高的尖利的呼啸,然后就慢慢飘下去。
蓝天心有余悸,问:“那是什么?我从来都没见过这种怪物!”
白曦不是很确定地说:“是冤魂吧?”
蓝天说:“冤魂?冤魂不都在黄泉冥海么?据我所知,赢勾以前就是看守黄泉冥海的。后来,他跟犼的魂魄合二为一之后,就毁灭了黄泉冥海,放出了很多冤魂。但是,后来冥王让冥官修复了黄泉冥海,又命冥兵冥将把冤魂都捉了回来。难道说,这写黑影就是漏网之鱼?”
白曦沉吟片刻,说:“有这个可能。而且世间的冤魂太多,有一些新的冤魂,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被冥兵冥将发现,藏匿在此,也是有可能的。冤魂无形物体,是由怨气凝聚而成,很难对付。”
蓝天说:“这个战逆神,我还以为他真有这么好心哩,原来还是给我出难题呀!”
正走向花园的战逆神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他很绅士地用纸巾捂住鼻子。一个侍应适时地彬彬有礼递上银盘,他把纸巾丢到到银盘里,侍应帮他把这垃圾处理掉。
逆神走过两旁都挂着后现代抽象画作的长廊,走到了花园门口。
花园中有个巨大的将臣的半身石雕像。
远远地,他看到曼晴正站在石雕像前手舞足蹈地跟宫仙羽、夏珊华说着什么,看上去情绪非常激动。
逆神在阴影中冷笑了一声,取出手机,打通了后卿的手机。
魔狼谷中的秘密实验室内,后卿接听了电话。
他的白森森的手骨握着手机。骷髅头的口骨一张一合:“主席,我已经让后危给如梦初打了针,她现在处于昏迷状态。后危正在给她做全身检查。”
实验室中,各种科学仪器都很齐备。一台脑电波检测仪的光显示器正在闪烁着蓝光。
昏迷不醒的梦初躺在特制造的实验床上,数个铁钳钳制住她的手脚、头部、腰部,即使她清醒了,也是很难动弹。而且。这些铁钳连接着电线。一旦梦初反抗。僵尸就会开关开启,梦初就会遭受点击。
一个瘦长的、像是竹竿一般的年轻男人关掉了脑电波检测仪,取来一管针筒。以熟练的动作抽取了梦初的血液。他就是后卿的徒弟后危。
后卿继续向逆神回报情况:“经过第一轮的初步检查,如梦初的身体并无异样。太奇怪了。任何人中了赢勾的那一掌,即使侥幸生还,也会变成植物人的。为什么她会一点事儿都没有哩?”
逆神有些不耐烦地说:“你问我我问谁?你要做的是给我答案。而不是提问。”
后卿有些狗腿地说:“是是,战主席。我们会继续做进一步的调差,一定会给你一份详尽的检查报告。”
逆神“嗯”了一声,又说:“我已经把你们这里的地址告诉了蓝天。他应该已经到山谷了。不过他要找到你们这个实验室的准确位置,也并不容易。如果他自己找不到。那就不怨我喽。万一他找到了,那就把如梦初交给他吧。”
后卿愕然地问:“交给他?那太便宜他们了吧?”
逆神说:“如梦初对于我们来说,有其他的利用价值。等我们利用完了再说吧。对了。你把伪丧尸病毒研制出来了吗?”
后卿说:“已经研制成功了。现在正在进一步升级病毒。以人类目前的科研水平,升级后的病毒一经投放。绝对是没有解毒的可能,人类也没有可能研制出相应的抗毒疫苗!”
逆神满意地笑了,说:“我已经等不及了。如果不是逆天在拖延时间——哦,对了,你有没有办法让梦初快点怀上逆天的孩子?”
后卿说:“这——办法倒是有,只是——我怕他事后会找我算账啊!”
逆神笑说:“有我哩。你怕什么?还有,你研制的那个时空穿梭器,进展怎样了?”
后卿说:“已经有雏形了。昨天,我尝试把一头魔狼到送到过去的时空,它消失了,但是我们今天一早按动‘回来’键时,狼并没有被传送回来。我们也无法知晓它是否被传送到了我们指定的莽荒时期,也不能确定此次试验是否成功了。”
逆神说:“没关系,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科研成果,肯定是不可能一蹶而就的。放心,联盟总部会在资金、人力、物力各方面全力支持你的。”
后卿说:“非常感谢主席的支持。”
逆神说:“我必须再强调一次,这次科研成果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只要我们能穿梭到蛮荒时期,在女娲造人以前,消灭女娲,那世界的历史就会改变,我们僵尸一族的命运就会改写。兴许那个时候,我们也没有必要动用伪丧尸病毒了。”
后卿说:“是,主席。属下一定不负所托。”
逆神挂了电话,缓缓地走向背对着他的曼晴。
夏珊华看到他过来,心跳加速,眼睛都亮了,脸上泛起了红潮。
逆神对宫仙羽和夏珊华说:“我想单独跟她聊一会儿,可以么?”
曼晴回头,瞪着他,说:“我不想跟你聊。你们两兄弟都不是什么好人,蛇鼠一窝!”
逆神笑说:“我可从来没说过自己是什么好人。”
曼晴斩钉截铁地说:“我告辞了。”
她果断地转身离开,宫仙羽有点不放心她,就对逆神说:“我陪着她走,不好意思啦,战总裁。”
逆神故意无奈地说:“那这样一来,我就没有舞伴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曼晴回头大喝:“住口!你怎么样,跟我没关系,请你不要继续纠缠我。”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夏珊华没有跟着她们走,满怀期待地看着逆神。
逆神瞟了她一样,一脸不屑。
夏珊华鼓起勇气,说:“战总裁,让我当你的舞伴吧。”
逆神轻蔑地伸出一只手,夏珊华欢天喜地地递上自己的手,被逆神一下捉住,乘势拉入自己的怀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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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女人撕撕撕()
夏珊华紧紧抱住他,贪婪地呼吸着他的男“人”气息。好奇怪,怎么听不到他的心跳声呢?而且,他的身体这样的冰冷?
她什么都不管了,仰着头,目光灼灼地说:“逆神,我喜欢你很久了。”她的声音也因为兴。奋而颤栗了。
逆神嘴角一勾,摸了摸她的小麦色的脸蛋,看了看她的因为长期锻炼而显得很健美的身材,性。感的薄唇动了动:“你饿了吗?想吃点宵夜么?”逆神的想法是:也好,刚好可以让她来填补因为曼晴离开而留下的空白。
夏珊华有些厚颜地说:“吃吧。不要因为我好是娇花就怜惜我。”
逆神嗤笑一声,对她勾了勾手指,转到了花坛后,坐在将臣石雕的半米高的基座上。
这个位置算是比较隐蔽,如果有人从花园门口望过来,那巨大的石雕可以挡住那人的视线。
夏珊华乖乖地跟着他走……
二十多分钟后,逆神才携着夏珊华再次出现在舞会上。
他一出现,立刻就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看着那么多女人的大胆的目光看着逆神,占有欲极强的夏珊华有些不爽。她不是个会隐藏情绪的人,把的不爽都写在了脸上。
“怎么?吃醋了?”逆神将她的脸上的表情收入眼底。
夏珊华撅了撅小嘴儿,看着眼前的男人,不承认地嘟嚷:“才没有呢,你是我的男人,你这么有魅力,我开心都来不及哩。”她怕惹逆神不高兴,只好强颜欢笑。
逆神说:“我的脾性你是知道的。我身边的女人就像走马灯一样。如果你想在我身边留久一点点,就不要胡乱吃干醋。”
夏珊华识趣地摆出一副小女人的姿态,笑说:“我明白了。你想吃什么,我帮你拿,我刚才看到前面有很多品种的水果,我去拿一些过来,好吗?”
逆神说:“不需要了。我什么都不想吃。”
他们找了个座位。坐下。夏珊华似是小鸟依人般挨着他坐。
一个大约十六岁、身穿着粉红晚礼服、身形娇小的妙龄少女向他们走了过来。
逆神一看又是佳佳来了,就别过脸去。夏珊华没有注意到佳佳,伸出一只手。轻轻地亲昵地抚摸着他的俊脸。
佳佳走近,睁大眼睛瞪着夏珊华,说:“阿姨,麻烦你让一让。这个位置是我的。”
夏珊华闻言,动作止住。看向佳佳,“阿姨,你叫谁阿姨?”
佳佳咧着小嘴儿,微微一笑。“当然是叫你,阿姨,你坐错了我的位置了。哦。还有,你勾。搭的男人也是我的男人。像你这样的老女人,我家男人可看不上眼,如果你有自知之明,请离开。”
别看佳佳年龄小,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嘴巴却真是毫不留情,一口一个阿姨的叫着夏珊华也就算了,还称对方是老女人。
夏珊华的脸色黑得似锅底。她今年27岁,其实还不算老,但是比起眼前这个粉嫩嫩的少女,无论是皮肤的娇嫩度还是五官的精致度,确是略逊一筹。她最忌讳的,也是别人在逆神面前提起她的年龄,尤其是对方是她的情敌的情况下。
她想了想,摇着逆神的胳膊,撒娇地说:“嗯,逆神,这个女人太没有礼貌了!你不帮我教训她吗?”
逆神摸了摸自己的长发,有些自恋地说:“谁叫我这么受欢迎呢?有时候,男人的魅力太大,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儿。”
夏珊华捂着心口,嗲嗲地说:“唔,你刚才把人家弄疼了,太用力了。唔,你帮我揉揉吧。”
她的言语里包含着的信息彻底激怒了佳佳。佳佳刚才看着他们一同从花园里回来,本来就已经满腹狐疑、怒火中烧,此刻被夏珊华一激,她忽然像猛虎扑羊般扑到夏珊华身上,扯她的头发。
夏珊华没有料到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撕破脸皮,做这样失格的事,一时被她占了先机。但是夏珊华也不是吃素的主儿,而且,不要忘记,她可是个长跑运动员,身上有肌肉,手上很有劲,很快就挣脱了佳佳的“拥抱”,把她掀倒在地。
佳佳“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坐在地上撒泼,竭斯底里地嚎叫着:“我不要活了。我要死给你们看——我今晚就去跳。楼——”她伸出右手腕,展示自己的疤痕,神经质地叫着嚷:“你们以为我不敢么?七天前我就死过一回,只是被人救起来了。逆神哥哥,逆神哥哥,我要在午夜12点正跳下去,我化成厉鬼,都要缠住你,生生世世地缠住你……”
听者无不侧目,独逆神这个当事人像是没事人似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两个俱乐部的保安闻声赶来,把佳佳架起来,不顾她的大吵大闹大哭,把她带走了。
几分钟后,逆神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自己的衣襟,就仿佛是拍掉一颗尘灰,笑着对在场的人说:“没事!一点小插曲,咱们马照跑,舞照跳!”
他站起来,笑说:“对了,我顺便在这里替我弟弟宣布一下,原定于明晚举办的征婚才艺比赛因故取消,他已经选定了一个叫做‘如梦初’的姑娘。不便之处,请多多包涵。若是谁有异议,去找他们,与本人无关。好,,来一首恰恰。”
听众哗然。
他也不顾其他人都是作何反应,拉起夏珊华,跟她忘情地大跳特跳。
几个小时后,太阳出来了。虽然浓雾不曾散去,但是阳光让山谷上空的能见度增加了。
蓝天和白曦悬浮在半空中,勉强看清了此山谷的地形。此山谷的外形很像是个葫芦,那山体从山脚到半山腰呈一个接近半圆的弧度的,半山腰是凹陷下去的,半山腰上方又有一个接近半圆的弧度,一直延伸到山顶。整座山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巨石错落林立,地形非常险要。
蓝天说:“我听赢勾说过,冤魂有个唯一的弱点,就是惧怕阳光。一般来说,白天它们是不会出现的。但是这山谷黑雾重重,阳光也照不到里面去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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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古怪树林遇狼王()
白曦说:“这个我倒是有办法。”
她捏了个诀,用了身上二分之一的神力,刮起了一股强大的风。
狂风所到之处,浓雾尽散。
但是,只要风势稍弱,那雾气便有顽固地重新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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