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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兽蛊-第1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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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钟欢家里的老电脑报废,他就没再买电脑回家。笔记本放在了学校用,别墅里也有一台电脑,这对钟欢来说足够了。他到别墅来就是为了上网查查资料,好确定一下要用哪些昆虫来炼蛊丹。
仔细查询一番之后,钟欢心里已经有了底。好在他之前做的准备十分全面,基本把整个宠物市场里的宠物都搬进了万兽蛊,原材料一点不缺。如果现在才去养的话,还需要等好长时间才能凑齐一万只需要的昆虫。
进入养兽洞,钟欢就开始了他的捉虫行动。他目前最急需的就是炼制蛊敏丹的昆虫。而跑得最快的昆虫无疑就是虎甲。
虎甲是一种中等大小的甲虫,一般有鲜艳的颜色和斑斓的色斑,常在山区道路或沙地上活动。当有人步行在路上时,虎甲总是距行人前面三五米,头朝行人。当行人向它走近时,它又低飞后退,仍头朝行人,好像在跟路人闹着玩。因它总是挡在行人前面,故有“拦路虎”和“引路虫”之称。
虎甲因色彩艳丽容易饲养,成为近年来比较受欢迎的的昆虫宠物之一,古老板的店里就有出售,所以在养兽洞里也有。钟欢选择虎甲炼制蛊敏丹,是因为虎甲的速度极快,每秒钟可以移动体长的171倍。如果按照比例将虎甲放大到与人类身高相当的大小,那么其奔跑速度就可达时速1000公里,已经接近于音速,基本相当于一般民航客机的巡航速度,是一级方程式赛车车速的两倍有余。
第二百九十章 奇怪的情书(上)()
普通的虎甲身长在一到二厘米之间,养兽洞中虎甲则有三四厘米。以虎甲的移动速度,一秒钟就可以蹿出五到七米,这可比一抓一大把的蚂蚁难抓多了。钟欢必须使用长杆的捕虫网,在脚步惊动虎甲之前下网,才能将虎甲抓到。
好在虎甲和蟋蟀一样也是一年繁殖一代,数量并不算少。钟欢抓的速度虽慢,但是要想凑够一万只也只是时间问题。
钟欢并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为了凑齐一万只虎甲,钟欢这次在万兽蛊里一连待了半个多月,总算是把一万只虎甲凑齐了。把一万只虎甲丢进斗蛊洞,钟欢总算可以闲下来补个觉,养精蓄锐等着蛊兽炼成。
一觉醒来,钟欢拿起一个玻璃罐子就跳进了斗蛊洞。捕虫网对付普通的虎甲还行,要对付虎甲炼制的万蛊兽肯定没戏。就连蟋蟀百蛊兽都能咬断塑料网罩,虎甲万蛊兽估计连铁丝都能咬断。现在钟欢就祈祷这只万蛊兽像蚂蚁万蛊兽一样杀红了眼,主动向自己进攻。否则的话钟欢还真没把握把它抓住。
斗蛊洞内的空间大小这次又有变化,和炼制蟋蟀蛊兽时差不多大小。钟欢双脚一落地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一道影子瞬间飞扑到自己的小腿上。那撞击的力道就好像一块石头被人扔到了自己腿上一样。
钟欢低头一看,就见一只将近十厘米长的虎甲正贴在自己的牛仔裤上。这只虎甲全身泛着黑亮的金属光彩,背上有六个对称的亮银色圆斑,还有一条十分清晰的红色血线斑纹从虎甲的头部一直延伸到尾部,就好像这只甲虫被人从中间用刀剖开流出了鲜血一样。
看着自投罗网的虎甲,钟欢心中不由一喜。看来万蛊兽的共同特点就是极度好斗,根本不知道害怕。就算面对比自己体型大千百倍的人类也敢冲上来一战。这种特性勇则勇矣,只是有勇无谋,倒让钟欢省去了寻找抓捕的工夫。
还没等钟欢下手去抓虎甲蛊兽。这只万蛊兽已经张开了大牙在钟欢的牛仔裤上撕咬起来。牛仔裤结实的布料在虎甲的利齿下就像卫生纸一样脆弱。一口在牛仔裤上咬了个洞出来之后,虎甲蛊兽又是一口咬到的钟欢的小腿上。
“嘿嘿小家伙。你咬不动了吧!”
钟欢有些得意的看着在自己腿上用力撕咬的虎甲蛊兽,他甚至能听到虎甲牙齿和自己小腿接触发出“咔咔”的磨牙声。如果钟欢没有吃蛊甲丹,此刻恐怕已经被虎甲蛊兽咬的鲜血淋漓了,就算被虎甲蛊兽在身上开个洞钻进去,钟欢也不会奇怪。可是有了蛊甲丹护体,钟欢的皮肤可以瞬间转化为钢铁般坚硬的外骨骼。就算是虎甲蛊兽的牙齿也无能为力。
蚂蚁可以举起自身重量四百倍的物体,也就是说蚂蚁的外骨骼可以承受自身重量四百倍的压力。钟欢的体重是七十五公斤,理论上就能承受三万公斤的重压。即便从三万公尺的高空坠落也能安然无恙。如此强大的蛊甲,虎甲蛊兽自然是应付不了。除非它的体型能和钟欢一样大,才有可能咬得动钟欢。
虎甲蛊兽拿钟欢的小腿没把法,钟欢可就不客气了。两个手指一夹,就把虎甲蛊兽从腿上取了下来。钟欢可以感觉到手中的虎甲蛊兽力量不小,挣扎着想要摆脱控制。可是钟欢的力气更大,就算没吃蛊力丹,他也比虎甲蛊兽的力量大,这就是体型差距带来的巨大优势。
将虎甲蛊兽放进提前准备好的玻璃罐,钟欢快速走进了蛊丹殿。这只虎甲蛊兽显然比上次的蚂蚁蛊兽厉害。当钟欢把虎甲蛊兽倒进丹炉时,玻璃罐的内壁上已经被它刻上了好几道牙印,就像被利器划过一样。恐怕时间再长点,这玻璃罐还真关不住这只万蛊兽。
炼丹炉启动之后钟欢算是完成了一项任务。他在万兽蛊还有一项任务就是要准备一只斗鸡。不过养兽洞里的斗鸡比虎甲还难抓。这些斗鸡虽然不会飞,但是扑棱起翅膀来跑得飞快,就和野鸡差不多。钟欢在没有合适工具的情况下想要抓活的还真不容易。
追着一只斗鸡跑了两圈之后钟欢就放弃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抓鸡实在不合时宜。只要再等一天蛊敏丹就炼出来了,到时候自己的速度提升百倍,要追鸡就容易多了,根本不用像现在这样浪费力气。
打定了主意之后钟欢就离开了万兽蛊。虽然他在万兽蛊中待了半个月,不过外界只过去了一小时,并没耽误太长时间。钟欢还可以再回家休息半天,缓解一下这半个月来抓甲虫的疲劳。
等到了周一。钟欢照常去学校上课。好不容易熬到放学,钟欢收拾东西还没离开教室。就听一个同学在门口喊道:“钟欢,有人找你。”
钟欢拿起书包走到教室门口,就见外面站着一个瘦瘦的男生,钟欢并不认识。于是开口问道:“我就是钟欢,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们班女生让我给你送封信。东西你收好,我走了。”那男生说话倒也干脆,从兜里掏出一个有些皱的小信封交给钟欢之后转头就走。
“多谢啊!”钟欢接过信封道了声谢,还来不及说别的,那个男生就已经急匆匆的离开了。
“欢哥厉害啊!连男生都开始给你送情书了。你这是男女通杀的节奏啊!”
王侯和钟欢前后脚到了门口,一见钟欢又收了封信,第一反应就是情书。想想也是,这年头微信、短信都比写信方便,除了情书谁还用手写信啊。
“别扯淡。这哥们是替他们班女生送的。你看这粉红色的信封,像是爷们儿写的情书吗?”
钟欢瞪了一眼王侯解释了一句。这王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消息灵通人士,除了爱打听别人的八卦也爱和别人聊八卦。钟欢可不敢让他瞎传,万一把自己传成了bl,那自己的一世英名可就毁了。
“让男生跑腿送情书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这是个漂亮妹子,而且性格内向害羞,肯定是贤妻良母型的。欢哥,你有福了!”王侯捏着下巴装出一副名侦探柯南的样子说道。
“要说性格内向害羞确实还有点依据。可你怎么知道人家长得漂亮不漂亮?”钟欢奇怪的问道。
“这还不简单,要是班上一个丑女让你跑腿送信,你愿意去啊?只有美女才能把男生指使的屁颠屁颠的好不好。欢哥,快拆开看看美女写的什么。”王侯迫不及待的说道,那劲头比钟欢这个收信的还着急。
钟欢之前已经收过几封情书,倒没有很兴奋。他是不相信写情书的女孩儿能比林文静还漂亮,所以也没打算和对方交往,就把信封拆开,当着王侯的面看了起来。
“放学后到这里来,我有话和你说!”
让钟欢感到无比意外的是,整张信纸上就只有这一句话。在这句话的下面画的是一张简易地图,地图的正中央画着一个方框,里面写着“东海大学”四个字,显然这张地图是以东海大学作为参照物。地图上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五角星标记,显然就是约定的地点。
“我擦嘞这妹子够猛的啊!这地方不是宾馆街吗?欢哥,你艳福不浅啊!”
王侯不愧是班上的万事通,钟欢还没看明白这地图画的地方是哪儿呢,他已经分析出来了。其实这张简易地图也并不难懂,只要按照地图上横平竖直的街道一对照,很容易看明白。只是钟欢对那条宾馆街不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此时听王侯一说,那五角星的位置还真离宾馆街不远,只要走到宾馆街,再穿过一条楼间小巷就到了。
“什么艳福不浅?我说过我要去了吗?”钟欢瞪了王侯一眼,又把目光集中在信纸上,总觉得这封信有一点不对劲的地方,但又想不起来是哪里不对。
“不是吧欢哥!这都不去,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按照我多年的临床经验,这是先表白后上床,先怀孕再结婚的闪电战节奏。妹子已经如此急不可耐,欢哥你还怎能淡定如初啊!”看王侯的样子,他比钟欢还想去。
“拉倒吧你一个处男有什么临床经验。我怎么感觉这信那么奇怪啊。”钟欢挠了挠头,把信的正反两面和信封里面又都看了一遍,可还是没想到这信除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之外还有哪里不对劲。
“放学后到这里来,我有话和你说我有话和你说感觉是有点奇怪。如果是要表白的话,这么写似乎太随便了一些,而且还没有署名。难道说这妹子认识你?她认为你一收到这封信就能猜到是谁写的,所以才没署名。”王侯基本上看过钟欢收到的所有情书,这一封还真是最有个性的,他也觉得写情书的女生有点奇怪,就帮钟欢分析起来。
“我认识的女生”
钟欢听王侯说完确实想起一个人来,脸色不由一变。他就怕这封信是苏珂送来的,难道说是她知道了自己和司徒寿赌博的事,兴师问罪来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奇怪的情书(下)()
王侯看钟欢脸色不对,以为他猜出了写信的人是谁,便问道:“欢哥,你是不是知道这信是谁写的了?”
“是想到了一个人,但好像又不是。我认识的女生不太多,但也不少,这一点头绪都没有,我怎么猜啊!”
钟欢本来想到了苏珂,但是转念一想,苏珂做事从来光明磊落。她要是直接到班里把自己提出去训话钟欢不奇怪,写这么一封没头没尾的信实在不像是苏珂的风格。自己第一个想到苏珂完全是做贼心虚的表现,从客观分析这信和苏珂应该没关系。
“咱们也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吧。这信就是线索,还有那送信的人也是线索。你知道送信那男生是哪个班的吗?”王侯问钟欢道。
“我根本不认识那男生,他把信给我就走了,也没多说什么。”钟欢想了想,确实对那个瘦瘦的男生没印象。
“那就从信入手。刚才我就说了,写信的肯定是个美女,这字也写的漂亮,学习应该很好。你可以想想学习好的美女谁会给你写这样的信。”王侯再次托起下巴装起福尔摩斯来。
“对了!是字不对劲。我说怎么感觉奇怪呢,这字我看着眼熟。等我再仔细看看。”钟欢被王侯一提醒总算发现这封信的奇怪之处了,信上的字迹让他看着有一种眼熟的感觉。
在影视作品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节,一个人看到信或者签名,就能马上判断出写字的人是谁。实际上普通人对字迹的区别并不敏感,尤其是随着电脑、手机的普及,写字机会越来越少,就算是很要好的朋友也不一定能分辨的出对方的字迹来。除非两个人是笔友还差不多。
钟欢感觉这字迹眼熟,是因为他觉得这像是楚小雪写的字。他们两个是高中同学,钟欢没少抄楚小雪的笔记和作业。所以才对楚小雪的笔迹有些印象。可要是王侯不提醒,他也想不起来这字像是楚小雪写的。
可是钟欢想不明白楚小雪为什么要给自己写这样一封信。以他们两个的熟识程度。有什么话打个电话就能说清楚,重要的事都可以回家谈,没必要搞的这么神秘啊。
“怎么样?看出是谁的字了吗?”王侯见钟欢皱着眉头不说话就在一旁问道。
“好像是我妹的字迹。可她从来没给我写过信啊。”钟欢纳闷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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