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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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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蝙蝠。蝙蝠。

    我的嘴里不断念叨着这个词,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了冒险家手册上关于第十三层怪物的信息:魔化蝙蝠,一种高敏捷的蝙蝠,虽然数量众多,但并不善于群体攻击。

    至于之后的内容,我就记不得了。

    知道了它是什么物种,事情就变得好办了。

    用手翻了翻魔化蝙蝠的翅膀,被垂死挣扎的它用利爪狠狠抓了几下,只是全都抓到了护手上面,我仍旧不疼不痒的翻弄着。

    “这东西貌似除了敏捷高,爪子利之外,并没有任何特色啊。”

    我喃喃自语,松开手,看了眼护手,虽然被抓挠了很久,可上面连一道划痕都没有,不愧是守门小boss爆出来的好东西!

    研究了好一会儿,最终也没发现魔化蝙蝠有什么特殊的技能,看着它盯盯瞅我的一双黑豆眼,我叹了口气,道:“你也不用这么敌视我吧,要不是你攻击我,我又怎么会把你打伤呢,其实我也不忍心看你这幅悲惨的模样,你等着啊,一会儿我行行好,一刀把你解决了,好叫你的灵魂早日回归到创世之神那里。”

    说着,举起斩马太刀,正要砍下去,就见那怪物的脸变得更加狰狞了。

    我抽了下嘴角,道:“你也没必要这么记恨我,其实我是在帮你,回归创世之神不一直是你们的信仰吗,你得感谢我才对啊,哦,对了,记得到了创世之神那里帮我说点好话哈。”

    接着一刀斩落,刷的一下,将魔化蝙蝠的脑袋斩落下来。

    一股鲜红的血水喷溅出来,撒了一沙地,它半人多大的身体缓缓的化作黑烟,消失不见了。

    叮当,两声轻响,染血的沙子上掉落了一枚银币。

    “忒小气了点。。”

    我嘟囔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银币。

    环视四周,找了个有阴影的地方,盘膝坐了袭来,取出水袋,猛灌两口,接着从背袋里拿出烤好的面包。现在已经变成了干面包的说,不紧不慢地啃了起来。

    一边吃着干粮充饥,一边在脑子里思考着该如何对待第十三层的怪物。

    刚刚翻看了魔化蝙蝠的身体,也试着干掉了一只,发觉它的肉体并没有多强韧,斩马太刀已经足够应付得了。

    至于对抗它们利爪的盔甲之类的东西,我不大习惯穿,也不大喜欢穿,总觉得会阻碍到战斗时候的敏捷度。

    看了下肩膀被抓伤的位置,伤口并不大,也不是很深,估计不会致命,可以先缓缓再想对策。

    现在最主要的,是如何在昏暗的洞穴里将它们的身影捕捉到。

第102章 买个火把() 
“要不买个魔法手电筒?”

    我突发奇想,记起了前世电视剧中,那些身处黑暗,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手枪或匕首,满走廊寻找敌人的片子。

    然而思索再三,我还是否定了这个主意,不仅不方便,而且显眼。

    试想一下,提着个魔法手电筒在昏暗的洞穴中走来走去,洞穴中昏暗的光线和手电筒释放出来的强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我整个人在不由自主间,形成了一颗闪亮的明星。

    那群隐匿在黑暗中等待猎物的魔化蝙蝠,说不定还处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冷不丁来了这么道强光,有种在提醒它们‘喂,点心来了,赶紧热热身子准备享用吧’的感觉。

    如此一来,那群饥饿的怪物们不攻击我,还能攻击什么样的!

    要不换成火把?

    在蔚蓝星球上,这种类型的野生动物一般都比较害怕火,见了避之不及,地下城中的怪物是不是也会有类似的恐惧心理呢?

    思来想去,我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就算到时候真的没用,带着火的棒子也是一件不错的武器。

    打定主意后,我离开了地下城,时间刚到下午。

    来到日常用品店,向店老板说明了来意,不多时,柜台上就摆满了长长短短,形态各异的十几根火把。

    “这些是时下最受欢迎的”老板扶着柜台,笑容可掬道。

    我挑了挑,从里面找出了一根看起来比较结实的,用手掂了掂,又用指甲用力划了两下,点了下头,问老板道:“这根火把什么价?”

    “三十枚银币”老板一脸真诚道。

    但他满脸的真诚看在我的眼里,却是赤裸裸的勒索。

    三十枚银币。你卖的不是火把,是夜明的钉锤吧。。

    我皱了皱眉头,一脸难色:“是不是有点太。”

    “太便宜了对不对”老板全然无视我一脸蛋疼表情,仍旧殷勤道:“是的,我这里的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物美价廉!”

    他接过我手中的火把,道:“就拿这根来说,纯钢打造,镂空雕花,大师作品,一旦燃起火焰,就会有一种蓬勃而发的激情感,站在人群当中,立刻会成为众人的焦点,成为艾瑞城的明星,成为最闪耀的男人!”

    “额。没事儿举着个火把在那儿晃,是挺耀眼的。”我汗了一个:“不过多半,我一般管这种人叫做‘****’。”

    “。”

    老板怔了一下,明显,他并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此刻,看他表情,估计正在脑子里飞速盘算着,如何组织更恰当的语言。

    “小伙子,来看看这个”他另辟蹊径,转移话题,道:“你看这个地方。”

    他指着火把道。

    我顺着他的指向看了过去,火把上,记录着一行小字,然而很可惜,我看不懂。

    不解的抬起头,我问:“这是什么?”

    “你没看懂?”

    老板的表情很诧异,仿佛在看无知的天外来客,似乎这几个小字和蔚蓝星球的‘脑百金’一样路人皆知,凡是不懂这几个字的,都是******的存在。

    “这上面难道写的是。。”我挠着头猜道:“自由女神像的冰激凌?”

    “不是”老板很正经的否定了我的猜测。

    “鬼剑士的大棒?”

    “不是,这上面写的是名字,名字!”

    “德玛西亚?”

    老板终于被我大开的脑洞所击败,擦了把头上的汗,道:“这上面写的是坎贝尔。”

    “坎贝尔!”

    我大惊失色。

    “你知道了?”

    老板的表情也变得激动起来。

    “他是谁啊?”

    再次恢复到面无表情的状态,老板险些摔死在地上。

    “你不会连坎贝尔这个名字都不知道吧!”

    老板脸上的表情异常精彩,眼神狐疑,貌似在猜测我是否在耍他玩,但是又根本无法从我真挚的脸上看出来任何虚假的影子,叹了口气,随口道:“你还真是。”

    估计他想说我孤陋寡闻,却发觉这样说顾客并不礼貌,而且对他的财路也没什么好处,便放弃了接下来的话,清了下嗓子,道:“坎贝尔其实是。”

    话未说完,就听身后有人接口道:“坎贝尔是和风大陆的铸造大师。”

    转身看去,来人,是一个穿着华贵袍子的英俊男人,年纪比我略大几岁,皮肤很白,满头金发,贵族气息很浓。

    他冲我微笑点头,很是礼貌。

    我也点了点头,表示回礼。

    在男人的身后,跟着两名全副武装,满脸横肉,类似保镖的人,正警惕地打量着四周,从他们的行动举止来看,实力应该有五级冒险家左右。

    就在我仍打量眼前男子的时候,身后的老板突然率先打了招呼:“哎呀,这不是罗德尼少爷吗,大驾光临,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啊!”

    他一脸奴才样的从柜台里快步走出,来到男人身旁,双手抱拳,放到胸口,双眼放光,射出贪婪而又卑微的眼神,一张原本就不小的嘴,瞬间咧到了耳根子下面,而且还在夸张地长大,他腆着一张老脸,嬉笑道:“罗德尼少爷,今天您打算买些什么回去?”

    他的双手不断搓动,仿佛正在驱寒一般,只是我感觉得出,他的手心在冒汗,而且双手颤抖不止,按照一些无良老师们的话:他不是癫痫就是多动症。

    感觉到他的白痴行为,而且并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我立刻朝着较远的位置挪了两步,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嘛。

    “不急!”

    罗德尼的嗓门不大,动作却很豪迈,他大手一挥,道:“是这个小兄弟先来的,让他先买。”

    “呦,这年头,如此有礼貌懂规矩的钱二代可是不多见”我在心里暗自嘀咕道,不自觉间,给他点了个赞。

    老板转头向我,瞬间变了个脸,由一开始的贱卑贼笑换成了不耐烦的冷脸。

    “三十个银币,爱买就买,不买就走吧。”

    呦,看老板这语气态度,跟打烊了急着回家和老婆啪啪啪的新婚男人似的,说赶人走就赶人走。

    得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就是为了买个火把,我也不想找别扭,犯不上和他一般见识。

    想着,我摇了摇头,道:“太贵,我不买了。”

    说完,撇了撇嘴,我一边走,一边无奈的叹了口气。

    “等等!”

第103章 菊花不能丢() 
我停住脚步,狐疑的回过头。

    是在叫我?

    我指了指自己。

    那个叫做罗德尼的男人冲我点了点头。

    我抽了抽嘴角,心道:难道真如前世的网络小说中所讲,贵族总是会得一种叫做‘不强迫你做什么就会死’的病症?

    难道他就是那个传说中势必会成为我垫脚石的无脑贵族男一号?

    想到这里,我开口道:“你有什么事情吗?”

    “有,当然有”罗德尼见我没过去,自己竟然微笑着走了过来。

    难道他打算主动向我发起挑衅攻势?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会是:他和我无礼,我礼遇有加,他继续装逼,我继续礼遇有加,他再次装逼,我忍无可忍,于是乎动手了,将他揍得连他亲妈都不认识他了,然后他满脸鼻血,指着我说,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报仇的,然后我冷傲的一撇嘴,呵呵。

    基本就是这样吧。

    我意【淫】着接下来的剧情,甚至趁机扭了扭手腕和胳膊,做好了干架的准备。

    罗德尼走近我,挺了挺胸,突然道:“你感觉这个火把很贵,对不对?”

    “是的”我答道。

    “其实”罗德尼微笑道:“我和你的想法一样。”

    啊咧?

    这是什么情况?

    说好的装逼吊打剧情呢?

    怎么没按照剧本走?

    “其实你不必这么惊讶”罗德尼依旧微笑道:“我和你一样,都是简约派的。”

    接着,他侃侃而谈道:“无论是家具,摆设,盆景,雕工,还是小到铅笔,橡皮,厕纸,拖鞋,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简约,简约,不仅仅是一种风格,也是一种态度,还是一种人生,更是一种人生!”

    说着说着,他激动了起来,双臂高举:“只有在简约的风格里,我才能得到心灵的安静,才能意识到生命的升华,才能忘却一些,回归自我,回归自然!”

    我满头黑线的看着他激情澎湃的演说,在我眼中,他活脱脱就是一个具有后现代艺术风格的传销工作者。

    “怎么样,会不会被我的思想所打动,会不会因此而有种知己的感觉?”

    他瞪着双眼,满脸的激动,喘着粗气,问我。

    我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抽动眼角,顿了好半天,道:“嗯,啊,或许,大概,可能吧。。”

    罗德尼的双眼瞬间变大,突然抬起手,紧紧握住我的手,一脸的激动表情,道:“知己啊,我遇到知己了,哈哈哈哈哈!”

    我勒个擦,什么情况?

    我呆若木鸡,僵硬不动,眼神恍如在看重度精神病患者。

    “我擦,什么鬼?”

    我随口道。

    罗德尼没听懂我说的是什么,不过也并不在意,眼中的疑惑一闪即逝,不过他身后的两个保镖却很是机灵。

    “我们少爷姓卡特”其中一个保镖对我道。

    “啊。这样啊。”我若有所闻,一脸茫然:“然后呢?”

    咳。

    说话的保镖被口水呛到了。

    另一个保镖接话道:“卡特,是我们艾瑞城最大的家族,最高统治者的姓氏,也就是说,他,是我们艾瑞城的少主,卡特·罗德尼。”

    “最大的家族。最高统治者。”

    我喃喃重复着,然后抬起头,盯着罗德尼看了几秒,问道:“那你一定很有钱喽?”

    “小子,你太放肆了”罗德尼和保镖们都还没说话,这里的老板先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他指着我怒道:“很有钱,怎么是很有钱,他可是我们艾瑞城的少主,未来的城主继承人,怎么能用很有钱这种词来描述我们伟大的少主大人呢!”

    我皱了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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