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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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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涓喜脑中还是那个玉台,真是太好看了,可是有点女气,是啊,白发人又没说他家主人是男是女,说不定是个女主人呢!

    女子在前面毕恭毕敬地引路,三人走向殿边的一个石门。

    石门上是马头浮雕,女子手在其上摸索一下,门轰然开了。

    这是间宽敞的石室,正前方锦帐葳蕤,白玉案后坐着位年轻公子,竟然是一身雪白的直衫,连衣缘都是白的,仿若丧服,可是很好看。林涓喜只看了这个公子一眼,就再也转不开眼睛了,恍惚之间,只感到一阵清辉耀眼。

    象牙色的皮肤,无一丝瑕疵,血色浅淡,干净如雨后远山;玉面含笑威不露;眉毛工整俊雅,向鬓边斜扫过去,使他一张万分好看的脸显出冷凛之感;鼻梁高挺,倒是英气逼人;上唇略薄,下唇饱满,嘴角微勾,色若芙蕖,五分刚朗,十足清艳;尤其迷人的是一双眼睛,简直是在勾魂,但他显然没有此等意思,他只是长着一双勾魂的眼睛!眼睛大,长,却不是细长,中部饱满,眼角有些媚人地微微上挑,眼眸漆黑如一个夏季的夜空,像弱水一样,无法自拔的沉溺和不可遏制的危险。长长的乌发黑亮如墨玉,像件惊艳的斗篷披在身上,有几缕垂到胸前。他整个人简直就像是贵气、仙气和媚气的神秘交点。

    会向瑶台月下逢——林涓喜脑中冒出这一句。

    左右两边分宾主摆了两排青玉案,右席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翠绿色绣金花丝绸衣服,似马褂又似中山装,三十多岁,又白又胖,笑眯眯看着林涓喜,像个招财猫;女的特别小,顶多十五岁,纤巧玲珑,容貌美丽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目滴溜溜转着,打量着林涓喜。

    “这位就是‘鱼肠’小姐吧?请坐!”公子含笑说,声音异常的冷冽、性感,涔进灵魂,让人无法拒绝,林涓喜有些自失于这美好的声音中。

    白发人坐在了左席,那个引路的女子招呼林涓喜也坐在左席,就退下了。林涓喜打量着,中国古代以右为尊,看来右边席上的两人,地位高过白发人,而且,自己显然也不是贵客。

    “既然要合作,就彼此熟悉一下。敝姓李,单名邺,无字。”公子说,并将手下一一介绍于林涓喜,招财猫名绿野,那个美丽的少女叫残墨,白发人叫霜铖。

    “小姐贵姓?”这个好听的声音说。

    林涓喜有些意外,她自来接生意,彼此间从不问这些,她顿了顿,说:“免贵,姓林。”

    一时女佣鱼贯而出,俱是容貌秀美,梳着高雅的灵蛇髻,穿着淡米分的广袖衣衫,服饰打扮一模一样,她们端着深红色餐盘,在每人面前摆好饭菜,动作轻柔而优雅,衣带上淡淡熏香,似有若无。

    醉鸡,剁椒皮蛋,酱菜,蟹黄面,清茶,鲫鱼汤,都是清雅的小吃,盛在金碗玉碟中,锦垫上摆着镶金的象牙筷和金汤勺,富丽堂皇,香溢鼻端。

    “喝酒误事,只能用茶代替了。”李邺说,他优雅地举了举木质茶盏,林涓喜和他遥遥碰杯,茶是好茶,满山□□般的铁观音,喝着有股油香。

    李邺带着微笑,像个高高在上而又周到有礼的好主人:“林小姐请慢用,别客气!”

    他说着先夹了一筷子,在座其他人才举箸。林涓喜举起象牙筷,又笨又重,十分不灵便。

    李邺说:“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不是凡人,不过阁下是杀手,相信也不会太惊恐。”

    林涓喜一时呆在那里,其实她早隐隐猜到了李邺不是人,现在听他亲口承认,还是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不是凡人,但也绝不是神仙,林涓喜敢打赌,因为这位公子虽然美若天仙,却隐隐透出令人不安的妖气,神仙绝不会是这样的。

    没想到这世界上真有妖魔,既然是妖,还有什么办不到的,杀个人用得上请她?

    “李公子——”此情此景,林涓喜不由称呼地古雅了些,“咱们明人不说暗话,酬金是多少,能具体点儿吗?”

    李邺略一示意,一个侍从离开,一时回来了,手中捧着个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侍从单膝跪着将木匣子捧到林涓喜面前,李邺说:“请过目!”

    林涓喜这才发现匣子竟然是阴沉木的。她打开来,内心就惊呼一声,匣中放着金条,映着红丝绸衬里,越发灿烂地耀眼,看样子每块有一百克左右,有十块,就是三百多万人民币。

    林涓喜却并不太兴奋,她有些忧虑地盖上匣子:“真是高酬金,看来是个难搞定的生意。而且我觉得奇怪,这么高的酬金,完全可以雇到更好的杀手,我就是个三流的,你为什么要和我做这笔买卖?”

    李邺双目幽黑,泛着星辰般的寒光:“你的话我不是很赞同。你不是也说了吗?呆若木鸡,才能养精蓄锐,麻痹敌人。”

    林涓喜看了眼李邺美好的唇,心里盘算着,刚才自己和霜铖的对话,他何以如此快得知?看来此人挺神通的,可得千万小心了。

    林涓喜嘴角绷着,显出一个杀手严肃冷酷的职业操守,但因为容貌清丽稚嫩,并没有太大威慑力,她顿了顿,说:“你想让谁死?”

第六章() 
“‘朔月’的老板——‘青霜’卡尔方索。”李邺神色如常,林涓喜刚抿了口茶,呛了口。

    “你……你没弄错吧?你可能找错人了!”

    李邺秀眉微挑:“你不愿意?”

    林涓喜沉思着,如果说哪种人是恶棍,那卡尔绝对典型,他手上的有多少条人命,只怕他自己都数不清,杀他一万次都不为过,可是,卡尔毕竟是雇主,这么做,有点卑鄙。

    李邺见林涓喜不说话,仿佛猜到了她的心思,微微一笑说:“你恨他吗?”

    “你是说。。。。。。卡尔?”

    李邺默认了。

    林涓喜一愣。

    “林小姐,你知道卡尔最可憎之处是在哪里吗?”

    “哪里?”

    “卡尔以金钱为诱饵,诱使有天分的少年走上罪恶的道路。”

    林涓喜震住了,她从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到底该不该恨卡尔,毕竟卡尔给予了她很大的帮助,现在,她冷静客观地想这个事情,事实也确是如此,卡尔用金钱诱惑她,毁掉了她,可是。。。。。。

    “再说,我也不要你亲自动手。”李邺说,“你把他的护身符取下来就行了。”

    林涓喜一怔:“什么护身符?”

    “你老板在背上嵌了个类似于金缕玉衣的护身符,是用犀角和金丝做的。那东西取下来不容易,你见了就知道了。”

    “哦?难怪听传言老板从来不脱上衣。李公子——”林涓喜沉吟道,“别的不说,我连接近卡尔都基本不可能,怎么能把那个护身符取下来?”林涓喜想象了一下:场景一,“老板,能让我看看您的护身符吗?”问急了被砍死;场景二,她伺机接近老板,偷取护身符,必然被发现,然后被砍死。

    “这个,我已经安排好了,你照我说得做就行了。不过——如果事情败露,我想你知道该怎么做。”李邺神色温和。

    “你意思是让我自裁?”林涓喜喝了口鱼汤。

    李邺微微一笑:“希望还可以再见到你。”

    “你会得!”林涓喜脸上自信淡笑,内心悲楚苦笑。

    “好。”李邺站了起来,衣带轻摆,在座下属忙都站起,林涓喜只得从众。

    李邺说:“我带你去看个东西——诸位辛苦了,去休息吧——霜铖跟着我。”

    “是!”霜铖应道。

    一路都是迷宫般的石廊,顶,地,两壁都是青石砌成的,有几道石廊的墙壁上刻着浮雕,由于主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涓喜也不好仔细欣赏,粗略一看,全是刻着狩猎的事情,骑士一身戎装,良骏飞奔,拉弓射箭。这些石刻手法简洁,稍加雕凿,却极富表现力,风格雄浑奔放。石廊的墙壁上每隔几米就悬着盏铜灯,燃着幽幽的橙黄色火焰。和刚才的情景相比,这里简直朴素地感人。

    走了十几分钟路,过了个拐角,豁然开朗,眼前是一个大厅,门口站着一排侍卫,厅内还站了一圈,也都是身披甲胄,正中有一个正方的大坑,周围石栏杆护着,石栏外隔几步就是名侍卫。

    大厅的四壁或立或悬着无数灯盏,仔细一看,林涓喜倒抽一口凉气,这些灯的灯座都是人类的骷髅头。

    林涓喜下意识摸了摸头顶,头皮发痛,斜觑眼李邺,可能是心理原因,对方还是那样轻袍缓带的贵公子摸样,无暇的冠玉般容颜,却怎么看怎么诡异,妖气阵阵直冲云霄,她现在完全确定了,这家伙就是个妖魔。

    侍卫们齐刷刷对李邺行礼,他径直走到大坑边缘,对林涓喜说:“请过来吧!”

    林涓喜走近,向坑中一看,大吃一惊。

    坑中伏着头卡车大小的野兽,用铁链拴着,有些像狮子,双目发出闪电般的强光,是只魔兽。它感到有人在看自己,就翻起双目向上瞪,目光像电焊光般强烈,林涓喜知道这对眼睛刺激很大,不敢多看,移开视线,李邺却并不躲避,凤目微垂,直视着魔兽。

    “这个叫斥鹿。”李邺说,“是一种性情凶残的魔兽,酷爱吃人脑。被它咬碎头骨、喝了脑浆的尸体会变成蓝色,出现梅花形瘢痕,好像一头梅花鹿。”

    李邺声音缓缓的、清亮柔和,说着让人不舒服的事情,接着,他低声吩咐身边侍卫:“把东西带过来。”

    林涓喜十分好奇,这位青年想干什么。

    不一会儿,两名侍卫扛着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过来。走进了,林涓喜吃惊地看到,那是白布包裹下的一个人,从身形线条来看,是个女人。林涓喜暗暗心惊:他们该不会给魔兽喂人肉吧?

    侍从将女人平放在林涓喜脚下,揭开了白布。

    林涓喜用手捂住了嘴,转过头,她感到反胃,感到从未有过的寒意。

    只看了一眼,就足以将见惯了血肉模糊的她镇住:这女子的多半个头顶都没有了。

    待她平静了一会儿,李邺说:“林小姐,看看这具尸体。”

    林涓喜没有扭头,目光依然是避开的,因为她实在不想面对那样惨不忍睹的景况。

    李邺也不强求,过了一会儿,林涓喜不见李邺说话,她转过了头。

    李邺蹲在女尸旁,向她招了招手:“你能过来吗?”

    林涓喜一咬牙,向前几步,慢慢蹲下来。

    她和李邺之间,横贯着面目全非的女尸。

    林涓喜慢慢抬起头,对上李邺的眼睛。他的目光很柔和,眸子剔透极了。

    林涓喜颤声说:“你杀了她。”

    “是斥鹿杀的。”

    “你真残忍。”

    可能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李邺,他略略一怔,林涓喜垂下头,她不晓得他会怎么对她,惩罚她,杀了她,丢下去喂斥鹿,像这个可怜的女人一样。

    可是,李邺什么都没说,他谈起了正事,语气平缓:“这女人和你在美国读书的堂姐林蕙萱很像。”

    林涓喜一惊,低头看去。

    强烈的视觉冲击让她产生了不适,但出于对家族成员的牵挂,她还是仔仔细细地看着。

    这女子头顶靠右边三分之二被咬去了,脑浆被吃得干净,一头栗色卷发,所剩无几,被梳理地整整齐齐,五官很娇柔,双目紧闭,血迹被擦拭地干干净净,衣服上却全是血污。她全身都呈现诡异的蓝色,皮肤上有一朵朵梅花状的黑斑。如果不看其他,单单这张脸,她好像睡着了。

    “这女人,是挺像我堂姐的。”林涓喜克制着恶心和悲伤,“怎么她看起来很安详?”

    “斥鹿在吃人之前,会喷出一种毒气,人就睡死过去了,像全身麻醉一样,所以并不痛苦。”

    林涓喜轻轻吐出一口气,挑眼帘瞅着李邺说:“这算是魔鬼的仁慈吗?”

    李邺微微一笑:“林小姐真是性情率真,心里有什么就要说出来。魔鬼的仁慈?你想感受?”

    林涓喜站起来,退后几步。

    李邺也站起来,宽大的雪白直衫飘逸而雅致,他手背后,带着一丝艳丽的笑。

    林涓喜憋出几个字:“我要怎么做?”

第七章() 
李邺说:“卡尔方索的母亲是被斥鹿害死的,他这十几年做梦都想杀了斥鹿,但他只是个凡人,根本做不到。”

    “所以呢?”林涓喜问。

    李邺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林涓喜,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只需要她一步步执行。

    被蒙上眼睛送到了凡间后,霜铖和一辆半旧的捷达已经在等她了。

    林涓喜将女尸恭敬地放置于后座,在心里默默地说:“小姐,万分抱歉,但我真的太需要钱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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