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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龙骑-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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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对他们来说还真是稀奇的东西,也许出身在将种世家的张正能明白,一边在张飞身后被司马逼着看了许多典籍的阎志能明白,至于其他人,那就有些糊涂了,至于张飞,打着哈欠呢,除非司马点到,不然一切事物都与他‘无关’。只不过这个哈欠的声响有点大,惊动了刘澜,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冷冷的问:“翼德,既然你这么不想听,想来是都明白了,那你说说,战争是什么?”

    “战争是什么?战争就是杀敌呗。”张飞得意洋洋的说,尤其是看到众人瞅过来的眼神那就彻底忘形了,这回答简直绝了,简扼回答了司马的问话,没看大家伙都竖起大拇哥了?脸上一时间更是春风满面。

    “哦,既然你说战争就是杀敌?那你说,谁又是敌呢?”

    “乌丸人啊,鲜卑人啊,他们连年入寇欲占我大汉花花世界,这不都是敌吗。”

    “如你所说,他们来打我们,我们反击,这是战争,可咱们又为何要去打乌丸人呢?如果按你的意思,咱们可不就是乌丸人眼中的敌了?”

    “因为乌丸人刚来打了卢龙塞,咱们得报仇啊。”

    “无赖常有理。”刘澜被张飞的回答气乐了,说:“那如果乌丸人没来打咱们呢?知道么,突袭乌丸人的计划可是在乌丸攻打卢龙塞之前。”(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一章 路遇() 
“这……”

    张飞彻底被问住了,见其吃瘪刘澜总算松了口气,这要在让这小子整些歪理出来,他就只能动粗了,说道:“战争的目的,说白了两个字,利益,古往今来,大战小战都离不开这两个字,就拿我们突袭乌丸人这一作战计划来说,我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是要把乌丸人赶到鲜卑境内,让乌丸人扯鲜卑人的后腿保证我大汉边境几年内的安定,所以说,一切战争,都是有着其最终的战略目的的,如果一场战争,最终的结果是我们输了,可是却达到了我们预期的战略目的,那么这场战争也可以说是我们胜了,可如果我们在战争中取胜,在战略中失败,那么即便是胜利,同样也是失败。

    所以,想要真正成为掌控棋盘的局外人,首先就要懂得审视大局,以全局来衡量一场战争。

    所以我们这一仗,取胜不是关键,能否把乌丸人赶往鲜卑境内才是重中之重,大家现在能理解这其中的关键所在了么?

    刘澜这番话所有人都听懂了,但同样所有人都似懂非懂,只有关羽徐阿泰二人若有所思,半晌,躬身向刘澜施礼道:“多谢司马教诲,末将受益良多。”

    “无需多礼。”刘澜笑着,道:“你们都回去准备吧,明日一早就要启程入乌丸了。”

    ~~~~~~~

    公孙瓒在询问刘澜抵达白狼山的时间时,刘澜的回答是预计一个月,这个速度简直可以说是龟速,可为何公孙瓒同意了呢?因为公孙范已经提前将这条路线告之了公孙瓒,因为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出双簧,虽然刘澜猜了出来,只是他却没猜对公孙范对此早就知情而不是蒙在鼓里。

    公孙瓒在抵达卢龙塞前实地考察了下行军路线,所以他知道此路之险峻,而当他问刘澜时间时,刘澜回答的恰恰是一个月,这就让他深信刘澜也同样实地考察过,深知道路之险阻。

    要知道,这条路从卢龙塞前往白狼山,就算绕路全程也不过四百公里,如果是在平原旷野,步兵急行军一昼夜可达一百二十公里以上,更何况是骑兵,这四百公里也就是三天二夜或者三天三夜多点的脚程,不到四天时间完全可以抵达白狼山。

    可是公孙瓒实地考察后却发现,规划的路线中出现了五百里山路,路况岂止险恶一词形容?如果是步兵,人还能轻易的通过,可是骑兵,战马想通过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对方乌丸人如果没马去了也是找死,

    所以刘澜与公孙范所带领三千骑兵必须在这五百里险地开路铺路,堑山堙谷,这样一来行军的速度就被无限期拖后。这般边开路边行军的日子一直持续了近十五天,当抵达平岗已是从卢龙出发的第十六天,这十六天的行军刘澜先是进入滦河上谷,在这片艰难的地区开路用了十五天后抵达平冈,而此时刘澜所部距离柳城还有百余公里。

    接下来的行程刘澜所部需要穿越东部鲜卑牧地,再次进入东汉边境的山脉,然后直达白狼山,如果急行军的话刘澜预计需要一到两天就能抵达,而这个速度要比他向公孙瓒保证的一个月整整提早了近十天,速度几乎可以用惊人来形容了。

    “鬼日子终于结束了,这回说什么也要痛痛快快的杀上一场!”张飞眉飞色舞的说着,那模样好像恨不得肋生双翅立时飞往柳城。

    “听说右北平乌丸各部首领现在都聚集在柳城,到时翼德还怕没得杀吗?”关羽抚髯而笑道:“那时就怕翼德杀都杀不完!‘

    徐阿泰说道:“云长所言不差,看来右北平乌丸各部又在密谋了。”

    “密谋?只要乌丸人敢来,来一个俺杀他一个,来一双俺灭他一双!”张飞眼中闪烁着熊熊火焰,道:“俺要杀到让那些个鸟丸人一听到俺燕人张翼德的名号,扭头就跑!”

    “翼德的口气大的很嘛。”刘澜莞尔一笑,道:“有这样的想法是好事,不过可有一条,平民不反抗最好就别杀,咱们可不是胡人,没他们那么残忍。”

    “司马就是仁慈,也没见胡人少杀咱一个同胞。”

    “怎么,听叔法这口气,大有当胡人的意思?”刘澜打趣公孙范道。

    “你少拿我寻开心。”

    “狗咬人一口,人还能再去咬口一口?这些胡虏啊,把他们杀怕了就好,若是连平民也杀,那就是仇,多好的年轻人啊,就那么死喽,心疼。”刘澜又想到了守卫卢龙时的惨状。

    只是让刘澜和公孙范没有想到的是乌丸人出现了,乌丸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是得到了情报?还是说要绕道避开卢龙袭击大汉其它郡县,如果是前者,刘澜当第一时间撤离,如果是后者,那就必须要提前预警,不过换个角度想,乌丸人虽然熬过了这个冬天,但日子并不好过。

    从探马禀报到乌丸出现大概只过去了三五分钟,如今乌丸人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那道长长的黑线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粗,随之而来的是大地颤动起来,被卷起的黄沙飞快移动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如同沙尘暴,遮天蔽日。

    多日来的艰苦旅程好不容易走到平岗若不打一下就撤也太说不过去了,公孙范与刘澜同时下达命令,部队瞬间结阵,相比于刘澜所部的沉稳,公孙范帐下的一些新兵则有些焦躁不安,尤其远处如同奔雷一般的喧嚣声,脚下大地的颤抖声更是让这些新兵们的心脏砰砰跳动。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刀刀见血见肉,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脸色早已变得惨白,毕竟这是他们所经历的第一次战阵,在老兵的安抚下很快回复的镇定,这些都是好苗子,只要经此一役能够活下来,他们将会彻底蜕变成沙场骁勇。

    乌丸骑兵越来越近,没有任何章法的冲锋,但却又并不是毫无章法,因为刘澜看到,在他们冲锋时,好似追随着最中间扛着的飞鹰旗帜。

    那是他们这支乌丸骑兵的主将,而且有很大的可能就是右北平乌丸大人乌延本人,上一次让他跑掉,这一次说什么也不能放过,刘澜的心脏开始剧烈跳动着……

    汉胡大战,随着汉军骑兵的冲锋开始展开

    乌丸首领乌达高举马刀,狂奔在前,身后乌丸骑兵万人紧随在其飞鹰旗下冲锋,乌丸骑士嗷叫着,好像嗜血的恶鬼,如洪流一般向汉军席卷而来。

    万人骑兵的冲锋是何等壮观,如同钱塘潮水,裹挟着冲垮一切阻碍的威势,冲向汉军,然而庞大的汉军骑阵仿佛来自地狱的巨人,虽然人数略少,但在拥有着着踏碎一切威势的汉军面前,乌丸人渺小的如同蝼蚁,只要汉军愿意,每一脚都能让天崩让地裂,让大海翻滚,让惊涛拍岸。

    风景袅过,疾风贯耳,好似大地都在颤抖一般,冲击而来的乌丸人很快发现许多汉军骑兵未曾交战就以心悸战栗,这让冲锋中的乌达信心爆棚,他相信用不了片刻,他就会将汉军组成阵势摧毁,这样的想法在他心中蔓延,并且很快感染到了其他人,所有人看向汉军的双眸,都冒出了灼灼白烟。

    “杀光汉军,然后一直南下,抢光南人的财货还有女人!”乌达大吼一声,手中马刀向前一举。乌达的嗓门可无法同张飞相比,自然难以传遍全军,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喊声快速的传播,随着一人,十人,上百人这样高声嘶喊,很快杀光汉军,抢光南人财货与女人的喊叫声传遍旷野。

    ‘杀光汉军!‘

    数万人齐声高喊,如同惊天之雷,让人连呼吸都觉得困难,除了少数新锐骑兵,所有汉军面对乌丸人的冲锋皆不为其所动,他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数与鲜卑乌丸人交手,长胜不败的傲人战绩让他们并不把这些乌丸人放在眼中。

    虽然不为所动,但他们还是悄悄的紧了紧手中弓箭,等待着如潮水一般席卷而来的乌丸人,随着乌丸人越来越近,骑兵们手中弓矢已然蓄势待发,等待着公孙范的命令,而在焦急等待中,一道将旗挥下,骑兵们包括龙骑军骑士都没有任何犹豫,仰角朝奔驰而来的乌丸人射去。

    三千枝抛射而出的箭矢何等壮观,如漫天飞蝗一般,绝非电视中所能瞧见,震撼的场面让很多新兵目瞪口呆,直到传来乌丸人的惨呼声才把他拉回现实。

    乌丸人与汉军的差距并不在兵员的素质上,他们从小生长在马背上,可谓是全员为兵,如同后世的蒙古骑兵,论单兵能力绝不是汉军可比,但乌丸人与汉军的差距却落后在武器装备上,连主将都只穿一件皮衣,更何况普通的骑士。

    他们的弓箭射程近,远不能同汉军弓箭比,更不要提人手一支檀弓的龙骑军了,所以在乌丸人还未进入到他们弓箭的有效射程范围之内时,汉军的第一波箭雨就将冲在最前面的乌丸人射落下马。(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二章 初战告捷() 
冷兵器时代很少有在战场上立时死亡的士卒,毕竟冷兵器没有火器那么强大的杀伤,很多都是因为在战场受伤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最后伤重不治,但还有一部分,如同此时的乌丸骑士,他们跌落下马,最后被身后的骑兵践踏成一团烂泥。

    乌丸人终于来到了他们的射程之内,但乌达却并没有选择他们的优势,让乌丸人骑射,汉军制式装备之一便是人手一把小盾,绝对的防御飞矢之利器,若与其互射,只会加重他们的伤亡,所以乌达放弃了并不能对汉军构成致命威胁的骑射。

    这是一次次与汉军交战总结出的经验,乌达深明其道,所以他并没有丝毫犹豫,异常坚决的率领着部队冲锋,他要将汉军骑兵方阵冲垮。

    因为历史原因,骑兵单兵的劣势不得不让汉军骑兵结阵才能在与胡人的骑兵在战斗中有一战的可能,但轻骑兵终究是讲究灵活与机动,讲究背后偷袭或骤然一击,像公孙范这般用兵,最好以重骑兵迎之,如同曹操帐下虎豹骑。想要用轻骑兵所结阵以待还没有人数优势,最终结果无外乎被乌丸人冲破或杀散。这不仅是钱粮与装备的差距,更是身体与力量等一系列的因素,所以当乌丸人开始冲阵之后,不管汉军结阵如何发起反击,场中的形势却已被乌丸人瞬间扳回。

    面对嗜血的乌丸人,汉军骑兵没有一人后退,在辽阔平原向乌丸骑兵展开了惨烈的肉搏战,双方无法分清谁是猛虎谁又是羔羊,在这样的交锋中,羊能咬死虎,虎更能杀死羊,战场在焦灼,而无主马尸越来越多,还有横七竖八乌丸人与汉军惨死的躺尸。

    而此时的刘澜所部在他的带领下以雁型阵向乌丸人杀来,刘澜与帐下一众将校为燕首,一马当先,身后是他的亲卫营,由张飞阎志统领,他们的冲锋很快便杀入了乌丸人的腹部,激烈交锋,汉胡大战直到此时才真正进入了高潮。

    屠龙刀犹如勾魂夜叉,兵锋所至,所向披靡,只见寒芒一闪,一名乌丸人便被他取了性命。

    ‘杀啊!‘

    张飞如天神般大吼一声,他的双臂膂力惊人,完全是没有技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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