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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打更-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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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年代久远,可我也看出来这正是一个存折,对此我有些惊讶,“这是?”

    小谷冲我笑了笑说道:“这是我们家一直留下来的,说等我出来无名之地的时候会用上它的。”

    听他这么说。我回想起风长老,心知如同风千寻这样的占卜类型人才,那诺大的刀门之中绝对是不会少的,也是因此,他们占卜到之后可能会遇到的事情也并非不可能,但即便理智告诉我这种事情是可能存在的,可从内心的感性而言,我却依旧感到非常的惊讶,要知道像这样的事情我一直以为是只有小说里才会存在的,就像之前看到的关于诸葛亮的段子,据说当诸葛亮的墓被刘伯温发现之后,刘伯温变得非常骄傲自大,在他看来,自己能够发现诸葛亮的墓,自己可就比人称卧龙的诸葛还要聪明几分,甚至还要懂得更多的奇门遁甲,但没想到的是,当他进入之后除了墓中,除了那一盏精妙绝伦的长明灯,其它更让他感到惊讶的,便是那一尊石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已经不可考,但即便作为一个单纯的故事来讲,也依旧是非常精彩的,因为那石碑上刻着的字正是——

    我知我后有伯温,伯温可之后人谁?

    也是因此,刘伯温便对诸葛亮死心塌地,认为这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天纵英才,至于那奇门遁甲之术他更是无法达到其万分之一的深浅,于是便彻底绝了这一份和它竞争的心,正儿八经地在晚年韬光养晦,从朱元璋身边离开,最后告老还乡,虽说结局没有富甲一方,但却也算得安稳,而且在诸葛亮之后,刘伯温的墓也向来是为人所惊讶的,因为他的墓地其隐秘程度以及没有任何史料所记载的那种关联程度丝毫不逊于诸葛亮。

    就这么想着想着我又不知道想到了哪里去,我摆了摆头给小谷说,“既然你能够知道它在哪里,赶紧赶紧带我去……”

    被我再三催促,小谷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不开心来,她对我说道:“你不是说了要准备好的嘛!我拿出存折就是为了取钱啊,当时他们跟我说过钱——也就是那红色的上面有个人头像的东西,在这里可是非常实用的,它的流行程度可就相当于……”小谷沉思了很久,回想起刀门,还有那无名之地中所存在的东西,然后对我说道:“我也说不清它究竟代表什么但是我没有记错的话,只要有那足够的,粉色人头,在这里就可以得到任何自己想要的东西……是吗?”

    听小谷这么一说,我顿时精神一振,要知道,这可是一个非常好教育下一代的机会,小谷还没有经受过人世间的纷纷扰扰,他还没有一个成熟的价值观,正是需要别人领导的时候,于是我便对他说道:“话虽如此,但是你不要忘记啦,虽然金钱可以买到很多的东西,但它并不能买到一切,就比如说……”

    我说到这里的时候,小谷看了看手中的存折,小心翼翼地把已经泛黄的这个小本子翻开,而就在这时,我接下来的话就已经被那存折上的数字活生生堵回了口中……因为我看到了一个我从来都没有想象到的数字。

    那是一个我做梦都不会去想的数字,那是……多少个零呢……

    我伸开了两只手,却发现自己怎么数都数不过来。

    我的天啊。

    真没想到小谷的来历,居然这么离奇!

第二百三十一章:重回大寨() 
真没想到小谷居然是这样的有钱人家,这么一看我顿时发现自己确实抱到了一个很好的大腿,心底也不再想着让小谷离开。

    早在之前,是我让他离开他不离开,而现在我可是怕了他的离开,要知道有这样的财力,什么事情干不了了?还用得着这么可怜巴巴费尽心思找尽一切方法费时费力的去复仇吗?

    如果财力允许,我们就完全可以组建出一支自己的军队,当然,还要有自己的产业,只有有足够的经济背景以及社会背景,才能够在这个新时代混的更好,当然能想出这样的想法并不代表我有什么高瞻远瞩的目的性,而是要知道,从小我们就知道,天下可不是一个人的天下,一个人,哪怕他再强都不行,所以如果要与一个组织抗衡,所需要做出的最好事情,那就是创建另一个可以与这个组织相匹敌的组织,而这件事情,也就是我目前可能所需要去做到的。

    不过新建一个宗门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我也知道做事情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事情……也要一件一件地做,现在我们要干的事情,就是好好去鬼谷门,一来要丰富自己的阅历,二来要学会如何管理一个宗门。

    想象着未来的恢弘蓝图,我也是越发振奋,仿佛已经看到了马呈呈即将到来的笑容,又仿佛看到了未来幸福而又安详的美好岁月。

    次日,等我们从银行中取出了一部分钱的时候,我们便下了血本,两个人纷纷换了一身新装备,容光焕发地准备去寻找那玉佩,好在虽说这玉佩是刀门之前流传下来的,但当初却并没有被带进无名之地,在无名之地出现的时候,便有人戴着那玉佩离开了无名之地,而离开的这个人之后便在正统世界中逐渐生老病死,这人脱离了整个神神鬼鬼的世界,因此,这一枚玉佩才得以幸存。

    在那人离开刀门之前,便留下了一个册子,在这次中留下了所有关于他将放置着那枚玉佩的线索。因为这人之所以能够十分有先见之明离开刀门,就是因为他那与众不同的能力——因为他十分擅长占卜,占卜的能力远远超过风千寻。

    风千寻的能力就已经很变态了,这个人比风千寻还厉害,那他得多猛?

    早在昨天,我们就已经研究好了这个地图,没想到地图指向的地方居然是一个让我完全意想不到的地方,也正是因为这个地方,我总感觉到所有的事情终于开始变成了一个大圆,我才发现原来早在最开始我所不知道的时候,我就已经阴差阳错踏进了这个陷阱。

    那是一个……让我只能往前不能往后的圈套。

    走到了这一步,我才发现自己遭遇着怎样的可怕现实,因为那记载好留下玉佩的地方,正是一个我所经历过并且给我留下不好回忆的地方。

    大寨。

    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要再回到那个让我倍感恐惧的大寨,在那个大寨地底空间,我经历了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经历的灵异事件,虽说这些事情中并没有真正的鬼魂,或者是可怕的冤魂,但在我看来,那些可怕的建筑以及可怕的殉葬品,其背后所蕴含的意义,可是远远超过真正的鬼魂。

    就如同以前所看到的那一句话,世界上最可怕的永远不是鬼怪,而是人心。

    我知道那个墓地虽说看起来并不是非常复杂,但其实它其中的机关,哪一条不是建立在无数人的血汗之上呢?在过去的岁月里,那些富甲一方的富人掌握着无数人的生死大权,而在最后,等他们离去的时候,便十分自私地带走他们所想带走的人的性命。那个死牢是另一种别致的自私,我从来没有想到居然有人会把酷刑研究的如此淋漓尽致,在他们看来似乎这些反人性、充满着兽性的可怕酷刑,居然是一种别致的艺术。这样的艺术让我感到不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将其发扬光大,大寨地下空间,虽说还有许多让我至今都不理解的谜团,但我却并没有想去了解他们的打算,因为这种地方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性的存在。

    去了解悲剧,我不相信自己的内心能够足够强大不被击溃,我知道我最大的缺点就在于我还有人性,在这个世界中,或者说,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要是有人性,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上位者,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但却无法避免。

    既然知道了地方,我们便慢慢往那赶去,在路上,我因为顾忌到守夜人,于是也不敢有什么大的动作,便一路包黑车回去,当路过家门的时候我虽然很想下去看,但却害怕守夜人会对我的家人造成什么不利,于是也不敢轻举妄动。等到最后回到老家的时候,我和小谷趁着夜色默默的登上了大寨,等到上到大寨的时候,看着那些在那遥远的山脚下星星点点的灯火,我发现了外公外婆的房子,还有爷爷奶奶的房子,虽说他们就和我近在咫尺,但我却不敢贸然前去相认,我知道,很有可能自从我被丢进无名之地的时候,在守夜人的处理之下,我就成为了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像我这样的人贸然出现在我骨肉至亲的家中,先不说是否会吓到他们,首先在农村这样本身就具有着一定封建迷信色彩的地方,很有可能会带来一些我所意想不到的后果。

    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我便决定先把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处理完毕再和家人团聚,我很想念他们,但目前我也知道现在的我对所有的事情都是无能为力的,只有更强,才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现在,我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话筒拿到自己面前,我要开口让所有人听到我的声音,听到那属于我的最看场淋漓的呐喊。

    这就是我与生俱来、一直所肩负的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章:玉佩竟然是……!() 
我们趁着夜色,找到了往大寨地底空间进入的地方。

    而在这时,我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先我们一步……

    大寨上有人!

    那是一个让我意想不到、完全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人,那是……韩灵!

    韩灵站在曾经我所见到的披着红盖头的大黑兔子地方,正背对着我们,看她那一副样子显然不知道我们的到来,我看着她呆愣愣地,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方式开口,也不知道自己目前的状况是否会安全,万一……她向守夜人汇报我的去向,那该怎么办?

    我咽了口唾沫,打算趁她不注意就溜开,但没想到,当我还没来得及动身,韩灵的声音就远远落了过来,她说——“别躲了,马宸龙,我知道你在这里。”

    我一惊。

    虽然说心底知道她绝对是在诈我,但我的心底还是有一些慌乱,也是因为这么一下,我顿时知道自己的处境有些不妙,于是便加快了后退的步伐,而就在这时……韩灵忽然转身。

    我叫马宸龙,在家里是老幺,上面还有个姐姐,她叫马呈呈,我俩的名字还是有点由来的。

    马呈呈就比我大一岁,我也一直就叫她大名。

    记得当时我妈才生了马呈呈,生了孩子多大喜事啊,随之而来的难题就是起名字。

    这个问题比较费脑子,我奶奶直接大手一挥给马呈呈起了个名字叫马小红,我爸就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太俗气,他认真想了很久起了个马雪婷,还说一个女孩站在雪里亭亭玉立,这个想法倒是有点意思,但还是听着有点俗气。我妈就不乐意了,心想我这宝贝肉疙瘩,怎么让你们起这么难听的名字呢?于是她计上心头,起了个大名,马呈呈。

    其实,我妈起这个名字还是有点原因的。那个时候爸妈都在农村,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眼里每个家里还是得有个儿子,确实是有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她起这个名字私心就是还想再要个儿子,儿子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取个龙字,这样一双儿女连起来,这名字一捋,妥妥的龙凤呈祥,听着也吉祥。

    听我妈说了她起名的想法我当时有点奇怪,你说按这么起,马呈呈怎么就不叫凤呢?龙凤呈祥,有龙怎么就没凤,我妈就给我赏个白眼,她说那要是叫马凤,这名字能听么。我一听有点不对劲,连忙问她怎么回事,我妈继续解释,那葫芦包不就是马蜂?

    我这下才明白哪不对劲。

    我们那方言把马蜂叫葫芦包,马蜂这玩意够狠,可能现在大多数人就知道蜜蜂,马蜂个头比蜜蜂大上快两倍,飞的时候就像个小直升机,而且蜇人的本事一绝,那尾巴针毒可不是闹着玩的,有的大小伙子挨蜇挨多了,人说没就没也就是个把月的事。

    马呈呈这要真叫马凤,那还确实有点急人。说到这也得感谢我妈挑字的口味不太极端,不然她一时激动给我和马呈呈起个马祥什么的,你说搁现在,这听着多容易让人误会,马呈呈那还罢了,就叫马翔。我这排行一搭,马宸祥,别人一听,马成翔,你说这叫什么话?

    我这一辈,排行是宸,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名字就已经被定了下来,我叫马宸龙。马呈呈是女孩,不讲排行,所以她可以直接叫马呈呈。

    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我名字,宸龙宸龙,听起来就和成龙似的,你说连名带姓的叫起来这多不好听,那马成龙,可不说明我就不是龙吗?这多不严谨。

    记得我小时候有个可有名的电视剧叫《上海滩》,那里面的漂亮女主角就叫冯程程。马呈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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