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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全职兵王-第3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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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冲当然清楚的记得那个洞房花烛夜,这妞居然当着自己的面一刀插进她自己的小腹。
“看来咱俩的仇恨是很难解开了,既然你这么想要报仇,那不如现在就来吧。”。
“我现在不会报仇的,因为你是主人的男人,我会一直在主人身边盯着你,只要我还活着就一直盯着你,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杀了你!”
话音刚落,没想到那家伙居然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她浑圆的臀上,发出清脆的“啪”的一声。
刷~
几乎中间没有任何间隙,寒光一闪,一把雪亮的柳叶尖刀搭在了男人的脖子上。
影子终于回过头来,眼里满是缥缈的雾气,以极大的隐忍盯着他,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找死!”
叶冲毫无恶意的摊了摊手,邪魅的一笑道:“我就是找死,你一次次杀我,我还一次次帮你,今天我看你一个人在外面可怜,所以才给你拿来酒菜。没办法,我这人天生喜欢找死,你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一刀抹下去,我的命就是你的。”
雾气已经凝结成了水,在女人硕大的眼眶中不住流转,她手里的刀紧紧的抵住男人的喉咙,她的嘴唇却已微微颤抖,“叶冲,你别逼我!”
叶冲云淡风轻的一笑,索性把两手插在裤兜里,“动手吧,趁现在没人。”
刷~
寒光一闪而没,影子回过身去,“滚!”
叶冲歪了歪脑袋,“这是什么意思?”
“滚!”
叶冲点了点头,慢慢把嘴巴凑到女人耳边,轻轻的说道:“我随时等你来要我的命!”
说罢,叶冲转身进了小院,只留下那个女人形单影只的站在那里,整个人都变得空荡荡的……
叶冲回来时,马龙潭和老丁已经喝得满脸通红了,陆雪痴的脸色也有些绯红,但还是稳稳的坐在那里,她的面前已经多了一个空酒瓶。
叶冲一看就明白了,刚才肯定是陆雪痴一番连敬带喝,这么短时间一瓶酒都喝了下去。
女人毕竟是女人,他握了握陆雪痴的小手,知道她今天为了请马龙潭出山也真是用心良苦。
这时,酒已经过了三巡,桌子上杯盘狼藉,小院里清风如许,驱散了不少炎热的空气。
马龙潭醉眼惺忪的抹了抹嘴巴,“陆姑娘,感谢你的好意。不过我老了,人老了就犯困,实在对不住了。”
他说着话起身就要进屋睡觉,这老家伙竟还拿起了架子。
叶冲点上一支烟道:“都说当年的小混蛋多么了不起,原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马龙潭又回转了身子,眼中闪过一丝迥异的光芒:“你不信?”
“你现在最好撒泡尿照照自己,你自己信么?”
陆雪痴一听这话一阵焦躁,忙给他使眼色,但说出去的话已经不能更改了。
马龙潭嘿嘿一笑,又坐了下去,笑眯眯的瞧着叶冲:“小伙子,杀过人吗?”
一句话出口,院子里的空气仿佛冰冻了一般,老丁和陆雪痴同时看向了那个年轻的男人。
叶冲淡淡一笑:“没有。”
“不知怎么回事,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咱们爷们很投缘,所以今天我愿意多说几句。”马龙潭双眼缩成两点:“你知道砍人和捅人的区别吗?”
“你说。”
“现如今社会文明了,就连出来混的都很少动刀了,我们那个时候正赶上社会动荡,打架流血是家常便饭。老丁,你说是不是?”
老丁也多了几分傲然之色,“那是。”
“其实砍人和捅人完全是两码事。
砍人的时候,一般用的刀就是开山刀片刀,吓人但是杀伤力一般,头上挨了几刀还能直蹦哒。说起体验还真没什么体验,就跟拿棍子敲了他一下一样。
开山刀由于刀背厚,在抡的过程中增加了力量,相当于棒子。
一般砍完人脑袋之后,人不会立即出血,会延续个两三秒之后,血会想在头上慢慢倒一瓶矿泉水一样,滴滴答答的往下滴。
如果砍在身上,比如胳膊上,那么血量会很大,在缝合的过程中,会清晰的看到肌肉脂肪和碎骨头片,只要不砍到大动脉,砍人还是很合算的。
基本上在打斗的过程中,精神和身体都特别亢奋,被刀砍或者被捅基本上察觉不到。
很多情况下,在打斗结束后,经常有人会突然倒下,扒开衣服或者转过脑袋一看,肯定是受了重伤……”
叶冲不失时机问道:“能不能直接砍掉胳膊?”
“当然能,不过我们那个时候没什么好刀,因为每次打仗基本上武器都是一次性的,打赢了打输了基本上都是扔下家伙跑路,你拎个片刀到处跑不被抓进去就怪了,所以武器属于消耗品,谁也不可能拿把好刀去砍人,所以很少砍断胳膊腿,顶多就是砍到手指头上掉个指头,这都属于小事。如果真是像古代打仗,穿着盔甲,轮大关公刀,那一刀砍掉个人头砍掉条胳膊很正常。”
叶冲听得津津有味,“捅人是什么感觉?”
马龙潭满脸红光,似乎隐隐又回到当初的岁月:“捅人不一样,捅人往往是有深仇大恨,明摆着要置对方于死地,一刀捅在胸口上不死也是血气胸,这辈子就算完了。
一般快点多捅几刀或者捅到肚子上会把刀往下拉,为的是让伤口尽量扩大,肠子会溜出来,缝合之后没什么问题还能活。
如果捅到大腿外侧或脖子等有主动脉的地方或者被割喉,那就很危险了。
挑筋,这个原来很常见,刀不快能把人折磨死,筋韧性很大,需要像用锯一样来回拉。这种事我就不多说了,实在是太血腥。
早些年再牛的大哥出门包里面都别一把黑星,这玩意震慑力太大,十米之内先别说打不打得着人,开一枪那声音就能吓死一个,过来砍人的意志不坚早吓的屁滚尿流的跑了。
第722章 街面上的法则()
当初,在我们顽主堆里有一个兄弟跑到莫斯科舞厅嘚瑟,没防备被一个黄军装扎了几刀,后腰上一刀,肚子上几刀。
等我带人赶过去的时候,看到肚子上好几个血口子,滋滋淌血,这哥们也吓坏了,嗷嗷直叫,一直吵吵着不想死快救我。
我们七手八脚把衣服给扒了,骑车送到医院。在车上他就一会就快迷糊了,这时候赶紧喊他别睡,睡过去也就完了。
到了医院,人已经休克了,赶紧抢救,活到是活过来了,后来听说是内脏破裂摘除了一个脾,在医院躺了几个月,从医院出来之后就洗手不干了。
那自行车也是一车血,后来嫌不吉利,也卖了。”
叶冲弹了弹烟灰:“看来你当年还真是经历了不少事情。”
马龙潭摸着颌下的山羊胡瞧着叶冲:“我敢打赌你一定杀过人!”
“为什么?”
“我刚才有意讲了那些事,要是换成别人早就听不下去了,可你却没有。”
“我这人胆子大。”
“当初我年轻的时候胆子也大,打架手黑得很,现在想起从前那些事都有点后怕。”
“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你这样的人才是正经八百的老炮儿。”
马龙潭摇头晃脑的笑了,“我们那个时候也有老炮儿,老炮儿都很好辨认,因为他们很有特点。
上衣必是牛仔服,一般不系扣或只系最下面的那个扣,裤子必是非常宽大的老板裤,而且料子还要厚一些。
老炮儿走在路上的时候,绝少穿短袖和裤衩,除非是在这片地方已经树立绝对威信的老炮儿。
老炮儿走路一般都是外八字,双手一定插兜,除了点烟从不拿出来,见了比自己更牛的老炮儿打招呼用点头,见了不如自己牛的老炮儿则是仰头,对刚刚成为痞子还不算真正的江湖人物叫小崽,老炮儿们都是用不着跟小崽打招呼的。
老炮儿只穿两种鞋,宽头布鞋,或者硬头皮鞋,一般都戴墨镜,不戴墨镜的通常眼睛不大或者头发很长。”
“看来你们当年的老炮儿都很时髦。”
马龙潭摇了摇头,“老炮儿这么穿是有说法的。
对老炮儿来说,每天打架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在没有防弹衣的年代,牛仔服的防护效果是最好的,虽然皮夹克更好,但是价钱很高。
出来混的来钱快,但是花钱更快,所以很多在江湖混了多年的人物,一旦被人废了被迫退出都是晚景凄凉,因为多年的黑道生涯不会为他们积累众多财富,反而不欠债被债主剁掉手指头甚至大腿就已经很好了。
老炮儿们下面穿宽大的裤子是为了藏家伙,那种裤子的兜能达到四十公分,一把砍刀能够很方便的放进去,走路的时候两手插兜的时候手随时握着刀把,别人看不出来,这也是他们从来不伸手打招呼的原因。
宽头布鞋走路声音小,跑起来轻便,是背后偷袭、溜门撬锁和跑路的必备之物。
硬头皮鞋一般都是专为打架设计,杀伤力很大,踢中和踹中都能造成不小的伤害,我曾经踹断过对手的肠子,还一脚把一个人踢成了聋子。
再说说戴墨镜的事,仇家寻仇一般不会约定时间地点,仇家都是躲在暗处,上来就是一下,然后跑路。
所以万一偷袭发生在对方背光你逆光的地方,不戴墨镜根本就看不清楚对手。
走路外八字是因为裤裆磨得慌,裤裆磨得慌是因为穿了护阴,穿护阴是因为街边打架三大起手势就是踢裤裆,插眼睛,揪头发。
男人的下面被硬头皮鞋踢中的话,这场打架就等于你提前退场,而街边打架提前退场的下场就是伤或者死。”
马龙潭喝了酒说起了当年的事越说越来劲,“其实我们那个时候不叫老炮儿,我们都管那种打出名堂打出资历的人叫‘战士’。
真正打得狠都是人少的时候,人越多越反而打不起来,因为张三认识李四,李四认识王二麻子,绕来绕去挑起打架的俩人就扯上关系了。
打群架最重要的是什么?我知道很多人会说不被砍,另外一部分人会说放倒对手。
其实最重要的是认清谁是你的兄弟、谁是对手。
40个人规模的群架,误伤率有三成就属于少的了,很多时候打完架清点伤口的时候都会发现,被自己人造成的伤口并不比被对手造成的少,有时候甚至更多,这时被砍的就会跟砍他的自家兄弟说:‘你欠我一刀、两刀、三刀……别他妈的死在我前面,解决你的那刀必须让我砍!”
在我第一次打架的时候没有受伤,这并不是我够厉害,街面上没谁是无敌的,而是有个人帮我挡了刀子,而且不止一次。
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为什么他被捅死的的时候我没有流泪。
你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叶冲明明已经猜到了答案,但为了配合他还是说了声:“被对手砍死的。”
“呵,他是我被亲手解决的!”
“为什么?”
“上阵之前他就有不好的预感,他一再叮嘱我说:兄弟,要是你看我被人放倒了,一定要记得救我,不过,如果我被人废了,一定要记得,别救我,给我补一刀就行。”
“那个时候你想过收手吗?”
马龙潭眯缝着眼睛沉吟不语,陆雪痴则说话了:“江湖最重要的什么?恩怨。
街面上的法则,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假如我想收手,我的兄弟死了,我能不管不问么?他为我挡了刀子,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我欠他的恩,敌人欠我的怨。如果我现在坐视不管,三天之内我就会在大街上被别人用刀砍死,何况,我不可能不管!
他是我的兄弟,一起在刀尖上打滚的生死兄弟!
这就是江湖上那么多人无法退出的原因,因为你们无法坐视当年的兄弟变成今天的尸体,于是现实就把你们一次次的拉回到这个黑暗的社会,直到你的兄弟们彻底死光,或者你也变成了殓房里一具冰冷的尸体!”
第723章 得力干将()
说罢,陆雪痴看着马龙潭道:“老爷子,你以为你真的能退出江湖、撒手不管么,你心里应该很清楚不可能的,这条路有去无回,任何人都身不由己。
我父亲是你带出道的,难道你忍心看他被人害死么?
以你的资历,只要肯站出来主持公道,我相信谭天酬在江湖上再也没有立足之地。”
“陆姑娘,我不是不想出山,实在是老了,哪怕我再年轻二十年,都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姓谭的。想当初我风光的时候,站在南城门楼子上喊一声,不出一个小时下面就能聚集上千个兄弟,从南城根一直排到解放广场,那时候他谭天酬排队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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