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都市版英雄无敌-第1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光是从对大片敌人的杀伤力来说,慕容雪就已经超过程空不少。

    当然,程空的大弓由于力量的缘故,威力肯定是要比慕容雪强上很多的。

    相对于而言,程空比较适合于单挑,而慕容雪则是更适合群战。

    这就是专精的威力啊。

    别看程空现在吊牌上能力不少,威力也是不同凡响,但真要是对上慕容雪的话,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专注箭速,光这一点,如果提升到极致的话,那还真是无敌了,至少在同阶,算是无敌了。

    想想看吧,一出手就是一排弩箭射出,换成这样的敌人,谁不会头痛?

    而接下来慕容雪的练习时间更是加深了程空的这种印象。

    三十来根木桩立在农庄外,每根粗壮犹如人身,但在慕容雪的弩箭射击下,转眼之间便尽数爆裂成为漫天飞舞的木屑。

    靠啊,程空都忍不住爆出了粗口,每支弩箭在穿过七八根木桩之后,去势方缓,斜斜插在地上。(。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三百六十章、搬家() 
这还真与机关炮相差无几了。(百度搜索:;看小说最快更新)

    “这次回来,不走了?”

    程空色色的盯着慕容雪的一双长腿,慕容雪此时正将那两具小巧的弩挂到腰间,缓步走来。一双长腿呈现出惊人的弹性,从皮甲下露出的一双大腿,可谓是光滑犹如凝脂。

    如果不是老马站在旁边,程空都忍不住上前摸上一把了。

    “慕容妹子,这次,你不会再离开了吧?不如跟我去红树林看看?”

    程空知道,以慕容雪的洒脱性子,很难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不过他还是愿意试试。

    “去红树林看看,好啊。”慕容雪倒是一脸的欣喜,让程空兴奋万分,终于可能自带干粮去黑鸦城了,不用担心索菲亚的诱惑了。

    不过慕容雪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打破了程空的期望和幻想:“不过看了,我就要离开了,沼泽地可不太适合我的发展。”

    程空原本兴奋的脸色一黯,随后脑袋一耷拉,让慕容雪都看得有些不忍起来,不由得安慰他道:“等我一段时间好吗?等我再强大一点,能够帮上你忙。”

    程空欲哭无泪的看着慕容雪,你现在已经很强了好不好?

    女人的心思,程空倒是明白一点,无非就是独立性强了点,加上没有多少安全感,可问题是女人要那么强干嘛?自己可是男人呢,脸皮啊。

    不过转念一想,沼泽地这种地方的确不太适合慕容雪的发展,这里的树林太多了,关键是到处是泥潭,慕容雪又不像自己,拥有一对羽翼,在失去了机动性后,一名远程攻击手的处境就会变得很危险。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程空收取了农庄的金币后。便委任长腿作为临时的庄主,负责调配农庄上下的防卫力量,其中包括老马的海盗。

    长腿在进化为弓箭手后,弓箭的威力不怎么样,但却是极大的强化了速度,别的不说,只要敌人不是将农庄团团围住。长腿总有机会逃走的。

    而剩下的八名枪兵则是大胡子带队跟着程空一行人前往金矿,他们将会驻扎在金矿,加强金矿的防守力量,直到金矿彻底干枯的那一天。

    一行人从地面到金矿可要比程空一个人从天上飞过去慢上很多。

    待到一行人赶到金矿的时候,却已经是天色有些昏暗了。

    布林见到这一队人马行来,早早便躲入了草丛。见到程空方才从草丛里跳出来,围着程空撒欢,对于布林一个人坚守在这里,程空多少还是有点内疚,不过现在好了,它会多出九个同伴,不至于寂寞了。

    在收取了提炼屋内的金币后。程空取出一些肉食,繁衍了更多的金甲虫,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敌人,程空决定加快金矿的开采速度,尽可能的提前将金矿榨干,以便能够将大胡子等人扯往黑鸦城。

    毕竟自己以后的重点可能就是放在黑鸦城那边了,这边可没有多少时间消耗的。

    这一次程空繁衍出来的金甲虫与金矿原本的金甲虫混在一起,数量已经超过了六万之数。足以将金矿扩宽到最初的十倍以上。

    也就是说,其日产量也会因此从一千金币提升到一万金币以上。

    当然,在这之前,金矿的日产量就已经达到了三千之数,这一次的产量提升将会使得金矿存在的时间减少三分之二,再加上之前开采的时间,这座金矿也就最多只能够维持二十来天的时间了。

    但这样也足以让程空感到欣慰了。还能够赚取到二十多万金币,这足够值回金矿提前消失的损失了。

    程空并没有在金矿休息一夜,而是连夜出发。

    毕竟相对于步行来说,乘坐巨螳螂赶路。在这荒野之中可要比步行安全无数倍。

    当程空发出指令让跳下头顶的小螳螂变大之时,老马倒是没有多少惊色,毕竟已经看见过几次了,而对于慕容雪来说,这无疑就是一种从生理到心理上的全面冲击。

    没法,任何第一次与巨螳螂近距离接触的人,都会被巨螳螂的威势震慑,而慕容雪也不例外,不过慕容雪很快就摆脱了这种状态,兴奋的凑到了巨螳螂面前。

    虽说巨螳螂的体型此时已经膨胀到二十来米,光是那六条修长的长腿就让慕容雪爱不释手了,轻轻的抚摸一下,又想要将脸贴上去。

    好吧,还没等慕容雪将这一想法实施的时候,就被程空给拉住了。

    开玩笑啊,这巨螳螂的腿上面长满了尖刺,应该是毫毛,不过由于巨螳螂的体型过于庞大,以至于毫毛就变成了一根根粗壮的钢针。

    将脸贴上去?巨螳螂要是动一动,那还不毁容了?

    光从这一点就能够看出慕容雪对于强大的力量有一种向往,或许这才是她不愿意被约束在一地的具体原因了。

    随着巨螳螂趴下来,程空三人坐上了巨螳螂的后背,唯一的麻烦就是老马的形态是人马,因而程空不得不用藤蔓将老马捆在了巨螳螂背上,以免老马不小心给掉下去了。

    巨螳螂很快便飞临了三岔河口,从这里开始,河流开始分岔,一个方向是前往红树林沼泽地,而另一个方向则是河流的主线路,也不知道流到什么地方去。

    简单来说,这里便是茅草平原与红树林沼泽地的交界处了。

    程空到了这个地方,程空胆量再大,也不敢让巨螳螂向前进了。

    那完全是不必要的冒险,程空又不是赶时间。

    随后,老马在河边显摆了一把一心两用,用自己的长矛插上了不少的大鱼来,而慕容雪则是将这些鱼清理出来,至于程空则是蹲在篝火旁烤鱼。

    三人合作,总算是吃上了一顿美味的烤鱼宴。

    吃过烤鱼之后,几人酣然入睡。

    程空倒是毫不客气,搂着慕容雪以地为席,以天为被,睡得昏天暗地,丝毫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毕竟在这里,沼泽地的野物是不可能跑过来的,而茅草平原的野物原本就不强,有巨螳螂守夜,那是来一只杀一只,来一对杀一双啊。(。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三百六十一章、虚弱能力的好处() 
唯独老马只能站着睡觉,这是人马的特性,为了防备敌人偷袭,就只能站着睡,否则趴在地上很难恢复到战斗状态。(百度搜索:;看小说最快更新)

    当然,如果在比较安全的农庄里,老马可是一直趴着睡的。

    次日清晨,天色昏暗之时,程空几人方才重新踏上了前往红树林沼泽地的道路。

    从这里开始,程空不再乘坐巨螳螂前进了,除了避免负重过大使得巨螳螂遇上敌人不灵活之外,更有让慕容雪认路的想法。

    从空中过去虽说也要避开一些强大的野物盘踞地,但从地面过去,才能够更加深入了解沼泽地的地貌。

    当见到那头九头蛇留下的追赶痕迹时,不光是慕容雪,老马都露出了惊骇之色,就连程空都有些后怕不已。

    说实话,在空中的时候,对于九头蛇的追赶,程空不但不感觉害怕,反倒是有一些刺激。

    但双腿站在九头蛇行进所造成的通道上时,程空才感到后怕不已。

    在密集的红树林里折断无数树木,开辟出一条宽约二十多米,长数十里的通道,这种伟力就算是巨螳螂也不可能做到的。

    所过之处的泥潭都被压得平整无比,就连人走上去,都不会沉入期间。

    这倒是让程空一行人节省了绕路的时间,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程空还是让巨螳螂窜出去探查了一番,确定了九头蛇已经离去后,几人方才踏上这条笔直的道路。

    九头蛇这类的顶级兵种相对于其它兵种来说,自由度要高上很多,即便是守卫宝箱的顶级兵种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擅离职守。**

    很显然,兵种进化到顶级之后,英雄世界那种神秘的法则对于它们的约束力就开始下降了。

    由于这条道路上遗留着九头蛇的残余气息,因而程空一行人一直走到道路尽头,也没有遇到任何野物袭击。

    不过从这里开始,到黑鸦城还有一段距离。沿途过去,所遇到的野物数量就不少了。

    这一段路,程空还是很熟悉的,因而最多也就有惊无险,反倒是探知了不少新出现的野物栖息地。

    到了黑鸦城,索菲亚倒是欢迎无比,再度一排号角手吹响了那种古怪的音乐。随后又在自己巢穴举行了欢迎宴会。

    当然,这欢迎宴会,参与者除了程空几人之外,也就多了一个索菲亚。

    宴会的菜肴相对于农庄来说也是差了不少,但老马,慕容雪对于这些也不挑剔。

    索菲亚在老马等人到达后。就显得极为典雅高贵,并不像之前那样百般挑逗程空,让程空大大松了一口气。

    要是索菲亚再玩那一套的话,有敢爱敢恨的慕容雪在场,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恐怕不小心都会将自己狗脑子给打出来。

    回到了自己的树洞,程空和老马一起动手,将树洞扩宽。又多打出两个树洞来,作为老马和慕容雪的住处。

    当然,老马那个树洞就要显得宽敞高大一些,毕竟老马的体型要比程空大上一些。

    到了这个时候,程空便开始考虑那个蛇虫巢穴的问题。

    之前,程空就在考虑这个问题了,有两个选择,第一便是直接率领黑鸦城的部队。碾压过去,第二便是自己单独出手。

    这两个选择之间的差别就是,第一个选择,在占据蛇虫巢穴后,蛇虫巢穴属于黑鸦城所有,之后的奖励,应该是让自己有几头蛇虫的招募权。

    如果这样的话。倒不如集中力量先攻占水银矿了。

    在占据了水银矿后,获得黑鸦城百分之一所有权,可以招募所有兵种,绝对比先占据蛇虫巢穴强。

    但按照乌鸦的汇报。水银矿的守卫者极为强大,可以这么说,损失的乌鸦里有九成都是陨落在水银矿上面的。

    按照这种概率来计算的话,恐怕就算是黑鸦城的全部兵力压上去,能胜,但战斗结束后,恐怕,整个黑鸦城都会无兵可用了。

    虽然程空的巨螳螂能够增强胜率,但这绝对是不可取的事情,如果不是绝对必要的话,程空可不愿意让巨螳螂去凭空冒险。

    而第二个选择则是自己出手,占据蛇虫巢穴之后,蛇虫巢穴则是属于自己的了,然后一样的招募蛇虫。

    在拥有了速度极快并且拥有虚弱能力的蛇虫之后,再对付起水银矿的守卫者时,将能够极大提升胜率。

    毕竟蛇虫的虚弱能力能够将敌人的伤害虚弱到最低限度,通常情况下来说,敌人的伤害将会降低两成到三成左右。

    如果是实力强大的高级兵种,那么这种虚弱更显著,伤害降低四成都有可能。

    应该这么说,这种拥有特殊能力的兵种,相对于普通兵种来说,伤害力并不一定怎么突出,但用好了这种特殊能力,绝对能够左右战局的胜负。

    并且在程空看来,蛇虫的虚弱能力相对于黑蛮牛的死神之眼来说在战斗中更具有优势。

    毕竟不管怎么说,蛇虫的产量要比蛮牛高多了,并且,不管蛇虫或者是龙蝇都拥有这种虚弱能力,而蛮牛里面只有进化之后的黑蛮牛才拥有死神之眼,并且激发几率要低一倍。

    很显然,对于战局的影响力来说,对于一定规模的战局来说,虚弱能力要比死神之眼强,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当然,如果说单挑的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