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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大魔王-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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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61
敏捷:47
体质:62
感知:36。
智力:12。
想要提升至十一级,如果只是斩杀普通活尸层次的敌人,他就得足足斩杀二万五千多头普通活尸。即平均每提升一点属性,就得斩杀三千六百头活尸。
这个数据还不算太离谱。只要肯耐下性子,慢慢地来,总能达成目标。
但达成了目标以后呢?
如果他突破十级,晋升至十一级黑骑士,那么按照每提升一级后,强化属性消耗的能量提升2。6倍来计算,等他到了十一级以后,再斩杀普通活尸这个层次的敌人,他就得斩杀九千三百六十头活尸,才能堪堪提升一点属性!
想要提升至十二级的话,最少也得斩杀九万三千六百头活尸!
这个数据,想一想就令人绝望。就算他真的肯耐心斩杀十万活尸,升到了十二级后,再想靠斩杀活尸升级,杀敌数量又得翻上2。6倍!那庞大的数据,更加令人绝望!时间方面,也将是旷日持久。
所以,想靠斩杀活尸来升级变强是绝不可行的。
别说活尸了,就算是有灵魂能量可供吞噬的正常生物,以李庆现在的级别,想要继续强化属性,也得斩杀成百上千的普通敌人,才能提升一点属性。这当真要屠掉九百万,才能成为雄中雄。
当然,如果是高手的话,就得另当别论了。
斩杀一个跟他同级的正常敌人,他差不多就能掠夺到提升一个属性点的能量。斩杀实力强过他的高手,提升的属性会更多一点。
但问题是,他现在已经是十级黑骑士了,哪来那么多同级甚至更强的敌人让他斩杀?
要知道,无论哪个位面,数量最多的,永远是五级以下的炮灰阶层。十级这个实力级别,即使只是战职,在卡伦多大陆,也能算一方小高手,能被中小贵族倚为心腹。
十二三级的,就是大高手,连大贵族也要用心结纳,甚至能侪身中小贵族阶层。
十六级以上,更是威震一方的大强者,基本上都是大势力的支柱型武力,受人尊敬,身份崇高。也很容易凭借自身的强大实力,获取领地、财富、爵位。
卡伦多大陆是这个情况,其它有着超自然能力的异位面,想来也应该不会有太大不同。
十级以上的强者,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轻易动不得。否则很容易引发严重后果。
再说了,李庆现在已经没了血髓能量护体,那临时性的不死之身算是没有了,也无法再尽情挥霍超凡技能。以他的真实实力,基本上也不可能打得过十六级以上的高阶强者。
所以今后该如何继续强化,还真是一个大难题。
不过话说回来,李庆从获得力量种子至今,就算把呆在卡伦多大陆的近两个月时间都算上,也才不到三个月而已。
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他就从一个身体瘦弱单薄的文弱学生,依靠黑骑士天赋和种种难得的机遇,变成了一位强大的十级黑骑士。哪怕他只是战职,这晋升的速度不说旷古绝今,至少也能算百年难得一见。
按说他也该知足了。要知道,他不但自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便像坐火箭一样强大起来,还帮助楚灵风获得了飞一般的提升。这份成就,已足够令无数苦修十几二十年,人到中年耗尽潜力也才堪堪达到十级的强者们羡慕嫉妒恨了。
就连神圣血脉者安格瑞娜,也都远远比不上他。
不过,一想到苏苏的敌人中,还有天灾君主这种超神强者,李庆心里就有种难言的紧迫感,就越发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变得更加强大。
可惜苏苏对此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她说道:“其实,到了你现在这个实力层次,除了斩杀同级和更高级的强者,还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强大起来。嗯,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得到类似血髓一样,能够快速提升实力的宝物。但那种层次的宝物,即使在超自然能量充沛的位面,也是非常稀有的。可遇而不可求。”
李庆失望道:“除了斩杀强敌,以及寻到类似血髓的宝物之外,就真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苏苏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道:“骑士,其实你提升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多少天赋卓绝的天才,多少天生神圣的真神血裔,都不可能像你一样这么快就变强。你真的不必那么着急的。”
“但苏苏你的敌人太多了啊!”李庆摇头苦笑:“以前放逐你的那些神灵,就已经是个麻烦了。他们肯定还会再派人前来地球追杀你。这趟又冒了个天灾君主出来……那家伙可是个超神强者啊!就算心性差了点,思维混乱了些,可力量却是实打实的。还擅长散播瘟疫……”
说到这里,他突然脸色一变:“糟糕!那触手怪跟着我们来了地球,虽然被苏苏你解决了,可是地球的位面坐标,该不会已经被天灾君主掌握了吧?要真是这样,天灾君主那混蛋只要在地球上散播一场活尸瘟疫……”
便连一直在后座安安静静地听着李庆和苏苏说话的楚灵风,闻言也不禁变了脸色。
之前那触手怪挂得太轻松,连异界之门都没踏出来,就已经变成了一具空壳。以至于李庆和楚灵风直到现在,方才后知后觉地想到此事。
一想到活尸瘟疫在地球肆虐,全球陷入生化危机的末日场面,李庆和楚灵风顿时不寒而栗。
“安心啦!”苏苏听得李庆说起,是为了她的安危,才迫不及待地想要变强,心里顿时美滋滋乐开了花。
又见李庆因天灾君主而担忧起来,她便轻轻拍了拍了李庆的胳膊,甜笑着说道:“那个触手怪还在异界之门中的位面通道里时,就已经被我震散了灵魂。天灾君主是不可能只通过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就锁定地球的位面坐标的。你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的。”
“没有灵魂的躯壳,不能用来定位吗?”李庆仍有些忧心,问道:“可万一那触手怪的肉身躯壳上,也有天灾君主留下的精神烙印之类的东西呢?”
“没有啦!你别胡思乱想了。”
苏苏收起笑意,以罕有的认真眼神看着李庆,正色道:“骑士,在这种大事上,我不会大意的。我可以向你保证,那只触手怪,现在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副空空的躯壳,身上没有任何精神烙印。
“你别忘了,我的另一半灵魂化身,在灾难权杖的灵异空间中,可是连天灾君主的灵魂分身都能强制驱逐的。而我的灵魂强度,与那个女人不相上下。
“所以就算天灾君主原本在触手怪身上留下了什么精神烙印,又怎可能逃过我的轰杀?早就彻底粉碎了。骑士你大可以放心。”
见苏苏如此认真地作出保证,又想起黑暗女王当日驱逐天灾君主灵魂分身的场面,李庆这才长呼一口气,放下心来。从后视镜看去,只见坐在后座的楚灵风,也是刚刚松了口气的样子。
一时间,李庆既是庆幸,又是后怕。
庆幸的是苏苏在异界之门中就粉碎了那触手怪的灵魂,令天灾君主无法通过触手怪定位地球的位面坐标。
后怕的是,如果没有苏苏的及时反应,一旦那触手怪踏出了异界之门,哪怕李庆能够轻松将之轰杀,地球的位面坐标,恐怕也将落入天灾君主手中。
到了那个时候,等待地球的,恐怕就是如同卡伦多一样的活尸末日了。
“还好苏苏及时出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也将成为毁灭人类的罪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能以为有苏苏在,就万事大吉。以后再次进行位面旅行的话,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小心再小心,绝不能再让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混进异界之门了……”
……
当李庆驾车载着苏苏和楚灵风进入市区,准备先去买几身衣服时,遥远的时空界限之外,某个神秘而恢弘的殿堂之中,一场讨论正在数十个强大的存在之间展开。
“那个名为地球的位面,排斥一切超凡力量。就连传奇,在降临那个位面之后,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失去绝大部分力量。尤其是传奇施法者,受到的压制更大。所以,下一次,不能再派遣施法者前去。也不能再派遣传奇。以免造成无谓的牺牲。”
“不派遣传奇是明智的。但我不同意不派遣施法者。没有施法者,只凭战职,无论如何不可能杀死毁灭魔王。”
“我同意。战职不能携带强大的魔法武器,也无法施放超凡能力,因此不具备摧毁灵魂的能力。而不能摧毁灵魂,就算用物理攻击斩杀了毁灭魔王的肉身,也是无济于事。所以,必须派遣施法者。”
“萨隆死亡之前,已经解析出了一点位面规则,能够施放低阶法术,以及制造低阶的魔法物品。他的研究成果,已经通过灵魂碎片传递回来。在他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合我们诸神之力,可以破解更多的规则。足以使下次派遣的施法者,在降临之后不久,就能恢复施放三到四级法术的能力。所以,派遣施法者,势在必行。”
“我也有个建议。在派遣下一批的猎杀者前往地球之前,先让他们好好学习一下萨隆等人传递回来的,关于地球的各种知识,以便于他们更好的融入到当地环境之中。等到他们恢复一定的实力后,还可以利用当地某些土著对超自然力量的向往,利诱一批地球土著,联合起来袭杀毁灭魔王。”
“同意。”
“赞成。”
“附议……”
第230章 我喜欢他就可以了()
“李庆,来,试试这件衣服。”
某著名商业广场里的一家男装店中,李庆正拿着一件上衣往身上比划,就听苏苏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回头一看,只见苏苏笑眯眯地朝着他招着手儿。
换上了一身新买的短袖t恤、高腰牛仔裤的楚灵风站在苏苏身旁,双手平举着一只衣架,那衣架上赫然挂着一件白色立领双排扣修身长风衣。
“白色?”李庆眼角跳了跳,“还长风衣?这风骚值略高了吧?”
他本想假装没有听到,无奈苏苏叫着他的名字连连招手,楚灵风也像舞旗一样,举着那白风衣冲他晃个不停,只好不情不愿地蹭了过去。
“我说,你们不会想让我穿着这件衣服出门吧?”他一脸苦闷地说道:“我觉得白色不怎么衬我啊!我唇红齿白斯斯文文的,长相本来就略文弱。再整一身白的,那是不是太娘炮了点?有损我庆大官人英明神武的形象啊!”
李庆从前虽然砍起人来凶残狂暴,经常让人忽略了他的长相,但正如他自己所说,他还真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文弱相貌,一看就知道是个读书人。只是战斗时那凶残冷酷的作风,漠然无情的眼神,压过了他的长相而已。
“你现在已经不白了。”
苏苏踮起脚尖,伸手掐住李庆的脸颊,往两边轻轻一拉,嘻嘻笑道:“骑士,你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小白脸啦。难道你没有察觉,你皮肤已经变成古铜色了吗?配白色衣服刚刚好哦!”
“古铜色?”李庆一呆,连忙往旁边的镜子里瞥了一眼,果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已与过去截然不同,他摸着下巴上的短胡茬,喃喃自语:“怎么变化这么大?简直就跟白面古天乐变成了黑脸古天乐似的……”
他却是忽略了自己在卡伦多大陆的那一个多月时光,动不动就跋山涉水,远行千里,成天都在户外日晒雨淋。尤其是最后在慕兰城外的那一个月,更是有二十多天时间,天天都在顶着烈日砍活尸。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他从前那唇红齿白斯斯文文的文弱形象,早已变成了皮肤古铜,面部线条棱角分明的硬朗派。
只是他早习惯了自己过去的形象,一时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罢了。直到苏苏提醒,他才猛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呐,以你现在的硬朗气质,剽悍身材,穿深色衣服呢,就跟个黑/社会打手似的,太凶残太暴力了。”
苏苏从楚灵风手中拿过那件白风衣,笑眯眯地说道:“不过穿上这身白风衣呢,就能让你的气质变得柔和一些。不但能收敛起你的凶残冷硬,还能将你衬出几分高贵优雅,让你帅得像个白马王子一样……”
“苏苏啊……”李庆手指刮着下巴上硬硬的胡茬,低头凝视着苏苏,缓缓说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粗糙的皮肤,凌乱的疤痕,唏嘘的胡渣子,乱糟糟的头发,凌厉的眼神,破破烂烂挂满血肉和骨片的铠甲……才是属于黑骑士的浪漫。白马王子什么的,都是无谓的卖弄风骚……怎么你今天的审美观,就变得跟以前不同了呢?”
“人家长大了嘛!”苏苏毫不脸红,振振有辞地说道:“长大了,审美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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