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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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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每一次的离别也是会让人伤感的,尤其,他刚刚有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儿,他想要留下来,第一次厌烦了旅行。
问明白缘由的郑嘉轩没有马上应允什么,他更早地想到兄弟之间的离别,他们还小,才会无能力地依附他,听从他的一切安排,但人到底是有着自己的思想的,他也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们,分开是早晚的事情,如同树大分枝一样。
“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你随时都可以留下来。”郑嘉轩这样许诺。
几年后,郑嘉谦在另外一个城市留下,郑嘉轩却没有因此停留,他带着还愿意跟他走的郑嘉翼一起走,只是给同样选择留下的郑彩一些钱,她既然选择在这里嫁人,以后的日子,他这个做兄长的唯一能给的或许也就是钱财了。
留下了他们的通讯地址,却没办法约定收信的位置,或许哪一天,因为这样简陋的联络渠道,兄弟之间的联系就会断绝,郑嘉翼也大了些,有着小小的伤感情绪,想到再也不会见到的哥哥姐姐,微微红了眼圈儿。
动荡不安的社会,每一次离别都可能是永诀。
“大哥为什么要一直走,为什么不能一起留下呢?”郑嘉翼抓紧郑嘉轩的衣角,长兄如父,对他来说,这一点最为恰当,在他生命中扮演父亲角色最多的便是这位长兄,所以他更依赖他。
“我不想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终点啊。”郑嘉轩笑了笑,看着有些蒙圈儿的郑嘉翼,他的目光中也有笑意,弟弟妹妹跟自己都不太像啊,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所以总是要分开的,不管生离,无论死别。
又过了一些年,郑嘉翼也在某个地方停下了脚步,重复着哥哥姐姐送走大哥的样子,目送大哥离开,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娇俏的少女,跟他肩并肩站着,目送的眼神中没有半分阴霾。
“这里很安定的,为什么大哥还要走啊?”
“或许是因为,他的心不安定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两章,尽可以当番外看。
惯例我还是会有一番外奉上。
留言好少啊!偷偷窥屏都不过瘾,唉。。。 。。。(哀怨脸)我觉得每次存稿你们就不爱理我,小妖精们,你们要怎样?
存稿中。。。 。。。
第445章()
“哎哎哎; 跑慢点儿啊!”
坏小子在前头跑着,胖墩墩的身材完全不影响他的速度,看着他以一种胖子特有的灵活跑到了前头,后面跟着的老太太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
她的儿媳妇扶着她; 说:“别管他; 您慢点儿走。”
儿媳妇担心地看着老太太的脚; 她是见过的,老太太的脚不好; 据说是以前那个时候缠了小脚,哪怕后来放开了; 也试图正骨,但时间长了,骨头都长得畸形了,哪里是那么好放的。
以至于如今的鞋子除非是手工的布鞋,不然老太太穿了都不舒服; 走一段路脚就要疼的。
说到底; 还是那个年代不好。
自小就生长在和平社会的儿媳妇,除了从历史课本上看到一些关于那个时代的事情,更多的只能是从老太太的身边听来了。
她是历史系的; 对这些的兴趣挺浓; 也就更喜欢听老太太讲古; 因为这个,婆媳两个的关系跟母女一样,相处得极好。
逛公园是个日常; 逛完之后儿媳妇先带着老太太回去了,她的脚不能够走太多路,倒是坏小子,这会儿拿着他舅舅给买的水枪正跟别的孩子玩儿得正欢,跟他说话都不在意。
“这臭小子,回去非教训他不可。”叮嘱了弟弟两句,儿媳妇就先带着老太太回家,嘴里还不住抱怨。
“可别说,我大孙子好着呐。”老太太笑着阻止,慈眉善目的脸上,一双眼还亮着,早都看出来儿媳妇的言不由衷,语气里的喜爱真是挡都挡不住。
儿媳妇借故抱怨了两句老太太的偏心,有了孙子,真是媳妇都不要了。
“哪能不要啊,这么好的媳妇,我是打着灯笼才找到的啊!”老太太这样说着,拍了拍儿媳妇搀着自己的手背。
回到家中,儿媳妇就去做饭,三居室的房子面积不小,古色古香的布置并不合时下人的喜欢,但到底是老爷子的喜好,每次听到老太太讲老爷子的事情,总会让儿媳妇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丈夫,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老爷子什么都好,就是去世太早,都没来得及见到自己这个儿媳妇,更不用说她生下来的大胖孙子了。
吃饭的时候,儿媳妇专门盛出来两人份儿的饭菜端到老太太的屋子里头去,老太太从来不跟大家一桌吃饭,要说守着老传统男女分桌,其实也不是,只是她更想跟老爷子的牌位说说话吧。
要说家里头有什么最开始不习惯的,便是老太太把老爷子的牌位放在自己的卧室了,每天对着,不说膈应不膈应,到底是让人感觉怪怪的。
但是看过家里头的神龛之后,儿媳妇也多了几分理解,老人家嘛,又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迷信点儿啥,也不花什么钱,也算是个寄托了。
不看别人家老太太都没自家的可爱吗?就是笑容笑出来的褶子,都没自家的老太太平整。
房门一关,老太太坐在小桌旁,饭菜都是热腾腾的,正对面的牌位冷冰冰的,上面只有同样冰冷的三个字“郑嘉轩”。
没有着急动筷子,老太太看着牌位,轻声念叨:“快吃饭吧,这可是你儿媳妇亲手做的,她的手艺还好,你儿子爱吃… …”
空旷的房间中,这些念叨并没有回响,但是老太太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重逢,她那时候的欣喜,这会儿都还能记起。
郑嘉轩是个怎样的人呢?她自从搬到那座庄园就见过他了,清俊少年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都更能干,她总是偷偷从窗子张望,最开始那一份说不清楚的好奇谁知道是为什么呢?
后来就觉得他比别人更熟悉,更想让人亲近,再后来,就是被鬼迷了,她那时候模模糊糊的还是能够感知到一些,那鬼是认识郑嘉轩的,但好像没什么恶意。
母亲因为这事生气的时候,也是她轻声劝慰,她不想追究他的错,这本就不是他的错。
再后来,那个小院子里,隔着一道门听着他跟母亲说话,说了什么她都记在心里,她见他要走,出声换得他回顾,却到底还是什么都不敢说,就连那一声唤的也是自家亲娘。
“娘,我要学这个,我会好好侍奉大仙。”
她头一次这样坚定执拗,她知道母亲的顾虑是什么,这些大仙,未必有坏心,但为了让人通窍,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总会设下各种磨难,这便是“点化”。
母亲之所以沦为寡妇,便是这些磨难之一,其他的疾病不顺,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或许正因为明了这些,母亲做事总是不积极,不乐意帮那仙家结缘度人,好像赌气一样,除非没钱,否则绝对不帮手,也不让自己信这个,不肯让她也受那些苦。
可是,那些苦有什么呢?如能为他解困,怎样都是值得的。
或许上天怜她这一点念想,总还是在多年后让他们重逢了。
那一天,母亲被人胁迫做事,她被人捉着,两人都知道无论成与不成,都未必能够落得好,却又无奈,这世道,女子何其弱也。
便是大仙的力量,也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的,何况那些大仙度人是为了结善缘,又怎么肯轻易害人。
说到底,借用来的力量不能够随心所欲。
“相识一场,总不能看着你们受难。”他救下了他们,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厉害身手,如英雄一般救了她们。
母亲叹息一声,知道她的心思,最终成全了她,硬是把她托付给了他。
郑嘉轩——郑嘉轩——郑嘉轩——
想到这个名字,心里都是甜的。
老太太笑起来,满口的假牙洁白如雪,她拿起筷子不紧不慢地把饭菜分成了两份儿,端起一份儿自己吃。
一道橘红色的身影呲溜一下从窗口处奔来,直接跳上了桌子,蓬松的毛发乍一看好像松鼠一样,细细看才发现这狗儿一样的大小并不是城市中常见的宠物类型。
“我还说你不来了呐,今儿怎么回来了?”
老太太笑着,把另一份儿饭菜推过去一些,嘱咐道:“小心烫。”
灵性的黑眼睛看着老太太,也没什么推拒的心思,黄鼠狼端正蹲坐在桌上,然后人儿一样拿着勺子吃饭菜,只是爪子不便,到底不是那么稳当,时常有饭菜掉落桌面,它也不去捡,老太太也不责怪,再给它填上新的。
“没想到你今天还真回来了,没准备鸡,晚上还来吃吗?我亲自给你**吃,你以前最爱吃我做的鸡了,不放辣子。”
想到这小东西被他宠着的时候,就他爱故意逗弄,明明说对方“跟个人儿一样”,知道它吃不了辣子,还总爱让她做辣子鸡吃,让它看着眼馋,闹得它“吱吱”叫,真生气了,还得他亲自去哄。
那时候,她还有些醋呐,可后来… …
“这么多年了,也就你我能够记着他了。”
放下筷子,看着黄鼠狼吃完饭,老太太起身拉开牌位桌下方的抽屉,拿出一把梳子招呼黄鼠狼过来,“来,我给你通通发。”
黄鼠狼通人性一样,真的窜了过来,大约是因为吃饱了,动作有些懒洋洋的,看着不那么伶俐。
老太太认真地给黄鼠狼梳着毛发,一边梳一边柔声跟它说话,把它当个孩子一样哄着,哪怕它的实际年龄已经不小了,比她的儿子还大呐。
“你在外这么多年,也不成个家,只想着求仙问道可不行啊,跟他似的,唉… …老二都成家了,有儿子了,你还单着,他要是在,也会念叨你的。”
明亮的黑眼睛眯着,不是那么在意,成什么家,它可是要成仙的!爪子搭在牌位的底座上,那个人,要是能成仙就好了。
第一次被逮住就说它跟个人儿似的,可是让它欢喜死了,若没有他,它还不知道要熬多久才能“像个人”。
“奶奶,你吃好了吗?”胖墩墩的坏小子没敲门就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卧在供桌上的橘红皮毛黄鼠狼,睁大了眼睛,也没叫,跑过来问:“这是哪家的猫?尾巴这么粗!”
黄鼠狼不忿地睁开眼看他,这就是他弟那蠢儿子!它是猫吗?它是猫吗?
“这可不是猫,这是你大伯。”老太太认真地对孙子说。
胖孙子还不懂事儿,在奶奶的要求下,老老实实叫了一声“大伯”,换得“大伯”一个满意的眼神儿,然后当天晚上就得到了“大伯”分给他的鸡腿。
自那以后,胖孙子就不太爱往外跑了,总是跟“大伯”一起陪奶奶吃饭,还会学着奶奶的样子给“大伯”“梳头”。
没几日,老太太去了,这样大的年龄,算是喜丧了,办事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多少悲色,人嘛,总要走这一遭的。
葬礼办得不是那么热闹,现在都是火葬了,看着骨灰盒入葬就算是不错的了,事实上他们看到的只是买下来的墓地上那一块儿有照片的墓碑。
“大伯怎么没来?”胖孙子哭也哭过了,心思一转,就开始认人,视线放低,没有找到大伯那耀眼的身影。
听到他嘀咕的父亲本来要安抚的手顿在了儿子的头顶,悄悄问:“你见过你大伯了?”
“见了啊,大伯可好看了!”
“蠢东西,男人能夸好看吗?要说我帅!”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走过来拍了一下胖孙子的头,看似不留情的拍,其实没用多少力。
旁边儿的父亲有些尴尬,看着比自己还年轻风骚的男人,那个“大哥”实在叫不出来,有一个黄鼠狼大哥,还是能够变成人形的黄鼠狼大哥,这简直是… …好吧,他的三观早都颠覆了,现在还无法相信科学,都是爸妈还有大哥的锅!
短暂的相聚很快就是分别,他知道大哥不太喜欢变成人形,看着他匆匆离去也没多想,直到后来见到被儿子抱在怀里的“大伯”。
很好,看样子应该跟妻子解释一下,关于她一直崇拜敬仰的公公是怎样一个伟大的人。
能够看到神龛中黄鼠狼神像都不动摇的妻子,或许很能够理解为什么他会有一个黄鼠狼做大哥。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黄鼠狼这种黄大仙儿想要变成人,要先有人说它“像个人”。
成精不易,且行且珍惜!
存稿中。。。 。。。
今天看了大家留言,赶紧上来说一声,男主并不是会捉鬼,且有什么力量要看当前世界允许什么,一直用精神力不过是因为精神力好用。
至于金城这里,寻常人让你教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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