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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悲歌-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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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既然双方只是单纯的切磋一下武艺,那么只要设定一个简单的输赢规则便成。这样既不会为了分出输赢,而失手误伤到对方,同时又可以痛快淋漓的较量一番。

    吉伦威尔微微点头同意,随后也将那柄背在身后的瑟雷兹克斩剑举过胸前,双手紧握巨剑,剑锋笔直朝上。这柄巨剑虽比不上王者之剑拥有轻盈且锐利的优势,但它的优势却在于压倒性的力量。

    双手剑是剑系的一种,因需要巨大的空间来挥动,又需要两只手握,因此得名。

    佣兵所使用的最著名的双手剑,也是最笨重的武器之一。双手剑十分巨大,你不可能一只手握着剑挥舞自如,两只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它的威力。

    而且,由于双手剑的剑身很长,因此骑士也可以像使矛那样使双手剑,所以,一度双手剑成为雇佣兵冲锋陷阵的必选武器。在骑士的信仰中,双手剑也逐渐变成一种强大的保卫力量的象征。

    一把双手剑在一个骑士的手里,它就是最有效的杀人工具。而且,使双手剑需要专门的技巧,剑手得经过一定的训练才能掌握。双手剑适合用于冲锋陷阵。

    两人面对站立,各自坚剑当胸,提剑示礼。

    两名骑士身上的防具都差不多,只是手中武器不同。吉伦威尔持双手巨剑,长五英尺,重五十余磅;而布莱蒙王子却右手单握宝剑,连柄长只四尺,左手持小圆盾,显然更为轻便灵活,攻防兼备。

    吉伦威尔与布莱蒙王子双方对峙了一会,却一时没有动手。似乎都在等对方先出手,从而寻找对手露出的破绽。

    气氛一触即发!

    却是布莱蒙王子先沉不住气,他把身子一伏,把上半身掩在盾牌后,不露破绽,疾进趟两步,单手剑一记直刺,如毒蛇吐信,当胸刺去。

    吉伦威尔面对进攻,却神色冷静,只是一退,便退出攻击的距离。

    布莱蒙王子一击不中,脚步一垫,又追一步,左手发力持盾砸去,右手剑蓄势待击。

    盾牌攻击面大,被攻击者不能侧避,且吉伦威尔退势已尽,也不能再退,再退就将失去重心,那时只要布莱蒙王子持剑进攻,吉伦威尔的局面就会非常被动。

    吉伦威尔面对进退两难这样的局面,却是不慌忙,只是持重剑迎面一刺,中正刚劲,锋锐击在圆盾正中,发出“嘭”的一声大响,劲力透背而出,这却是剑技中的钝劲,一种较为少见的发劲方法,可以起到击退的效果。

    布莱蒙王子受此一击,从圆盾上透过的劲力直逼而来,欲进不能,欲退却又不甘,却不防肌肉被僵直住动弹不得。

    吉伦威尔却不趁此猛攻,只是抖腕圈剑回收,然后击腕当胸又是一剑直刺,这一剑如峻峰乍突,怒枝斜指,流星梭月,又刺在圆盾正中,这次剑击无声无息。只是剑尖却直透盾面,透穿三寸,却是一剑刺穿了布莱蒙王子的盾牌。

    要知道布莱蒙王子的圆盾,虽然不是通体金属,只是在硬木外蒙了一层金属制成,但是能够一剑刺穿,也够骇人听闻了,如每剑都能达到这种效果,骑士身上引以为傲的重甲和盾牌岂不是都成了摆设。

    “这一剑威力强悍,”布莱蒙王子看了看自己的对手感慨道,“若不是有此防具,恐怕我已经输了。”

    “殿下谦虚了,”吉伦威尔顺势收回剑锋。“若是没有手中盾牌,以殿下的身手也能轻易的躲开。”

    布莱蒙王子丢掉左手中出现裂痕的圆盾,随即从左边腰间的剑鞘中取出一把精致的短剑。“吉伦威尔阁下,不介意我用两把剑吧?”王子在空中随意的挥舞了几下左手中的短剑。

    剑多用单手握剑,或者是双手握剑,而双手使剑却是一种很少见的武艺。布莱蒙王子是整个斯瓦迪亚王国十分少见的双手使剑的骑士之一,而传授他这门技艺的导师则是近卫骑士团团长凯恩男爵。

    双手握剑与双手使剑截然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双手握住一把比较笨重的巨剑,而另一个则是双手分别握有较为轻盈的长剑或短剑。

    双手使剑却是剑术中最难学习的一门技巧,因为这不只要练习者付出十倍于别人的努力和时间,用来磨合双手之间的灵活配合,而且还需要持剑者拥有极其敏捷的身手和上帝赐予他的天赋。

    “既然是比武切磋,自然可以随意使用武器。”说着吉伦威尔踱步上前,并以迅雷之势将手中重剑朝着对面的胸甲直刺而去。

    布莱蒙王子也不避让,而是举剑迎上,意图挑开对方刺来的锐利剑锋。吉伦威尔的剑锋则转而至,只见王子右手提剑一挑,两剑相击,吉伦威尔手中的重剑微微的向上偏移。

    刹时间,一道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树林里响起,宽厚的剑刃摩擦着王子右肩处的银白色盔甲疾驰而过,只见盔甲上一道火星飞溅而起。

    避过此剑,布莱蒙王子左手执短剑,顺势朝着近在咫尺的吉伦威尔的胸口刺去。此击若中,胜负便定。

    剑锋与吉伦威尔的距离不过五英寸,他想要侧身避让已经来不及了,虽然有坚硬胸甲防护,但若是并击中要害部位,这场比武切磋他便已经输了。

    这时,吉伦威尔做出了决定,他也不避让,而是迎步上前,同时蓄力将手中的巨剑横向王子的颈部,就在王子剑锋刺在他胸前的盔甲上时,他的巨剑也抵在了王子右侧的颈部下。

    这场林间的比武切磋以双方打成平手而结束。

    布莱蒙王子似有无奈地轻笑一声,随后撤回剑锋,将两把武器重新收回剑鞘中。“不愧是冠军骑士,在已经完败的局面下,居然还能够力缆狂澜扳回败局。”

    “殿下过誉了,我刚才只不过是做出了最坏的打算。”吉伦威尔也将抵在王子颈脖下巨剑收回,重新将其背在身后。

    “也是最荣誉的。”布莱蒙王子正色直言。“如果在战场上,骑士们都能够向阁下一样,做出如此英勇无畏的壮举,试问整个卡拉迪亚大陆谁能阻挡斯瓦迪亚骑士的铁蹄。”

    对于王子给予的夸赞,吉伦威尔听而不语。他并不能肯定如果是在战场上,自己是否也能够做出刚才那般不畏生死的壮烈举动。毕竟刚才只不过是比武切磋,并不是真正的生死相搏。

    “吉伦威尔阁下,随我一起南征吧!”布莱蒙王子诚恳的邀请道。“国家需要像你这样优秀而善战的骑士。”

    “感谢殿下的赏识,虽然我也希望能够奔赴南征的战场建功立业,”吉伦威尔坦诚相告。“但作为一名效忠于哈伦哥斯公爵的骑士,我的职责和荣誉告诉我,没有大人的准许我是绝不会离开的。”

    “你是一个值得敬佩的骑士,”布莱蒙王子拍着吉伦威尔的肩膀说。“你的忠诚和荣誉,都无愧于‘冠军骑士’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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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8章:(改变计划)罗格斯() 
本章人物:(罗格斯·哈伦哥斯)、(格里芬·普拉伊斯)、(拉尔夫·马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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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8章:(改变计划)

    此时,正值正午。天上没有一丝云彩,空间没有一丝微风,空气仿佛凝滞了。

    哈伦哥斯堡城内某间地处偏僻的旅店内,几个衣着华丽的身影正在二楼某间客房内争吵着,门外有几名骑士负责看守。

    “该死的,”拉尔夫·马格斯气急败坏的宣泄着。“这老家伙怎么看上去一点病态都没有?”从他进入城堡,看到哈伦哥斯公爵的第一眼,就像是一个鼓起的气囊,随时要爆发似的。

    “确实很奇怪。”普拉伊斯男爵皱眉寻思。到底是哪出了问题?整个事情已经变得完全失去了掌控。

    “你不是说他就快要入土了吗?”马格斯的声音由低而高,渐渐地吼叫起来,脸色涨红,渐而发育,颈子涨大得像要爆炸的样子。“可我怎么瞧着,这个老杂种根本就没有一点毛病?”

    普拉伊斯男爵捏着他的八撇胡须思索着:大人的计划可能要因此而落空,若是哈伦哥斯公爵的病被治好了,又或者说老家伙根本就没有生病,那可真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他不敢在往下去想。

    “蠢货,你能小点声吗?”站在窗前的罗格斯·哈伦哥斯不安的环顾四周,然后他关上窗户,压低声音抱怨道。“你想找死没人拦着你,尽管去外面大声嚷嚷,别在这连累我们!”

    “怎么?你怕了?”胖子男爵深深地吸了口气,放松下来,不无讥讽地说,“罗格斯,你若是连这点胆量都没有,还想成为南部行省的继承人?”

    “我真是受够了你这头蠢猪,”罗格斯的眼睛变暗了,突然闪烁了一下,又变得漆黑,接着姗起了不可遏制的怒火。“既然你不怕,那你现在就滚出去把你刚才说的话,大声在城堡里喊出来啊!”

    当‘蠢猪’这个极具侮辱性的单词从罗格斯口中吐出时。这句话惹怒了他,胖子男爵突然想大声喊叫,他想打人,他想摔东西,他甚至想抄起一把菜刀剁了面前这个侮辱他的男子。

    霎时间,胖子变的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鼻翼由于内心激动张得大大的,额上冒出豆大的汗珠,一条深深的皱纹从紧咬着的嘴唇向气势汹汹地往前突出的下巴伸展过去。

    “罗格斯你不用激我,迟早有一天我会让侮辱过我的人付出代价的。”拉尔夫·马格斯活像一只忿怒的随时准备扑上去咬人的野兽。“我向诸神起誓,迟早会有人为此付出代价的。”

    “我期待那一天的到来。”罗格斯轻视的看了对方一眼。至始至终他都没把面前这个又胖又蠢的肥猪放在眼里,他相信不出五个回合,他就能把这头蠢货像杀猪一样的宰了他。

    气愤不已的拉尔夫霍然起身,顶着硕大的酒桶肚再次强调道。“你最好记住,马格斯家族一向言出必行。”

    “够了,你们两个能不能消停会!”格里芬·普拉伊斯粗暴的打断道,“都给我坐下,安静地听我说……”

    “艾伦那个家伙骗了我们,”马格斯根本不等对方说完,他愤愤不平地嚷道。“我真该把他的妹妹和母亲一块给操/烂了,然后在把她们的奶/子割下来送给他,让他知道违背我们的下场。”

    马格斯男爵的特殊爱好在斯瓦迪亚贵族当中几乎是人尽皆知,他喜欢用各种变/态,以及一些极其残忍的手段来玩弄那些妓/女或者是他买来的奴隶,甚至连其领地内自由民的女孩也难逃他的魔爪。

    “等你回去在操她们也不迟,反正她们现在都被关在你的城堡里,到时候你想怎么玩弄她们都行。”格里芬男爵的声音中带上了浓重的嫌恶语调。“但是这件事一定得找这位书记官问个清楚。”

    罗格斯有些担忧的提醒道:“他会不会已经将我们的事都告诉老家伙?”他的脸色忽然变得阴沉下来,眼神也黯淡,就像晴朗的天空猛然遮上了一片乌云。他是在害怕,害怕事情败露后的下场。

    “不可能,”反驳的话语脱口而出,格里芬突然下了结论。“如果事情败露了话,老家伙不可能没有一点行动。”

    “你没看见当时吉伦威尔看我的眼神吗?”罗格斯再次提醒道,“从他的目光中,我看到了寒冷透骨的杀气。他一定是知道了什么,又或者是发现了什么。”

    “别忘了,他一向都不喜欢你,”格里芬语气不温不火的说。“难道你不记得十年前,你差点把你叔叔的儿子给淹死的事?如果不是吉伦威尔的出现,恐怕你的阴谋就已经得逞了。”

    “那只不过是个意外!”罗格斯的语调坚定无比。“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

    ·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夏天,罗格斯带着他年仅四岁的表弟一起去河边捕鱼,当时年幼的艾瑞斯就坐在河边的一块石头上,罗格斯则赤脚在半腰身的河水里捞鱼。

    罗格斯将捕到的鱼儿扔向岸边,艾瑞斯则跑过去负责将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儿拾起,并装进一个用来装鱼的篓筐里。那天中午他们捕到了很多鱼,小艾瑞斯玩的很开心。

    当一条又大又肥的鲤鱼丢上岸边的时候,艾瑞斯欣喜的跑过去抓它,但这条大鱼的力气很大,并且不停的摆动着鱼尾,大鲤鱼从艾瑞斯的手中挣脱掉,并在河边的石地上不停的往河边跳去。

    艾瑞斯则跟着鱼儿身后一路追去,就这样意外发生了,艾瑞斯脚下一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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