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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话事人-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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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笔下,有着远古洪荒的呜咽、赤子冒险的真心、悬疑盗墓的诡秘、其雄奇瑰丽的独特风格、汪洋恣肆的奇崛想象,迅速掀起“搜神热”及“盗墓热”;他的作品,几乎本本都开创了风靡一时,不,或许我们还不能盖棺定论,因为这朵奇葩的所有书籍仍在更新!仍在更新,绽放无敌光芒!风靡一时的流派都还不足以盖全,给香港文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这就是赢病己。一部《搜神记》,奠定了赢病己的作家地位,可谓“香港蒲松龄”。这和他笔下的如出一辙,同样凌厉,同样传奇。在赢病己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宏大,看到精巧,看到各种不可思议,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体会到一个年轻人的锋芒。锋利,肆无忌惮。这种带着杀气的放纵能一下子击穿套中人的外壳,让我们内心深处的压抑瞬间释放出来,跟着主角去经历生活之中无法想象的酣畅。

    他的搜神记是男人的战场!男人的奇幻!更有鬼吹灯深不可知,走到何种程度,我们拭目以待!

    今天,更让我及无数人,特别是无数女人,对他有了全新认知的事情发生了!

    他继由他口述:“奇幻”流之作的搜神记,“盗墓”流之作之后,再次在一日一夜间,红爆香江!

    他写新书了,一本跌破无数人眼镜的,是的,他在最辉煌,最让人期待的时刻,抛弃了男人的市场!抛弃了他的奇幻,抛弃了他的盗墓,改而篆写言情,一个毫无疑问是属于女人市场的另一极端!

    说实话,和很多人一样,在昨天听闻赢病己出新书的时候觉得非常激动和高兴,但当得知其竟然不是在写他擅长的奇幻与盗墓的时候,我很错愕,更让我呆了半响的是他竟然写了一本我们极其熟悉的言情!

    这不是胡闹嘛,据我所知写言情写的好的男作家少之又少,没有足够的阅历和感触真的极难。当时就真是替他捏了一把冷汗,可是作为他的书迷,还是忍不住买了一本支持一下,将通篇看下来。却发现写的非常非常的好,好到我为了它落泪!

    这代表什么?——这代表它真的是极好的。。。。。。

    通过同·居牵引出的构造。一改他以前的‘奇’‘诡’,超然于现今所有言情,包括琼瑶和亦舒都没有写出的纯净唯美的文字,描写了淡淡忧伤却深深感人的爱情,用淡淡的温馨与甜蜜来引发人们对纯情美好爱情的向往,这本的文字简单而动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平静但是很生动。同时流露出清新,健康的气息。和书名截然不同的是,它没出现泛滥的色情·文字,干净的一塌糊涂,结局又让人感动到灵魂的一种洗礼!!!!!

    直可称最动人文字,最感情漠漠的人、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那一刻,文字、爱情都不再软弱,而与政治、军事有了同等的力量!

    或许就像赢病己一书打的广告那样,这是一本全新的言情类型,名为纯爱的言情!也是开山之作!同样一定是最经典的纯爱,因为它诠释了纯爱的典范!

    三部截然不同,却已经在最短时间内流行,并且影响了无数读者和作者的,我认为他就是香港的第四大奇迹,现在是,将来也一定是!

    这篇文章得到数不清的读者一致认可,读来令人唏嘘。并且在最短的时间里,很多媒体报刊已经将此文引用,将赢病已命名为香港的第四大奇迹,而且是四大奇迹之一最具有潜力和最具有期待感的一位纯神鬼流作家!

    虽然一些人,一些三大奇迹的粉丝,或许是为偶像与一个年轻人齐名所不齿,或许因为羡慕嫉妒恨而腹议道,有没有那么夸张啊!可是他们很快的被打脸,因为这篇文章,不单只金庸亲自在明报提笔,点名叫好,更亲自写了一篇关于赢病己的事情,从打他进明报开始到现在以及未来的看法,详尽的披露出来,语调充斥着认可之意。

    对于“纯爱”的流行原因,老金在明报的“纯爱”专题中讨论认为,如今的人们在快节奏生活中搞拜金主义,使得原有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崩坏,人们心灵受到矫枉过正的创伤,而“纯爱”作品没有外在物质、利益的纠葛,爱人不带任何功利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抚慰了人们受伤的心灵,满足了他们内心的渴望,因此许多人对纯爱作品的评价都是:“它们让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有那样的美好。”

    “缺什么吆喝什么,这在当下并不少见”,金老表示,“生活中绿色、天然食品少了,我们就会呼唤‘纯绿色’、‘纯天然’,贪官多了我们就呼唤‘纯廉洁’,单纯的爱情少了,我们就呼唤‘纯爱’。生活的世界可能不那么纯了,于是‘纯’就开始流行了。”

    倪匡梁羽生等多达数十位的各类作家也纷纷在各种场合,或公开或私密的认可赢病己是一个‘奇迹;之实,哪怕一些没有当场肯定,也扬言不可骄傲自满应该继续谦虚前行,也说非常期待赢病己将来能走到哪一步,是否能超然于四大奇迹然不可知,但正如董千里说的那样,——让我们拭目以待!

    这种完全一面倒的认可,不单只让这些羡慕嫉妒恨或不明真相的群众愕然,也让整个香港社会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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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か【送给空姐最美好的礼物】() 
——

    终于完成了这本书,没有轻松,没有解脱,依旧在一种有点儿莫名的心情当中。

    我相信写下的这个故事能够感动许多人,也一定能够触动许多人心灵深处的可能已经遗忘的纯真,我会为之骄傲和自豪,因为我也是用自己可能已经淡忘的真诚去写下这个故事。

    我很期待,以三年为限,三年之后,三年过去,大家再次看这本书时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触,到时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有了变化。在上学的朋友可能已经踏足社会,现在还在寻觅自己另外一半的朋友也许已经生下一个大胖小子。我也会变,最大的变化和所有人一样,我的岁数又变大了。赵雅彤和赢风辉同样也在变,留学三年的岁月会对赵雅彤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留守三年,赢风辉的心态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我很感激朋友支持这个故事。也相信会有许多人并不认同这个故事,不认同的朋友们执著地认为现实是残酷的,美好的事物只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不相信,不幻想。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力,同样我也有。三年之后的我依旧会很“愚蠢”地继续相信现实中的某个角落会存在美好的事物,用这样的心态继续写这个故事。

    希望这个故事可以继续感动和我一样“愚蠢”的朋友,并且让更多的人“愚蠢”起来。

    最后同时,也特别送给和我一起“愚蠢”的那位朋友!

    落款——赢病己。

    ……

    其实在书店里,几个女生翻阅了几章便被空姐所俘虏的时候,赢病己一直在观察着,眼睛里不易觉察的火花一闪而熄。

    而赵雅芝也将信将疑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赵雅芝跟着看了一上午,赢病己也陪她看了一上午。不过她不用上学也尚不用去上班,所以可以一直看下去。一个大白天,总算看完了全书,最后感动地哭得稀里哗啦。

    在赢病己凝眸时,如波澜不兴的黑海。没想到赵雅芝反应那么大,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伸出双手,轻拥着她。让她感受着自己强健的心跳声和罕有的温柔。

    “赢病己——”赵雅芝泪眼婆娑地望着他,抽泣着道:“你,会不会学这赢风辉?”

    “我干嘛学他?”赢病己说道:“他应该学我才是!”

    “学你?学你什么?”赵雅芝抹了泪珠儿道。

    赢病己眨眨眼,对着她一脸正经的说道:“肯定是学我,霸道、坚强、博爱、勇往直前,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子,一定要,竖的不行来横的,横的不行就来滚的,手段千万种,总而言之绝不放手就是了!”

    赵雅芝破涕为笑。

    本来十分感人的情境,一下就被赢病己这番近乎**的言论彻底给崩碎了,赵雅芝在他怀里又气又恼,这人却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有时候偏生笑的时候,他能把人弄哭,偏生哭的时候,却又能叫人发笑,讨厌死了。

    轻拍了一下赢病己,以示自己的埋怨。

    赢病己见她又哭又笑的,神态甚是娇媚,心里反而有些许瘙痒。

    赵雅芝不理周围人注视的目光,眼下她陷入了自己的世界,近乎呢喃的细声问道:“你以后能向‘他’那样,叫我丫头么?”

    赢病己乐呵呵一笑,觉得还不赖,一直叫雅芝雅芝的反而觉得怪怪的,一点也不像恋人之间的称呼,有个亲昵的昵称也挺不错。

    见赢病己发笑的摸样,赵雅芝双眸如水,脸色如彩霞般鲜红,轻锤了他一下。

    赢病己才道:“那丫头,你就叫我病已吧。”

    “嗯~”轻嗯一声,赵雅芝脸上发烧,又羞又喜。

    双目如水轻看了他一眼,小口微张,吐气如兰,赵雅芝全身上下一股淡淡的芳香传进赢病己的鼻孔里,挠得他心里都痒痒的。

    偷偷看了他一眼,赵雅芝红唇一兮一张,低头唤了声:“病已~!”

    “哎~!”

    这声音——赢病己心中一荡,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却作怪的故意的拖长了音调应道。

    赵雅芝正低头呢。听见声音急忙抬头偷偷看了他一眼,却现他双眼微眯,脸上泛起一阵得意的笑,显然在想些什么不正经的事情。

    赵雅芝轻啐了一下,忽然感受到周围一圈的八卦目光,一下子清醒过来,顿时化作鹌鹑一样缩在了赢病己的怀里,想起刚才自己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哭了,而且、而且还……简直羞死个人了。

    赢病己嘿嘿连笑两声,在她手心里轻轻划拉几下,说道:“我们已经在这里你侬我侬,呆了老半天了,也是时候走了。”

    赵雅芝听得小脸泛起了红晕。

    赢病己没有选择让出版商给自己的书送给赵雅芝,而是打算亲自来书店买下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送给了她。

    顿了顿,赢病己轻轻拉起她的手,和她一起拿着书到柜台买单。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是正午,已经有很多人选好了自己钟意的书,打算买下书回家再慢慢品读了。于是小长龙出现,赢病己和赵雅芝也不急,手拉着手在一些人羡慕嫉妒恨中聊着天排着队。

    过了会儿,终于轮到他两了,大傻现在则站在队伍的外围处注视着他们,谨防意外的发生,尽管很少人能伤害到赢病己。

    赢病己和赵雅芝买了书后,即便远离了柜台,在书上迅快的写了一句话后,赢病己将书递给赵雅芝道:“送给你,丫头!”

    赵雅芝伸出芊芊素手,甜甜的接过,低下头看了一眼书页写著的话后,立马像中了箭一样,闪电般撇过头去,脸上血红一片。

    赵雅芝长长的秀发自然地垂下来,粉腮羞红,面如桃花。

    书美字美人更美。

    赢病己知道她害羞,腆着脸皮呵呵笑道:“丫头,这本书是我送给你的第一份礼物,纪念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纪念所有所有。”

    赵雅芝没说话,却忍不住展颜一笑,将书抱在怀里却是死也舍不得放手了一样,因为这本书写满了两者彼此之间的幸福,同样这是这辈子自己收到过最美好最喜欢的礼物。

    书店和往日的平静不同,多了一抹悸动和喧闹。新书的展示架里,在赢病己的持续一个上午的观察下,随着赢病己买下的这一本书,到最后已经迅快的销售了大半,此时已经开始有回头客带着亲朋好友捧场了,不过到了晚间的那批人结果只有空手而归。

    在赢病己三人走出书店大门的时候,临了还瞥见几个女孩子蹲在站牌前,抹泪呢。

    微笑之间,赢病己转过了身子,笑容已经隐去。

    面对赵雅芝的时候赢病己是一种脸孔,面对兄弟部下的时候赢病己又是另外一副脸孔。淡淡的吩咐道:“大傻我们走,开车去无线!”

    赢病己给人的感觉,像是时而潇洒不羁的俊俏帅哥,时而斯文温雅的书生。又像从事一些正行之类的公要人员,脸上能看得见端正。

    只有在当他的眼睛微微眯起,对敌人露出冷厉目光的时候,才会让旁人将以上的所有感觉一切都抛之云外,感受到一种跌入深谷的寒意。

    一个人的眼睛,不仅是心灵的窗户,更是一个人个性的象征。

    而在此时的这双眼睛中,大傻所看所感受到的,却是独特的黑暗中藏有一点光明,沉稳中带著一丝威慑,深邃中总是隐藏着神秘。

    也许,正是赢病己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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