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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域无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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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鸡又怎么了?”族长不解。

    这边林远征又不服了,刚才族长明明都公开承认了那是一个公鸡怪,怎么一眨眼又变成了母鸡?他刚想替自己分辩,不过族长两眼一瞪,立即把他要说的话吓得缩回了肚子里。

    “这母鸡可是能下蛋的,蛋孵出来又是一只鸡。小鸡长成大鸡又能生蛋,蛋又能孵出鸡。鸡能生蛋,蛋又能变鸡。所以他不是欠俺一只鸡,而是欠俺好多好多鸡。”芦花大婶麻利的算着账。

    林远征听完又要吐血了。鸡生蛋,蛋生鸡。这是什么神逻辑?!只是又碍于族长双眼的压力,他有苦说不出。

    “那这些都给你。”族长索性把钱袋都递了过去。

    芦花大婶却又不接。

    “你到底还想要怎么样?”族长终于不高兴了。

    芦花大婶忸怩了一下,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族长,其实俺不想要钱,俺只想要人。俺只要这个帅哥赔给俺做老公。”

    林远征听了眼前一黑,差点没背过气去。

    只是打个怪而已,至于把自己的**都赔进去吗?!

    “这些钱都给你,全部都给你!要是不够的话我再想办法!”林远征恨不得能够自己双手把钱捧过去给她。钱什么的,早已经不了。要多少,统统都拿去,再这么下去可是要出人命了!

    “不得胡闹!”族长还算公道,立即沉下脸大声呵斥,威严相当吓人。芦花大婶无奈,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收下钱袋,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也渐渐散了。

    林远征终于松了一口气,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第十一章 刁民!打怪蕴涵深刻道理() 
林远征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去找小乔。

    那个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乔。

    他迈着大步怒气冲冲一头闯进酒楼,然后把断成两截的倚天剑往柜台上狠狠一拍——

    “这就是传说中的倚天剑!绝世宝剑倚天剑!还是充值送的!哈哈,这假冒伪劣产品!我要你立刻赔钱!还有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小乔被他吓了一大跳,不过一回过神马上就对他翻起了白眼——

    “你眼瞎?牌子上面有写这是绝世武器吗?!那是珍品!你懂什么是珍品吗?就是用来珍藏的绝品!谁让你用去打架的!而且有写倚天剑不会断吗?”

    这下轮到林远征傻眼了,因为那块牌子上的确明明白白写着“首充任意金额可获得绝世珍品——倚天剑”——是绝世珍品,不是绝世武器。

    不过,他心里还是各种不服:“我不管,你们总不能以次充好,卖这种山寨货给我。”

    “来人啦,有人找麻烦啦!!!”

    小乔再次爆发恐怖的尖叫,于是一个铁塔一样的黑大汉再一次幽灵般闪现在林远征身后,二话不说提起林远征就丢出门外。

    林远征只好去村头找族长主持公道。

    在这种的时刻,神秘兮兮的老族长不出意料的不见踪影了。

    林远征只好长叹一口气。

    现在他又是一无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他又看到那个一开始被他丢掉的包裹。他发现包裹虽然看上去脏兮兮的,但其实只是布的颜色灰扑扑的,看上去很脏而已。

    包裹里面是一双芒草鞋,一根短木棒。木棒上面有一些细小的尖刺,手握处很平滑,倒是像迷你版的狼牙棒,林远征挥了几下,感觉很不错,看来应该是新手武器了。

    包裹的布展开来就是一件粗布上衣,虽然款式简单,颜色灰不溜秋,但总胜过身上那件被闪电劈坏的囚衣,所以林远征立马就换上了,再穿上草鞋,告别赤脚。

    换上新手装备,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时候最大的问题是没有钱。

    不过还好,虽然没有钱,但是还有希望在——刚才的事情是很倒霉,但也说明了一点:怪是可以卖钱的。

    只要能打到野怪,吃饭应该就不是问题。

    既然村里的怪不能打,那就去村外好了。

    林远征是这么想的,很快他就发现,这村子周围的怪真叫一个“多”啊:咧着大嘴流口水的不知道是狼还是野狗、身躯像坦克一样庞大的是熊、尾巴都有碗口那么粗的是蛇、獠牙足足有半米长的是野猪,远处还传来震得耳膜隐隐作痛的虎啸……

    这些野怪一个个都是个头高大,长相凶残,林远征看得心里直发毛:到底是我打野怪还是野怪打我?尼玛,给条活路行不行!

    活路?当然有。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林远征坚持不懈的地毯式下,半个小时后,他还是发现了一个有把握对付的野怪:小白兔。

    小白兔长得非常可爱,虽然个头有狗那么大,身上还长着一对老鹰的翅膀,但是一直睁着又大又圆的眼睛安安静静地躲在草丛里吃着草,看到林远征走来了也不抛开,反而很温柔地和林远征对视。

    “靠,野怪还长这么萌,叫人怎么下得了手!这简直就是教人犯罪嘛!实在是罪大恶极,罪该万死!”

    林远征心里吐槽,不过,吐槽归吐槽,该做什么还是要做。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抡起迷你狼牙棒就照着小白兔头上来一棒。

    “当——”

    这声音仿佛在撞钟,大得出奇,也把林远征吓了一大跳。连鸡——哦,不对,他刚刚才杀了一只鸡,应该是说连鸭都没杀过一只的他明明没用多大的力气,怎么会有这么大声音?

    小白兔伸出一只脚摸了摸头,一副受了很大委屈的样子。林远征的心一下子就萌化了,再也下不了手了。不过就在他刚要走时,小白兔打了个滚,伸了个懒腰,脖子向上高高仰起,然后——开始长啸。

    声音又尖锐又难听,跟外表萌萌的形象完全相反。

    “该不会是要搬救兵吧。”林远征有点慌了。事实也很快就证明了他的担心并非完全没有理由。

    身边的空中忽然出现了三团耀眼的光,慢慢的,光线不那么刺眼的时候,里面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等线条逐渐清晰,轮廓就变成了人——两个穿着华丽的弓箭手,一个一手拿毛笔、一手拿账簿的判官。

    NPC吗?这出场方式好华丽啊!林远征在心里悄悄感叹。

    “那刁民!在此猎怪,可有官家许可?”判官开口喝问,他的声音很尖,有点阴阳怪气的感觉。

    “许可?什么许可?”虽然不明白对方指的是什么,林远征心里隐隐觉得不安。

    “吓!刁民!速速与我拿下!”判官青白色的脸陡然变得红涨起来,不由分说就指示两个弓箭手把林远征制住。

    “你们是谁?到底要做什么!”林远征努力挣扎,只是和两名弓箭手力量实在差太远,被按压得毫无反抗之力。

    “刁民!尔已犯禁!”

    “什么?”林远征又懵圈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未经许可便在官家土地上打怪,已经犯了王法知道吗?”判官有点急。

    林远征摇摇头。

    “那我就直说了吧,你知道打怪是要办打怪许可证的吗?”判官急得都说白话文了。

    打怪要办打怪许可证?搞笑吧!大爷我玩过那么多游戏还是第一次听到!打怪还要办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荒谬!荒诞!可笑!

    “玩游戏打怪实乃天经地义,吾不知其有何不可。”林远征依然固执地摇摇头。

    “哼!愚蠢!刁民!打怪怎么能不办证!不办证怎么能打怪!”判官急得口沫横飞,“你以为这些野怪都是你家里养的?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嘿本判官来告诉你:这些野怪都是天生地养的,但是数量都有限。不办证,人都会来乱打乱猎,野怪迟早都要绝种!

    你想想看:要是这些美丽可爱的野怪都绝种了,那我们的后人还怎么感受这丰富多彩的大自然?——所以,打怪许可证其实就是保护大自然啊!

    所以打怪一定要办证!必须要办证!不然怎么维系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刁民!本判官一向以理服人,费了这么大劲跟你解释,你懂了没有?”

    “懂了……”林远征恍然大悟,额头上、身上都出了一身大汗,马上诚心诚意地俯首认错:“没想到打怪办证还蕴涵了这么深刻的道理!该死,该死,我居然还一直以为是天经地义,真是愚蠢透顶啊!以后一定不敢再犯!”

    “嗯——不错,不错!”判官对林远征这种能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并能立即展开自我批评的态度十分赞赏,不过马上就又补充了一句,“刚才那只小白兔,你打死了没有?打死了也好。来,我们算一算你要纳多少税。”

    “什么?打怪还要纳税?”林远征的世界观又一次凌乱了。

    “肯定要纳税!”

    “为什么要纳税?”林远征表示不服。

    “为什么?嘿!刁民就是刁民!本判官刚刚才说的话你就忘了!好在本判官喜欢以理服人——那野怪是你家的吗?不是!那么是属于谁的?自然是属于官家的,属于大家的,属于天下人的!你以天下人的公物来谋一己之私利,难道不是该承担起相关的责任,纳点税为社会做做贡献?”

    “草民该死!原来打怪纳税也蕴涵了这么深刻的道理!”林远征心服口服。

    “好!认错态度不错!本判官就从轻处罚——你无证打怪,违反了和以及,罚没身上资金。你服不服?”

    “服了,服了。”林远征老老实实表示接受,然后把几个口袋都翻过来,里面空空如也。三个NPC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我身上的资金是零,现在已经都拿出来罚给你们了。”林远征无奈地摊开两只手。

    判官也深深无奈,林远征的确已经交出了身上资金了,于是只好叹了口气:“那我们来算一算应交税款吧。打死一只野怪兔子,你需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营业税、维护社会治安税、教育费附加税、环境税,嗯,还有增值税和印花税……”

    “还有印花税?!”林远征要跳起来了。

    “当然了,我们收完税还要开个票据给你做凭证嘛。讨厌,不要打断我。”

    “可是还没有产生收入就要交税了吗……”林远征凌乱了。

    “没关系,我们一般是提前征收。”

    “那么,”林远征无辜地指了指那只依旧安安静静在吃草的美兔子,“我也想交税为社会做点贡献呢,问题是它还活着啊。”

    判官也开始急眼了:“可是,你总不能让我们白白跑一趟啊。我们只有空手出,从来都不空手回去的,刁民。”

    “这样吧,我把这个给你们——我只有这个了。”林远征非常不舍的把迷你狼牙棒交给判官。

    三个NPC这下总算没什么可说了,收下那根迷你狼牙棒就消失了。

    身上最后一件像样的东西也没了。

    不过林远征已经没那功夫去计较了。

    要是一个人一天半都没吃一点东西了,谁还有精力去想那些。

    言归正传,现在身无分文,吃饭的问题还没解决啊?野怪是不能打了,也打不了了,今后该怎么办啊???

    折腾了一天了,这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村里的小巷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馄饨摊子。

    卖馄饨的是一位大妈,看上去倒是和芦花大婶有几分像,只是没芦花大婶那么胖。

    只见她手脚十分麻利地和面、擀皮、裹馅,然后把一只只圆滚滚、肥溜溜的馄饨丢进开水里,过一会,捞上来,放入一只只排好的大海碗里,浇上鲜汤,撒上葱花、胡椒粉,再来几滴香油,一碗热腾腾、冒着诱人香味的馄饨就做好了。

    林远征站在小摊子前面闻香味都闻了不下半个小时了。每有一碗馄饨做出,他都贪婪无比地抽动着鼻子。要是有钱的话,他早就扑过去,十碗八碗估计都能吃进肚子里去了。

    那么,问题来了:他有钱吗?

    其实没钱也不是问题,至少还有一种办法可以尝试:比如说乞讨。

    No,no,no。

    林远征虽然口袋里没钱,但是面子却还是要的,哪怕是在陌生人面前。道理很简单,要是开口乞讨的话,那么跟乞丐有什么区别?那么请问做人的尊严还要不要?

    所以林远征内心是拒绝的。

    他在等。

    等一个机会。

    他观察卖馄饨的大娘和混沌摊子都很久了,摊子摆出不下一个小时了,但是村里并没有一个人来光顾。但是做馄饨的大妈又是如此勤劳,从来没一刻停止住做馄饨的动作。

    机会来了:她做那么多馄饨又没人买,接下来会怎么处理?

    其实想都不用想,馄饨一凉下来,馄饨大妈就利索地端起一碗碗份量十足的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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