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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神迹-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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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攻。

    他一直认为,自己穿越而来的作用是改变,责任则是帮忙。

    可当他真正意识到戎装之子的本质后,他忽然有了一个新想法。

    为什么我不能像初代那样,做一个决定战局,而非影响战局的人?

    我何必要帮助其他国家打败黑暗联军?何必要做别人的将领或者手下?何必要成为英雄们中的一员?

    我可是穿越者啊,眼前还有那个不懒惰的勤奋同僚做榜样,难道不应该做的更惊天动地一点吗?

    世界有我不一样。

    即是英雄王,亦是金伦加军的总将主帅。

    我完全可以成为击溃暗黑之王最关键的力量!

    “我要一只,最强的军队!”

    凌云壮志,脱口而出。

    老教宗哈哈大笑,布满皱纹的脸上是那满意的笑容,“好,好得很啊,哈哈,戎装之子,你代表的是星球的意志!要的就是这份魄力!”

    在这笑声之中,格林似乎也感受到了一股异样的情绪油然而生。

    “我的孩子,我来问你,你要的最强军队,是否已经有所筹划?”

    这个问题,让格林想起了前不久的一个大胆设想,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巨兽军团!”

    “体型越是庞大的生物,实力越是强悍,这在哥诺迪亚是个定理,所以我选择打造一支由巨兽组成的军团,虽然人数一定不多,但光凭占地面积就能比得上普通的人类军团!其实除此之外,我对金伦加的军势还有很多设想。”比如说正在运作当中的人类军团,莉莉丝主导的魔偶部队和元素生物军团,以及不知道能否完成的沼泽生物军团,甚至是阿塞西斯的库纳利部队,“然而这些我都有专门的人士负责,我要做的就是为他们提供资源和机会,最关键的一点,这些都无法代表起源之城!我要的是别人一听到,就会悚然而惊迅速响到金伦加的部队,就好像帝国的天使,恩底弥翁的三法部,冬日之森的精灵射手。罗德兰的皇家国教骑士团,塔尼亚的野蛮人和兽人军队。”

    “但你很清楚,这些都是长年累月不断积攒沉淀下来的精华。而你并没有这样的时间。”老教宗接过格林的话头,“所以你想到了实力强大的巨兽?”

    “因为我是戎装之子!”格林拍案而起,他的眼中冒出精光,那是对于未来的憧憬,“别人无法驯服的巨兽,我却有信心凭借信息优势说服它们加入金伦加,就算遇到无法沟通的类型。最不济也可以靠戎装之子的血契达成!”

    老教宗沉吟片刻,缓缓点了点头。“的确,对于别人来说,实力恐怖的巨兽无法驯服,这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可你不一样,你是戎装之子,是星球意志的代理,事实上,这座星球都是你的后盾,你的构想的确有可能达成,只是你的目标呢?”

    “这一点就要请教您,毕竟这计划还在构思当中,我想咨询您的意见。”格林赶忙坐下。摆出一副虚心好学的谦逊模样。

    休伯特教宗眯着眼睛捋起白胡,脑中将他所知道的巨兽一一排列出来。

    “我所知道的巨兽,种类并不算太多。其中最强的自然当以‘龙’为翘楚,只是龙族一来难以接触,二来桀骜不驯,除了初代戎装之子我从未听说有哪一代成功收服,这一点完全要看你自己的运气。除此之外,排除掉克罗奈斯以及欧弗的物种。冬日之森的树精难以作为战力出战,霸王蜥虽然可以但数量稀少。据说也已经离开了森林转而居住在大漠之中;大海之中巨型生物不少,可惜对于你而言用处不大;然后就是沼泽地的九头蛇,它们实力不错就是有点危险,你如果对自己有信心可以试试;恩底弥翁方面有巨人战队,其中都是魔导巨像,如果你的领地内有研究魔导的人才,可以试着从这方面着手;说起巨人,塔尼亚的领土内倒是有不少,比如说独眼巨人、食人魔、巨魔以及约顿巨人,前面三者你可以试着找一找,至于最后的约顿巨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大陆上,能不能碰到全靠你的运气。”

    “事实上除此之外,塔尼亚领地内的鹏鸟以及雷鸟都算是大型生物,不知道符不符合你的要求,哦,还有凤凰——不过那是生活在火元素界的高等生物,如果你能进去捕捉凤凰,想必也能和其他巨型元素生物签订契约。说起来你的选择好像不是很多,不过对了,刚才说塔尼亚的时候光顾着说巨人,我怎么把比蒙给忘了。”

    比蒙!

    格林眼前一亮,第一个浮现在眼前的就是那只带领人猿军队爬上帝国大厦打飞机的黑猩猩将军。

    呃怎么总觉得哪地方不对?

    “比蒙作为塔尼亚的终极战力,其实一直是作为威慑力量存在。它们不像鹏鸟,被塔尼亚人豢养,也不像独眼巨人,受雇于塔尼亚人,更和食人魔这种狂热于战斗的嗜血生物不同,比蒙始终只是在蛮王解放塔尼亚人时,感念于蛮王的大义才加入到蛮族军队之中,以自愿的形式帮助塔尼亚人与法师作战,后来塔尼亚独立,蛮王虽然百般挽留,比蒙们依然选择了归隐离去,回到故乡的贫瘠荒山之中。所以别看比蒙战斗起来疯狂吓人,实际上平时性情还很温和而且具备理性,在众多巨兽当中,应当算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了。”

    “如果仅仅是霍普教的教宗,您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您到底是?”格林对于休伯特教宗的博学感到震惊。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孩子,你能保密吗?”

    “当然!”

    老教宗神神秘秘地一笑:“我也能。”

    格林一脸囧相。

    不过话说回来,老教宗的确是提供了一条极为可行的建议。

    比蒙吗?听起来也不错呢。

    格林想了想,立刻拍板决定:“那我就去趟塔尼亚!”

    对于少年公爵的果断和从善如流,老教宗感到非常满意。事实上格林的身份等同于休伯特教宗的自家后辈,他当然是越看越喜欢,所以又补上几条建议和警示,提醒格林不要做出一些危险举动。

    认真聆听过老教宗的叮嘱,格林已经忍不住想要回去立刻着手,不过临走之前,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说起来,这件事情自从王都地震开始,就一直在困扰着他。

    “休伯特爷爷,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您能否给我答复。”格林按照老教宗先前规定的叫法称呼,“昨天您也看到了艾尔伯特,他是我的副手之一,另外一位名叫阿塞西斯,是我的军事总长。来到王都弥尔特之前,由于需要人代理领地,我委托阿塞西斯留下同时训练军队,只带了艾尔伯特,结果有一阵子也和艾尔伯特失去了联系。王都地震中的战斗,让我深深感到他们两人对我的重要性无可替代。我离不开他们,可如果我要去塔尼亚寻找比蒙,金伦加领又不能缺少主事,所以”

    “你想让我去金伦加?”老教宗皱了皱眉,“不对,你是想让我为你推荐可以代你管理领地事务、又能保持忠诚度让你无后顾之忧的人?”

    格林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您推荐的人物,我会比较放心嘛。”

    老人家哑然失笑,他摇了摇头,有些遗憾地说道:“很抱歉啊,我的孩子,这件事情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金伦加的少年领主也不觉得失落,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就打算起身告辞。

    不过就在这时,老人家思索一阵,忽然再次开口。

    “不过我知道有人能帮的上忙,就要看你是否能够接受了。”

    “毕竟,他可不是什么正常人啊。”

    ps:今天的章节序号太喜庆,总是忍不住想把题目改成第233章23333(捂脸

第两百三十四章 格林与紫荆花() 
格林坐在返程的马车上,手里捧着一个记事的小本儿,眼睛也始终盯在上面,可注意力却无可抑制地临别前老教宗对他说的那一番话。

    他到现在都有些怀疑,自己是否出现了幻听或者是干脆一切就是场幻觉。

    怎么可能呢?

    我要的是一位代理人、一位领地总管诶。

    可堂堂的‘希望’霍普教会教宗,竟然给我推荐了一只大恶魔!?

    要不是他和老教宗近距离接触了整整两天,格林简直都要怀疑那位老人被伪装者给假冒了。

    不得不说,老教宗的提议让格林非常诧异,虽然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可即使上了马车也一直在考虑这件事情。金伦加地势偏远,选择异族作为领地管理并非不可,毕竟金伦加走的就是种族熔炉的路线,可在这种关头采用一位大恶魔统领金伦加,别说是其他国家,就是金伦加领内的领民恐怕都接受不了。

    再者说,欧弗那种烈焰滚滚的地方,很难想象会有什么性情稳定的物种产出,让一个随时可能大开杀戒的恶魔——哦,更正一下,老教宗特意说明那是一位大恶魔,也就是说那是一位至少是恶魔领主等级的家伙,这种不讲道理的家伙,一纸契约似乎起不到太大的约束作用,一旦激起了它的血性,格林都怀疑领内是否有人能制得住它。退一万步讲,就算能够用契约维系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格林也不认为恶魔是最好的选择。在硫磺河遍地的地狱之中,比起热爱火焰的暴戾恶魔,狡诈无情的魔鬼更加适合签订契约:于恶魔的形象迥异。魔鬼是完全不同的一种生物,它们诞生于深渊位面,却非常不安分地入侵了地狱并定居其中。魔鬼们执着于腐化凡人,最常见的手段就是推销魔鬼契约,然而它们天性对于契约绝对执行——只要你咬文嚼字不留下任何漏洞,它们绝对是执行契约的不二人选。

    如果事实仅此而已,格林必然就要当即拒绝了。

    可老教宗后面的解释又让他有些举棋不定。

    比起休伯特教宗推荐了大恶魔更让格林吃惊的。是这只大恶魔的特殊身份:根据老教宗的描述,这只依然存活于世的大恶魔。竟然是一只损种恶魔——要命的是,丫居然是天使和恶魔结合而生的后裔。这两种死敌能够生育子嗣,放在以前打死格林也不会相信,然而老教宗信誓旦旦。并且还提出了一个佐证。

    ——这只损种的大恶魔,曾经在初代戎装之子麾下效劳。

    混沌领主米斯里,无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其他物种的历史当中都留下了浓墨淡彩的一笔,如果没有他,现在的哥诺迪亚还是被神祇所统治的世界。对于他的描述,只要随便一查就能查到,格林相信老教宗并没有诓骗自己,于是乎这很自然地产生了另一个问题:

    如果初代能够收服这只大恶魔,身为初代后裔的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这一点?

    格林坐在车厢里,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尽管很多人都会把地狱生物统称为“恶魔”,事实上只有一小部分的欧弗人拥有这头衔——它们是毫无疑问的地狱贵族。恶魔自火焰中诞生。便具有其他生物无法比拟的强大*力量,甚至是恐怖的火焰天赋,即使是初生的恶魔也可以轻而易举撂翻数头地狱犬。而当恶魔的年龄足够长久或者力量突破一定限制,它们额上的兽角——也就是库纳利人被称为陆地恶魔的缘由——会先脱落再增长成新的形状,进而才会被称作大恶魔,也就是地狱之中割裂一方的领主。它们的实力极为恐怖。通常情况下,只有顶级的兵种才能在战场上与之一较高下。

    比如说剑斩赤红的上位天使。比如说撕裂山峰的古代种比蒙,比如说龙。

    何况现在我们谈论的还是一只混合了光明与黑暗的“无可能”存在,这就意味着圣邪同体,无论是光明法术还是黑暗法术,对于它都收效甚微,统御这样一只大恶魔,绝对是一种诱惑。

    少年怦然心动。

    然而就在这时,心灵通讯当中突然传来的讯息,让他倏然收敛了心神。

    “冒昧打扰一下咯,殿下您还在霍普教宗的家里吗?”

    格林打了个激灵,幸好黑魔导及时打断了这危险想法。

    “已经在返程路上了,什么事?”

    那边艾尔伯特似乎耽搁了一下,一会儿才把话回来:“驿馆来了一位客人,我事先通知您一下哈,好让您有个准备。”

    客人?

    格林一扬眉毛,该不会又是护剑官洛华特吧?他现在是死活都不想再去王宫,本来以现代人的灵魂,格林就极端讨厌繁文缛节,这两天听说一些老臣还因为自己不合规矩的封爵以及自己的态度说三道四,更加让他连翻白眼。

    “您可别逃啊,这次不是王宫的人哦。”似乎猜到自己的公爵领主的想法,艾尔伯特特意补上一句,“只是这位客人坚持要见您,您如果不回来,这位客人恐怕会打算就住在驿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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